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旗环境保护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一、我旗环境保护工作现状
(一)以主要污染物减排为目标加大总量控制力度
“十二五”期间,国家将减排约束性指标由“十一五”的化学需氧量、二氧
化硫两项增加到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合物四项,减排领域从工
业和生活两个领域扩大到工业、生活、机动车尾气、畜禽养殖业四个领域,上述
指标是国家、自治区确定的约束性指标,也是硬性任务。
旗人民政府及环保部门将上述约束性指标分解到乡镇及相关排污单位,建立
目标考核体系,明确年度总量消减目标,大力实施工程减排、结构减排、管理减
排和农业源减排,并建立了减排台账。2014年,工程减排项目效益显著,新惠
城区污水处理厂日均处理生活污水量20990.2t/d,化学需氧量削减量6.254t/d,
氨氮削减量0.45t/d;敖汉旗中远供暖有限责任公司大热源替代新惠城区8个热
力站项目工程主体已完工,目前正在安装污染治理设施。
(二)以规范企业排污行为目标认真落实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2005年以来,随着一个个建设项目的不断引进,落实《环保法》《环境影
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环保法律法规成为工作重点,环
境影响评价已经成为规范建设项目排污行为的关键点。工作中,首先做到了四个
“不批”,即对国家明令淘汰、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一律不
批;对环境污染严重,污染物不能达标排放的项目,一律不批;对环境质量不能
满足环境功能区要求、没有总量指标的项目,一律不批;对位于大黑山自然保护
区核心区、缓冲区内的项目,一律不批。同时建立了绿色通道,凡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准入条件、选址合理的项目,属于旗局审批权限的项目,做到随报随批,当日完成;必须到国家、自治区、赤峰市审批的项目,积极做好延伸服务,协助企业到上级环保部门汇报情况、办理环评报批手续。“十一五”以来,我旗招商引资建设项目200多个,全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其中已经通过环评审批手续170家,环评审批率85%;按照环评要求建成且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61家,验收率30.5%。新惠物流园区、新惠工业园区、新惠氟化工园区、贝子府化工园区都委托赤峰市环科院开展了园区规划环评。
(三)以保障群众健康为目标多次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专项行动
结合全国环保系统年度开展的“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查处企业“未批先建”、“久拖不验”、超标排放、偷排直排、尾矿库闲置等环境违法行为,同时加大责任追究和环境执法处罚力度。对“未批先建”、“久拖不验”的采取了限期报批环评文件、限期验收等措施,对超标排放的依法给予经济处罚,责令限期改正;对偷排直排、尾矿库停止运行的责令停产整顿、限期改正。近5年来,规范了32家选矿企业的尾矿库建设,金陶公司、吉隆公司等金矿采选企业尾矿实现了干排,限期整改了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18家,取缔了土地整理类软铁矿开发企业8家,整合了利用辽宁矿石铁选厂31家(31家整合为3家),补办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的15家,正在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5家,环保设施竣工验收12家,杜绝了矿山废水、尾渣偷排直排等违法行为,解决了小凌河流域矿山废水、废渣直排河道引起的跨省界纠纷。
(四)以环保惠民生为目标切实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一是开展了“蓝天行动”,加大了对使用燃煤锅炉企业和餐饮业的监管力度。通过环境监察,确保燃煤企业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实现烟尘、二氧化硫达标排放;通过环评审批,使新惠城区餐饮行业全部安装了油烟净化设备。二是开展了“碧水行动”,高度重视饮用水水源安全工作。2012年开展了饮用水源地保护调查
工作,全面掌握全旗集中饮用水水源地的基本情况和现状,对全旗9个集中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进行了划分,竖立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标志牌,道路警示标志牌,确保城区及乡集镇居民在正常情况下都能喝上安全洁净水。同时加强了重点流域水质日常监测工作,建立了孟克河、叫来河等4个水质常规监测点。三是开展了“宁静行动”,加强噪声治理。在不同的时间段对重点地段、重点区域内的娱乐场所、建筑工地的噪声进行监测,对噪声污染超标,影响周围环境的单位和企业限期整改。特别是在中、高考期间,组织开展考点周边环境现场监察,控制噪声污染,确保考生有一个安静的考试环境。四是开展了“净土行动”,加大了对畜禽养殖业的监管力度。2014年,即有40余家畜禽养殖业合作社向环保局报批了环评文件并通过审批,为养殖业在规划、选址、建设、运行的管理和污染防治及废弃物综合利用设施配套建设等多个环节落实了环保措施,为进一步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促进农业领域污染减排,改善农村地区环境质量提供了技术支持。
(五)以保护生态环境为目标开展了矿山企业整合治理工作
2010年以前,全旗各类不同规模的矿山企业及采矿点近200处,存在着“大矿小开、露头就采”,“多、小、散、乱”现象比较突出。自2010年3月份以来,旗委、旗政府按照赤峰市的统一部署,针对金、铁、多金属矿、萤石、煤、油页岩等重点矿产资源,采取经济、法律、行政等措施,集中开展矿产资源整合工作。企业在申请作为整合主体之前缴纳1000万元整合保证金,所有整合主体企业实现了一个企业、一个名称,一套班子、一个选厂的目标。通过整合,全旗探矿权人和采矿权人比整合前减少了50%,矿产资源利用率提高了20%以上,促进了矿产资源的有序开发。 同时实施了矿山生态环境保证金制度。矿山采选企业中有采矿权的86家企业(甲类46家,乙类40家)全部编制了《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与国土局签订了矿山环境治理责任书,足额缴纳了矿山生态环境保证金,总金额超过了4866万元,全部用于恢复矿山生态环境治理。
(六)以提升人居环境质量为目标建设中心城市环境保护设施
“十一五”以来,通过旗人民政府和环保部门的大力争取,工程总投资4650万元,设计日处理生活污水3万吨的新惠城区污水处理厂于2008年10月份建成并投入运行,管网覆盖率约为80%,污水收集率约为75%,日处理污水2万吨左右;工程总投资1871.66万元,建设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100吨,填埋区总库容量达70万立方米的新惠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项目于2013年建成并投入使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0%,可以满足新惠镇生活垃圾未来14年的无害化填埋需求。其他建制镇的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结束已经完成规划。工程总投资1.8亿元,管网覆盖新惠城区、新惠工业园区的敖汉旗中远供暖有限责任公司大热源替代新惠城区8个热力站项目于2013年10月开工建设,目前工程主体已完工,目前正在安装污染治理设施。这是一个环保工程,民生工程,对推进节能减排、提高供热质量和改善城区环境等方面将起到有力地推动作用。
(七)以提升公民环保意识为目标加大环保宣传力度
旗人民政府及环保部门明确环保宣传指导思想,突出环保宣传重点,注重环保宣传质量,加大环保宣传投入,加强对公民的环保教育,大力宣传环境污染的危害性和环境保护的重要性。特别是在3.22世界水日(中国水周)、4.22世界地球日、6.5世界环保日、6.25全国土地日等重大节日里,通过印发宣传单、宣传册,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普及环境科学和环保法律知识,公民的环保意识和法治观念逐年增强。2014年,即共出动宣传车13台,悬挂横幅或粉刷墙体标语125条,张贴宣传标语200余条,发放环保宣传袋5000个,宣传资料20000份,环境保护宣传手册10000册。
二、环境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违规建设违法生产项目依然存在
由于部分乡镇领导希望招商引资企业尽快落地生产,致使企业“未批先建”、建成即投产;企业追求利益最大化,环保意识淡薄,致使项目“久托不验”。“未
批先建”“未验投产”,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得不到落实,污染防治设施不健全或没有,主要污染物不能达标排放。个别企业如敖汉宝塔、玖顺合通等企业生产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违法生产屡禁不止 。
(二)环境容量和总量指标不足
我旗也和全区一样,在新一轮竞相发展中,许多新项目、技改项目、搬迁项目落地上马,需要有充足的环境容量和总量指标做支撑,其中的工业项目还需要有工业园区作依托。现实情况是,伴随着新项目上马,污染物总量不断增加,总量指标却不足或没有;工业园区建设只有规划,没有环评,只有“三通一平”,没有配套污染防治设施,难以达到企业入园标准,制约着项目审批。尤其是贝子府化工园区位于大黑山自然保护区之内,园区规划环评不能开展,入园企业环评文件不能审批,原来已经审批的不能验收。
(三)城镇环保基础设施仍然比较薄弱
一是新惠城区污水收集管网建设不能全覆盖,污水处理厂的实际处理能力与现有收集率还不匹配,没有做到应收尽收,不能满足城市发展的要求,管网配套建设仍需进一步完善。二是新惠镇之外的建制镇没有建设垃圾及污水处理设施,环保设施建设步伐需进一步加快。三是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缺口大。因我旗属于全国贫困县,自筹投资难以满足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存在不同程度的资金缺口。乡镇没有收取污水处理费用,保证基本运行的经费筹措难度大,地方财政全额保运行存在困难,没有建立起环保设施运行投入的长效保障机制。
(四)农村环境污染日益突出
一是饮水安全环境问题,由于农村水源井供水设施简陋、缺少必要的卫生隔离防护措施和保护标志,农村生活污水无序排放,供水井周围有垃圾、农田等,受雨水洗刷极宜使地下水水源受到污染;农业生产中,大量使用化肥、农药,造成地表水和地下水的污染。二是农村生活环境问题,表现为农村生活垃圾得不到有效处理,生活污水未能有效收集处理,农村厕所条件简陋,卫生条件差。三是
我旗环境保护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一、我旗环境保护工作现状
(一)以主要污染物减排为目标加大总量控制力度
“十二五”期间,国家将减排约束性指标由“十一五”的化学需氧量、二氧
化硫两项增加到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合物四项,减排领域从工
业和生活两个领域扩大到工业、生活、机动车尾气、畜禽养殖业四个领域,上述
指标是国家、自治区确定的约束性指标,也是硬性任务。
旗人民政府及环保部门将上述约束性指标分解到乡镇及相关排污单位,建立
目标考核体系,明确年度总量消减目标,大力实施工程减排、结构减排、管理减
排和农业源减排,并建立了减排台账。2014年,工程减排项目效益显著,新惠
城区污水处理厂日均处理生活污水量20990.2t/d,化学需氧量削减量6.254t/d,
氨氮削减量0.45t/d;敖汉旗中远供暖有限责任公司大热源替代新惠城区8个热
力站项目工程主体已完工,目前正在安装污染治理设施。
(二)以规范企业排污行为目标认真落实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2005年以来,随着一个个建设项目的不断引进,落实《环保法》《环境影
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环保法律法规成为工作重点,环
境影响评价已经成为规范建设项目排污行为的关键点。工作中,首先做到了四个
“不批”,即对国家明令淘汰、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一律不
批;对环境污染严重,污染物不能达标排放的项目,一律不批;对环境质量不能
满足环境功能区要求、没有总量指标的项目,一律不批;对位于大黑山自然保护
区核心区、缓冲区内的项目,一律不批。同时建立了绿色通道,凡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准入条件、选址合理的项目,属于旗局审批权限的项目,做到随报随批,当日完成;必须到国家、自治区、赤峰市审批的项目,积极做好延伸服务,协助企业到上级环保部门汇报情况、办理环评报批手续。“十一五”以来,我旗招商引资建设项目200多个,全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其中已经通过环评审批手续170家,环评审批率85%;按照环评要求建成且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61家,验收率30.5%。新惠物流园区、新惠工业园区、新惠氟化工园区、贝子府化工园区都委托赤峰市环科院开展了园区规划环评。
(三)以保障群众健康为目标多次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专项行动
结合全国环保系统年度开展的“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查处企业“未批先建”、“久拖不验”、超标排放、偷排直排、尾矿库闲置等环境违法行为,同时加大责任追究和环境执法处罚力度。对“未批先建”、“久拖不验”的采取了限期报批环评文件、限期验收等措施,对超标排放的依法给予经济处罚,责令限期改正;对偷排直排、尾矿库停止运行的责令停产整顿、限期改正。近5年来,规范了32家选矿企业的尾矿库建设,金陶公司、吉隆公司等金矿采选企业尾矿实现了干排,限期整改了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18家,取缔了土地整理类软铁矿开发企业8家,整合了利用辽宁矿石铁选厂31家(31家整合为3家),补办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的15家,正在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5家,环保设施竣工验收12家,杜绝了矿山废水、尾渣偷排直排等违法行为,解决了小凌河流域矿山废水、废渣直排河道引起的跨省界纠纷。
(四)以环保惠民生为目标切实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一是开展了“蓝天行动”,加大了对使用燃煤锅炉企业和餐饮业的监管力度。通过环境监察,确保燃煤企业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实现烟尘、二氧化硫达标排放;通过环评审批,使新惠城区餐饮行业全部安装了油烟净化设备。二是开展了“碧水行动”,高度重视饮用水水源安全工作。2012年开展了饮用水源地保护调查
工作,全面掌握全旗集中饮用水水源地的基本情况和现状,对全旗9个集中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进行了划分,竖立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标志牌,道路警示标志牌,确保城区及乡集镇居民在正常情况下都能喝上安全洁净水。同时加强了重点流域水质日常监测工作,建立了孟克河、叫来河等4个水质常规监测点。三是开展了“宁静行动”,加强噪声治理。在不同的时间段对重点地段、重点区域内的娱乐场所、建筑工地的噪声进行监测,对噪声污染超标,影响周围环境的单位和企业限期整改。特别是在中、高考期间,组织开展考点周边环境现场监察,控制噪声污染,确保考生有一个安静的考试环境。四是开展了“净土行动”,加大了对畜禽养殖业的监管力度。2014年,即有40余家畜禽养殖业合作社向环保局报批了环评文件并通过审批,为养殖业在规划、选址、建设、运行的管理和污染防治及废弃物综合利用设施配套建设等多个环节落实了环保措施,为进一步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促进农业领域污染减排,改善农村地区环境质量提供了技术支持。
(五)以保护生态环境为目标开展了矿山企业整合治理工作
2010年以前,全旗各类不同规模的矿山企业及采矿点近200处,存在着“大矿小开、露头就采”,“多、小、散、乱”现象比较突出。自2010年3月份以来,旗委、旗政府按照赤峰市的统一部署,针对金、铁、多金属矿、萤石、煤、油页岩等重点矿产资源,采取经济、法律、行政等措施,集中开展矿产资源整合工作。企业在申请作为整合主体之前缴纳1000万元整合保证金,所有整合主体企业实现了一个企业、一个名称,一套班子、一个选厂的目标。通过整合,全旗探矿权人和采矿权人比整合前减少了50%,矿产资源利用率提高了20%以上,促进了矿产资源的有序开发。 同时实施了矿山生态环境保证金制度。矿山采选企业中有采矿权的86家企业(甲类46家,乙类40家)全部编制了《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与国土局签订了矿山环境治理责任书,足额缴纳了矿山生态环境保证金,总金额超过了4866万元,全部用于恢复矿山生态环境治理。
(六)以提升人居环境质量为目标建设中心城市环境保护设施
“十一五”以来,通过旗人民政府和环保部门的大力争取,工程总投资4650万元,设计日处理生活污水3万吨的新惠城区污水处理厂于2008年10月份建成并投入运行,管网覆盖率约为80%,污水收集率约为75%,日处理污水2万吨左右;工程总投资1871.66万元,建设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100吨,填埋区总库容量达70万立方米的新惠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项目于2013年建成并投入使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0%,可以满足新惠镇生活垃圾未来14年的无害化填埋需求。其他建制镇的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结束已经完成规划。工程总投资1.8亿元,管网覆盖新惠城区、新惠工业园区的敖汉旗中远供暖有限责任公司大热源替代新惠城区8个热力站项目于2013年10月开工建设,目前工程主体已完工,目前正在安装污染治理设施。这是一个环保工程,民生工程,对推进节能减排、提高供热质量和改善城区环境等方面将起到有力地推动作用。
(七)以提升公民环保意识为目标加大环保宣传力度
旗人民政府及环保部门明确环保宣传指导思想,突出环保宣传重点,注重环保宣传质量,加大环保宣传投入,加强对公民的环保教育,大力宣传环境污染的危害性和环境保护的重要性。特别是在3.22世界水日(中国水周)、4.22世界地球日、6.5世界环保日、6.25全国土地日等重大节日里,通过印发宣传单、宣传册,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普及环境科学和环保法律知识,公民的环保意识和法治观念逐年增强。2014年,即共出动宣传车13台,悬挂横幅或粉刷墙体标语125条,张贴宣传标语200余条,发放环保宣传袋5000个,宣传资料20000份,环境保护宣传手册10000册。
二、环境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违规建设违法生产项目依然存在
由于部分乡镇领导希望招商引资企业尽快落地生产,致使企业“未批先建”、建成即投产;企业追求利益最大化,环保意识淡薄,致使项目“久托不验”。“未
批先建”“未验投产”,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得不到落实,污染防治设施不健全或没有,主要污染物不能达标排放。个别企业如敖汉宝塔、玖顺合通等企业生产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违法生产屡禁不止 。
(二)环境容量和总量指标不足
我旗也和全区一样,在新一轮竞相发展中,许多新项目、技改项目、搬迁项目落地上马,需要有充足的环境容量和总量指标做支撑,其中的工业项目还需要有工业园区作依托。现实情况是,伴随着新项目上马,污染物总量不断增加,总量指标却不足或没有;工业园区建设只有规划,没有环评,只有“三通一平”,没有配套污染防治设施,难以达到企业入园标准,制约着项目审批。尤其是贝子府化工园区位于大黑山自然保护区之内,园区规划环评不能开展,入园企业环评文件不能审批,原来已经审批的不能验收。
(三)城镇环保基础设施仍然比较薄弱
一是新惠城区污水收集管网建设不能全覆盖,污水处理厂的实际处理能力与现有收集率还不匹配,没有做到应收尽收,不能满足城市发展的要求,管网配套建设仍需进一步完善。二是新惠镇之外的建制镇没有建设垃圾及污水处理设施,环保设施建设步伐需进一步加快。三是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缺口大。因我旗属于全国贫困县,自筹投资难以满足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存在不同程度的资金缺口。乡镇没有收取污水处理费用,保证基本运行的经费筹措难度大,地方财政全额保运行存在困难,没有建立起环保设施运行投入的长效保障机制。
(四)农村环境污染日益突出
一是饮水安全环境问题,由于农村水源井供水设施简陋、缺少必要的卫生隔离防护措施和保护标志,农村生活污水无序排放,供水井周围有垃圾、农田等,受雨水洗刷极宜使地下水水源受到污染;农业生产中,大量使用化肥、农药,造成地表水和地下水的污染。二是农村生活环境问题,表现为农村生活垃圾得不到有效处理,生活污水未能有效收集处理,农村厕所条件简陋,卫生条件差。三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