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驾驶罪是什么犯罪类型

遇到刑事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点击>>http://s.yingle.com 危险驾驶罪是什么犯罪类型 在道路上竞相追逐行驶,

或者醉驾的行为,在刑法上规定为危险驾驶罪。那么,危险驾驶罪是什么犯罪类型? 赢了网小编在下文为大家做一下解答。

一、危险驾驶罪是什么犯罪类型

1、从主观方面来讲,危险驾驶罪在主观上持希望或放任的故意。而交通肇事罪是典型意义上过失犯罪,是过失犯罪类型的,主观必须是过失。

2、从行为条件上来说。危险驾驶罪是典型的行为犯,只需要实施了危

法律咨询s.yingle.com

险驾驶的行为,就会受到处罚。即属于行为犯犯罪类型。

3、从危害结果来说。危险驾驶罪是情节犯,只要有醉驾或追逐竞驶的行为且情节恶劣即可,不要求造成实际的危害结果。即属于情节犯犯罪类型。

二、危险驾驶罪的刑法规定

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二条、《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将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修改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 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 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 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三、危险驾驶罪的量刑标准

1、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前款规定的“道路”“机动车”,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

2、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一) 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法律咨询s.yingle.com

(二) 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三) 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四) 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五) 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六) 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七) 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八) 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3、醉酒驾驶机动车,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又构成妨害公务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4、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判处罚金,应当根据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认罪悔罪态度等情况,确定与主刑相适应的罚金数额。

法律咨询s.yingle.com

5、公安机关在查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时,对查获经过、呼气酒精含量检验和抽取血样过程应当制作记录; 有条件的,应当拍照、录音或者录像; 有证人的,应当收集证人证言。

6、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意见是认定犯罪嫌疑人是否醉酒的依据。犯罪嫌疑人经呼气酒精含量检验达到本意见第一条规定的醉酒标准,在抽取血样之前脱逃的,可以以呼气酒精含量检验结果作为认定其醉酒的依据。

犯罪嫌疑人在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时,为逃避法律追究,在呼气酒精含量检验或者抽取血样前又饮酒,经检验其血液酒精含量达到本意见第一条规定的醉酒标准的,应当认定为醉酒。

7、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应当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在法定诉讼期限内及时侦查、起诉、审判。

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根据案件情况,可以拘留或者取保候审。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对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法律咨询s.yingle.com

危险驾驶罪虽然不需要发生危害的结果,但也不要心存侥幸,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开车要注意安全,要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负责。如果对危险驾驶罪有其他疑问的,小编建议登录赢了网平台咨询专业律师。

刑事辩护法律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赢了网建议大家遇到问题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必要时可寻求法律咨询热线的帮助。

来源:(危险驾驶罪是什么犯罪类型http://s.yingle.com/cr/168319.html)

法律咨询s.yingle.com

遇到刑事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点击>>http://s.yingle.com 危险驾驶罪是什么犯罪类型 在道路上竞相追逐行驶,

或者醉驾的行为,在刑法上规定为危险驾驶罪。那么,危险驾驶罪是什么犯罪类型? 赢了网小编在下文为大家做一下解答。

一、危险驾驶罪是什么犯罪类型

1、从主观方面来讲,危险驾驶罪在主观上持希望或放任的故意。而交通肇事罪是典型意义上过失犯罪,是过失犯罪类型的,主观必须是过失。

2、从行为条件上来说。危险驾驶罪是典型的行为犯,只需要实施了危

法律咨询s.yingle.com

险驾驶的行为,就会受到处罚。即属于行为犯犯罪类型。

3、从危害结果来说。危险驾驶罪是情节犯,只要有醉驾或追逐竞驶的行为且情节恶劣即可,不要求造成实际的危害结果。即属于情节犯犯罪类型。

二、危险驾驶罪的刑法规定

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二条、《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将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修改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 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 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 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三、危险驾驶罪的量刑标准

1、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前款规定的“道路”“机动车”,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

2、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一) 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法律咨询s.yingle.com

(二) 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三) 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四) 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五) 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六) 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七) 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八) 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3、醉酒驾驶机动车,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又构成妨害公务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4、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判处罚金,应当根据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认罪悔罪态度等情况,确定与主刑相适应的罚金数额。

法律咨询s.yingle.com

5、公安机关在查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时,对查获经过、呼气酒精含量检验和抽取血样过程应当制作记录; 有条件的,应当拍照、录音或者录像; 有证人的,应当收集证人证言。

6、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意见是认定犯罪嫌疑人是否醉酒的依据。犯罪嫌疑人经呼气酒精含量检验达到本意见第一条规定的醉酒标准,在抽取血样之前脱逃的,可以以呼气酒精含量检验结果作为认定其醉酒的依据。

犯罪嫌疑人在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时,为逃避法律追究,在呼气酒精含量检验或者抽取血样前又饮酒,经检验其血液酒精含量达到本意见第一条规定的醉酒标准的,应当认定为醉酒。

7、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应当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在法定诉讼期限内及时侦查、起诉、审判。

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根据案件情况,可以拘留或者取保候审。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对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法律咨询s.yingle.com

危险驾驶罪虽然不需要发生危害的结果,但也不要心存侥幸,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开车要注意安全,要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负责。如果对危险驾驶罪有其他疑问的,小编建议登录赢了网平台咨询专业律师。

刑事辩护法律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赢了网建议大家遇到问题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必要时可寻求法律咨询热线的帮助。

来源:(危险驾驶罪是什么犯罪类型http://s.yingle.com/cr/168319.html)

法律咨询s.yingle.com


相关文章

  • 浅析危险驾驶罪的司法适用
  • 论文题目 浅析危险驾驶罪的司法适用 摘要 近年来,"风险驾驶"行为形成的恶性交通事故时有发作,严重要挟公共平安,成为影响公共交通安全的一大问题,而且此类问题的案件逐年增加.鉴于此种社会现状,在2011年2月25日十一届全 ...查看


  • 危险驾驶的刑事责任_张明楷
  • DOI:10.15939/j.jujsse.2009.06.004第49卷 第6期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2009年11月JilinUniversityJournalSocialSciencesEditionVol.49 No.6Nov.,2 ...查看


  • 危险驾驶的刑事责任
  • 摘 要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有了进一步的改善,汽车逐渐成为普遍使用的代步工具,在人们的日常出行活动中,大多数家庭都采用汽车自驾出行,因为汽车的普遍使用,因其而带来的犯罪行为也越来越多.本文主要研究交通刑事犯罪中的危险驾 ...查看


  • [刑法]第133条之一第2款的法教义学分析
  • 作者: 梁根林,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刊载于<法学>2015年第3期.注释略. 一.问题的提出与争议 2011年5月1日生效的<刑法修正案(八)>在<刑法>第133条之一第1款规定了危险驾驶罪的构成要件与法 ...查看


  • 危险驾驶罪
  • 危险驾驶罪 开放分类:刑法法律法律术语社会通用汽车安心道路计划 小区内醉驾构成危险驾驶罪吗?:近日,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按照意见,在住宅小区.停车场等地醉酒驾 ...查看


  • 我的毕业论文[浅论危险驾驶罪的司法适用]
  • 深 圳 大 学 本 科 毕 业 论 文 题目: 浅论危险驾驶罪的司法适用 姓名: 专业: 法学 学院: 学号: 指导教师: 职称: 2011年10月26日 深圳大学夜大毕业论文诚信声明 本人郑重声明:所呈交的毕业论文,题目<浅论危险驾 ...查看


  • 关于孙伟铭案的一点思考
  • 关于孙伟铭案的一点思考 关于孙伟铭案,相信大家一定并不陌生,但还是先让我们来简单的回顾一下案情:2008年12月14日,孙伟铭醉酒驾驶别克轿车造成重大交通事故,造成4人死亡,一人重伤.2009年7月23日,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q ...查看


  • 中国刑法学发展评价(2012
  • [全文][法宝引证码] CLI.A.1201705 一.刑法学论文数据与分布 本报告以2012-2013年公开发表的刑法学期刊论文[1]为对象,研究我国刑法学在此时段内的学术推进和学术特点.在正式展开学科评价之前,在此简单描述一下2012- ...查看


  • 论危险驾驶罪
  • 毕业论文 题目:论危险驾驶罪 院 系 安大法学院 专 业 法律 姓 名 叶海洋 导 师 陈晓峰 准 考 证 号 身 份 证 号 二0一 年 日月 目录 一.危险驾驶罪的概述和特征 1.危险驾驶罪的概念 2.危险驾驶罪的特征 二.危险驾驶罪入 ...查看


热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