"单独两孩"政策启动

  “单独两孩” 各地应及时修法实施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决议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国务院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议案,作出如下决议:   一、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四十多年来,在全国人民的共同努力下,我国计划生育取得了巨大成就,控制了人口过快增长,缓解了资源环境压力,为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作出了重要贡献。人口众多是我国长期面临的基本国情,必须认真贯彻宪法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法律,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二、根据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口形势的变化,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是必要的。同意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应当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本决议,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及时修改相关地方性法规或者作出规定。   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要加强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本决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使相关法律和本决议得到有效实施。   ■解读 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地位仍要继续坚持   在2013年12月23日召开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李斌受国务院委托,就国务院提请会议审议的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决议草案作说明。她表示,各地将从实际出发,提出启动实施的具体时间,并由省级人大或其常委会通过修订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或作出专门规定的方式,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   李斌表示,调整完善生育政策涉及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对促进我国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决议草案提出要稳妥扎实有序推进调整完善生育政策工作。决议草案要求,各地要遵循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发展的客观规律,从实际出发,认真做好人口形势、计划生育工作基础以及政策实施风险等评估工作,提出具体的启动时间,并按照程序启动实施。   同时,李斌表示,决议仍然坚持了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地位。同时提出,要加强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以保证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   调整生育政策有助于优化人口结构   我国实施的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始于上世纪70年代。历经40多年的努力,人口过快增长的趋势得到了有效控制,缓解了对资源环境的压力,为促进经济持续较快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作出了巨大贡献,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了坚实基础。   李斌说,进入上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总和生育率就已经降到了更替水平以下。如果继续维持现行生育政策,我国总和生育率将进一步下降,总人口在达到峰值后将快速减少,这将对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产生巨大影响。同时,我国人口结构性问题也日益突出,我国已经成为世界上人口老龄化速度最快的国家之一。到本世纪30年代初,我国60岁以上的人口将达到4亿人,占总人口的比例将从目前的1/7上升到1/4。统计数据显示,2012年,我国劳动年龄人口同比减少了345万人,到2023年以后,年均将减少800万人左右。   李斌表示,当前我国低生育水平长期稳定,劳动力资源也比较丰富,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条件和时机已经成熟,也是顺应人民群众期盼的必然选择。   计生新政不会造成大的社会压力   “单独两孩”政策会不会造成生育高峰?是否会对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资源带来巨大压力?社会公众在普遍欢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同时,也对是否会由此产生一些社会问题持有疑义。   对此,李斌明确表示,实施“单独两孩”政策,不会对我国粮食安全以及教育、卫生、就业等基本公共服务造成大的压力。   据了解,我国粮食安全和基本公共服务资源配置规划均是以2020年总人口14.3亿人、2033年前后人口峰值达到15亿人左右作为基数制定的。根据测算,在生育政策调整完善后,出生人口将适当增加,但2015年总人口将控制在13.8亿人以内,不会超过13.9亿人的“十二五”规划控制目标。人口峰值也将低于国家人口发展远景规划目标。   此外,李斌表示,考虑到一些地方可能出现短期内集中生育、政策外生育增多等问题,国家卫生计生委将认真贯彻落实宪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法律法规,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加强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加大对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的力度,广泛宣传基本国情、基本国策,引导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依法查处违法生育行为。   普遍两孩应是将来调整方向   “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可以为今后进一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逐步实现城乡、区域、民族间生育政策的基本统一积累经验,创造条件。”国家卫生计生委主任李斌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说明时如是说。   中国人口学会常务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院长翟振武认为,从未来人口政策的方向来看,普遍两孩应该是将来人口政策调整的一个方向。因为它更有利于满足人民群众的意愿,缓解老龄化程度的功能也更大一些,只是现在时机还远不成熟。   无论是已经“落地”的“单独两孩”,还是未来可预期的普遍两孩,调整完善不等于生育政策的终止,更不等于放弃。“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决议草案……一定要讲清楚调整完善不是放弃计划生育政策,而是要长期坚持和自觉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李屹说。   (综合新华社、人民日报、中新网报道)

  “单独两孩” 各地应及时修法实施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决议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国务院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议案,作出如下决议:   一、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四十多年来,在全国人民的共同努力下,我国计划生育取得了巨大成就,控制了人口过快增长,缓解了资源环境压力,为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作出了重要贡献。人口众多是我国长期面临的基本国情,必须认真贯彻宪法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法律,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二、根据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口形势的变化,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是必要的。同意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应当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本决议,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及时修改相关地方性法规或者作出规定。   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要加强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本决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使相关法律和本决议得到有效实施。   ■解读 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地位仍要继续坚持   在2013年12月23日召开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李斌受国务院委托,就国务院提请会议审议的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决议草案作说明。她表示,各地将从实际出发,提出启动实施的具体时间,并由省级人大或其常委会通过修订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或作出专门规定的方式,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   李斌表示,调整完善生育政策涉及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对促进我国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决议草案提出要稳妥扎实有序推进调整完善生育政策工作。决议草案要求,各地要遵循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发展的客观规律,从实际出发,认真做好人口形势、计划生育工作基础以及政策实施风险等评估工作,提出具体的启动时间,并按照程序启动实施。   同时,李斌表示,决议仍然坚持了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地位。同时提出,要加强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以保证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   调整生育政策有助于优化人口结构   我国实施的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始于上世纪70年代。历经40多年的努力,人口过快增长的趋势得到了有效控制,缓解了对资源环境的压力,为促进经济持续较快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作出了巨大贡献,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了坚实基础。   李斌说,进入上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总和生育率就已经降到了更替水平以下。如果继续维持现行生育政策,我国总和生育率将进一步下降,总人口在达到峰值后将快速减少,这将对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产生巨大影响。同时,我国人口结构性问题也日益突出,我国已经成为世界上人口老龄化速度最快的国家之一。到本世纪30年代初,我国60岁以上的人口将达到4亿人,占总人口的比例将从目前的1/7上升到1/4。统计数据显示,2012年,我国劳动年龄人口同比减少了345万人,到2023年以后,年均将减少800万人左右。   李斌表示,当前我国低生育水平长期稳定,劳动力资源也比较丰富,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条件和时机已经成熟,也是顺应人民群众期盼的必然选择。   计生新政不会造成大的社会压力   “单独两孩”政策会不会造成生育高峰?是否会对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资源带来巨大压力?社会公众在普遍欢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同时,也对是否会由此产生一些社会问题持有疑义。   对此,李斌明确表示,实施“单独两孩”政策,不会对我国粮食安全以及教育、卫生、就业等基本公共服务造成大的压力。   据了解,我国粮食安全和基本公共服务资源配置规划均是以2020年总人口14.3亿人、2033年前后人口峰值达到15亿人左右作为基数制定的。根据测算,在生育政策调整完善后,出生人口将适当增加,但2015年总人口将控制在13.8亿人以内,不会超过13.9亿人的“十二五”规划控制目标。人口峰值也将低于国家人口发展远景规划目标。   此外,李斌表示,考虑到一些地方可能出现短期内集中生育、政策外生育增多等问题,国家卫生计生委将认真贯彻落实宪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法律法规,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加强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加大对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的力度,广泛宣传基本国情、基本国策,引导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依法查处违法生育行为。   普遍两孩应是将来调整方向   “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可以为今后进一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逐步实现城乡、区域、民族间生育政策的基本统一积累经验,创造条件。”国家卫生计生委主任李斌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说明时如是说。   中国人口学会常务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院长翟振武认为,从未来人口政策的方向来看,普遍两孩应该是将来人口政策调整的一个方向。因为它更有利于满足人民群众的意愿,缓解老龄化程度的功能也更大一些,只是现在时机还远不成熟。   无论是已经“落地”的“单独两孩”,还是未来可预期的普遍两孩,调整完善不等于生育政策的终止,更不等于放弃。“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决议草案……一定要讲清楚调整完善不是放弃计划生育政策,而是要长期坚持和自觉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李屹说。   (综合新华社、人民日报、中新网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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