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分标准及评分办法
合理范围内低价中标法的评标程序按照投标资格审查、投标文件初审、技术标书评审、投标报价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等步骤进行。
1、投标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标准,在评标前对所有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其是否有能力和条件有效地履行合同义务。如投标人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能力和条件,其投标将被拒绝,不进行评审。
2、投标文件初审: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检查法人授权委托、资质资格证书、商务部分是否符合本办法的规定等情况。对于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技术标书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从工期安排、工序衔接、进度控制点设置是否合理;施工方案合理先进、平面布置合理、机械设备满足工程需要、劳动力组织均衡与否;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可靠、现场文明施工措施合理以及满足招标文件工期、质量目标和现场安全施工目标等方面对各投标单位的技术标书部分进行评审,对于技术标书合格的标书进入下一阶段投标报价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于认定不合格的技术标书,应出具书面评标报告。对于无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明确规定,施工工艺、技术按照国家规范能满足招标项目施工要求的技术标书,不得随意判定不合格。
4、投标报价评审: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预算控制价,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预算控制价的,应作废标处理。
4.1确定评标基准价:
4.1.1确定报价的有效范围。计算所有通过初审及技术标评审的各有效标书最终报价中去掉最高和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以下称报价均值),若有效标书少于四家,则不去掉最高和最低价。投标报价有效范围为报价均值的93%至107%(含93%和107%)。超出报价有效范围的投标做废标处理。
4.1.2评标基准价的确定。所有有效范围内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做为评标基准价。
4.2报价下限的确定:投标报价下限为评标基准价的93%。低于报价下限的投标做废标处理。
5、定标。
5.1投标单位排序:投标报价高于报价下限的为有效报价。在此范围内,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对投标单位进行排序,报价最低的排名第一名。
5.2确定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根据上述评标细则的规定向招标人推荐前三名作为中标候选人。
评分标准及评分办法
合理范围内低价中标法的评标程序按照投标资格审查、投标文件初审、技术标书评审、投标报价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等步骤进行。
1、投标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标准,在评标前对所有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其是否有能力和条件有效地履行合同义务。如投标人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能力和条件,其投标将被拒绝,不进行评审。
2、投标文件初审: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检查法人授权委托、资质资格证书、商务部分是否符合本办法的规定等情况。对于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技术标书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从工期安排、工序衔接、进度控制点设置是否合理;施工方案合理先进、平面布置合理、机械设备满足工程需要、劳动力组织均衡与否;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可靠、现场文明施工措施合理以及满足招标文件工期、质量目标和现场安全施工目标等方面对各投标单位的技术标书部分进行评审,对于技术标书合格的标书进入下一阶段投标报价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于认定不合格的技术标书,应出具书面评标报告。对于无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明确规定,施工工艺、技术按照国家规范能满足招标项目施工要求的技术标书,不得随意判定不合格。
4、投标报价评审: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预算控制价,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预算控制价的,应作废标处理。
4.1确定评标基准价:
4.1.1确定报价的有效范围。计算所有通过初审及技术标评审的各有效标书最终报价中去掉最高和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以下称报价均值),若有效标书少于四家,则不去掉最高和最低价。投标报价有效范围为报价均值的93%至107%(含93%和107%)。超出报价有效范围的投标做废标处理。
4.1.2评标基准价的确定。所有有效范围内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做为评标基准价。
4.2报价下限的确定:投标报价下限为评标基准价的93%。低于报价下限的投标做废标处理。
5、定标。
5.1投标单位排序:投标报价高于报价下限的为有效报价。在此范围内,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对投标单位进行排序,报价最低的排名第一名。
5.2确定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根据上述评标细则的规定向招标人推荐前三名作为中标候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