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G
东方锅炉(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DONGFANG BOILER GROUP CO. LTD. STANDARD
DG1118 -1999
代替:DG1118 -93
版本:A
共10页 第 1 页
压制三通、弯头制造
SPECIFICATION FOR FORMED TEE AND ELBOW FABRICATION
1999-10-15发布 1999-10-15实施 东方锅炉(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标准计量处 发布
前 言
本标准是根据公司生产的实际情况,结合近年来公司压制三通、弯头制造所积累的生产经验和公司工艺装备的能力,对工厂标准DG1118-93进行修订的。
本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96)年版的规定。
本标准修订时,考虑了板管制造时热切割表面可能出现的缺陷,故增加了对热切割表面进行无损检验的要求;同时对制造过程中的无损检验合格标准进行了修改。
本标准从实施之日起,代替DG1118-93。
新设计的产品图样应引用本标准,对本标准未包括的特殊要求,设计者应在图样中注明。
当新设计的产品借用老图样时,凡老图样中引用DG1118-93者,均应按本标准的要求执行。
本标准由东方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标准计量处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东方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标准计量处。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压制三通、弯头的制造、检查和验收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电站锅炉用无缝钢管、锻造管压制三通、弯头和钢板焊接管压制三通、弯头(以下简称三通、弯头)。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DG0302-1995 铸造、冲压和打印用字 DG0303-1995 锅炉常用材料牌号的代号 DG0306-1995 材料标记及移植
DG1119-1998 产品油漆和包装技术条件 DG1401-1999 锅炉原材料入厂检验
DG1402-1999 锅炉受压元件焊接接头力学性能试验 DG1410-1997 射线检测 DG1411-1997 超声检测 DG1416-1997 磁粉检测
DG1806-1999 12Cr1MoVg钢板订货技术条件(国内) DG1808-1999 进口SA-335M 合金钢管订货技术条件 DG1809-1999 SA-106B 碳素钢管订货技术条件
DG1811-1999 锻造的15CrMoA 大口径管订货技术条件
DG1814-1999 进口SA-387M 合金钢板订货技术条件 DG1815-1999 进口SA-299M 钢板订货技术条件 DG1827-1999 20g钢板订货技术条件
DG1847-1999 进口12Cr1MoV 无缝钢管订货技术条件
DG1849-1999 按DIN17175生产的进口12Cr1MoVG 无缝钢管 订货技术条件
DG1857-1999 SA-515M钢板订货技术条件
DG2413-85 等径直角急弯头规格系列及设计尺寸范围
DG2414-85 等径三通和通径大于支径的异径三通规格系列及 设计尺寸范围
DG2415-85 通径小于支径的异径三通规格系列及设计尺寸范围 DG8255-92 热压管件成形
DG8256-85 管制成型件热处理
GB228-87 金属拉伸试验方法 GB5310-1995 高压锅炉用无缝钢管
GB/T229-1994 金属夏比缺口冲击试验方法 DIN17175及附件B6 用耐热钢制成的无缝钢管
B-No-441 日本住友金属公司无缝钢管的制造、检查和 验收技术条件
3 技术要求
3.1 三通、弯头规格系列和设计尺寸范围应分别符合DG2413、DG2414和DG2415的规定。
3.2 三通、弯头用的材料应按DG0306的规定进行材料标记及移植。
3.3 三通、弯头可用无缝钢管、钢板焊接管及锻造钢管制造,其材料牌号和材料种类应按表1的规定选用。选用表1规定以外的材料应征得工艺部门、理化检验部门和材料供应部门的同意。
3.4 三通、弯头的材料牌号和材料种类应在图样上予以明确规定, 当未指明材料种类时,工艺部门在征得设计或用户同意后, 可按表1选用相应的材料牌号和任一种材料种类制造。
表1
3.5 制造三通、弯头的材料, 应按其订货技术条件或标准和DG1401的规定进行入厂验收, 未经检验合格的材料不得投入生产。
3.6 当用户提供原材料时, 必须同时提供材料质保书和入厂检验报告副本, 如数据不全, 原材料入厂检验部门应向用户提出抽查复验的要求。 3.7 压制三通、弯头的材料,其规格尺寸应按工艺部门的规定。
4 三通、弯头的制造
4.1 三通、弯头的材料毛坯在加热过程中,必须防止受高温火焰的直接喷射, 其热成型加热过程必须按DG8255的规定进行。
4.2 三通、弯头最终热成型后,必须按DG8256的规定进行热处理。
4.3 钢板焊接管的对接焊缝,必须采用焊缝减弱系数为“1”的全焊透形式和焊接方法(如电渣焊、双面坡口埋弧焊等) ,其焊接工艺必须经过评定;焊接工作必须由经考试合格的受压容器焊工担任。
4.4 板管三通、弯头用的钢板,其切割面不得有宏观分层、夹渣、气孔和裂纹等缺陷。在拼接前,应对拼接焊缝两侧离焊缝中心线为两倍钢板厚度加30mm 区域内按DG1411Ⅱ级的规定进行超声波检验,或在已成形的焊缝坡口上按DG1416Ⅱ级的规定进行磁粉检验。
4.5 钢板焊接管的制造应按工艺文件执行。压制三通、弯头时, 弯头上焊缝位置应置于弯头的内、外侧;三通上焊缝位置应位于图1所示的范围内。
图1
4.6 三通、弯头成形热处理后,表面应进行喷丸处理,喷丸后表面应无氧化皮并应显露出金属光译。
4.7 三通、弯头成形热处理前表面不允许有折叠、裂纹、撕裂等缺陷, 对
这类缺陷应进行返修和焊补,并应符合第4.9和4.11的规定。
4.8 工件表面的飞边、重皮、毛刺、金属瘤应予去除,并打磨平滑。 4.9 工件非加工表面的凹坑,疤痕深度在保证最小设计壁厚的情况下,不得超过工件实际壁厚的10%, 且不得超过3mm 。若超过上述规定时, 应进行焊补修磨;当凹坑、疤痕深度虽在规定范围内,但超过1.5mm 时,应修磨成圆滑过渡。
4.10 工件机械加工表面存在的缺陷必须按下列规定处理:
a) 加工表面存在折叠、分层和缺肉等缺陷,清除后应焊补修磨; b) 三通支管和母管加工后的内表面上如存在有肉眼可见的线状缺陷时,应清除后焊补修磨;
c)三通支管和母管内表面加工后, 所有相关棱角处圆弧半径小于8mm 时应修磨;
d)存在的接刀痕应打磨平滑。 4.11 缺陷的焊补
4.11.1 焊补工作应在成形热处理后进行。焊补后应按DG8256的规定进行焊后热处理(也可与组件焊后进行热处理) 。
4.11.2 缺陷焊补工作必须由经考试合格的锅炉压力容器焊工担任。
5 检查与验收
5.1 尺寸和外观检查
5.1.1 三通、弯头成品应逐个进行尺寸和外观检查, 尺寸和公差应符合图样要求, 外观应符合第4章的有关规定。
5.1.2 三通、弯头各部位壁厚应不小于最小设计壁厚, 非加工面直径公差如超出图样规定, 而椭圆度不大于4%时应予接收。
5.1.3 三通、弯头内表面转弯处的突肉高度, 最大不超过9mm, 否则应刨去修磨平滑。外表面分模面上的突肉高度不应超过3mm, 且应平滑过渡, 否则应修磨平滑。 5.2 无损探伤检查
5.2.1 三通、弯头的关键区(见图2) 应按DG1416Ⅱ级的规定进行磁粉探伤检查。
5.2.2 三通、弯头关键区以外的区域, 检查人员或用户对可疑处, 有权按DG1411Ⅰ级或DG1416Ⅱ级的规定进行超声波探伤或磁粉探伤。
5.2.3 外径不小于508mm 的三通支管内表面机械加工后,应按DG1416Ⅱ级和DG1411Ⅰ级的规定进行磁粉和超声波探伤。
5.2.4 钢板焊接管制三通、弯头的纵向对接焊缝应按DG1410Ⅱ级、DG1411Ⅰ级和DG1416Ⅱ级的规定进行射线、超声波和磁粉探伤(射线探伤允许在钢板焊接管焊后成型前进行) 。
5.2.5 无损探伤发现不允许存在的缺陷时, 应彻底清除,清除部位应按DG1416的规定进行磁粉探伤检查。对打磨后不符合第4.9、4.10规定者, 必须进行焊补。对焊补深度超过8mm 的缺陷, 焊补后应按DG1410Ⅱ级或DG1411Ⅰ级的规定进行射线或超声波探伤。无论焊补深度多少, 所有合金钢材料经焊补后的表面均应按DG1416Ⅱ级的规定进行磁粉探伤。
图2 (斜线部分为关键区)
5.3 力学性能检查
5.3.1合金钢材料的钢管制三通、弯头的热处理应有随炉母材试件, 按一次投料数中同钢号、同热处理规范为一批,每批取二块试件(其中一块供用户或作备用) 。母材试件允许在工件上留取。试件上切取试样的部位和方法由工艺部门规定,但应不影响工件和试样原有的性能和组织。
5.3.2 钢板焊接管制三通、弯头的纵缝应焊制焊接接头试板, 按一次投料数中的同一焊接设备、同一班操作人员、同一焊接工艺规程为一批, 每批焊制试板一块, 其尺寸应包括三通、弯头热成型后的热处理随炉试件和三通、弯头组装后最终热处理随炉试件的尺寸(最终热处理随炉试板检验项目不包括全焊缝金属拉力) 。
5.3.3 三通、弯头的焊接接头试板应在三通、弯头的压制过程中随工件同炉加热。
5.3.4 钢板焊接管制三通、弯头的焊接接头试板及钢管制三通、弯头的热处理随炉母材试件的力学性能检验项目, 试样尺寸、试验方法及验收合格标准,均按表2的规定执行;当设计图样或合同有特殊要求时, 按设计图样或合同的特殊要求执行。
除合同或设计图样另有规定外,对于用钢板焊接管压制的三通、弯头, 均不做本体母材性能试验。 5.4 水压试验
单件供货的三通、弯头一般不做水压试验, 如订货合同中要求进行水压试验时,应在设计图样中注明水压试验的压力要求。
6 标记、油漆、包装和质量保证书
6.1 检查合格的三通、弯头应按图3所示位置在两对称面上打上下列内容的标记:
a)订货号(单件发货时) ; b)检查编号;
c)图号、规格、材料牌号或代号(厂内组装件可不打规格标记) 。 6.2 材料代号按DG0303的规定, 无规定者为材料牌号。
6.3 打印用字按DG0302的规定, 如用户另有要求按用户要求执行。
图
3
6.4 三通、弯头应有质量证明书, 其内容应包括:
a)原材料质量证明书副本、复验报告、材料代用单;
b)三通、弯头表面返修和焊补区域示意图(仅对订货用户产品提供) ; c)无损检验报告;
d)分图号的三通、弯头尺寸公差检验数据(仅对订货用户产品提供) ; e)试样(包括焊接接头) 性能试验报告。 6.5 单件发货的三通、弯头的油漆和包装
a)产品的油漆和包装按DG1119的规定进行; b)用户有要求时按用户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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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NGFANG BOILER GROUP CO. LTD. STANDARD
DG1118 -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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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制三通、弯头制造
SPECIFICATION FOR FORMED TEE AND ELBOW FABRICATION
1999-10-15发布 1999-10-15实施 东方锅炉(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标准计量处 发布
前 言
本标准是根据公司生产的实际情况,结合近年来公司压制三通、弯头制造所积累的生产经验和公司工艺装备的能力,对工厂标准DG1118-93进行修订的。
本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96)年版的规定。
本标准修订时,考虑了板管制造时热切割表面可能出现的缺陷,故增加了对热切割表面进行无损检验的要求;同时对制造过程中的无损检验合格标准进行了修改。
本标准从实施之日起,代替DG1118-93。
新设计的产品图样应引用本标准,对本标准未包括的特殊要求,设计者应在图样中注明。
当新设计的产品借用老图样时,凡老图样中引用DG1118-93者,均应按本标准的要求执行。
本标准由东方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标准计量处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东方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标准计量处。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压制三通、弯头的制造、检查和验收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电站锅炉用无缝钢管、锻造管压制三通、弯头和钢板焊接管压制三通、弯头(以下简称三通、弯头)。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DG0302-1995 铸造、冲压和打印用字 DG0303-1995 锅炉常用材料牌号的代号 DG0306-1995 材料标记及移植
DG1119-1998 产品油漆和包装技术条件 DG1401-1999 锅炉原材料入厂检验
DG1402-1999 锅炉受压元件焊接接头力学性能试验 DG1410-1997 射线检测 DG1411-1997 超声检测 DG1416-1997 磁粉检测
DG1806-1999 12Cr1MoVg钢板订货技术条件(国内) DG1808-1999 进口SA-335M 合金钢管订货技术条件 DG1809-1999 SA-106B 碳素钢管订货技术条件
DG1811-1999 锻造的15CrMoA 大口径管订货技术条件
DG1814-1999 进口SA-387M 合金钢板订货技术条件 DG1815-1999 进口SA-299M 钢板订货技术条件 DG1827-1999 20g钢板订货技术条件
DG1847-1999 进口12Cr1MoV 无缝钢管订货技术条件
DG1849-1999 按DIN17175生产的进口12Cr1MoVG 无缝钢管 订货技术条件
DG1857-1999 SA-515M钢板订货技术条件
DG2413-85 等径直角急弯头规格系列及设计尺寸范围
DG2414-85 等径三通和通径大于支径的异径三通规格系列及 设计尺寸范围
DG2415-85 通径小于支径的异径三通规格系列及设计尺寸范围 DG8255-92 热压管件成形
DG8256-85 管制成型件热处理
GB228-87 金属拉伸试验方法 GB5310-1995 高压锅炉用无缝钢管
GB/T229-1994 金属夏比缺口冲击试验方法 DIN17175及附件B6 用耐热钢制成的无缝钢管
B-No-441 日本住友金属公司无缝钢管的制造、检查和 验收技术条件
3 技术要求
3.1 三通、弯头规格系列和设计尺寸范围应分别符合DG2413、DG2414和DG2415的规定。
3.2 三通、弯头用的材料应按DG0306的规定进行材料标记及移植。
3.3 三通、弯头可用无缝钢管、钢板焊接管及锻造钢管制造,其材料牌号和材料种类应按表1的规定选用。选用表1规定以外的材料应征得工艺部门、理化检验部门和材料供应部门的同意。
3.4 三通、弯头的材料牌号和材料种类应在图样上予以明确规定, 当未指明材料种类时,工艺部门在征得设计或用户同意后, 可按表1选用相应的材料牌号和任一种材料种类制造。
表1
3.5 制造三通、弯头的材料, 应按其订货技术条件或标准和DG1401的规定进行入厂验收, 未经检验合格的材料不得投入生产。
3.6 当用户提供原材料时, 必须同时提供材料质保书和入厂检验报告副本, 如数据不全, 原材料入厂检验部门应向用户提出抽查复验的要求。 3.7 压制三通、弯头的材料,其规格尺寸应按工艺部门的规定。
4 三通、弯头的制造
4.1 三通、弯头的材料毛坯在加热过程中,必须防止受高温火焰的直接喷射, 其热成型加热过程必须按DG8255的规定进行。
4.2 三通、弯头最终热成型后,必须按DG8256的规定进行热处理。
4.3 钢板焊接管的对接焊缝,必须采用焊缝减弱系数为“1”的全焊透形式和焊接方法(如电渣焊、双面坡口埋弧焊等) ,其焊接工艺必须经过评定;焊接工作必须由经考试合格的受压容器焊工担任。
4.4 板管三通、弯头用的钢板,其切割面不得有宏观分层、夹渣、气孔和裂纹等缺陷。在拼接前,应对拼接焊缝两侧离焊缝中心线为两倍钢板厚度加30mm 区域内按DG1411Ⅱ级的规定进行超声波检验,或在已成形的焊缝坡口上按DG1416Ⅱ级的规定进行磁粉检验。
4.5 钢板焊接管的制造应按工艺文件执行。压制三通、弯头时, 弯头上焊缝位置应置于弯头的内、外侧;三通上焊缝位置应位于图1所示的范围内。
图1
4.6 三通、弯头成形热处理后,表面应进行喷丸处理,喷丸后表面应无氧化皮并应显露出金属光译。
4.7 三通、弯头成形热处理前表面不允许有折叠、裂纹、撕裂等缺陷, 对
这类缺陷应进行返修和焊补,并应符合第4.9和4.11的规定。
4.8 工件表面的飞边、重皮、毛刺、金属瘤应予去除,并打磨平滑。 4.9 工件非加工表面的凹坑,疤痕深度在保证最小设计壁厚的情况下,不得超过工件实际壁厚的10%, 且不得超过3mm 。若超过上述规定时, 应进行焊补修磨;当凹坑、疤痕深度虽在规定范围内,但超过1.5mm 时,应修磨成圆滑过渡。
4.10 工件机械加工表面存在的缺陷必须按下列规定处理:
a) 加工表面存在折叠、分层和缺肉等缺陷,清除后应焊补修磨; b) 三通支管和母管加工后的内表面上如存在有肉眼可见的线状缺陷时,应清除后焊补修磨;
c)三通支管和母管内表面加工后, 所有相关棱角处圆弧半径小于8mm 时应修磨;
d)存在的接刀痕应打磨平滑。 4.11 缺陷的焊补
4.11.1 焊补工作应在成形热处理后进行。焊补后应按DG8256的规定进行焊后热处理(也可与组件焊后进行热处理) 。
4.11.2 缺陷焊补工作必须由经考试合格的锅炉压力容器焊工担任。
5 检查与验收
5.1 尺寸和外观检查
5.1.1 三通、弯头成品应逐个进行尺寸和外观检查, 尺寸和公差应符合图样要求, 外观应符合第4章的有关规定。
5.1.2 三通、弯头各部位壁厚应不小于最小设计壁厚, 非加工面直径公差如超出图样规定, 而椭圆度不大于4%时应予接收。
5.1.3 三通、弯头内表面转弯处的突肉高度, 最大不超过9mm, 否则应刨去修磨平滑。外表面分模面上的突肉高度不应超过3mm, 且应平滑过渡, 否则应修磨平滑。 5.2 无损探伤检查
5.2.1 三通、弯头的关键区(见图2) 应按DG1416Ⅱ级的规定进行磁粉探伤检查。
5.2.2 三通、弯头关键区以外的区域, 检查人员或用户对可疑处, 有权按DG1411Ⅰ级或DG1416Ⅱ级的规定进行超声波探伤或磁粉探伤。
5.2.3 外径不小于508mm 的三通支管内表面机械加工后,应按DG1416Ⅱ级和DG1411Ⅰ级的规定进行磁粉和超声波探伤。
5.2.4 钢板焊接管制三通、弯头的纵向对接焊缝应按DG1410Ⅱ级、DG1411Ⅰ级和DG1416Ⅱ级的规定进行射线、超声波和磁粉探伤(射线探伤允许在钢板焊接管焊后成型前进行) 。
5.2.5 无损探伤发现不允许存在的缺陷时, 应彻底清除,清除部位应按DG1416的规定进行磁粉探伤检查。对打磨后不符合第4.9、4.10规定者, 必须进行焊补。对焊补深度超过8mm 的缺陷, 焊补后应按DG1410Ⅱ级或DG1411Ⅰ级的规定进行射线或超声波探伤。无论焊补深度多少, 所有合金钢材料经焊补后的表面均应按DG1416Ⅱ级的规定进行磁粉探伤。
图2 (斜线部分为关键区)
5.3 力学性能检查
5.3.1合金钢材料的钢管制三通、弯头的热处理应有随炉母材试件, 按一次投料数中同钢号、同热处理规范为一批,每批取二块试件(其中一块供用户或作备用) 。母材试件允许在工件上留取。试件上切取试样的部位和方法由工艺部门规定,但应不影响工件和试样原有的性能和组织。
5.3.2 钢板焊接管制三通、弯头的纵缝应焊制焊接接头试板, 按一次投料数中的同一焊接设备、同一班操作人员、同一焊接工艺规程为一批, 每批焊制试板一块, 其尺寸应包括三通、弯头热成型后的热处理随炉试件和三通、弯头组装后最终热处理随炉试件的尺寸(最终热处理随炉试板检验项目不包括全焊缝金属拉力) 。
5.3.3 三通、弯头的焊接接头试板应在三通、弯头的压制过程中随工件同炉加热。
5.3.4 钢板焊接管制三通、弯头的焊接接头试板及钢管制三通、弯头的热处理随炉母材试件的力学性能检验项目, 试样尺寸、试验方法及验收合格标准,均按表2的规定执行;当设计图样或合同有特殊要求时, 按设计图样或合同的特殊要求执行。
除合同或设计图样另有规定外,对于用钢板焊接管压制的三通、弯头, 均不做本体母材性能试验。 5.4 水压试验
单件供货的三通、弯头一般不做水压试验, 如订货合同中要求进行水压试验时,应在设计图样中注明水压试验的压力要求。
6 标记、油漆、包装和质量保证书
6.1 检查合格的三通、弯头应按图3所示位置在两对称面上打上下列内容的标记:
a)订货号(单件发货时) ; b)检查编号;
c)图号、规格、材料牌号或代号(厂内组装件可不打规格标记) 。 6.2 材料代号按DG0303的规定, 无规定者为材料牌号。
6.3 打印用字按DG0302的规定, 如用户另有要求按用户要求执行。
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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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三通、弯头应有质量证明书, 其内容应包括:
a)原材料质量证明书副本、复验报告、材料代用单;
b)三通、弯头表面返修和焊补区域示意图(仅对订货用户产品提供) ; c)无损检验报告;
d)分图号的三通、弯头尺寸公差检验数据(仅对订货用户产品提供) ; e)试样(包括焊接接头) 性能试验报告。 6.5 单件发货的三通、弯头的油漆和包装
a)产品的油漆和包装按DG1119的规定进行; b)用户有要求时按用户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