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场防疫制度
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江苏省动物防疫
条例》的规定做好防疫制度。
二、 经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审核取得《动物防疫合格证》。
三、 生物防疫兽医防疫工作应符合IVY5031要求。
四、 猪舍不得饲养其它畜禽、犬、猫等动物。
五、 免疫:①免疫必须购自 于具有《兽医经营许可证》(兽
用生物制品)的合法部门。
②疫苗应按说明书规定温度在冰箱贮存。
③疫苗使用前应逐瓶坚持,并按说明书规定的稀释液和倍数稀释,已开瓶和稀释后的疫苗,必须在4小时内用完,否则废弃。
④重大疫情强制免疫按国家和有关规定执行,经强制免疫后应填写记录,佩戴免疫标识,发放免疫证明。
⑤一般的疫病的免疫,在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的指导下,根据当地疫情和猪的免疫抗体检测结果,确定免疫程序和开展免疫接种工作。
⑥猪场内发生疫病时,立即向镇防治重大动物疫病办公室报告,根据情况采取措施发病死亡猪的处理应符合GB16548的要求,严谨乱抛、乱丢、宰杀食用出售。
徐州天种畜牧有限公司
猪场管理制度
一、 在一定区域或范围内,10个或10个以上养殖单元,按
照统一规划,统一品种,统一饲养管理要求,统一投放品种,统一销售,分户核算的方式。
二、 商品猪实行全进全出制,种猪实行分单元全进全出制。
三、 猪场应坚持自繁自养,必须引种时,应从取得《种畜禽
生产经营许可证》和《动物防疫合格证》的种猪场引进。
四、 引进的种猪必须具有检疫合格证明,从省外引进的种猪
必须经当地防疫监督机构同意。
五、 引进的种猪必须经检测规定的一病成阳性病隔离饲养
观察后确认为健康猪后方可进场饲养。
六、 高温季节,宜采用纵向通风,湿帘降温等防暑降温措施。
七、 兽药和饲养添加剂使用要统一采购统一管理治疗用药
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的要求。
八、 饲养中兽药的使用按NY5030的规定执行。
猪场消毒制度
一、 保持生活区与猪舍外环境卫生。
二、 严格执行防疫消毒制度,大门设专职人员对外来车辆消毒,
外来人员在门卫处紫外线消毒后更换衣服、鞋、帽方可入内。
三、 大门消毒池每周更换两次消毒液,并保持有效浓度。
四、 根据消毒目的,选择适当的消毒药品并注意观察药品的有
效期和使用说明。
五、 配置消毒液对浓度换算应科学精确,盛放消毒液的容器需
洗涤干净,经消毒处理后使用。
六、 猪舍用具,设备应每周二次消毒,猪舍应每周一次消毒,
猪舍外应每月二次消毒。
七、 技术员要按时计算并填写完整《消毒记录》。
八、 每次猪出栏后,猪舍应容置两周以上进行彻底清洗、消毒。
九、 不得在猪场内宰杀生猪。
猪场无害化处理制度
一、 为了确保猪场生产的猪肉产品质量安全符合加工标准,符
合动物卫生要求,防治疾病传播而制定的制度。
二、 猪场的无害化处理应布局舍卫生,与生活区生产和饲养区
相互隔离,无害化处理设施完备。
三、 猪粪、尿、褥草和污染物等清理之后要经过发酵处理达到
杀菌灭源要求。
四、 本场排出去的污水要流向污水池,经沉淀后再向外排放。
五、 病死猪作无害化处理时,应在县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监
督指导下进行。
六、 做好无害化处理记录。
猪场防疫制度
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江苏省动物防疫
条例》的规定做好防疫制度。
二、 经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审核取得《动物防疫合格证》。
三、 生物防疫兽医防疫工作应符合IVY5031要求。
四、 猪舍不得饲养其它畜禽、犬、猫等动物。
五、 免疫:①免疫必须购自 于具有《兽医经营许可证》(兽
用生物制品)的合法部门。
②疫苗应按说明书规定温度在冰箱贮存。
③疫苗使用前应逐瓶坚持,并按说明书规定的稀释液和倍数稀释,已开瓶和稀释后的疫苗,必须在4小时内用完,否则废弃。
④重大疫情强制免疫按国家和有关规定执行,经强制免疫后应填写记录,佩戴免疫标识,发放免疫证明。
⑤一般的疫病的免疫,在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的指导下,根据当地疫情和猪的免疫抗体检测结果,确定免疫程序和开展免疫接种工作。
⑥猪场内发生疫病时,立即向镇防治重大动物疫病办公室报告,根据情况采取措施发病死亡猪的处理应符合GB16548的要求,严谨乱抛、乱丢、宰杀食用出售。
徐州天种畜牧有限公司
猪场管理制度
一、 在一定区域或范围内,10个或10个以上养殖单元,按
照统一规划,统一品种,统一饲养管理要求,统一投放品种,统一销售,分户核算的方式。
二、 商品猪实行全进全出制,种猪实行分单元全进全出制。
三、 猪场应坚持自繁自养,必须引种时,应从取得《种畜禽
生产经营许可证》和《动物防疫合格证》的种猪场引进。
四、 引进的种猪必须具有检疫合格证明,从省外引进的种猪
必须经当地防疫监督机构同意。
五、 引进的种猪必须经检测规定的一病成阳性病隔离饲养
观察后确认为健康猪后方可进场饲养。
六、 高温季节,宜采用纵向通风,湿帘降温等防暑降温措施。
七、 兽药和饲养添加剂使用要统一采购统一管理治疗用药
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的要求。
八、 饲养中兽药的使用按NY5030的规定执行。
猪场消毒制度
一、 保持生活区与猪舍外环境卫生。
二、 严格执行防疫消毒制度,大门设专职人员对外来车辆消毒,
外来人员在门卫处紫外线消毒后更换衣服、鞋、帽方可入内。
三、 大门消毒池每周更换两次消毒液,并保持有效浓度。
四、 根据消毒目的,选择适当的消毒药品并注意观察药品的有
效期和使用说明。
五、 配置消毒液对浓度换算应科学精确,盛放消毒液的容器需
洗涤干净,经消毒处理后使用。
六、 猪舍用具,设备应每周二次消毒,猪舍应每周一次消毒,
猪舍外应每月二次消毒。
七、 技术员要按时计算并填写完整《消毒记录》。
八、 每次猪出栏后,猪舍应容置两周以上进行彻底清洗、消毒。
九、 不得在猪场内宰杀生猪。
猪场无害化处理制度
一、 为了确保猪场生产的猪肉产品质量安全符合加工标准,符
合动物卫生要求,防治疾病传播而制定的制度。
二、 猪场的无害化处理应布局舍卫生,与生活区生产和饲养区
相互隔离,无害化处理设施完备。
三、 猪粪、尿、褥草和污染物等清理之后要经过发酵处理达到
杀菌灭源要求。
四、 本场排出去的污水要流向污水池,经沉淀后再向外排放。
五、 病死猪作无害化处理时,应在县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监
督指导下进行。
六、 做好无害化处理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