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夫妇双双服毒自杀超限超载应如何处罚?

车主夫妇双双服毒自杀 超限超载应如何处罚?

近日,网上曝出河南一对货车司机夫妻因超载超限被罚,双双服毒自杀,目前一死一抢救中。

事件

2014年9月27日,一货车因超限运输,被河南省民权县超限检测站扣留并下达3万元罚单。其间车主张高兴夫妇多次交涉但未能减免处罚,车辆也一直被扣。11月24日下午2时许,张高兴夫妇同在超限检测站喝农药,张高兴死亡。截至目前,其妻仍在抢救中。

据相关人员透露,该货车在行驶至310国道民权县罗庄超限检测站时,强行闯卡,被执法人员拦停后,经检测称重,该车货总重为114040kg,超限率为107%,属严重超限超载运输车辆。

货车司机李红磊在超限检测单上签字确认并按有手印,但没接受处理并锁上车门后自行离开。时隔7天后,货车车主张高兴电话联系超限检测站,要求不卸货放车,被超限检测站拒绝。之后,民权超限检测站与张高兴联系,要求其到超限检测站接受处理,但张高兴一直不接受卸货处理,其间有4名自称艾滋病患者的人到超限检测站要求无条件放车,被执法队员劝离。

最终在多次调解未果后,张姓夫妇双双服毒自杀。

并非个例

在国内的公路案件中,此类事件可以说是频见诸报端。

2013年11月14日,河南永城一货车女车主因不堪忍受超载罚款服毒自杀,最终经抢救出院。

2014年3月,广东惠州一女车主因不服交通部门2万元罚款喝农药。

2014年5月,河北邯郸一车主试图阻止超限检查,卷入车轮下被碾轧致死。

2014年8月,河北邯郸一车主,因超限交不起9600元罚款而喝农药,幸而抢救及时脱离生命危险。

超限超载定义:

超限:是指汽车装载超过公路对其的限值,主要研究的是车辆装载与公路的关系,特别关注的是公路的正常使用。

超载:指汽车装载货物时超过汽车额定载重量,对超载的核定,主要关注的是汽车性能以及由此而引发的行车安全性。

超限超载的危害:

(一)严重破坏公路设施,增加公路维护费用,缩短公路使用寿命。

(二)对公路桥梁的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三)造成国家规费大量流失,影响了公路建设资金的筹措。

(四)容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

(五)造成汽车行业的畸形发展。

最重要的是货车超载对汽车使用寿命危害极大,它会导致车辆油耗增加,气缸磨损加大,离合器片烧毁,车架和钢板弹簧片断裂等情况,严重危及行车安全,严重超载会造成爆胎,

引起车辆突然偏驶。超载还严重影响汽车转向性能,造成转向沉重,容易造成翻车事故。因此,国家相关法律拟定了货车超载的处罚规定。

超限超载处罚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

第九十二条规定,“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运输单位的车辆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一次扣6分。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一次扣3分。

《公路法》第75条和第84条规定,超限的法律责任是罚款3万元以内,抗拒检查可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车辆车货总质量超过限定标准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罚款金额在不同地区有不同的标准。 此类悲剧事件一直在发生,究竟是司机们的法律意识不强还是相关部门确实存在问题呢?这一点,小编不便做评论。但中华汽车网校小编建议大家最好是不要超限超载,避免以上悲剧的发生。

车主夫妇双双服毒自杀 超限超载应如何处罚?

近日,网上曝出河南一对货车司机夫妻因超载超限被罚,双双服毒自杀,目前一死一抢救中。

事件

2014年9月27日,一货车因超限运输,被河南省民权县超限检测站扣留并下达3万元罚单。其间车主张高兴夫妇多次交涉但未能减免处罚,车辆也一直被扣。11月24日下午2时许,张高兴夫妇同在超限检测站喝农药,张高兴死亡。截至目前,其妻仍在抢救中。

据相关人员透露,该货车在行驶至310国道民权县罗庄超限检测站时,强行闯卡,被执法人员拦停后,经检测称重,该车货总重为114040kg,超限率为107%,属严重超限超载运输车辆。

货车司机李红磊在超限检测单上签字确认并按有手印,但没接受处理并锁上车门后自行离开。时隔7天后,货车车主张高兴电话联系超限检测站,要求不卸货放车,被超限检测站拒绝。之后,民权超限检测站与张高兴联系,要求其到超限检测站接受处理,但张高兴一直不接受卸货处理,其间有4名自称艾滋病患者的人到超限检测站要求无条件放车,被执法队员劝离。

最终在多次调解未果后,张姓夫妇双双服毒自杀。

并非个例

在国内的公路案件中,此类事件可以说是频见诸报端。

2013年11月14日,河南永城一货车女车主因不堪忍受超载罚款服毒自杀,最终经抢救出院。

2014年3月,广东惠州一女车主因不服交通部门2万元罚款喝农药。

2014年5月,河北邯郸一车主试图阻止超限检查,卷入车轮下被碾轧致死。

2014年8月,河北邯郸一车主,因超限交不起9600元罚款而喝农药,幸而抢救及时脱离生命危险。

超限超载定义:

超限:是指汽车装载超过公路对其的限值,主要研究的是车辆装载与公路的关系,特别关注的是公路的正常使用。

超载:指汽车装载货物时超过汽车额定载重量,对超载的核定,主要关注的是汽车性能以及由此而引发的行车安全性。

超限超载的危害:

(一)严重破坏公路设施,增加公路维护费用,缩短公路使用寿命。

(二)对公路桥梁的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三)造成国家规费大量流失,影响了公路建设资金的筹措。

(四)容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

(五)造成汽车行业的畸形发展。

最重要的是货车超载对汽车使用寿命危害极大,它会导致车辆油耗增加,气缸磨损加大,离合器片烧毁,车架和钢板弹簧片断裂等情况,严重危及行车安全,严重超载会造成爆胎,

引起车辆突然偏驶。超载还严重影响汽车转向性能,造成转向沉重,容易造成翻车事故。因此,国家相关法律拟定了货车超载的处罚规定。

超限超载处罚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

第九十二条规定,“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运输单位的车辆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一次扣6分。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一次扣3分。

《公路法》第75条和第84条规定,超限的法律责任是罚款3万元以内,抗拒检查可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车辆车货总质量超过限定标准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罚款金额在不同地区有不同的标准。 此类悲剧事件一直在发生,究竟是司机们的法律意识不强还是相关部门确实存在问题呢?这一点,小编不便做评论。但中华汽车网校小编建议大家最好是不要超限超载,避免以上悲剧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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