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工程承包合同书
发包方:(简称甲方)河南省惠美设计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承包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安装装饰工程承包条例》,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经双方认真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封丘县新华书店云书网线下体验城关镇1号店装饰工程
1.2 具体工程地点: 封丘县文化路
1.3 详细承包范围:
1.4 具体承包方式:
1.5 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
1.6 施工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 日历天。
1.7 质量要求: 合格
1.8甲方代表:
1.9 乙方代表:
二、关于施工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2.1工程质量:执行国家现行实施的相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和质量技术评定标准,保证一次验收通过。
2.2乙方依据甲方对本工程提供的施工图纸、做法说明组织施工。若达不到质量标准的施工项目,乙方应无条件返工,并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整改完毕,乙方应承担由于返工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且工期不予顺延。
2.3工程施工中,乙方对隐蔽工程和阶段工程施工完毕后,应自检合格后,再报项目部验收,若项目部通过验收发现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项目部根据施工现场具体情况,将给予乙方100元以上处罚,并限期整改合格。工程施工完成后,乙方应自检并达到初验条件后,再通知甲方代表进行初步验收,并积极配合项目部安排竣工验收工作。乙方必须参加竣工验收,无故不到者处500元以上罚款。乙方应协助项目部落实有关准确数据以便办理有关施工资料给建设单位(监理单位)。
三、施工安全防护的约定
3.1 乙方应严格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技术交底、操作规范,合理组织施工,采取有效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因乙方不按安全技术交底要求施工,安全措施落实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由此发
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2 乙方在动力设备、高电压线路、地下管道、易燃易爆等危险地段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应采取全面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代表批准后实施。电焊等施工动火前应报项目经理批准,否则严禁施工。未经甲方批准或违反安全防护规定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相应安全防护设施。
3.4 乙方负责人要把安全技术交底、防护措施及规定逐个贯彻到每个工人,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若未按安全要求约定执行,造成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一切后果。
四、双方的职责
4.1甲方负责对工程质量、施工材料、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协调与建设、监理单位的关系。甲方应确保材料的及时供应,为乙方提供施工条件。
4.2 乙方驻工地代表在工地每周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 不得无故离开现场, 若因故必须离开工地,需由甲方项目经理批准,否则,按擅离职守处理,项目部可根据具体情况给予乙方每天100--300元的处罚,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后果。双方代表易人,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征得另一方同意,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义务和责任。
4.3乙方在施工期间要遵守双方的约定,保守合同的商业秘密,不得外泄,不得发生有损甲方名誉的言论或行为。若乙方违约,甲方可单方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给甲方带来的经济损失。
4.4 乙方应接受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合理的施工建议和现场管理、监督检查,遵守现场施工管理制度,统一着装,维护公司名誉,并保持施工现场环境整洁和材料分类保存,码放整齐,搞好安全文明施工。若违反规定,甲方项目部有权按文明施工规定给予100--300处罚,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其它费用。
4.5 乙方应接受甲方现场管理,对甲方提供的设备、设施、施工材料要负责保管,如有丢失,照价赔偿;做好已完成工程的成品保护和室内设施保护,在工程未交工前,由乙方负责保管。
4.6. 乙方应在完工后按照规定及时申报人工费结算单,经项目部审核完毕确认后报公司相关部门审核。乙方应负担公司提供的总、分配电箱以外的临时电源、照明等线路、用具和施工所需辅料费用、材料(设备)搬楼费。
五、工期的约定
5.1 必须保证工期按合同和项目部施工进度计划的约定完成,因甲方原因影响乙方施工进度,甲方应承担相关责任。
5.2 因乙方责任,延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不能按期完成合同规定的施工内容
影响工期的,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和费用。
六、违约责任
6.1乙方在工程完工后,不能按照合同及国家规范一次性验收达标的,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并视情节严重给予工程承包价5%--10%的罚金;对于质量优、工期提前、文明施工、施工现场配合好的施工班组,由项目部提出申请,公司核实后给予500元以上的奖励。
6.3 在施工过程中,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或不能达到甲方施工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条件要求,甲方有权处予乙方承包价10﹪的罚款,直至终止合同的执行,撤换施工队,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4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及其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6.5 工程竣工验收后,为加快竣工结算,乙方应据实向项目部申报工程量清单,严禁虚报,若有虚报,一经发现按虚报数量金额的三倍处罚。
6.6 乙方应严格遵守项目部制定的规章制度,若有违反,乙方应无条件按关条款执行。
七、付款方式的约定
7.1按具体施工进度支付工费:合同签订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后,甲方项目部根据具体情况支付乙方生活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项目部根据具体施工进度情况,支付工费;工程完工前支付至合同工费的75%;建设单位竣工验收合格后七日内支付至合同工费的85%;待竣工结算完成后一个月内支付至实际工费95%;质保期两年满后,若没有质量维修和扣款事项,质保金两周内结算。首次支付的生活费在支付第一批工程工费时扣除。
7.3 承包单价中已经包括施工现场人身安全保险、文明施工、现场安全、收工清理。
八、 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8.1 施工过程中,乙方负责验收甲方提供的材料,材料质量不合格,乙方有权拒绝验收。若乙方领取材料使用后,乙方视为材料合格,且由此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
九、关于工程保修的约定
9.1 按国家规定本工程乙方保修期为两年。
9.2 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接到维修通知24小时内派人进行维修,外地48小时内
派人勘查、修理。
9.3 因维修时造成的成品损坏或现有设施、原材料等物品的流失,由乙方照价赔偿。
9.4质保期内如有乙方施工范围内的质量维修问题,乙方应负责维修。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维修,乙方应无偿维修,非乙方责任造成的维修,乙方享受有偿维修。
9.5 对接到公司维修通知,无正当理由不予维修的,公司将从质保金双倍扣除由此产生的维修费用,派他人进行维修,未经公司同意将承包工程进行转包,公司根据情况给予2000元以上处罚,情节严重者公司将依照有关终止合同,并追求承包人的相应法律责任。
十、争议、纠纷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纠纷时,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解决,双方任一方均可申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一、合同生效与终止
11.1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验收达标工程移交建设单位、甲方合同价款付清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有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11.2 在施工过程中,乙方的施工管理不能满足甲方对施工工期、施工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时,经甲方多次劝告仍无改进时,甲方有权对乙方单方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1.3 本合同条款终止后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免除乙方对本工程设备质量及安全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和义务。
十二、附则
12.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如与本合同有矛盾之处,以本合同为准。
12.2 工程承包价一览表:
12.2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乙方代表签字:(指印)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装饰工程承包合同书
发包方:(简称甲方)河南省惠美设计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承包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安装装饰工程承包条例》,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经双方认真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封丘县新华书店云书网线下体验城关镇1号店装饰工程
1.2 具体工程地点: 封丘县文化路
1.3 详细承包范围:
1.4 具体承包方式:
1.5 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
1.6 施工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 日历天。
1.7 质量要求: 合格
1.8甲方代表:
1.9 乙方代表:
二、关于施工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2.1工程质量:执行国家现行实施的相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和质量技术评定标准,保证一次验收通过。
2.2乙方依据甲方对本工程提供的施工图纸、做法说明组织施工。若达不到质量标准的施工项目,乙方应无条件返工,并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整改完毕,乙方应承担由于返工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且工期不予顺延。
2.3工程施工中,乙方对隐蔽工程和阶段工程施工完毕后,应自检合格后,再报项目部验收,若项目部通过验收发现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项目部根据施工现场具体情况,将给予乙方100元以上处罚,并限期整改合格。工程施工完成后,乙方应自检并达到初验条件后,再通知甲方代表进行初步验收,并积极配合项目部安排竣工验收工作。乙方必须参加竣工验收,无故不到者处500元以上罚款。乙方应协助项目部落实有关准确数据以便办理有关施工资料给建设单位(监理单位)。
三、施工安全防护的约定
3.1 乙方应严格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技术交底、操作规范,合理组织施工,采取有效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因乙方不按安全技术交底要求施工,安全措施落实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由此发
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2 乙方在动力设备、高电压线路、地下管道、易燃易爆等危险地段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应采取全面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代表批准后实施。电焊等施工动火前应报项目经理批准,否则严禁施工。未经甲方批准或违反安全防护规定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相应安全防护设施。
3.4 乙方负责人要把安全技术交底、防护措施及规定逐个贯彻到每个工人,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若未按安全要求约定执行,造成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一切后果。
四、双方的职责
4.1甲方负责对工程质量、施工材料、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协调与建设、监理单位的关系。甲方应确保材料的及时供应,为乙方提供施工条件。
4.2 乙方驻工地代表在工地每周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 不得无故离开现场, 若因故必须离开工地,需由甲方项目经理批准,否则,按擅离职守处理,项目部可根据具体情况给予乙方每天100--300元的处罚,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后果。双方代表易人,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征得另一方同意,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义务和责任。
4.3乙方在施工期间要遵守双方的约定,保守合同的商业秘密,不得外泄,不得发生有损甲方名誉的言论或行为。若乙方违约,甲方可单方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给甲方带来的经济损失。
4.4 乙方应接受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合理的施工建议和现场管理、监督检查,遵守现场施工管理制度,统一着装,维护公司名誉,并保持施工现场环境整洁和材料分类保存,码放整齐,搞好安全文明施工。若违反规定,甲方项目部有权按文明施工规定给予100--300处罚,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其它费用。
4.5 乙方应接受甲方现场管理,对甲方提供的设备、设施、施工材料要负责保管,如有丢失,照价赔偿;做好已完成工程的成品保护和室内设施保护,在工程未交工前,由乙方负责保管。
4.6. 乙方应在完工后按照规定及时申报人工费结算单,经项目部审核完毕确认后报公司相关部门审核。乙方应负担公司提供的总、分配电箱以外的临时电源、照明等线路、用具和施工所需辅料费用、材料(设备)搬楼费。
五、工期的约定
5.1 必须保证工期按合同和项目部施工进度计划的约定完成,因甲方原因影响乙方施工进度,甲方应承担相关责任。
5.2 因乙方责任,延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不能按期完成合同规定的施工内容
影响工期的,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和费用。
六、违约责任
6.1乙方在工程完工后,不能按照合同及国家规范一次性验收达标的,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并视情节严重给予工程承包价5%--10%的罚金;对于质量优、工期提前、文明施工、施工现场配合好的施工班组,由项目部提出申请,公司核实后给予500元以上的奖励。
6.3 在施工过程中,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或不能达到甲方施工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条件要求,甲方有权处予乙方承包价10﹪的罚款,直至终止合同的执行,撤换施工队,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4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及其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6.5 工程竣工验收后,为加快竣工结算,乙方应据实向项目部申报工程量清单,严禁虚报,若有虚报,一经发现按虚报数量金额的三倍处罚。
6.6 乙方应严格遵守项目部制定的规章制度,若有违反,乙方应无条件按关条款执行。
七、付款方式的约定
7.1按具体施工进度支付工费:合同签订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后,甲方项目部根据具体情况支付乙方生活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项目部根据具体施工进度情况,支付工费;工程完工前支付至合同工费的75%;建设单位竣工验收合格后七日内支付至合同工费的85%;待竣工结算完成后一个月内支付至实际工费95%;质保期两年满后,若没有质量维修和扣款事项,质保金两周内结算。首次支付的生活费在支付第一批工程工费时扣除。
7.3 承包单价中已经包括施工现场人身安全保险、文明施工、现场安全、收工清理。
八、 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8.1 施工过程中,乙方负责验收甲方提供的材料,材料质量不合格,乙方有权拒绝验收。若乙方领取材料使用后,乙方视为材料合格,且由此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
九、关于工程保修的约定
9.1 按国家规定本工程乙方保修期为两年。
9.2 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接到维修通知24小时内派人进行维修,外地48小时内
派人勘查、修理。
9.3 因维修时造成的成品损坏或现有设施、原材料等物品的流失,由乙方照价赔偿。
9.4质保期内如有乙方施工范围内的质量维修问题,乙方应负责维修。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维修,乙方应无偿维修,非乙方责任造成的维修,乙方享受有偿维修。
9.5 对接到公司维修通知,无正当理由不予维修的,公司将从质保金双倍扣除由此产生的维修费用,派他人进行维修,未经公司同意将承包工程进行转包,公司根据情况给予2000元以上处罚,情节严重者公司将依照有关终止合同,并追求承包人的相应法律责任。
十、争议、纠纷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纠纷时,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解决,双方任一方均可申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一、合同生效与终止
11.1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验收达标工程移交建设单位、甲方合同价款付清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有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11.2 在施工过程中,乙方的施工管理不能满足甲方对施工工期、施工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时,经甲方多次劝告仍无改进时,甲方有权对乙方单方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1.3 本合同条款终止后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免除乙方对本工程设备质量及安全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和义务。
十二、附则
12.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如与本合同有矛盾之处,以本合同为准。
12.2 工程承包价一览表:
12.2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乙方代表签字:(指印)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