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用行政法律文书制作

常用行政法律文书制作 与使用说明细则(试行)

为配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贯彻实 施,公安部对 2003 版公安行政法律文书进行了修订,并下 发了《公安行政法律文书制作与使用说明》。但由于民警 对新法不熟悉,理解不准确,各单位在办理治安案件中出 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为了规范治安案件的办理,我 们结合日常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按照省厅皖公通[2006]54 号《〈适用公安行政法律文书〉有关事项的通知 》的要求, 对常用的行政法律文书(受案登记表、传唤证、询问笔录、 检查证及检查笔录、扣押物品清单、收缴/追缴物品清单、 没收违法所得、非法财物清单、告知笔录、审批表、处罚 决定书、执行通知书、调解书、结案报告、送达回执等) 制作与使用作进一步规范,以供基层民警在执法办案中参 考。 一、受案登记表 (一)填写要求 1、各办案单位在填制受案登记表时,要在该文书的左 上角加盖接报单位印章。 2、“案由”栏填写行政案件的类别,如:“盗窃、为 赌博提供条件”;案由应按照《公安部关于规范违反治安 管理行为名称的意见》(公通字[2005]95 号)填写。 3、“案件来源”栏填写:报案;投案;移交;扭送; 工作中发现。 4、“报案时间”栏精确到分。 5、“报案方式”栏填写:口头报案;电话报案;书面 报案等。 6、“受案意见”栏是行政案件的承办人根据案情,提 出是否受理并作出进一步调查处理的意见。 ⑴××违反治安管理,应追究行政(治安)责任,需进 一步调查处理。经初查,XXX 涉嫌 XXX,建议受理调查。

⑵××违反治安管理(××案),不属本单位管辖,应 移送××单位。 ⑶ 不予受理写明情况:①本案不存在违法事实。 ②× ×违法情节轻微。 ③××系精神病人,不具备法定责任能 力;××不满十四周岁,未达到法定责任年龄不需追究行 政(治安)责任,不予处理。④已过追诉时效的。 7、“受案审批”栏由办案部门负责人填写。根据不同 情况分别填“同意受理”、“不予受理”“应当移送×× 单位”。

(二)文书范例(参考)

()市 公 安 局 () 海 分 局 受案登记表

编号:001 案 由 殴打他人

□工作中发现 □报案

案件来源

□投案 □移交

□扭送

□其他

报案时间

2006

年 03

18 日

10 时

30 分

报案方式 □口头报案 报 案 人 姓 名

□书面报案 □电话报案 □其他

性 别 男 出生日期 1978 年 4 月 21 日 联系电话 ××××× ×××

宋××

现 住 址 工作单位

××市××镇××村 无

接 报 人××派出所王×× 简要案情:2006 年 2 月 16 日,宋××的表妹与吕××(男,1980 年 3 月 2 0 日

出生,××县田家镇××村人)的表弟齐××结婚。17 日晚,宋××与 其兄到田家镇××村齐××家做客。饭后闲谈中,宋××之兄讲到吕××之 弟昨天为抬嫁妆,将宋××亲戚家的自行车胎划破。吕××之弟听到后,与 宋××争辩,因话不投机,双方拉扯起来。混乱中,吕××用啤酒瓶砸向宋 ××,致宋××头部流血。宋××之兄等人将宋××送到卫生院治疗。经诊 断,头顶部局部软组织挫伤,花去医疗费 300 元。宋××提交有卫生院诊断 证明和医药收据。

受案意见

经初查,吕××涉嫌殴打他人,建议受理调查。 承办人:王××、XXX 2006 年 3 月 18 日

受案审批

同意受理。 办案部门负责人:李×× 8 日 2006 年 3 月 1

一式两份,一份附卷,一份存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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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传唤证 (一)填写要求 1、填写传唤理由,应按照《公安部关于规范违反治安 管理行为名称的意见》(公通字[2005]95 号)要求填写。 2、填写传唤的法律依据,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 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 3、指定时间精确到分钟。 4、被传唤人到达指定地点接受询问时,应当让被传唤 人填写到达时间;传唤结束时,被传唤人还应当填写询问 查证结束时间;最后由被传唤人确认并签名。《传唤证》 上的被传唤人到达时间是指违法嫌疑人到达公安机关(或 指定的地点)的时间,讯问查证结束时间是指宣布处罚的 同时或被传唤人离开公安机关(或指定的地点)的时间。 到达时间和查证结束时间均由被传唤人填写。到达时间和 讯问查证结束时间都应当精确到分钟,必须由被传唤人填 写,办案民警不能代填;被传唤人拒绝填写的,应当予以

注明。 5、开具《传唤证》须填写传唤审批表,经办案部门负 责人批准。超过 8 小时,需延长至 24 小时,也要经办案部 门负责人审批。并不是所有案件都能延长传唤,《治安管 理处罚法》规定只有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 政拘留处罚才能延长传唤至 24 小时,所以依据《治安管理 处罚法》第 36 条,56 条第一款,57 条第一款,58 条,75 条第 一款规定处罚的,不能超过 8 小时。 6、对当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可以口头传唤。口头传 唤不需审批,也不需补开传唤证,但必须在询问笔录中由 被传唤人填写到达时间和询问查证结束时间,并由被传唤 人签名确认。对“110”民警移送来的违法嫌疑人,也适用 口头传唤手续。 7、传唤应当将传唤的理由和依据告知给被传唤人,应 当及时将传唤的原因和处所通知被传唤人家属。 (在分局法 制科制作的询问笔录样式中已体现怎样通知, 请大家参考使 用。) 8、对

受害人,证人、违法嫌疑人亲属不能使用传唤。 9、到违法嫌疑人单位或住处询问,违法嫌疑人投案, 群众扭送的,不需要传唤。 10、不能异地传唤。 11、传唤证印章使用问题。派出所的使用《传唤证》可 以加盖派出所的印章,其他执法单位 (治安大队、 刑警大队、 责任区刑警队、国保大队)使用《传唤证》一律加盖分局的 印章,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

(二)文书范例(参考)

() 市 公 安 局 () 海 分 局 传

齐××:

()公()行传字[ 2006]第 001 号

因你涉嫌

故意损毁财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 , 限你于 2006 年 3 月 11 日 14 时 0 分前到 ()市公安

局××派出所

接受询问。

2006 年

3 月

11 日

被传唤人到达时间: 询问查证结束时间:

2006 年 2006 年

3月 3 月

11 日

14 时

0 分 10 分

11 日 1 8 时

被传唤人(签名):齐××

一式两份,一份交被传唤人,一份附卷。

三、询 问 笔 录 (一)填写要求 1、首部:

应按首部所列项目填写齐全,没有相关内容的栏目填写“无”,姓名

的常用姓名,与案件有关的姓名,如曾用名、绰号、化名、笔名等也应当 人及记录人分别签名。 询问时间应当精确到分钟。

籍或者少数民族的人员,应当写明其汉语译名;“询问人”和“记录人”

2、正文:正文部分采用问答式记录,对被询问人的回答使用第一人

①首问告知:询问时,办案民警要告知被询问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和承 用文书样式一,并在笔录中注明“口头传唤”。

根据不同情况告知不同的内容,具体可参考文书样式五种情况告知内容,

②二问身份情况:询问违法嫌疑人时应当问明违法嫌疑人的基本身份

询问时,要询问是否受过刑事处罚、行政拘留或者劳动教养、收容教育、

容教养等情况,必要时,还应当问明其家庭主要成员、工作单位、文化程

二次询问时如果没有疑点不需要再予以核实确认,不再询问身份情况等内 之间的关系。 发问;最后询问被询问人有没有需要进一步补充交代或者申辩的内容。

询问受害人或证人时,应询问证人或者受害人的身份,证人、违法嫌

③再问案件事实:先问被询问人有无违法行为,听取其陈述或申辩;

对证人、受害人提供的案件有关情况,包括案件涉及到的人物、时间

结果等都应当详细记录。要问清情况的来源,是亲自所见的,还是间接了 证人或者受害人对有关情况表示不能肯定,应当明确记录下来。 3、尾部:

的推测、估计。同时,还要问清当时的环境,是否还有其他人在场或了解

询问笔录核对,要求被询问人在笔录末尾写明对笔录的

意见,即“以

与我说的相符”,并签名或捺指印、注明日期。被询问人应当在笔录除最

每一页右下角签名或捺指印。询问人员、翻译人员应当在末页签名。拒绝

的,办案人员应在笔录上注明,二名见证人签名见证。

4、询问未满 16 周岁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证人或受侵害人,应当

其他监护人到场。无法通知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或者其父母或其他监护

不到场或不及时到场,询问时应邀请其他见证人到场。并在笔录中注明见

性别、住址、工作单位和职业。被邀请的见证人应在笔录上签名,盖章或

5、询问聋、哑人,应当有通晓聋、哑手势的人参加,询问不通晓当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证人或受侵害人,应当配备翻译人员。并在笔录中

的姓名、性别、住址、工作单位和职业。翻译人员应在笔录上签名或盖章

(二)文书范例(参考)

1、口头传唤

第 次询 问

第 页共 页

询 问 笔 录

询问时间: 询问地点: 询问人 记录人 被询问人 户籍所在地 现住址 性别 、 工作单位 工作单位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时 分至 年 月 日 时 分

工作单位 被询问人身份证件各类及号码 联系方式 (口头传唤的被询问人 )。 问:我们是()市公安局 月 日 时

文化程度

分到达

时 分离开,本人

民警,经民警在(现场某处)出示警官证告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将你 接受询问。现将此过程记录在案,你听明白了吗? 答:以上记录属实,我听清楚了。 问:现依法就(

)一案向你询问,你要如实回答;故意提供虚假陈述你要

责任;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你有拒绝回答的权利;对办案人员有应当回避的情形

的要求;在询问过程中你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询问结束后办案人员应当将笔录交

宣读,对记录中有误或遗漏的,你可以提出更正或补充,经核对无误后你应当在笔 并写明看过或听过后的意见,你是否清楚了? 答:我听清楚了。

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公安机关

传唤的原因和处所告知你的家属。我们在对你传唤时已将传唤你的原因和处所通知

答:你们将传唤的原因和处所通知我家属(何人)时我在场,情况属实。 问:你是否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员、团员? 答:

问:你是否曾受过刑事处罚、行政拘留或者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强制戒毒、收容

答: 问:你的家庭成员情况:

答: 问:你的个人简历情况? 答:

问:(涉案问话)

答: 问:还有什么补充?

答:没有补充。 问:以上所述是否属实? 答:属实。

以上笔录我看过,

与我说的相符。 被询问人签名、捺指印 日期: 年 月 日

2、 持证传唤 问

第 次询

第 页共 页

询 问 笔 录

询问时间: 时 分 年 月 日 时 分至 年 月 日

询问地点:

询问人

工作单位

记录人

工作单位

被询问人

性别

出生日期

户籍所在地

现住址

工作单位

文化程度

被询问人身份证件各类及号码

联系方式

问:我们是()市公安局

民警,你因涉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 之规定,依法对你传唤进行询问。你听清楚了没有?

答:我听清楚了。

问:现依法就

一案向你询问,你要如实回答;故意提

供虚假陈述你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你

有拒绝回答的权利;对办案人员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你有权提出回 避的要求;在询问过程中你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询问结束后办 案人员应当将笔录交给你核对或向你宣读,对记录中有误或遗漏 的,你可以提出更正或补充,经核对无误后你应当在笔录上签名 或捺印并写明看过或听过后的意见,你是否清楚了? 答:我听清楚了。

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三条第二款 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应当将你被传唤的原因和处所告知你的家 属,请你提供联系方式。

答: (根据具体情况记录)

问:我们现在(以何种方式)将传唤你的原因和处所电话通知你 的家属( 何人),你知道了吗?

答:你们当我的面电话通知了我的家属( 道了。 问:你是否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员、团员? 答:

),我已经知

问:你是否曾受过刑事处罚、行政拘留或者劳动教养、收容教育、

强制戒毒、 收容教养等?

答:

问:你的家庭成员情况:

答:

问: 你的个人简历情况?

答:

问: (涉案问话)

答:

问: 还有什么补充?

答:没有补充。

问: 以上所述是否属实?

答:属实。

以上笔录我看过,与我说 的相符。 被询问人签名、 捺指印

日期: 日

3、 询问未成年人 问

第 次询

第 共 页

询 问 笔 录

询问时间: 时 分 年 月 日 时 分至 年 月 日

询问地点:

询问人

工作单位

记录人

工作单位

被询问人

性别

出生日期

户籍所在地

现住址

工作单位

文化程度

被询问人身份证件各类及号码

联系方式

(口头传唤的被询问人 日 时

分到达,

月 )。

分离开,本人签名确认: 民警,你因涉嫌

问:我们是()市公安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第一 款之规定,依法对你传唤进行询问。你听清楚了没有?

答:我听清楚了。

问:现依法就

一案向你询问,

你要如实回答;故意提

供虚假陈述你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你 有拒绝回答的权利; 对办案人员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你有权提出回 避的要求;在询问过程中你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询问结束后办 案人员应当将笔录交给你核对或向你宣读, 对记录中有误或遗漏

的,你可以提出更正或补充,经核对无误后你应当在笔录上签名 或捺印并写明看过或听过后的意见, 你是否清楚了?

答:我听清楚了。

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三条第二款 之规定, 公安机关依法应当将你被传唤的原因和处所告知你的家 属。请你提供家属的姓名及联系方式。

答:(根据具体情况记录)

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四条第三款 之规定,你作为不满十六周岁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 在询问你时应当通知你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到场, 请你提供父 母及其他监护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选择内容)

答:(根据具体情况记录)。

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四条第三款 之规定,你作为不满十六周岁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 在询问你时应当通知你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到场。 现已邀请你 (父亲、母亲或者其他监护人)在场,你听明白了吗?(选择内

容) 答:听明白了。

问:因你(父母双亡,又没有其他监护人,因种种原因无法找到 其父母或者其监护人的, 以及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收到通知后 拒不到场或者不能及时到场的)的情况,在对你进行询问时,公 安机关邀请了(办案地居(村)民委员会的人员,或者被询问人 在办案地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亲友,或者所在学校的教师,或者其 他见证人到场)(人)在场。你听明白了吗?(选择内容) 答:听明白了。

问: 你是否曾受过刑事处罚、 行政拘留或者劳动教养、 收容教育、 强制戒毒、 收容教养等?

答:

问:你的家庭成员情况 :

答:

问: 你的个人简历情况?

答:

问:(涉案问话)

答:

问: 还有什么补充?

答:没有补充。

问: 以上所述是否属实?

答:属实。

监护人或见证人签名 说的相符。日期: 名、捺指印 年 月 日

以上笔录我看过,与我 被询问人签

日期: 日

4、询问当事人或证人 第 次询 问 第 页共 页

询 问 笔 录

询问时间: 年 月 日 年 月 时 日 分 时 分至

询问地点:

询问人 工作单位 记录人 工作单位 被询问人 出生日期 户籍所在地

性别

现住址

工作单位 文化程度 被询问人身份证件各类及号码

联系方式

(口头传唤的被询问人 分到达,

月 日 时 认:

月 日

分离开,本人签名确 )。

问:我们是()市公安局(单位)民警,现依 法就 一案向你询问,你要如实回

答;不得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 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否则将 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你 有拒绝回答的权利。故意提供虚假陈述你要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办案人员有应当回避的 情形你有权提出回避的要求;在询问过程中你 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询问结束后办案人员应 当将笔录交给你核对或向你宣读,对记录中有 误或遗漏的,你可以提出更正或补充,经核对 无误后你应当在笔录上签名或捺印并写明看 过或听过后的意见,你是否清楚了?

答:我听清楚了。

问:你为何事(到派出所)报警?

答:(具体情况)。

问:你作为本案的被害人(证人),应当如实 提供证据。你与本案中的违法嫌疑人(其他证 人/被害人)有何关系?

答:

问:(涉案问话)

答:

问:还有什么补充?

答:没有补充。

问:以上所述是否属实?

答:属实。

以上 笔录我看过,与我说的相符。 被询 问人签名、捺指印 日期: 年 月 日

5、询问聋、哑人或不通晓当地语言文字的行

为人

询 问 笔 录

第 次询问 第 页共 页 询问时间: 年 月 日 年 月 时 日 分 时 分至

询问地点:

询问人 工作单位 记录人 工作单位 被询问人 出生日期 户籍所在地

性别

现住址

工作单位 文化程度 被询问人身份证件各类及号码

联系方式

(口头传唤的被询问人 分到达, 月 日 时 认: 问:我们是()市公安局 你因涉嫌

月 日

分离开,本人签名确 )。 民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之规 定,依法对你传唤进行询问。对与本案无关的 问题,你有拒绝回答的权利,你明白了没有?

答:我明白了。

问:根据你的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 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六条之规定,现邀请 学校(单位)教师 为你提供翻译(帮助),你明白了吗? 在场

答:我明白了。

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八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应当 及时将你被传唤的原因和处所告知你的家属。 请你提供家属的姓名及联系方式。

答:(根据具体情况记录)。

问:现依法就

一案向你询问,你要

如实回答;故意提供虚假陈述你要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你有拒绝回 答的权利;对办案人员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你有 权提出回避的要求;在询问过程中你有陈述和 申辩的权利;询问结束后办案人员应当将笔录 交给你核对或

向你宣读,对记录中有误或遗漏 的,你可以提出更正或补充,经核对无误后你 应当在笔录上签名或捺印并写明看过或听过 后的意见,你是否明白了?

答:我明白了

问:你是否曾受过刑事处罚、行政拘留或者劳 动教养、收容教育、强制戒毒、收容教养等?

答:

问:你的家庭成员情况:

答:

问:你的个人简历情况?

答:

问:(涉案问话)

答:

问:还有什么补充?

答:没有补充。

问:以上所述是否属实?

答:属实。

翻译人员签名 笔录我看过,与我说的相符。 联系方式: 问人签名、捺指印 日期: 年 年 月 月 日 日

以上

被询

日期:

四、检查证及检查笔录

(一)填写要求 1、检查证 (1)、法律依据填写:《中华人民共和 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七条第一款。 (2)、“检查人”栏填写:执行检查任 务的办案人员的姓名。 (3)、检查对象写明被检查的住所或者 其他场所的名称,同时要表明住所或者 其他场所的地址和所有人,如“王×× 的住宅(××路××号)”、“××歌 舞厅(××路××号)”。 (4)、尾部应当加盖批准检查的公安机 关的印章,注明批准日期。 (5)、对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关的场 所、物品、人身确有必要立即进行检查 的,办案人员可以出示警官证后,进行 当场检查,检查结束后不需要补办《检 查证》。在任何情况下,对公民的住所 进行检查必须同时持警官证和《检查 证》。 (6)、检查证应由被检查人确认签名或 按指印。 (7)、无论当场检查还是持证检查必须 制做检查笔录。

2、勘验/检查笔录 (1)、“检查证号码”栏填写:检查证 的文号 (2)、“检查对象”栏填写:填写被检 查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被检查的住 所或者其他场所的名称 (3)、“检查过程及结果”栏填写: ①首先表明是否当场检查,如果是 当场检查,就要首先表明“因 xxx 场所 (人)涉嫌 xxx 案,为收集违法行为证 据(或为查获违法嫌疑人),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 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办案民警持工作证 件对 xxx 场所(人)进行检查”;同时 要详细记载检查所用的方法及仪器情 况、检查过程以及检查的结果。 ②对场所进行检查的,应当根据顺 序写明检查的范围和发现的情况。查获 的与违法行为有关的物品以及其他可疑 物品等物证,应当记录其具体位置、形 状和数量等,对扣押的物品、文件要开 具相应的扣押物品、文件清单;如在检 查过程中对有关证据进行了拍照,应当 在笔录中注明。 ③笔录应如实反映检查人是否依 法办事,文明办案,有无损害物品的情 况;被检查人

及其家属是否积极配合检 查,有无抵制或者刁难行为等等。 4、尾部由办案人员、被检查人和见

证人签名或盖章;被检查人不在场或拒 绝签名的,应当在检查笔录中注明。没 有见证人的,也应当在检查笔录中注明。 5、勘验/检查笔录的 “/”表示其 前后内容可供选择,在使用中要将不用 的部分划去。 6、 进行现场勘验时, 要绘制现场图, 拍摄现场照片并制作勘验笔录,必要时 可以录像。现场勘验中发现和提取物证 的情况,要根据物证的不同特点,分别 写明物品的名称、品质、重量、尺寸、 体积、标识等。现场照片、现场图和现 场录像情况应在勘验笔录中注明。 7、 检查需要扣押有关物品、 文件的, 要当场制做扣押物品清单。并在检查笔 录中注明。 (二)文书范例(参考)

() 市 公 安 局 () 海 分 局 检 查 证

()公(明 )检字[ 20 06 ]第 001 号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 八十七条第一款, 兹派我局 刘**、 黄**对

××

区××路××××号进行检查。

()市公安局()分局

2006 年 4

月 4

被检查人确认(签名): 年

检查完毕后附卷

() 市 公 安 局 () 海 分 局 勘验/检查笔录(持检查证)

时间 2006 年 4 月 4 日 9 时 10 分至 2006 年 4 月 4 日 9 时 35 分 勘验地点/检查对象 孙××处

检查证或者工作证件号码 ()公(明)检字[2006]第 001 号

勘验/检查人员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职称) ()公安分局× ×派出所 刘×× 王××

过程及结果: 检查人员 XXX、XXX 向 XXX 出示工作证件和 XX 号

检查证,依法对 XXX 处进行检查 检查人员检查了孙××的卧室。 在衣柜里的一上衣的口袋里发现一个笔记本和一个呼机, 笔记本最 后一页上面记有章×的姓名和手机号码,呼机里有一条信息:“明 天两点到××公园河边来,落款为章×,时间为 2004 年 6 月 1 日 23 时 5 分。”在床头的抽屉里发现了一个铁盒,内有活期存折一 本(户名为王××,帐号为×××××××××××××,金额为 150 元)、香烟两支(怀疑含有海洛因)。在检查过程中未损坏任 何物品,被检查人家属配合检查工作。 检查完毕后,依法扣押

了上述笔记本、呼机、活期存折和香烟(详见()公(×)行扣字 [2006] 30 号扣押物品、文件清单)。 勘验/检查人(签名): 刘×× 王××

记录人(签名):

王××

被检查人或者见证人(签名):

黄××

合 肥 市 公 安 局 () 海 分 局 勘验/检查笔录(当场检查)

时间 2006 年 4 月 4 日 9 时 10 分至 2006 年 4 月 4 日 9 时 3

5分 勘验地点/检查对象 孙××处

检查证或者工作证件号码 ()公(明)检字[2006]第 001 号

勘验/检查

人员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职称) ()公安分局× ×派出所刘×× 王××

过程及结果:(此处要注明紧急情况下当场检查的原因)检查人员 XXX、XXX 向 XXX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 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当场向 XXX 出示工作证件,,依法对 XXX 处进行 检查 。检查人员检查了孙××的卧室。在衣柜里的一上衣的口袋 里发现一个笔记本和一个呼机, 笔记本最后一页上面记有章×的姓 名和手机号码,呼机里有一条信息:“明天两点到××公园河边来, 落款为章×,时间为 2004 年 6 月 1 日 23 时 5 分。”在床头的抽屉 里发现了一个铁盒,内有活期存折一本(户名为王××,帐号为× ××××××××××××,金额为 150 元)、香烟两支(怀疑含 有海洛因)。在检查过程中未损坏任何物品,被检查人家属配合检 查工作。 检查完毕后,依法扣押了上述笔记本、呼机、活期存折 和香烟(详见()公(×)行扣字[2006] 30 号扣押物品、文件清 单) 勘验/检查人(签名): 刘×× 王××

记录人(签名):

王××

被检查人或者见证人(签名) :

黄××

五、扣押物品清单

(一)填写要求 1、 “编号”栏采用阿拉伯数字,按物品(文件)的排列顺序从“1” 开始逐次填写。 2、“名称”栏填写物品(文件)的名称。 3、“规格”栏填写物品的品牌和型号。 4、“数量”栏填写每种物品(文件)的数量,应用大写。 5、“特征”栏填写物品的颜色、新旧、质地等特点。 6、填写表格内容时,应当一项一格,中间不应当留空格,填写完 剩下的空格应当用对角线的方式划去。空格不够的可以附页,附 页也要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并由承办人和被扣押物品、文件持有人 或者见证人签名。 7、在“发还情况”栏由接受人注明“已发还”并签名、盖章或按 指印。 8、对被侵害人或善意第三人合法占有的财产,不得扣押,应当使

用省厅制作的《登记物品清单》予以登记。 9、扣押物品清单一式两份,由调查人员、物品持有人和见证人签 名或盖章,一份交由持有人,一分附卷备查。

(二)文书范例(参考)

() 市 公 安 局 () 海 分 局 扣押物品清单

物品持有人刘××(性别 男 年龄 25 岁单位法定代表人

现住址及联系方式××区××路××号,联系电话××××××××)持有 的下列物品与刘××盗窃案件有关,需要作为证据,依法予以扣押。 发还情况 编号 名称 规格 数量 特 征

(接收人签 收)

1 自行车 ××牌 26 型 壹辆 红色,五成新

周××

以下空白部分 用对角线划去

物品持有人、 见证人 (签名) 承办人(签名):徐×× :

刘×× 见证人:张××

李××

2006 年 4

月 1

0

2006 年 4

月 10

一式两份,一份交物品持有人,一份附卷。

六、告知笔录

(一)填写要求 1、“告知内容”第一栏部分属于必填内容,告知内容包括: (1)查证的违法事实(何时、何地、何种违法行为);(2) 证实的证据(如本人陈述、证人证言、作案工具等);(3) 拟作出处罚的法律依据及具体处罚种类、 幅度, 一定要加 “拟 处”字。 2、“告知内容”第二栏“拟作出的行政处罚” 不是必填 内容。仅在公安机关拟作出符合听证范围的行政处罚决定之前, 向当事人告知有要求听证的权利时填写。在“2.拟做出的行政处 罚:____________”中只填写符合听证范围的内容。告知 2 中向 __________提出一律填“()市公安局()分局” 3、因收缴、追缴是行政强制措施,不是行政处罚,不需在 告知笔录中告知收缴、追缴的内容。 4、笔录末尾由被告知人签名并注明日期。被告知人也可以

提供书面陈述、申辩材料。违法嫌疑人提出陈述和申辩的,告知 人应当如实记录。违法嫌疑人可以自行在告知笔录上书写陈述和 申辩。违法嫌疑人提出书面陈述、申辩材料的,应当将该书面材 料附上并在告知笔录上注明。被告知人的陈述和申辩内容较多 的,可另附纸记录。 5、听证申请的计算:《程序规定》第一百条规定:“违法嫌 疑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公安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申请。”应 当注意,上述期限是从公安机关履行告知义务之日开始计算的。 (二)文书范例(参考)

() 公 安 局 () 海 分 局 公安行政处罚告知笔录(一)

告知单位 ××公安分局××派出所 告知人

黄××、 李×× 被告知人 赵××

被告知单位名称 告知内容:

法定代表人

1.(处罚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规 定,现将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告知如下: 公安机关查明你(单位)于 2006 年 4 月 16 日 20 时

在××区××路××号 (地点)犯有与林××、刘××和张××用扑克

牌赌博 违法行为。以上事实,有物证、证人证言、违反治安管理人的陈 述和申辩 人民 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之规定,拟对你(单位)作出 (法律依据) 等证据为证。公安机关将根据《中华

拘留十日并处三千元罚款 处罚。

对上述告知事项,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2.拟作出的行政处罚: 三千元罚款

对公安机关拟作出的上述行政处罚,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 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你(单位)有权要求听证。如果要求听证,你(单 位)应在被告知后三日内向()市公安局()分局提出,逾期视为放弃听 证。 问:对以

上告知内容你听清楚了吗? 答:听清楚了。我放弃听证。 问:对上述告知事项,你是否提出陈述和申辩? 答:(可另纸记录,笔录末尾由被告知人签名并注明日期。被告知 人也可以提供书面陈述、申辩材料。)不提出陈述和申辩。 被告知人签名:赵×× 2006 年 4 月 17 日

()市公安局()分局 公安行政处罚告知笔录(二)

告知单位 被告知人 被告知单位名称 告知内容: 1.(处罚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规 定,现将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告知如下: 公安机关查明你(单位)于 2006 年 4 月 16 日 20 时 ××公安分局××派出所 赵×× 法定代表人 告知人

黄××、 李××

在××区××路××号 (地点)与林××、刘××和张××用扑克 牌赌博 违法行为。以上事实,有物证、证人证言、违反治安管理人的陈 述和申辩 等证据为证。公安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 法》第七十条 之规定,拟对你(单位)作出 五百元罚款 对上述告知事项,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2.拟作出的行政处罚: 对公安机关拟作出的上述行政处罚,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 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你(单位)有权要求听证。如果要求听证,你(单 位)应在被告知后三日内向 提出,逾期视为放弃听证。 处罚。

问:对以上告知内容你听清楚了吗? 答:听清楚了。 问:对上述告知事项,你是否提出陈述和申辩? 答:不提出陈述和申辩。 被告知人(签名):赵×× 2006 年 4 月 17 日

七、行政处罚决定书

(一)填写要求 1、被处罚人是自然人的,“被处罚人”栏应当填写被 处罚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件种类及其号码、 现住址和工作单位;被处罚人是单位的,应当填写名称、 地址和法定代表人。 2、“现查明”后面的横线处填写违法事实部分,填写 时应当准确、简明、扼要,写明经查证属实的被处罚人(单 位)的违法事实(时间、地点、人物、动机、目的、经过、 情节、后果)。“以上事实有”后面的横线处填写证据部 分,“证据”栏填写: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人证言;违反治安管理人的陈述和申辩;被侵害人陈述; 鉴定、检测结论;勘验、检查笔录。填写时应当填写证据 的具体名称,但是为保护证人,证人证言可以不写证人姓 名。 3、“根据”后面的横线处填写法律依据,包括作出的 处罚和收缴、追缴等其他行政处理的法律依据;应填写所 依据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全称并且具体到条、款、项,

且条、款、项序号要大写。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治安管理

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及第十一条第一款的 规定”。 4、“现决定”后面的横线处填写决定内容,包括处罚 的种类和幅度以及收缴、追缴等其他处理内容。对多个违 法行为人的处罚不同的,要同时写明每个违法行为人的姓 名及处罚种类、幅度,对一人的多个违法行为要分别写明 处罚种类、幅度。 5、“履行方式:”后面的横线处 拘留的写明拘留期限由()分局送交()市公安局拘 留所执行;包括合并执行的情况”。 罚款的写明于 x 年 x 月 x 日之前到 xx 银行缴纳罚款。 6、一并作出没收、收缴、追缴决定时,应当附有相应 的清单,并在决定书中注明清单的名称和数量。 7、被处罚人或者被处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 应当在附卷的一份决定书上签名。拒绝签名的,由办案人 在上面注明。 8、以分局名义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的,复议机关填写 “()市公安局或者()市人民政府”;以派出所名义作 出的行政处罚在复议机关填写“()市公安局()分局或 ()市人民政府”。 9、诉讼机关应填写“()区人民法院”。 10、治安案件有被侵害人的,复印行政处罚决定书用 送达回执送被侵害人一份。 (二)文书范例(参考)

()市公安局()分局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公( 明)决字[ 2006]第 001 号 被处罚人 业 室 ,现住 曹× , 男, 1968 年 7 月 23 日生, 无

××路 525 号 104

现查明 2006 年 3 月 3 日曹× 在家中因家庭琐事与邻居张*发 生争执,曹×辱骂张*,并用菜刀砍上张*左手,经法医鉴定为轻 伤, 以上事实有 作案工具菜刀一把、 证人证言、*号伤害 鉴定书 、*病例、被害人张*陈述 等证据 证实。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 条第一款及第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现决定 七日拘留并处三百元罚款, 对其作案工具菜刀一把予以收 缴。 履行方式:拘留七日自 2006 年 3 月 4 日至 2006 年 3 月 11 日, 由()分局送交()市行政拘留所执行。罚款三百元于 2006 年 3 月 19 日之前到 xx 银行缴纳罚款。 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 内向()市公安局或者()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 月内依法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 收缴 清单共 壹 份。 ()市公安局()分局

2006 年 3 月 4 日 被处罚人(签名):曹× 2006 年 3 月 4 日

一式三份,被处罚人和执行单位各一份,一份附卷。治安案件有 被侵害人的,复印送被侵害人一份。

八、审批表填写要求

1、“违法犯罪记录”栏填写:何时何地因何事受过何

种刑事处罚或者行政拘留处罚以及劳动教养、强制戒毒、 收容教育等

处理。 2、“同案其他人”栏填写:同案其他人员的姓名、性 别和出生日期。 3、“承办人意见”栏写明处理意见和具体法律依据。 4、对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有权作出最终审批决定 的事项,公安机关办案部门的负责人可在“承办单位意见” 栏中直接作出审批决定。随后的“审核部门意见”栏及“领 导审批意见”栏不再填写。 审

案由 受案文号

发案时间

违法嫌疑 人(含单 位)

呈请审批的事实依据、法律依据:

呈请审批 事项 呈请审批事项:

承办人: 办案单位负责人:

年 月 日

审核意见

年 月 日

审批意见

填表人: 年 年 月 月 日

No.12

九、送达回执填写要求

1、“送达时间”栏填写受送达人收到送达文书的时 间,应当填写年月日时。 2、“送达地点”栏填写受送达人接受文书的地点。 3、“送达方式”栏直接写明送达的方式,具体包括 直接送达、委托送达、留置送达等方式。 4、“受送达人”栏由受送达人签名或盖章。 5、 “代收人”、 “代收原因”、 “与受送达人关系”, 如果受送达人不在家或单位,则由代收人签名或盖章,同 时写明代收原因、代收人与受送达人关系。

6、“受送达人拒收原因”、“见证人”,受送达人拒收时写 明受送达人拒收的原因,并由见证人签名。 (二)文书范例(参考)

()公( × )送字[2006]第×号 文书名称、文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公(治)决字[2006]第×号 送达时间:2006 年××月××日×时 送达地点:××市××区××路××号 送达方式:直接送达 受送达人:吴×× 代收人: 代收原因: 与受送达人关系: 受送达人拒收原因: 见证人: 送达人:张×× 备注:吴××为被处罚人的父亲

十、执行通知书(回执)

(一)填写要求 1、存根中的正文内容,根据通知执行的行政拘留、 收容教育、强制戒毒、或者拘留审查的各自特点填写。 2、交执行单位联,正文依次填写执行单位名称、被 执行人姓名、案由、法律依据、执行内容、期限和起止日 期。 3、交办案单位联(回执联)是执行单位已收到执行 通知的凭证,该联由执行单位填写后交办案单位附卷。

(二)文书范例(参考) ()市 公 安 局 ()分 局 行政拘留执行通知书(回执)

×× 根据你局 号 号通知书, × 已于 日 2006 年 3 月 10 日入所。执行期限为 (自 2006 年 3 月 10 日至 2006 投送人 经办人 张×× 蔡×× 刘×× 年 3 月 20 日止)。 十 吴× 公安(分)局: 公(治)执通字[2006]第××

(执行单位印章) 二○○六年五月十四日

此联交办案单位

十一、收缴/追缴物品清单填写要求 1、收缴/追缴物品清单中的“/”表示

其前后内容可 供选择,在使用中要将不用的部分划去。 2、收缴/追缴物品清单在左上角加盖分局印章。 3、在“发还情况”栏由接受人注明“已发还”并签 名或盖章。 4、收缴/追缴物品清单“根据”后面的横线处填写 收缴或者追缴的法律依据;收缴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 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一条第一款,追缴的法 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一条 第二款。“物品持有人”后面的横线处填写个人的姓名、 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件种类及其号码,现住址或者 单位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有关内容在公安行政 处罚决定书中已经体现的,可以只填写物品持有人的姓 名或物品持有单位的名称。 5、收缴/追缴物品清单既可以与公安行政处罚决定 书同时使用,也可以作为单独的收缴或者追缴决定书使

用。 6、既有收缴又有追缴的,应当分别制作清单。 7、收缴/追缴物品清单一式两份,一份交由持有人, 一分附卷备查。 8、各办案单位在填制抽样取证证据清单、先行登记 保存证据清单、没收违法所得、非法财物清单、扣押物 品清单及收缴/追缴物品清单等 5 种清单类文书时, 要在 该文书左上角加盖公安机关印章。

() 市 公 安 局 () 海 分 局

收缴/追缴物品清单 X 公 ( ) 缴字[

]第 号

根据

对物品持有人

的下列物品予以收缴/追缴。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 本清单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申请

编 号

名称

规格

数 量

发还情况

(接收人签

收)

物品持有人、见证人 (签名):

承办人(签名):

年 年 月 日 日

一式两份,一份交物品持有人,一份附卷。

十二、没收违法所得、非法财物清单填写要求 1、在没收违法所得、非法财物清单左上角加盖分局 印章。 2、没收违法所得、非法财物清单必须和行政处罚决 定书同时使用。 3、没收违法所得、非法财物清单一式两份,一份附 卷,一份交被处罚人。 4、本清单在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没收违法所得、非 法财物时适用。

(二)文书范例(参考)

() 市 公 安 局 () 海 分 局 扣押物品清单

物品持有人刘××(性别 代表人

××××××××

年龄 25 岁单位法定

现住址及联系方式××区××路××号, 联系电话 )持有的下列物品与刘××盗窃案件有关,需要

作为证据,依法予以扣押。 编 号

1

名称

规格

数 量

壹辆

发还情况 特 征 (接收人签

收)

自行车

××牌 26 型

红色,五成新

周××

以下空白部 分用对角线 划去

物品持有人、 见证人 (签 承办人(签名):徐×× 名):

刘××

见证人:张××

李××

2006 年 4

月 10

2006 年 4

月 10

一式两份,一份交物品持有人,一份附卷。

十三、治安调解协议书 (一)填写要求 1、凡符合《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调解条件的且 调解达成协议并履行的,应制作《治安调解书》,依据 该条规定,达成协议不予处罚。 2、 对于虽符合调解条件但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达成协 议后不履行的,应及时予以治安处罚,对民事争议可以 告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治 安 调 解 协 议 书 ()公(明)治调字[2006 ] 第 01 案由殴打他人 主持人姓名 王** 单位 ()派出所 职务 民警 记录人姓名 李** 单位 甲方当事人姓名 代理人姓名 乙方当事人姓名 代理人姓名 其它参加人 王屋 李斯 住址 张山 住址 住址 ()派出所 职务 民警 住址 号

调解主持人询问双方当事人是否愿意调解: 甲方: 原意调解 乙方: 原意调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 管理处罚法》第九条规定,现对本案进行调解。 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 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

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 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调解主持人宣告经查证后的事实、理由、依据:

2006 年×月××日××时,甲方张××骑一 辆“捷达”摩托 车由南向北在×××桥下坡时被乙方李××所骑自行车后座上一只纸箱绊 倒,当时摩托车倒地,甲方起来后动手殴打乙方致伤,经鉴定为轻微 伤。

经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1、 2、 甲方赔偿乙方人民币五百六十元 甲方向乙方赔礼道歉 。 。

3、以上调解协议的内容应当在 200× 年××月××日之前履行。

甲方当事人(代理人)同意与否及签名: 同意 乙方当事人(代理人)同意与否及签名: 同意 其他参加人签名: 王屋

张山 李斯

调解主持人签名: 王** ** 调解地点: ()派出所 调解时间: 2006 年*月*日

记录人签名: 李

(办案单 位公章)

一式三份,当事人各方各持一份,附卷一份。

十四、调查报告 (一)填写要求 1、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 196 条,下列情况需制作结案报告: (1)、不予行政处罚的; (2)、调解终结的; (3)、行政处罚执行完毕的; (4)、 转为刑事案件处理的。 结案报告一般是案件办结后制作。 2、对于涉及多人作案的行政案件,在违法事实部分 要分清各自的违法事实、所起作用等,在法律依据部分, 对于有从重或从轻的情节,要引用有关法律条文;多人 作案中有不同处理结

果,处理意见部分要写出相应的法 律依据和理由。

(二)文书范例

关于 刘**盗窃一案的结案报告 刘**盗窃 一案,经我所调查取证,其案件事实已被 查清,可以结案。现将案件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案件来源 2006 年 5 月 2 日,*小区保安李*报案称在巡逻中抓 获一名盗窃自行车的刘**。我所值班人员依法将刘**传 唤至派出所。 二、 违法嫌疑人的基本情况

刘**,男,1970 年 2 月 15 日生,无业,现住*市* 区*栋*号。 三、查明的违法事实 2006 年 5 月 2 日凌晨,刘**独自一人携带作案工具夹力 钳窜至()市*小区 5 栋一单元楼下,用夹力钳盗窃王** 自行车一辆(估价 480 元),盗窃得手后骑至 7 栋附近 被保安李*抓获。 四、处罚的证据及认定理由(含法律依据) 以上事实有李*证人证言、受害人王**陈述、物证(作案 工具夹力钳、自行车)、估价鉴定等证据证实。 五、从重、从轻或减轻处罚的理由 六、 处罚的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 条规定,刘**违反治安行为已构成盗窃,且使用专用工 具或者技术性手段盗窃属情节较重,建议给予刘**处十 日拘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 一条第一款,对作案工具夹力钳予以收缴,现该案已办 结。 承办人: 张善、李 斯 承办单位(印章) 2006 年 5 月 2 日

常用行政法律文书制作 与使用说明细则(试行)

为配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贯彻实 施,公安部对 2003 版公安行政法律文书进行了修订,并下 发了《公安行政法律文书制作与使用说明》。但由于民警 对新法不熟悉,理解不准确,各单位在办理治安案件中出 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为了规范治安案件的办理,我 们结合日常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按照省厅皖公通[2006]54 号《〈适用公安行政法律文书〉有关事项的通知 》的要求, 对常用的行政法律文书(受案登记表、传唤证、询问笔录、 检查证及检查笔录、扣押物品清单、收缴/追缴物品清单、 没收违法所得、非法财物清单、告知笔录、审批表、处罚 决定书、执行通知书、调解书、结案报告、送达回执等) 制作与使用作进一步规范,以供基层民警在执法办案中参 考。 一、受案登记表 (一)填写要求 1、各办案单位在填制受案登记表时,要在该文书的左 上角加盖接报单位印章。 2、“案由”栏填写行政案件的类别,如:“盗窃、为 赌博提供条件”;案由应按照《公安部关于规范违反治安 管理行为名称的意见》(公通字[2005]95 号)填写。 3、“案件来源”栏填写:报案;投案;移交;扭送; 工作中发现。 4、“报案时间”栏精确到分。 5、“报案方式”栏填写:口头报案;电话报案;书面 报案等。 6、“受案意见”栏是行政案件的承办人根据案情,提 出是否受理并作出进一步调查处理的意见。 ⑴××违反治安管理,应追究行政(治安)责任,需进 一步调查处理。经初查,XXX 涉嫌 XXX,建议受理调查。

⑵××违反治安管理(××案),不属本单位管辖,应 移送××单位。 ⑶ 不予受理写明情况:①本案不存在违法事实。 ②× ×违法情节轻微。 ③××系精神病人,不具备法定责任能 力;××不满十四周岁,未达到法定责任年龄不需追究行 政(治安)责任,不予处理。④已过追诉时效的。 7、“受案审批”栏由办案部门负责人填写。根据不同 情况分别填“同意受理”、“不予受理”“应当移送×× 单位”。

(二)文书范例(参考)

()市 公 安 局 () 海 分 局 受案登记表

编号:001 案 由 殴打他人

□工作中发现 □报案

案件来源

□投案 □移交

□扭送

□其他

报案时间

2006

年 03

18 日

10 时

30 分

报案方式 □口头报案 报 案 人 姓 名

□书面报案 □电话报案 □其他

性 别 男 出生日期 1978 年 4 月 21 日 联系电话 ××××× ×××

宋××

现 住 址 工作单位

××市××镇××村 无

接 报 人××派出所王×× 简要案情:2006 年 2 月 16 日,宋××的表妹与吕××(男,1980 年 3 月 2 0 日

出生,××县田家镇××村人)的表弟齐××结婚。17 日晚,宋××与 其兄到田家镇××村齐××家做客。饭后闲谈中,宋××之兄讲到吕××之 弟昨天为抬嫁妆,将宋××亲戚家的自行车胎划破。吕××之弟听到后,与 宋××争辩,因话不投机,双方拉扯起来。混乱中,吕××用啤酒瓶砸向宋 ××,致宋××头部流血。宋××之兄等人将宋××送到卫生院治疗。经诊 断,头顶部局部软组织挫伤,花去医疗费 300 元。宋××提交有卫生院诊断 证明和医药收据。

受案意见

经初查,吕××涉嫌殴打他人,建议受理调查。 承办人:王××、XXX 2006 年 3 月 18 日

受案审批

同意受理。 办案部门负责人:李×× 8 日 2006 年 3 月 1

一式两份,一份附卷,一份存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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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传唤证 (一)填写要求 1、填写传唤理由,应按照《公安部关于规范违反治安 管理行为名称的意见》(公通字[2005]95 号)要求填写。 2、填写传唤的法律依据,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 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 3、指定时间精确到分钟。 4、被传唤人到达指定地点接受询问时,应当让被传唤 人填写到达时间;传唤结束时,被传唤人还应当填写询问 查证结束时间;最后由被传唤人确认并签名。《传唤证》 上的被传唤人到达时间是指违法嫌疑人到达公安机关(或 指定的地点)的时间,讯问查证结束时间是指宣布处罚的 同时或被传唤人离开公安机关(或指定的地点)的时间。 到达时间和查证结束时间均由被传唤人填写。到达时间和 讯问查证结束时间都应当精确到分钟,必须由被传唤人填 写,办案民警不能代填;被传唤人拒绝填写的,应当予以

注明。 5、开具《传唤证》须填写传唤审批表,经办案部门负 责人批准。超过 8 小时,需延长至 24 小时,也要经办案部 门负责人审批。并不是所有案件都能延长传唤,《治安管 理处罚法》规定只有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 政拘留处罚才能延长传唤至 24 小时,所以依据《治安管理 处罚法》第 36 条,56 条第一款,57 条第一款,58 条,75 条第 一款规定处罚的,不能超过 8 小时。 6、对当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可以口头传唤。口头传 唤不需审批,也不需补开传唤证,但必须在询问笔录中由 被传唤人填写到达时间和询问查证结束时间,并由被传唤 人签名确认。对“110”民警移送来的违法嫌疑人,也适用 口头传唤手续。 7、传唤应当将传唤的理由和依据告知给被传唤人,应 当及时将传唤的原因和处所通知被传唤人家属。 (在分局法 制科制作的询问笔录样式中已体现怎样通知, 请大家参考使 用。) 8、对

受害人,证人、违法嫌疑人亲属不能使用传唤。 9、到违法嫌疑人单位或住处询问,违法嫌疑人投案, 群众扭送的,不需要传唤。 10、不能异地传唤。 11、传唤证印章使用问题。派出所的使用《传唤证》可 以加盖派出所的印章,其他执法单位 (治安大队、 刑警大队、 责任区刑警队、国保大队)使用《传唤证》一律加盖分局的 印章,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

(二)文书范例(参考)

() 市 公 安 局 () 海 分 局 传

齐××:

()公()行传字[ 2006]第 001 号

因你涉嫌

故意损毁财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 , 限你于 2006 年 3 月 11 日 14 时 0 分前到 ()市公安

局××派出所

接受询问。

2006 年

3 月

11 日

被传唤人到达时间: 询问查证结束时间:

2006 年 2006 年

3月 3 月

11 日

14 时

0 分 10 分

11 日 1 8 时

被传唤人(签名):齐××

一式两份,一份交被传唤人,一份附卷。

三、询 问 笔 录 (一)填写要求 1、首部:

应按首部所列项目填写齐全,没有相关内容的栏目填写“无”,姓名

的常用姓名,与案件有关的姓名,如曾用名、绰号、化名、笔名等也应当 人及记录人分别签名。 询问时间应当精确到分钟。

籍或者少数民族的人员,应当写明其汉语译名;“询问人”和“记录人”

2、正文:正文部分采用问答式记录,对被询问人的回答使用第一人

①首问告知:询问时,办案民警要告知被询问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和承 用文书样式一,并在笔录中注明“口头传唤”。

根据不同情况告知不同的内容,具体可参考文书样式五种情况告知内容,

②二问身份情况:询问违法嫌疑人时应当问明违法嫌疑人的基本身份

询问时,要询问是否受过刑事处罚、行政拘留或者劳动教养、收容教育、

容教养等情况,必要时,还应当问明其家庭主要成员、工作单位、文化程

二次询问时如果没有疑点不需要再予以核实确认,不再询问身份情况等内 之间的关系。 发问;最后询问被询问人有没有需要进一步补充交代或者申辩的内容。

询问受害人或证人时,应询问证人或者受害人的身份,证人、违法嫌

③再问案件事实:先问被询问人有无违法行为,听取其陈述或申辩;

对证人、受害人提供的案件有关情况,包括案件涉及到的人物、时间

结果等都应当详细记录。要问清情况的来源,是亲自所见的,还是间接了 证人或者受害人对有关情况表示不能肯定,应当明确记录下来。 3、尾部:

的推测、估计。同时,还要问清当时的环境,是否还有其他人在场或了解

询问笔录核对,要求被询问人在笔录末尾写明对笔录的

意见,即“以

与我说的相符”,并签名或捺指印、注明日期。被询问人应当在笔录除最

每一页右下角签名或捺指印。询问人员、翻译人员应当在末页签名。拒绝

的,办案人员应在笔录上注明,二名见证人签名见证。

4、询问未满 16 周岁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证人或受侵害人,应当

其他监护人到场。无法通知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或者其父母或其他监护

不到场或不及时到场,询问时应邀请其他见证人到场。并在笔录中注明见

性别、住址、工作单位和职业。被邀请的见证人应在笔录上签名,盖章或

5、询问聋、哑人,应当有通晓聋、哑手势的人参加,询问不通晓当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证人或受侵害人,应当配备翻译人员。并在笔录中

的姓名、性别、住址、工作单位和职业。翻译人员应在笔录上签名或盖章

(二)文书范例(参考)

1、口头传唤

第 次询 问

第 页共 页

询 问 笔 录

询问时间: 询问地点: 询问人 记录人 被询问人 户籍所在地 现住址 性别 、 工作单位 工作单位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时 分至 年 月 日 时 分

工作单位 被询问人身份证件各类及号码 联系方式 (口头传唤的被询问人 )。 问:我们是()市公安局 月 日 时

文化程度

分到达

时 分离开,本人

民警,经民警在(现场某处)出示警官证告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将你 接受询问。现将此过程记录在案,你听明白了吗? 答:以上记录属实,我听清楚了。 问:现依法就(

)一案向你询问,你要如实回答;故意提供虚假陈述你要

责任;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你有拒绝回答的权利;对办案人员有应当回避的情形

的要求;在询问过程中你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询问结束后办案人员应当将笔录交

宣读,对记录中有误或遗漏的,你可以提出更正或补充,经核对无误后你应当在笔 并写明看过或听过后的意见,你是否清楚了? 答:我听清楚了。

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公安机关

传唤的原因和处所告知你的家属。我们在对你传唤时已将传唤你的原因和处所通知

答:你们将传唤的原因和处所通知我家属(何人)时我在场,情况属实。 问:你是否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员、团员? 答:

问:你是否曾受过刑事处罚、行政拘留或者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强制戒毒、收容

答: 问:你的家庭成员情况:

答: 问:你的个人简历情况? 答:

问:(涉案问话)

答: 问:还有什么补充?

答:没有补充。 问:以上所述是否属实? 答:属实。

以上笔录我看过,

与我说的相符。 被询问人签名、捺指印 日期: 年 月 日

2、 持证传唤 问

第 次询

第 页共 页

询 问 笔 录

询问时间: 时 分 年 月 日 时 分至 年 月 日

询问地点:

询问人

工作单位

记录人

工作单位

被询问人

性别

出生日期

户籍所在地

现住址

工作单位

文化程度

被询问人身份证件各类及号码

联系方式

问:我们是()市公安局

民警,你因涉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 之规定,依法对你传唤进行询问。你听清楚了没有?

答:我听清楚了。

问:现依法就

一案向你询问,你要如实回答;故意提

供虚假陈述你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你

有拒绝回答的权利;对办案人员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你有权提出回 避的要求;在询问过程中你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询问结束后办 案人员应当将笔录交给你核对或向你宣读,对记录中有误或遗漏 的,你可以提出更正或补充,经核对无误后你应当在笔录上签名 或捺印并写明看过或听过后的意见,你是否清楚了? 答:我听清楚了。

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三条第二款 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应当将你被传唤的原因和处所告知你的家 属,请你提供联系方式。

答: (根据具体情况记录)

问:我们现在(以何种方式)将传唤你的原因和处所电话通知你 的家属( 何人),你知道了吗?

答:你们当我的面电话通知了我的家属( 道了。 问:你是否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员、团员? 答:

),我已经知

问:你是否曾受过刑事处罚、行政拘留或者劳动教养、收容教育、

强制戒毒、 收容教养等?

答:

问:你的家庭成员情况:

答:

问: 你的个人简历情况?

答:

问: (涉案问话)

答:

问: 还有什么补充?

答:没有补充。

问: 以上所述是否属实?

答:属实。

以上笔录我看过,与我说 的相符。 被询问人签名、 捺指印

日期: 日

3、 询问未成年人 问

第 次询

第 共 页

询 问 笔 录

询问时间: 时 分 年 月 日 时 分至 年 月 日

询问地点:

询问人

工作单位

记录人

工作单位

被询问人

性别

出生日期

户籍所在地

现住址

工作单位

文化程度

被询问人身份证件各类及号码

联系方式

(口头传唤的被询问人 日 时

分到达,

月 )。

分离开,本人签名确认: 民警,你因涉嫌

问:我们是()市公安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第一 款之规定,依法对你传唤进行询问。你听清楚了没有?

答:我听清楚了。

问:现依法就

一案向你询问,

你要如实回答;故意提

供虚假陈述你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你 有拒绝回答的权利; 对办案人员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你有权提出回 避的要求;在询问过程中你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询问结束后办 案人员应当将笔录交给你核对或向你宣读, 对记录中有误或遗漏

的,你可以提出更正或补充,经核对无误后你应当在笔录上签名 或捺印并写明看过或听过后的意见, 你是否清楚了?

答:我听清楚了。

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三条第二款 之规定, 公安机关依法应当将你被传唤的原因和处所告知你的家 属。请你提供家属的姓名及联系方式。

答:(根据具体情况记录)

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四条第三款 之规定,你作为不满十六周岁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 在询问你时应当通知你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到场, 请你提供父 母及其他监护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选择内容)

答:(根据具体情况记录)。

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四条第三款 之规定,你作为不满十六周岁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 在询问你时应当通知你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到场。 现已邀请你 (父亲、母亲或者其他监护人)在场,你听明白了吗?(选择内

容) 答:听明白了。

问:因你(父母双亡,又没有其他监护人,因种种原因无法找到 其父母或者其监护人的, 以及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收到通知后 拒不到场或者不能及时到场的)的情况,在对你进行询问时,公 安机关邀请了(办案地居(村)民委员会的人员,或者被询问人 在办案地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亲友,或者所在学校的教师,或者其 他见证人到场)(人)在场。你听明白了吗?(选择内容) 答:听明白了。

问: 你是否曾受过刑事处罚、 行政拘留或者劳动教养、 收容教育、 强制戒毒、 收容教养等?

答:

问:你的家庭成员情况 :

答:

问: 你的个人简历情况?

答:

问:(涉案问话)

答:

问: 还有什么补充?

答:没有补充。

问: 以上所述是否属实?

答:属实。

监护人或见证人签名 说的相符。日期: 名、捺指印 年 月 日

以上笔录我看过,与我 被询问人签

日期: 日

4、询问当事人或证人 第 次询 问 第 页共 页

询 问 笔 录

询问时间: 年 月 日 年 月 时 日 分 时 分至

询问地点:

询问人 工作单位 记录人 工作单位 被询问人 出生日期 户籍所在地

性别

现住址

工作单位 文化程度 被询问人身份证件各类及号码

联系方式

(口头传唤的被询问人 分到达,

月 日 时 认:

月 日

分离开,本人签名确 )。

问:我们是()市公安局(单位)民警,现依 法就 一案向你询问,你要如实回

答;不得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 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否则将 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你 有拒绝回答的权利。故意提供虚假陈述你要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办案人员有应当回避的 情形你有权提出回避的要求;在询问过程中你 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询问结束后办案人员应 当将笔录交给你核对或向你宣读,对记录中有 误或遗漏的,你可以提出更正或补充,经核对 无误后你应当在笔录上签名或捺印并写明看 过或听过后的意见,你是否清楚了?

答:我听清楚了。

问:你为何事(到派出所)报警?

答:(具体情况)。

问:你作为本案的被害人(证人),应当如实 提供证据。你与本案中的违法嫌疑人(其他证 人/被害人)有何关系?

答:

问:(涉案问话)

答:

问:还有什么补充?

答:没有补充。

问:以上所述是否属实?

答:属实。

以上 笔录我看过,与我说的相符。 被询 问人签名、捺指印 日期: 年 月 日

5、询问聋、哑人或不通晓当地语言文字的行

为人

询 问 笔 录

第 次询问 第 页共 页 询问时间: 年 月 日 年 月 时 日 分 时 分至

询问地点:

询问人 工作单位 记录人 工作单位 被询问人 出生日期 户籍所在地

性别

现住址

工作单位 文化程度 被询问人身份证件各类及号码

联系方式

(口头传唤的被询问人 分到达, 月 日 时 认: 问:我们是()市公安局 你因涉嫌

月 日

分离开,本人签名确 )。 民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之规 定,依法对你传唤进行询问。对与本案无关的 问题,你有拒绝回答的权利,你明白了没有?

答:我明白了。

问:根据你的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 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六条之规定,现邀请 学校(单位)教师 为你提供翻译(帮助),你明白了吗? 在场

答:我明白了。

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八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应当 及时将你被传唤的原因和处所告知你的家属。 请你提供家属的姓名及联系方式。

答:(根据具体情况记录)。

问:现依法就

一案向你询问,你要

如实回答;故意提供虚假陈述你要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你有拒绝回 答的权利;对办案人员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你有 权提出回避的要求;在询问过程中你有陈述和 申辩的权利;询问结束后办案人员应当将笔录 交给你核对或

向你宣读,对记录中有误或遗漏 的,你可以提出更正或补充,经核对无误后你 应当在笔录上签名或捺印并写明看过或听过 后的意见,你是否明白了?

答:我明白了

问:你是否曾受过刑事处罚、行政拘留或者劳 动教养、收容教育、强制戒毒、收容教养等?

答:

问:你的家庭成员情况:

答:

问:你的个人简历情况?

答:

问:(涉案问话)

答:

问:还有什么补充?

答:没有补充。

问:以上所述是否属实?

答:属实。

翻译人员签名 笔录我看过,与我说的相符。 联系方式: 问人签名、捺指印 日期: 年 年 月 月 日 日

以上

被询

日期:

四、检查证及检查笔录

(一)填写要求 1、检查证 (1)、法律依据填写:《中华人民共和 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七条第一款。 (2)、“检查人”栏填写:执行检查任 务的办案人员的姓名。 (3)、检查对象写明被检查的住所或者 其他场所的名称,同时要表明住所或者 其他场所的地址和所有人,如“王×× 的住宅(××路××号)”、“××歌 舞厅(××路××号)”。 (4)、尾部应当加盖批准检查的公安机 关的印章,注明批准日期。 (5)、对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关的场 所、物品、人身确有必要立即进行检查 的,办案人员可以出示警官证后,进行 当场检查,检查结束后不需要补办《检 查证》。在任何情况下,对公民的住所 进行检查必须同时持警官证和《检查 证》。 (6)、检查证应由被检查人确认签名或 按指印。 (7)、无论当场检查还是持证检查必须 制做检查笔录。

2、勘验/检查笔录 (1)、“检查证号码”栏填写:检查证 的文号 (2)、“检查对象”栏填写:填写被检 查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被检查的住 所或者其他场所的名称 (3)、“检查过程及结果”栏填写: ①首先表明是否当场检查,如果是 当场检查,就要首先表明“因 xxx 场所 (人)涉嫌 xxx 案,为收集违法行为证 据(或为查获违法嫌疑人),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 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办案民警持工作证 件对 xxx 场所(人)进行检查”;同时 要详细记载检查所用的方法及仪器情 况、检查过程以及检查的结果。 ②对场所进行检查的,应当根据顺 序写明检查的范围和发现的情况。查获 的与违法行为有关的物品以及其他可疑 物品等物证,应当记录其具体位置、形 状和数量等,对扣押的物品、文件要开 具相应的扣押物品、文件清单;如在检 查过程中对有关证据进行了拍照,应当 在笔录中注明。 ③笔录应如实反映检查人是否依 法办事,文明办案,有无损害物品的情 况;被检查人

及其家属是否积极配合检 查,有无抵制或者刁难行为等等。 4、尾部由办案人员、被检查人和见

证人签名或盖章;被检查人不在场或拒 绝签名的,应当在检查笔录中注明。没 有见证人的,也应当在检查笔录中注明。 5、勘验/检查笔录的 “/”表示其 前后内容可供选择,在使用中要将不用 的部分划去。 6、 进行现场勘验时, 要绘制现场图, 拍摄现场照片并制作勘验笔录,必要时 可以录像。现场勘验中发现和提取物证 的情况,要根据物证的不同特点,分别 写明物品的名称、品质、重量、尺寸、 体积、标识等。现场照片、现场图和现 场录像情况应在勘验笔录中注明。 7、 检查需要扣押有关物品、 文件的, 要当场制做扣押物品清单。并在检查笔 录中注明。 (二)文书范例(参考)

() 市 公 安 局 () 海 分 局 检 查 证

()公(明 )检字[ 20 06 ]第 001 号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 八十七条第一款, 兹派我局 刘**、 黄**对

××

区××路××××号进行检查。

()市公安局()分局

2006 年 4

月 4

被检查人确认(签名): 年

检查完毕后附卷

() 市 公 安 局 () 海 分 局 勘验/检查笔录(持检查证)

时间 2006 年 4 月 4 日 9 时 10 分至 2006 年 4 月 4 日 9 时 35 分 勘验地点/检查对象 孙××处

检查证或者工作证件号码 ()公(明)检字[2006]第 001 号

勘验/检查人员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职称) ()公安分局× ×派出所 刘×× 王××

过程及结果: 检查人员 XXX、XXX 向 XXX 出示工作证件和 XX 号

检查证,依法对 XXX 处进行检查 检查人员检查了孙××的卧室。 在衣柜里的一上衣的口袋里发现一个笔记本和一个呼机, 笔记本最 后一页上面记有章×的姓名和手机号码,呼机里有一条信息:“明 天两点到××公园河边来,落款为章×,时间为 2004 年 6 月 1 日 23 时 5 分。”在床头的抽屉里发现了一个铁盒,内有活期存折一 本(户名为王××,帐号为×××××××××××××,金额为 150 元)、香烟两支(怀疑含有海洛因)。在检查过程中未损坏任 何物品,被检查人家属配合检查工作。 检查完毕后,依法扣押

了上述笔记本、呼机、活期存折和香烟(详见()公(×)行扣字 [2006] 30 号扣押物品、文件清单)。 勘验/检查人(签名): 刘×× 王××

记录人(签名):

王××

被检查人或者见证人(签名):

黄××

合 肥 市 公 安 局 () 海 分 局 勘验/检查笔录(当场检查)

时间 2006 年 4 月 4 日 9 时 10 分至 2006 年 4 月 4 日 9 时 3

5分 勘验地点/检查对象 孙××处

检查证或者工作证件号码 ()公(明)检字[2006]第 001 号

勘验/检查

人员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职称) ()公安分局× ×派出所刘×× 王××

过程及结果:(此处要注明紧急情况下当场检查的原因)检查人员 XXX、XXX 向 XXX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 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当场向 XXX 出示工作证件,,依法对 XXX 处进行 检查 。检查人员检查了孙××的卧室。在衣柜里的一上衣的口袋 里发现一个笔记本和一个呼机, 笔记本最后一页上面记有章×的姓 名和手机号码,呼机里有一条信息:“明天两点到××公园河边来, 落款为章×,时间为 2004 年 6 月 1 日 23 时 5 分。”在床头的抽屉 里发现了一个铁盒,内有活期存折一本(户名为王××,帐号为× ××××××××××××,金额为 150 元)、香烟两支(怀疑含 有海洛因)。在检查过程中未损坏任何物品,被检查人家属配合检 查工作。 检查完毕后,依法扣押了上述笔记本、呼机、活期存折 和香烟(详见()公(×)行扣字[2006] 30 号扣押物品、文件清 单) 勘验/检查人(签名): 刘×× 王××

记录人(签名):

王××

被检查人或者见证人(签名) :

黄××

五、扣押物品清单

(一)填写要求 1、 “编号”栏采用阿拉伯数字,按物品(文件)的排列顺序从“1” 开始逐次填写。 2、“名称”栏填写物品(文件)的名称。 3、“规格”栏填写物品的品牌和型号。 4、“数量”栏填写每种物品(文件)的数量,应用大写。 5、“特征”栏填写物品的颜色、新旧、质地等特点。 6、填写表格内容时,应当一项一格,中间不应当留空格,填写完 剩下的空格应当用对角线的方式划去。空格不够的可以附页,附 页也要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并由承办人和被扣押物品、文件持有人 或者见证人签名。 7、在“发还情况”栏由接受人注明“已发还”并签名、盖章或按 指印。 8、对被侵害人或善意第三人合法占有的财产,不得扣押,应当使

用省厅制作的《登记物品清单》予以登记。 9、扣押物品清单一式两份,由调查人员、物品持有人和见证人签 名或盖章,一份交由持有人,一分附卷备查。

(二)文书范例(参考)

() 市 公 安 局 () 海 分 局 扣押物品清单

物品持有人刘××(性别 男 年龄 25 岁单位法定代表人

现住址及联系方式××区××路××号,联系电话××××××××)持有 的下列物品与刘××盗窃案件有关,需要作为证据,依法予以扣押。 发还情况 编号 名称 规格 数量 特 征

(接收人签 收)

1 自行车 ××牌 26 型 壹辆 红色,五成新

周××

以下空白部分 用对角线划去

物品持有人、 见证人 (签名) 承办人(签名):徐×× :

刘×× 见证人:张××

李××

2006 年 4

月 1

0

2006 年 4

月 10

一式两份,一份交物品持有人,一份附卷。

六、告知笔录

(一)填写要求 1、“告知内容”第一栏部分属于必填内容,告知内容包括: (1)查证的违法事实(何时、何地、何种违法行为);(2) 证实的证据(如本人陈述、证人证言、作案工具等);(3) 拟作出处罚的法律依据及具体处罚种类、 幅度, 一定要加 “拟 处”字。 2、“告知内容”第二栏“拟作出的行政处罚” 不是必填 内容。仅在公安机关拟作出符合听证范围的行政处罚决定之前, 向当事人告知有要求听证的权利时填写。在“2.拟做出的行政处 罚:____________”中只填写符合听证范围的内容。告知 2 中向 __________提出一律填“()市公安局()分局” 3、因收缴、追缴是行政强制措施,不是行政处罚,不需在 告知笔录中告知收缴、追缴的内容。 4、笔录末尾由被告知人签名并注明日期。被告知人也可以

提供书面陈述、申辩材料。违法嫌疑人提出陈述和申辩的,告知 人应当如实记录。违法嫌疑人可以自行在告知笔录上书写陈述和 申辩。违法嫌疑人提出书面陈述、申辩材料的,应当将该书面材 料附上并在告知笔录上注明。被告知人的陈述和申辩内容较多 的,可另附纸记录。 5、听证申请的计算:《程序规定》第一百条规定:“违法嫌 疑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公安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申请。”应 当注意,上述期限是从公安机关履行告知义务之日开始计算的。 (二)文书范例(参考)

() 公 安 局 () 海 分 局 公安行政处罚告知笔录(一)

告知单位 ××公安分局××派出所 告知人

黄××、 李×× 被告知人 赵××

被告知单位名称 告知内容:

法定代表人

1.(处罚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规 定,现将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告知如下: 公安机关查明你(单位)于 2006 年 4 月 16 日 20 时

在××区××路××号 (地点)犯有与林××、刘××和张××用扑克

牌赌博 违法行为。以上事实,有物证、证人证言、违反治安管理人的陈 述和申辩 人民 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之规定,拟对你(单位)作出 (法律依据) 等证据为证。公安机关将根据《中华

拘留十日并处三千元罚款 处罚。

对上述告知事项,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2.拟作出的行政处罚: 三千元罚款

对公安机关拟作出的上述行政处罚,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 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你(单位)有权要求听证。如果要求听证,你(单 位)应在被告知后三日内向()市公安局()分局提出,逾期视为放弃听 证。 问:对以

上告知内容你听清楚了吗? 答:听清楚了。我放弃听证。 问:对上述告知事项,你是否提出陈述和申辩? 答:(可另纸记录,笔录末尾由被告知人签名并注明日期。被告知 人也可以提供书面陈述、申辩材料。)不提出陈述和申辩。 被告知人签名:赵×× 2006 年 4 月 17 日

()市公安局()分局 公安行政处罚告知笔录(二)

告知单位 被告知人 被告知单位名称 告知内容: 1.(处罚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规 定,现将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告知如下: 公安机关查明你(单位)于 2006 年 4 月 16 日 20 时 ××公安分局××派出所 赵×× 法定代表人 告知人

黄××、 李××

在××区××路××号 (地点)与林××、刘××和张××用扑克 牌赌博 违法行为。以上事实,有物证、证人证言、违反治安管理人的陈 述和申辩 等证据为证。公安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 法》第七十条 之规定,拟对你(单位)作出 五百元罚款 对上述告知事项,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2.拟作出的行政处罚: 对公安机关拟作出的上述行政处罚,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 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你(单位)有权要求听证。如果要求听证,你(单 位)应在被告知后三日内向 提出,逾期视为放弃听证。 处罚。

问:对以上告知内容你听清楚了吗? 答:听清楚了。 问:对上述告知事项,你是否提出陈述和申辩? 答:不提出陈述和申辩。 被告知人(签名):赵×× 2006 年 4 月 17 日

七、行政处罚决定书

(一)填写要求 1、被处罚人是自然人的,“被处罚人”栏应当填写被 处罚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件种类及其号码、 现住址和工作单位;被处罚人是单位的,应当填写名称、 地址和法定代表人。 2、“现查明”后面的横线处填写违法事实部分,填写 时应当准确、简明、扼要,写明经查证属实的被处罚人(单 位)的违法事实(时间、地点、人物、动机、目的、经过、 情节、后果)。“以上事实有”后面的横线处填写证据部 分,“证据”栏填写: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人证言;违反治安管理人的陈述和申辩;被侵害人陈述; 鉴定、检测结论;勘验、检查笔录。填写时应当填写证据 的具体名称,但是为保护证人,证人证言可以不写证人姓 名。 3、“根据”后面的横线处填写法律依据,包括作出的 处罚和收缴、追缴等其他行政处理的法律依据;应填写所 依据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全称并且具体到条、款、项,

且条、款、项序号要大写。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治安管理

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及第十一条第一款的 规定”。 4、“现决定”后面的横线处填写决定内容,包括处罚 的种类和幅度以及收缴、追缴等其他处理内容。对多个违 法行为人的处罚不同的,要同时写明每个违法行为人的姓 名及处罚种类、幅度,对一人的多个违法行为要分别写明 处罚种类、幅度。 5、“履行方式:”后面的横线处 拘留的写明拘留期限由()分局送交()市公安局拘 留所执行;包括合并执行的情况”。 罚款的写明于 x 年 x 月 x 日之前到 xx 银行缴纳罚款。 6、一并作出没收、收缴、追缴决定时,应当附有相应 的清单,并在决定书中注明清单的名称和数量。 7、被处罚人或者被处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 应当在附卷的一份决定书上签名。拒绝签名的,由办案人 在上面注明。 8、以分局名义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的,复议机关填写 “()市公安局或者()市人民政府”;以派出所名义作 出的行政处罚在复议机关填写“()市公安局()分局或 ()市人民政府”。 9、诉讼机关应填写“()区人民法院”。 10、治安案件有被侵害人的,复印行政处罚决定书用 送达回执送被侵害人一份。 (二)文书范例(参考)

()市公安局()分局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公( 明)决字[ 2006]第 001 号 被处罚人 业 室 ,现住 曹× , 男, 1968 年 7 月 23 日生, 无

××路 525 号 104

现查明 2006 年 3 月 3 日曹× 在家中因家庭琐事与邻居张*发 生争执,曹×辱骂张*,并用菜刀砍上张*左手,经法医鉴定为轻 伤, 以上事实有 作案工具菜刀一把、 证人证言、*号伤害 鉴定书 、*病例、被害人张*陈述 等证据 证实。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 条第一款及第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现决定 七日拘留并处三百元罚款, 对其作案工具菜刀一把予以收 缴。 履行方式:拘留七日自 2006 年 3 月 4 日至 2006 年 3 月 11 日, 由()分局送交()市行政拘留所执行。罚款三百元于 2006 年 3 月 19 日之前到 xx 银行缴纳罚款。 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 内向()市公安局或者()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 月内依法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 收缴 清单共 壹 份。 ()市公安局()分局

2006 年 3 月 4 日 被处罚人(签名):曹× 2006 年 3 月 4 日

一式三份,被处罚人和执行单位各一份,一份附卷。治安案件有 被侵害人的,复印送被侵害人一份。

八、审批表填写要求

1、“违法犯罪记录”栏填写:何时何地因何事受过何

种刑事处罚或者行政拘留处罚以及劳动教养、强制戒毒、 收容教育等

处理。 2、“同案其他人”栏填写:同案其他人员的姓名、性 别和出生日期。 3、“承办人意见”栏写明处理意见和具体法律依据。 4、对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有权作出最终审批决定 的事项,公安机关办案部门的负责人可在“承办单位意见” 栏中直接作出审批决定。随后的“审核部门意见”栏及“领 导审批意见”栏不再填写。 审

案由 受案文号

发案时间

违法嫌疑 人(含单 位)

呈请审批的事实依据、法律依据:

呈请审批 事项 呈请审批事项:

承办人: 办案单位负责人:

年 月 日

审核意见

年 月 日

审批意见

填表人: 年 年 月 月 日

No.12

九、送达回执填写要求

1、“送达时间”栏填写受送达人收到送达文书的时 间,应当填写年月日时。 2、“送达地点”栏填写受送达人接受文书的地点。 3、“送达方式”栏直接写明送达的方式,具体包括 直接送达、委托送达、留置送达等方式。 4、“受送达人”栏由受送达人签名或盖章。 5、 “代收人”、 “代收原因”、 “与受送达人关系”, 如果受送达人不在家或单位,则由代收人签名或盖章,同 时写明代收原因、代收人与受送达人关系。

6、“受送达人拒收原因”、“见证人”,受送达人拒收时写 明受送达人拒收的原因,并由见证人签名。 (二)文书范例(参考)

()公( × )送字[2006]第×号 文书名称、文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公(治)决字[2006]第×号 送达时间:2006 年××月××日×时 送达地点:××市××区××路××号 送达方式:直接送达 受送达人:吴×× 代收人: 代收原因: 与受送达人关系: 受送达人拒收原因: 见证人: 送达人:张×× 备注:吴××为被处罚人的父亲

十、执行通知书(回执)

(一)填写要求 1、存根中的正文内容,根据通知执行的行政拘留、 收容教育、强制戒毒、或者拘留审查的各自特点填写。 2、交执行单位联,正文依次填写执行单位名称、被 执行人姓名、案由、法律依据、执行内容、期限和起止日 期。 3、交办案单位联(回执联)是执行单位已收到执行 通知的凭证,该联由执行单位填写后交办案单位附卷。

(二)文书范例(参考) ()市 公 安 局 ()分 局 行政拘留执行通知书(回执)

×× 根据你局 号 号通知书, × 已于 日 2006 年 3 月 10 日入所。执行期限为 (自 2006 年 3 月 10 日至 2006 投送人 经办人 张×× 蔡×× 刘×× 年 3 月 20 日止)。 十 吴× 公安(分)局: 公(治)执通字[2006]第××

(执行单位印章) 二○○六年五月十四日

此联交办案单位

十一、收缴/追缴物品清单填写要求 1、收缴/追缴物品清单中的“/”表示

其前后内容可 供选择,在使用中要将不用的部分划去。 2、收缴/追缴物品清单在左上角加盖分局印章。 3、在“发还情况”栏由接受人注明“已发还”并签 名或盖章。 4、收缴/追缴物品清单“根据”后面的横线处填写 收缴或者追缴的法律依据;收缴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 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一条第一款,追缴的法 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一条 第二款。“物品持有人”后面的横线处填写个人的姓名、 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件种类及其号码,现住址或者 单位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有关内容在公安行政 处罚决定书中已经体现的,可以只填写物品持有人的姓 名或物品持有单位的名称。 5、收缴/追缴物品清单既可以与公安行政处罚决定 书同时使用,也可以作为单独的收缴或者追缴决定书使

用。 6、既有收缴又有追缴的,应当分别制作清单。 7、收缴/追缴物品清单一式两份,一份交由持有人, 一分附卷备查。 8、各办案单位在填制抽样取证证据清单、先行登记 保存证据清单、没收违法所得、非法财物清单、扣押物 品清单及收缴/追缴物品清单等 5 种清单类文书时, 要在 该文书左上角加盖公安机关印章。

() 市 公 安 局 () 海 分 局

收缴/追缴物品清单 X 公 ( ) 缴字[

]第 号

根据

对物品持有人

的下列物品予以收缴/追缴。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 本清单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申请

编 号

名称

规格

数 量

发还情况

(接收人签

收)

物品持有人、见证人 (签名):

承办人(签名):

年 年 月 日 日

一式两份,一份交物品持有人,一份附卷。

十二、没收违法所得、非法财物清单填写要求 1、在没收违法所得、非法财物清单左上角加盖分局 印章。 2、没收违法所得、非法财物清单必须和行政处罚决 定书同时使用。 3、没收违法所得、非法财物清单一式两份,一份附 卷,一份交被处罚人。 4、本清单在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没收违法所得、非 法财物时适用。

(二)文书范例(参考)

() 市 公 安 局 () 海 分 局 扣押物品清单

物品持有人刘××(性别 代表人

××××××××

年龄 25 岁单位法定

现住址及联系方式××区××路××号, 联系电话 )持有的下列物品与刘××盗窃案件有关,需要

作为证据,依法予以扣押。 编 号

1

名称

规格

数 量

壹辆

发还情况 特 征 (接收人签

收)

自行车

××牌 26 型

红色,五成新

周××

以下空白部 分用对角线 划去

物品持有人、 见证人 (签 承办人(签名):徐×× 名):

刘××

见证人:张××

李××

2006 年 4

月 10

2006 年 4

月 10

一式两份,一份交物品持有人,一份附卷。

十三、治安调解协议书 (一)填写要求 1、凡符合《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调解条件的且 调解达成协议并履行的,应制作《治安调解书》,依据 该条规定,达成协议不予处罚。 2、 对于虽符合调解条件但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达成协 议后不履行的,应及时予以治安处罚,对民事争议可以 告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治 安 调 解 协 议 书 ()公(明)治调字[2006 ] 第 01 案由殴打他人 主持人姓名 王** 单位 ()派出所 职务 民警 记录人姓名 李** 单位 甲方当事人姓名 代理人姓名 乙方当事人姓名 代理人姓名 其它参加人 王屋 李斯 住址 张山 住址 住址 ()派出所 职务 民警 住址 号

调解主持人询问双方当事人是否愿意调解: 甲方: 原意调解 乙方: 原意调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 管理处罚法》第九条规定,现对本案进行调解。 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 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

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 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调解主持人宣告经查证后的事实、理由、依据:

2006 年×月××日××时,甲方张××骑一 辆“捷达”摩托 车由南向北在×××桥下坡时被乙方李××所骑自行车后座上一只纸箱绊 倒,当时摩托车倒地,甲方起来后动手殴打乙方致伤,经鉴定为轻微 伤。

经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1、 2、 甲方赔偿乙方人民币五百六十元 甲方向乙方赔礼道歉 。 。

3、以上调解协议的内容应当在 200× 年××月××日之前履行。

甲方当事人(代理人)同意与否及签名: 同意 乙方当事人(代理人)同意与否及签名: 同意 其他参加人签名: 王屋

张山 李斯

调解主持人签名: 王** ** 调解地点: ()派出所 调解时间: 2006 年*月*日

记录人签名: 李

(办案单 位公章)

一式三份,当事人各方各持一份,附卷一份。

十四、调查报告 (一)填写要求 1、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 196 条,下列情况需制作结案报告: (1)、不予行政处罚的; (2)、调解终结的; (3)、行政处罚执行完毕的; (4)、 转为刑事案件处理的。 结案报告一般是案件办结后制作。 2、对于涉及多人作案的行政案件,在违法事实部分 要分清各自的违法事实、所起作用等,在法律依据部分, 对于有从重或从轻的情节,要引用有关法律条文;多人 作案中有不同处理结

果,处理意见部分要写出相应的法 律依据和理由。

(二)文书范例

关于 刘**盗窃一案的结案报告 刘**盗窃 一案,经我所调查取证,其案件事实已被 查清,可以结案。现将案件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案件来源 2006 年 5 月 2 日,*小区保安李*报案称在巡逻中抓 获一名盗窃自行车的刘**。我所值班人员依法将刘**传 唤至派出所。 二、 违法嫌疑人的基本情况

刘**,男,1970 年 2 月 15 日生,无业,现住*市* 区*栋*号。 三、查明的违法事实 2006 年 5 月 2 日凌晨,刘**独自一人携带作案工具夹力 钳窜至()市*小区 5 栋一单元楼下,用夹力钳盗窃王** 自行车一辆(估价 480 元),盗窃得手后骑至 7 栋附近 被保安李*抓获。 四、处罚的证据及认定理由(含法律依据) 以上事实有李*证人证言、受害人王**陈述、物证(作案 工具夹力钳、自行车)、估价鉴定等证据证实。 五、从重、从轻或减轻处罚的理由 六、 处罚的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 条规定,刘**违反治安行为已构成盗窃,且使用专用工 具或者技术性手段盗窃属情节较重,建议给予刘**处十 日拘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 一条第一款,对作案工具夹力钳予以收缴,现该案已办 结。 承办人: 张善、李 斯 承办单位(印章) 2006 年 5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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