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银行反洗钱内控建设的不足与对策
中图分类号:f832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009-4202(2012)12-000-01
摘 要 反洗钱是银行的重要责任义务,建立健全有效的反洗钱内控机制,是银行反洗钱的必要措施和基础。反洗钱内部控制建设的核心在于如何防范各种洗钱风险,提高识别和防范洗钱犯罪的能力,这是成熟的商业银行反洗钱职能管理的一种自律机制。目前基层银行反洗钱内控建设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本文从完善制度、细化责任、创新手段、加强培训、共享信息、协调机制几方面,探讨解决对策
关键词 银行 反洗钱 不足与对策
洗钱是一种将非法收入合法化的过程。洗钱活动与上游犯罪活动相互交织在一起,对一国的政治、经济、金融、社会、国家安全等各方面造成了严重损害。反洗钱是银行的重要责任义务,建立健全有效的反洗钱内控机制,是银行反洗钱的必要措施和基础。反洗钱内部控制建设的核心在于如何防范各种洗钱风险,提高识别和防范洗钱犯罪的能力,这是成熟的商业银行反洗钱职能管理的一种自律机制。
一、目前基层银行反洗钱工作开展的情况看,有关反洗钱内控建设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不足一:反洗钱系统功能不全。有些基层银行虽建立了大额交易和可疑支付交易管理系统,但数据的采集、加工、处理能力仍然落
后,反洗钱工作数据采集、加工等实际上仍停留在手工操作和经验判断上,没有建立对大额、可疑交易实时监督上报的完整系统。目前仍然普遍采取的定期的、人工的报告方式,往往导致反洗钱报告与采取的措施缺乏及时性和针对性。
不足二:基层人员反洗钱风险意识谈薄。由于金融市场竞争日趋激烈,银行基层员工忙于日常具体业务,放松或忽视了对反洗钱法规的学习,对反洗钱工作职责的认识模糊不清,甚至为了多争取储户和存款,一定程度地通过放宽开户条件来扩大业务,吸取存款.因此忽视了对于资金来源和性质的调查了解。
不足三:对客户资料真实性的判断能力不足。由于受利益驱使和短期经营目标任务的考核压力,基层银行的一线员工重业务,重绩效,轻风险识别,反洗钱技术差,例如不能有效识别开户资料的真伪,更缺乏对特定客户在会计、结算、外汇等部门资金动作综合信息的掌握,因此在界定和判断可疑交易上存在一定的困难。
不足四:事后监督对反洗钱审核不到位。虽然基层银行成立了相应的事后监督岗位,但目前事后监督工作表现为只重视凭证要素审核,忽视业务是否涉及反洗钱;只重视客户身份证件是否核查,忽视对完整资料的审查;只重视业务的差错审核,忽视账户与资金性质相关分析等;总之,基层银行没有真正把反洗钱工作纳入事后监督的范畴。
不足五:反洗钱规章制度没有真正得到落实。目前基层银行的反洗钱规章制度,主要是对国家有关反洗钱法规简单的分解和转化,
不是紧密结合自身业务特点,工作流程而精心设计的制度。这使其反洗钱工作制度仍然停留在表面化的层次,并未真正深入到业务操作的具体环节之中。虽然各一级分行制定了《反洗钱实施细则》,并根据反洗钱的职责设置反洗钱内部管理岗位,但以上制度尚缺乏执行性和可操作性。
不足六:基层银行系统内部反洗钱工作缺乏有机的统一与协调。银行反洗钱工作涉及个人业务部、公司业务部、会计结算部、风险合规部、审计部等诸多部门,需要相关部门的协调和配合。目前,基层银行一些工作缺乏有效的反洗钱风险控制与导向,新制定的反洗钱规定也没有完全渗透到各部门、各岗位的具体工作中,反洗钱工作分散在不同部门,协调统一的反洗钱机制尚未形成。
二、针对基层银行反洗内控建设存在的不足,笔者提出以下加强和完善反洗钱内控建设的对策:
对策一:细化责任。把反洗钱职责细化到每个机构,每个岗位,每个人员。建立反洗钱工作网络,在横向上扩展到每个岗位,纵向上扩展到每个层级,以责任制的形式,督促基层工作人员认真执行《反洗钱法》。在反洗工作中严格贯彻了解客户、大额交易报告、可疑交易报告和保存交易记录等多项制度要求。
对策二:完善制度。建立考核机制。在制度执行上要做到奖罚分明,并对反洗钱工作的有效性定期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风险与漏洞,确保反洗钱制度执行的连续性、有效性,真正实现银行反洗钱工作的自我约束、自我监督,自我管理和自我完善的有效机制。
对策三:创新手段。对客户实行风险分类管理,对于不同客户,应当按照客户的特点和账户属性,并考虑客户行业因素,在充分调查的基础上,对客户分正常、关注、风险等多级分类管理,对于高风险的客户,实行更严格的身份识别措施。对于低风险的客户可以实行简化的措施,提高身份识别的有效性,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当然还要持续关注客户的日常活动、金融交易情况等,及时更新客户资料,适时调整分类等级,保持风险分类的准确性。
对策四:重视培训。反洗钱工作归根到底是由人员来实施,因此,反洗钱人员的业务水平是开展有效工作的基础。组织开展具有持续性和富有成效性的员工培训,是基层银行优化反洗钱内控建设的必要方式。反洗钱培训应结合实际,培训工作要分层次开展:一是要加强对管理人员的培训,提升管理水平;二是要强化对具体操作人员的培训,重点是制度法规和日常操作,提高其工作水平和操作能力。
对策五:信息共享。建立信息网络资源,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一方面,对内完善业务系统功能,实现可疑交易数据的建库,实现全行范围内信息数据的自动采集和识别,确保对已有的可疑交易信息报告的全面利用;另一方面,对外通过加强与公安、纪检、税务等机构客户信息资料的共享,解决洗钱者与银行之间的信息不对称。
对策六:协调机制。强化监督制约机制,有效的监督机制是银行内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提升银行反洗钱管理水平,应从不
断完善监督制度入手,要根据“三道防线”相互制约的原则,健全内部制度,使各部门、各岗位之间相互制约。实际工作中,对临柜一线,事后监督、内部审计部门通过监督措施,避免管理失控;合规部门要对现有制度进行梳理,对不适应、不合理情况要及时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使反洗钱内控建设符合实际要求。
基层银行反洗钱内控建设的不足与对策
中图分类号:f832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009-4202(2012)12-000-01
摘 要 反洗钱是银行的重要责任义务,建立健全有效的反洗钱内控机制,是银行反洗钱的必要措施和基础。反洗钱内部控制建设的核心在于如何防范各种洗钱风险,提高识别和防范洗钱犯罪的能力,这是成熟的商业银行反洗钱职能管理的一种自律机制。目前基层银行反洗钱内控建设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本文从完善制度、细化责任、创新手段、加强培训、共享信息、协调机制几方面,探讨解决对策
关键词 银行 反洗钱 不足与对策
洗钱是一种将非法收入合法化的过程。洗钱活动与上游犯罪活动相互交织在一起,对一国的政治、经济、金融、社会、国家安全等各方面造成了严重损害。反洗钱是银行的重要责任义务,建立健全有效的反洗钱内控机制,是银行反洗钱的必要措施和基础。反洗钱内部控制建设的核心在于如何防范各种洗钱风险,提高识别和防范洗钱犯罪的能力,这是成熟的商业银行反洗钱职能管理的一种自律机制。
一、目前基层银行反洗钱工作开展的情况看,有关反洗钱内控建设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不足一:反洗钱系统功能不全。有些基层银行虽建立了大额交易和可疑支付交易管理系统,但数据的采集、加工、处理能力仍然落
后,反洗钱工作数据采集、加工等实际上仍停留在手工操作和经验判断上,没有建立对大额、可疑交易实时监督上报的完整系统。目前仍然普遍采取的定期的、人工的报告方式,往往导致反洗钱报告与采取的措施缺乏及时性和针对性。
不足二:基层人员反洗钱风险意识谈薄。由于金融市场竞争日趋激烈,银行基层员工忙于日常具体业务,放松或忽视了对反洗钱法规的学习,对反洗钱工作职责的认识模糊不清,甚至为了多争取储户和存款,一定程度地通过放宽开户条件来扩大业务,吸取存款.因此忽视了对于资金来源和性质的调查了解。
不足三:对客户资料真实性的判断能力不足。由于受利益驱使和短期经营目标任务的考核压力,基层银行的一线员工重业务,重绩效,轻风险识别,反洗钱技术差,例如不能有效识别开户资料的真伪,更缺乏对特定客户在会计、结算、外汇等部门资金动作综合信息的掌握,因此在界定和判断可疑交易上存在一定的困难。
不足四:事后监督对反洗钱审核不到位。虽然基层银行成立了相应的事后监督岗位,但目前事后监督工作表现为只重视凭证要素审核,忽视业务是否涉及反洗钱;只重视客户身份证件是否核查,忽视对完整资料的审查;只重视业务的差错审核,忽视账户与资金性质相关分析等;总之,基层银行没有真正把反洗钱工作纳入事后监督的范畴。
不足五:反洗钱规章制度没有真正得到落实。目前基层银行的反洗钱规章制度,主要是对国家有关反洗钱法规简单的分解和转化,
不是紧密结合自身业务特点,工作流程而精心设计的制度。这使其反洗钱工作制度仍然停留在表面化的层次,并未真正深入到业务操作的具体环节之中。虽然各一级分行制定了《反洗钱实施细则》,并根据反洗钱的职责设置反洗钱内部管理岗位,但以上制度尚缺乏执行性和可操作性。
不足六:基层银行系统内部反洗钱工作缺乏有机的统一与协调。银行反洗钱工作涉及个人业务部、公司业务部、会计结算部、风险合规部、审计部等诸多部门,需要相关部门的协调和配合。目前,基层银行一些工作缺乏有效的反洗钱风险控制与导向,新制定的反洗钱规定也没有完全渗透到各部门、各岗位的具体工作中,反洗钱工作分散在不同部门,协调统一的反洗钱机制尚未形成。
二、针对基层银行反洗内控建设存在的不足,笔者提出以下加强和完善反洗钱内控建设的对策:
对策一:细化责任。把反洗钱职责细化到每个机构,每个岗位,每个人员。建立反洗钱工作网络,在横向上扩展到每个岗位,纵向上扩展到每个层级,以责任制的形式,督促基层工作人员认真执行《反洗钱法》。在反洗工作中严格贯彻了解客户、大额交易报告、可疑交易报告和保存交易记录等多项制度要求。
对策二:完善制度。建立考核机制。在制度执行上要做到奖罚分明,并对反洗钱工作的有效性定期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风险与漏洞,确保反洗钱制度执行的连续性、有效性,真正实现银行反洗钱工作的自我约束、自我监督,自我管理和自我完善的有效机制。
对策三:创新手段。对客户实行风险分类管理,对于不同客户,应当按照客户的特点和账户属性,并考虑客户行业因素,在充分调查的基础上,对客户分正常、关注、风险等多级分类管理,对于高风险的客户,实行更严格的身份识别措施。对于低风险的客户可以实行简化的措施,提高身份识别的有效性,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当然还要持续关注客户的日常活动、金融交易情况等,及时更新客户资料,适时调整分类等级,保持风险分类的准确性。
对策四:重视培训。反洗钱工作归根到底是由人员来实施,因此,反洗钱人员的业务水平是开展有效工作的基础。组织开展具有持续性和富有成效性的员工培训,是基层银行优化反洗钱内控建设的必要方式。反洗钱培训应结合实际,培训工作要分层次开展:一是要加强对管理人员的培训,提升管理水平;二是要强化对具体操作人员的培训,重点是制度法规和日常操作,提高其工作水平和操作能力。
对策五:信息共享。建立信息网络资源,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一方面,对内完善业务系统功能,实现可疑交易数据的建库,实现全行范围内信息数据的自动采集和识别,确保对已有的可疑交易信息报告的全面利用;另一方面,对外通过加强与公安、纪检、税务等机构客户信息资料的共享,解决洗钱者与银行之间的信息不对称。
对策六:协调机制。强化监督制约机制,有效的监督机制是银行内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提升银行反洗钱管理水平,应从不
断完善监督制度入手,要根据“三道防线”相互制约的原则,健全内部制度,使各部门、各岗位之间相互制约。实际工作中,对临柜一线,事后监督、内部审计部门通过监督措施,避免管理失控;合规部门要对现有制度进行梳理,对不适应、不合理情况要及时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使反洗钱内控建设符合实际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