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课 土地改革
教学目标
通过本课学习,使学生了解和掌握以下基础知识:土地改革的必要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的公布,土地改革的开展及基本完成,土地改革的意义。
通过本课的学习,使学生认识到土地改革的胜利,进一步巩固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为即将进行的社会主义建设准备了条件。同时,也使学生认识到中国农民在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一直憧憬的“耕者有其田”的理想终于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实现了,以此激发学生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的感情。
在教师指导下,分析土地改革的作用,从而培养学生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观察、分析问题的能力。
教材分析和教学建议
一、重点和难点
本课围绕着一个主题──土地改革展开叙述。
本课重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的公布。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经过长年战乱的中国百废待兴,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改变了中国历时一个多世纪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命运,但却面临着一个千疮百孔的烂摊子。占全国三亿多人口的新解放区还没有进行土地改革,广大农民迫切需要进行土地改革获得土地。195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颁布,在新解放区开始分期分批地进行土地改革,到1952年土地改革基本完成,农民真正获得了解放。
土地改革的历史意义是难点。由于理论较抽象,学生不容易把握。教师应引导学生从土地所有权的改变,土地改革完成对国家经济发展的影响,对国家政权巩固等几个方面加以分析,化解难点。
二、教法建议
1.教师可以引导学生通过复习前课的内容导入新课。指出在抗美援朝的同时,党中央在新解放区(部分少数民族地区除外)领导农民完成了土地制度改革。
2.土地改革的必要性
教师指导学生看书,分析解放前旧中国的土地占有情况。建议教师使用人口比例和土地占有比例饼状图,以此表现土地占有不均衡的强烈反差。教师进而分析出这种封建土地制度严重阻碍了农村经济和中国社会的发展。
教师应引导学生复习回忆1947年《中国土地法大纲》的颁布及作用,结合建国初期的国情,让学生明白夺取政权需要农民的支持,巩固政权、发展经济更需要农民的支持。而新中国成立后,新解放区还有3亿多人口未进行土地改革,因此,土地改革这场“暴风骤雨”即将来临。教师可引用毛泽东著作原文──“很短的时间内,将有几万万农民从中国中部、南部和北部各省起来,其势如暴风骤雨,迅猛异常,无论什么大的力量都将压抑不住。”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的颁布。
教师可利用多媒体适当给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的部分条款,让学生朗读。然后教师指出,从1950年冬开始,在华东、中南、西南、西北等广大新解放区分期分批地进行土地改革。教师还应指导学生阅读课文小字部分内容,强调这次土地改革政策上与过去的土改有所不同,注意保护富农经济,对地主由过去没收其一切财产改为没收土地、耕畜、农具、多余的粮食及房屋,保护民族工商业等。
4.土地改革的开展及完成。
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放映一段有关土地改革的纪录片,使学生感受到土地改革使农民翻身,获得解放。
5.土地改革的意义。
教师应向学生提供有关土地改革前后的图片、数据等。先由学生讨论分析,指导学生依据史实得出结论,“让史实说话”,论从史出。教师也可以提前布置学生进行课外小调查,例如采访老人、查阅地方志、阅读乡土教材等,让学生自己收集有关土地改革的史料并进行分析归纳,最后由教师再进一步引申,得出以下结论:新中国成立以后所进行的土地改革彻底废除了两千多年来的封建剥削制度,消灭了地主阶级;农民成为土地的主人,在政治、经济上翻了身;解放了生产力,农业生产迅速发展;土地改革运动的胜利,摧毁了帝国主义和蒋介石国民党集团的社会基础,巩固了工农联盟,进一步巩固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并为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创造了有利条件。
三、学法指导
1.指导学生进行课外调查,例如采访老人、查阅地方志、阅读乡土教材等,使学生感受土地改革给农民生产、生活带来的巨大变化。
2.向学生推荐有关土地改革的小说和影视作品,如《暴风骤雨》《太阳照在桑干河上》等,使学生进一步拓宽知识,加深对土地改革的认识。
3.引导学生从教师提供的图片、史料、数据中,用对比、归纳的方法掌握历史知识。
四、问题探究
土地改革,为什么把地主家的土地分给农民?
提示:这种封建土地制度是农民遭受剥削的总根子,它严重阻碍农村经济和中国社会的发展。
小调查:见学法指导。
(郑州市六十一中魏颖)
参考资料
土地改革运动
新中国成立后继续进行土地改革,没收封建地主阶级的土地归农民所有,这是继续完成民主革命遗留的任务。新中国成立时,全国拥有三亿多人口的新解放区还没有进行土地改革。封建剥削的土地制度,不仅使广大贫雇农遭受残酷的封建剥削和压迫,也严重地束缚农村生产力的解放。为废除封建剥削制度,解放农村生产力,为了使广大贫雇农从地主阶级统治、压迫下解放出来,必须进行土改。在人民解放战争期间,党制定了《中国土地法大纲》,在东北、华北等老解放区进行土地改革。那时我国已有一亿多人口的地区实行了土地改革。新中国成立后,1950年6月,中央人民政府通过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并从当年冬开始在华东、中南、西南、西北等广大新解放区实行土地改革,没收地主阶级的土地,分给无地和少地的农民,废除地主阶级的封建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到1952年冬,除一部分少数民族地区外,全国土地改革基本完成。全国三亿多无地或少地的农民分到了大约4 600万公顷土地和大量的生产资料。土地改革的伟大意义:彻底废除了两千多年来的封建剥削制度,消灭了地主阶级;农民成为土地的主人,在政治、经济上翻了身,这就使中国最大多数人民获得了解放;解放了生产力,农业生产迅速发展;土地改革运动的胜利,摧毁了帝国主义和蒋介石国民党集团的社会基础,巩固了工农联盟,进一步巩固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并为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创造了有利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
1950年6月28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6月30日中央人民政府公布施行。《土地改革法》规定:“废除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借以解放农村生产力,发展农业生产,为新中国的工业化开辟道路。”规定没收地主的土地、耕畜、农具、多余粮食及其在农村中多余的房屋。征收祠堂、庙宇、寺院、教堂、学校和团体在农村中的土地及其他公地、工商业者家在农村中的土地及原由农民居住的房屋;革命军人、烈士家属、工人、职员、自由职业者、小贩以及因从事其他职业或缺乏劳动力而出租的土地,如每人平均土地数超过当地每人平均土地数百分之二百的,得征收其超过部分的土地;半地主式富农出租的土地超过其自耕和雇人耕种的土地数的,征收其出租的土地。以上生产资料除依法收归国有者外,均由乡农会接收,统一地、公平合理地分配给无地少地及缺乏其他生产资料的贫苦农民所有;也分给地主同样的一分,使地主分子在劳动中改造成为自食其力的新人。《土地改革法》还根据全国解放后的新情况,将过去征收富农多余土地财产的政策,改变为保存富农经济的政策,以便更好地孤立地主,保护中农和小土地出租者,稳定民族资产阶级,以利于早日恢复和发展生产。《土地改革法》的贯彻执行,保证了广大新区土地改革任务的胜利完成。
图画说明
土地改革时,农民拔除地主立的地界碑 1950年,中央人民政府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全国土改分批展开。图为山东省沂南县依汶区的农民正在拔除地界碑,把土地分给农民的情形。
向农民宣传“土地改革法” 1950年6月,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八次会议讨论并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土地改革法》颁布以后,受到了广大农民的拥护。图为江西瑞金地区土改工作队队员向农民宣传“土地改革法”。
公审刘青山(右)、张子善(左)的大会场 1952年2月10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保定召开公审大会,以贪污罪判处刘青山、张子善死刑。刘张二人均是经历过土地革命、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严峻考验的干部,但在和平建设时期却被敌人的糖衣炮弹打倒了。他们利用职权贪污公款,成为人民的罪人。图为公审大会在保定市人民体育场举行。
第3课 土地改革
教学目标
通过本课学习,使学生了解和掌握以下基础知识:土地改革的必要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的公布,土地改革的开展及基本完成,土地改革的意义。
通过本课的学习,使学生认识到土地改革的胜利,进一步巩固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为即将进行的社会主义建设准备了条件。同时,也使学生认识到中国农民在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一直憧憬的“耕者有其田”的理想终于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实现了,以此激发学生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的感情。
在教师指导下,分析土地改革的作用,从而培养学生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观察、分析问题的能力。
教材分析和教学建议
一、重点和难点
本课围绕着一个主题──土地改革展开叙述。
本课重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的公布。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经过长年战乱的中国百废待兴,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改变了中国历时一个多世纪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命运,但却面临着一个千疮百孔的烂摊子。占全国三亿多人口的新解放区还没有进行土地改革,广大农民迫切需要进行土地改革获得土地。195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颁布,在新解放区开始分期分批地进行土地改革,到1952年土地改革基本完成,农民真正获得了解放。
土地改革的历史意义是难点。由于理论较抽象,学生不容易把握。教师应引导学生从土地所有权的改变,土地改革完成对国家经济发展的影响,对国家政权巩固等几个方面加以分析,化解难点。
二、教法建议
1.教师可以引导学生通过复习前课的内容导入新课。指出在抗美援朝的同时,党中央在新解放区(部分少数民族地区除外)领导农民完成了土地制度改革。
2.土地改革的必要性
教师指导学生看书,分析解放前旧中国的土地占有情况。建议教师使用人口比例和土地占有比例饼状图,以此表现土地占有不均衡的强烈反差。教师进而分析出这种封建土地制度严重阻碍了农村经济和中国社会的发展。
教师应引导学生复习回忆1947年《中国土地法大纲》的颁布及作用,结合建国初期的国情,让学生明白夺取政权需要农民的支持,巩固政权、发展经济更需要农民的支持。而新中国成立后,新解放区还有3亿多人口未进行土地改革,因此,土地改革这场“暴风骤雨”即将来临。教师可引用毛泽东著作原文──“很短的时间内,将有几万万农民从中国中部、南部和北部各省起来,其势如暴风骤雨,迅猛异常,无论什么大的力量都将压抑不住。”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的颁布。
教师可利用多媒体适当给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的部分条款,让学生朗读。然后教师指出,从1950年冬开始,在华东、中南、西南、西北等广大新解放区分期分批地进行土地改革。教师还应指导学生阅读课文小字部分内容,强调这次土地改革政策上与过去的土改有所不同,注意保护富农经济,对地主由过去没收其一切财产改为没收土地、耕畜、农具、多余的粮食及房屋,保护民族工商业等。
4.土地改革的开展及完成。
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放映一段有关土地改革的纪录片,使学生感受到土地改革使农民翻身,获得解放。
5.土地改革的意义。
教师应向学生提供有关土地改革前后的图片、数据等。先由学生讨论分析,指导学生依据史实得出结论,“让史实说话”,论从史出。教师也可以提前布置学生进行课外小调查,例如采访老人、查阅地方志、阅读乡土教材等,让学生自己收集有关土地改革的史料并进行分析归纳,最后由教师再进一步引申,得出以下结论:新中国成立以后所进行的土地改革彻底废除了两千多年来的封建剥削制度,消灭了地主阶级;农民成为土地的主人,在政治、经济上翻了身;解放了生产力,农业生产迅速发展;土地改革运动的胜利,摧毁了帝国主义和蒋介石国民党集团的社会基础,巩固了工农联盟,进一步巩固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并为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创造了有利条件。
三、学法指导
1.指导学生进行课外调查,例如采访老人、查阅地方志、阅读乡土教材等,使学生感受土地改革给农民生产、生活带来的巨大变化。
2.向学生推荐有关土地改革的小说和影视作品,如《暴风骤雨》《太阳照在桑干河上》等,使学生进一步拓宽知识,加深对土地改革的认识。
3.引导学生从教师提供的图片、史料、数据中,用对比、归纳的方法掌握历史知识。
四、问题探究
土地改革,为什么把地主家的土地分给农民?
提示:这种封建土地制度是农民遭受剥削的总根子,它严重阻碍农村经济和中国社会的发展。
小调查:见学法指导。
(郑州市六十一中魏颖)
参考资料
土地改革运动
新中国成立后继续进行土地改革,没收封建地主阶级的土地归农民所有,这是继续完成民主革命遗留的任务。新中国成立时,全国拥有三亿多人口的新解放区还没有进行土地改革。封建剥削的土地制度,不仅使广大贫雇农遭受残酷的封建剥削和压迫,也严重地束缚农村生产力的解放。为废除封建剥削制度,解放农村生产力,为了使广大贫雇农从地主阶级统治、压迫下解放出来,必须进行土改。在人民解放战争期间,党制定了《中国土地法大纲》,在东北、华北等老解放区进行土地改革。那时我国已有一亿多人口的地区实行了土地改革。新中国成立后,1950年6月,中央人民政府通过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并从当年冬开始在华东、中南、西南、西北等广大新解放区实行土地改革,没收地主阶级的土地,分给无地和少地的农民,废除地主阶级的封建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到1952年冬,除一部分少数民族地区外,全国土地改革基本完成。全国三亿多无地或少地的农民分到了大约4 600万公顷土地和大量的生产资料。土地改革的伟大意义:彻底废除了两千多年来的封建剥削制度,消灭了地主阶级;农民成为土地的主人,在政治、经济上翻了身,这就使中国最大多数人民获得了解放;解放了生产力,农业生产迅速发展;土地改革运动的胜利,摧毁了帝国主义和蒋介石国民党集团的社会基础,巩固了工农联盟,进一步巩固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并为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创造了有利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
1950年6月28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6月30日中央人民政府公布施行。《土地改革法》规定:“废除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借以解放农村生产力,发展农业生产,为新中国的工业化开辟道路。”规定没收地主的土地、耕畜、农具、多余粮食及其在农村中多余的房屋。征收祠堂、庙宇、寺院、教堂、学校和团体在农村中的土地及其他公地、工商业者家在农村中的土地及原由农民居住的房屋;革命军人、烈士家属、工人、职员、自由职业者、小贩以及因从事其他职业或缺乏劳动力而出租的土地,如每人平均土地数超过当地每人平均土地数百分之二百的,得征收其超过部分的土地;半地主式富农出租的土地超过其自耕和雇人耕种的土地数的,征收其出租的土地。以上生产资料除依法收归国有者外,均由乡农会接收,统一地、公平合理地分配给无地少地及缺乏其他生产资料的贫苦农民所有;也分给地主同样的一分,使地主分子在劳动中改造成为自食其力的新人。《土地改革法》还根据全国解放后的新情况,将过去征收富农多余土地财产的政策,改变为保存富农经济的政策,以便更好地孤立地主,保护中农和小土地出租者,稳定民族资产阶级,以利于早日恢复和发展生产。《土地改革法》的贯彻执行,保证了广大新区土地改革任务的胜利完成。
图画说明
土地改革时,农民拔除地主立的地界碑 1950年,中央人民政府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全国土改分批展开。图为山东省沂南县依汶区的农民正在拔除地界碑,把土地分给农民的情形。
向农民宣传“土地改革法” 1950年6月,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八次会议讨论并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土地改革法》颁布以后,受到了广大农民的拥护。图为江西瑞金地区土改工作队队员向农民宣传“土地改革法”。
公审刘青山(右)、张子善(左)的大会场 1952年2月10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保定召开公审大会,以贪污罪判处刘青山、张子善死刑。刘张二人均是经历过土地革命、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严峻考验的干部,但在和平建设时期却被敌人的糖衣炮弹打倒了。他们利用职权贪污公款,成为人民的罪人。图为公审大会在保定市人民体育场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