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最后一小块面包了。汤姆·金用它蘸完了最后一点面酱,把盘子抹得干干净净了的,放进口中若有所思地细嚼慢咽着。从桌边站起身的时候,他明显地感觉到饥饿并未消除。吃上这顿饭的,只有他一个人。两个孩子在隔壁房间里被早早地送上了床,因为拿不出晚饭给他们吃。妻子也没有任何东西可吃。她一声不响地坐在那儿,关切地望着丈夫。这是个出身于劳动人民阶层的女人。身体单薄瘦弱,在她的脸上,还残存着年轻时美貌的痕迹。她用最后的两个便士买了面包,所以只好从邻居家借了点面粉给丈夫做面酱。
汤姆·金在窗旁坐下,那把东倒西歪的破椅子吱吱响着。他机械地拿起烟斗,放进嘴里,然后一只手伸进口袋里,却没有找到烟丝。他明明知道口袋是空的,烟丝已没有了,却总记不住。他生气地把烟斗放在一旁,动作缓慢,差不多有些笨拙,庞大的身体, 笨重的肌肉使他有点萎靡不振。他是个身强力壮的家伙,长相也应当说是很有吸引力的。不过他的衣服又破有旧,脚上的鞋子因为穿得太久,鞋底都快要磨穿了。身上的衬衫是两个先令一件的便宜货,领口已经烂了,油污也无法洗掉。
只要看一眼汤姆·金的脸,你就准能猜到他是干什么的。这是一张典型的拳击手的脸,上面有着多年格斗于拳击场中留下的创伤和岁月本身的痕迹。尽管这张脸刮得干干净净的,它还是呈现出一副咄咄逼人的容貌。严重变形的嘴巴,仿佛是脸上裂开的一道伤口。下骸粗大,前突。浓眉下的眼睛,深深地陷在沉重的眼皮之中,目光呆滞,毫无表情。在汤姆·金身上你能看到一种动物的东西,尤其是他的两只眼睛,像是没睡醒的狮子的眼睛, 又像是准备一跃而起的野兽的眼睛。他的头发理得很短,前额向后倾,丑陋的脑袋上看得清每一个疙瘩。鼻子由于无数次的打击不断地改变着形状,有两次打断了鼻梁。两只耳朵,常常弄伤,永远肿着,比正常人的耳朵大出一倍.刚刮过的脸呈现出青黑色,说明他的胡子,毛发很重。
通常,如果在黑暗的林荫道或者荒郊野外,人们突然看见汤姆·金,一定会感到害怕的。不过汤姆·金却不是个歹徒,他从来没干过违法的勾当。如果将拳击场上的格斗除外的话,他从来没伤过任何人。没有人看到过他为了什么事情与人争吵。汤姆·金是个职业拳击手,他拳击时那股蛮劲儿只有在他履行职责时才显露出来。在赛场外,他很恬静,而且待人随和。他年轻的时候,花钱如流水一般,慷慨大方到不顾惜自己的地步。他从不记人家的仇,因此树敌很少。拳击对他来说是谋生手段。在拳击场中,他把对手打伤,击倒或者打垮,但是并无恶意。在赛场上理当如此。观众花钱来看比赛,就是为了看到一个拳击手怎样打败另一个拳击手。获胜者可以得一大笔钱。二十年前汤姆·金曾经与沃尔木卢·高杰有一场交锋。金知道高杰在纽卡斯尔的一次比赛中下巴受了重伤,足足养了四个月才得以恢复。他专门找机会攻击高杰的下巴,终于在第九个回合中得手取胜。这并非一呢汤姆·金对高杰有刻骨仇恨,而是因为只有攻其要害才能将对手打败,从而获取比赛的奖金。高杰也没有因此而怀恨于金。他们都懂得并遵守游戏规则,人人都力求获胜。
金再一次感到饥饿。“见鬼!”他嘟哝到,“我多想吃一块炸牛排呀!”紧握着自己的大拳头,金骂了起来。“贝克和索雷两家店铺我都试过了。”妻子歉疚地说。“他们都不赊帐吗?”他问。“连半个便士都不赊。这是贝克说的。”她吞吞吐吐地说。 “他还说什么了?”“比如他在想桑德尔进天晚将怎样对付你,又比如事实上你赢的机会相当大。”
汤姆·金哼了一声,没有说出话来。他想起自己年轻的时候养过一只猎犬,那时他用肉和牛排喂它。贝克那时信任他,赊一千块炸牛排他也肯干。然而事过境迁,汤姆·金如今老了。在二等俱乐部里操练的老拳击手们,无论多少数目的钱,谁都不能指望向那些个生意人欠帐赊货。
这天早晨,金一起床就想吃一块炸牛排,这个心思,一直没散。这次比赛前,他并没有好好练习过。这一年,大旱侵袭了澳大利亚,生计更加艰难,甚至连零工也不好找。汤姆·金没有陪练手,而且吃得不好,时常还忍饥挨饿。他有时能找到几天卖苦力的差使干干。每天早晨他都要沿着都门公园跑上几圈,活动活动腿脚。可是别指望这能奏效,他既没有伙伴陪练,
又要养活老婆和两个孩子。自从金得到了这次同桑德尔的比赛机会之后,那些商人们才对他客气了一些,多赊一点东西给他。快乐俱乐部的秘书只预支了三磅钱-----这是比赛的失败者能得到的数目,----再多一个子也不肯给了。有几次他从一些老朋友那里借到几个先令,他们愿意能多借几个钱给金,可是年景这样不好,谁都吃不消。好吧---事实就是这样的---比赛前他准备得很不够。他应该吃得好一些,心里无牵无挂。此外,对一个四十岁的人来说,准备起来当然要比二十岁的时候困难得多。
“现在几点了,力丝?”他问道。
他妻子到对面邻居家打听了一下,回来说:
“差一刻八点。”
“再过几分钟,首场比赛就要开始了,”他说,“那不过是闹着玩儿.接下来是狄乐威尔斯同哥瑞德利有四个回合的比赛,然后斯太莱特要跟一个水手斗上十个回合,一个钟头之内还论不到我上场。”
汤姆·金又默默地坐十分钟,然后站起来。
“说实在的,力丝,我一点准备都没有。”
他拿了帽子,向门口走去。他没有吻妻子---他出去时从不与妻子吻别---可是今晚,她却决定要吻丈夫一下。
她用胳膊搂住他的脖子,让他的脸贴近了自己的脸。他身材魁梧,相比之下,她就显得更小了。
“祝你走运,汤姆,”她说,“你能打败他。”
“对,我要打败他,”他说。“我别无选择,我一定得打败他。” 他笑起来,装出一副开心的样子。这时,妻子同他贴得更紧了。他越过妻子的肩膀,看到了这个家徒四壁的房间。这,就是他在世界上所拥有的全部了:老婆孩子和拖欠的房租。今夜,他将走出这个房间,到外面去为妻子和孩子觅食。
他不是像现代工人那样走向机器,从事繁重的折磨人的劳动;而是用古老的,原始的,野蛮的方法,像禽兽那样去进行格斗。
“我一定要战胜他。”他重复道,这一回,多少带了一点拼上老命的口气。“如果赢了,那就是三十磅-----付清全部欠账之后,还能剩下一大笔钱。如果输了,我就没戏了----坐电车回家的钱拿不出。输家该得的那笔钱,他们已给过我了。再见吧,我的老婆。要是打赢了,我就摩挲怀念感回来。”
“我等着你。”她在走廊上对他说。
到快乐俱乐部,足足有两英里。他边走边回忆起自己的黄金时代-----那时,他是新南威尔士的重量级冠军----通常,他乘坐马车去参加比赛。车费由那个通车的在他身上押了大赌注的富人付。而汤密贝恩斯以及那个美国黑人杰克约翰,都是坐汽车来往的。可是如今,汤姆·金却得步行着去比赛。谁都知道,在斗拳之前,徒步走两英里的路实在不是件有利的事。他已经老了,如今的世界对上了年纪的人是毫无情面的。除了做苦工之外,别的他也干不了,即使这样,他的伤鼻子和肿耳朵还总是碍事。他真希望当初自己能学会一门手艺,俗话说艺不压身,总能用得上。可是从来没人对他说过这些。再者,他心里也明白,即使谁跟他说起这个,他也不会听进去。那时候,生活太轻松了。大把大把的钞票,激烈光荣的战斗,中间还有充足的时间去悠闲地休养,一长串阿谀奉承他的人总是紧随其后,拍拍他的背,握握他的手,公子少爷门都乐于请他喝酒,借此机会与他谈上五分钟,以此为荣。太光彩了,在全场观众狂热的喝彩声中,他以暴风雨般的击拳结束战斗,裁判总是宣布“汤姆·:金胜!”第二天的体育专栏里就会登出他的名字。
过去的好时光已经遥远了!现在他渐渐地回想起来,那些年里,败在他手下的,尽都是些老头子。年轻力壮的他,正在成长;而那些老家伙,已走向没落。打败他们也就一点也不奇怪了。想想看,他们的血管已经肿胀,关节已经受伤,由于长期拳击,筋骨已经疲乏。那次是在金潮湾,
打到第十八个回合的时候,他击败了老斯图赛尔·比尔。也许,老比尔也是一直想吃一块炸牛排。那天,比尔进攻得很凶。因此遭到了更加凶猛的还击。现在,汤姆·金在自己也落到这种下场后,终于明白了二十年前的那天晚上,斯图比尔是为了更大赌注去斗拳的。而年轻的他,只不过是在争夺荣誉和并非来之不易的金钱。后来斯图赛尔·比尔在更衣室里失声痛哭起来,也就不奇怪了。
从前,他们总是用他来对付那些老家伙,他一个接一个地收拾了他们。就拿桑德尔这个小伙子来说吧,他来自新西兰,那里也许留有他的赫赫战功,可是在澳大利亚,没人知道他到底怎样。所以,他们让他跟汤姆·金斗一场.如果这家伙干得出色,可以向成绩更好的人挑战,挣更多的钱。用不着怀疑,这一场恶斗,他肯定非常卖力。凭着这场比赛,他能获得他想要的一切--------金钱,荣誉和前途。老汤姆· 金是他通向成功之路的第一个障碍。他却什么也赢不到,最多就是那三十磅----用来负房租还欠帐。现在汤姆·金这样思考之时,他迟钝的脑海里浮现出一个容光焕发的青年形象------趾高气扬,不可一世。这青年肌肉柔软,皮肤滑润,肺叶和心脏都极为健康,不知疲倦,无情地嘲笑那些惜力之辈。说得不错,青年是复仇女神,他们总是在消灭老家伙,可他们根本不想一想这么干也是在消灭自己。他们的血管在逐步扩张,关节也在不断损坏,在更年轻的人面前变得不堪一击。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拳击场上青春永驻,然而,拳击手们却一代又一代地衰老下去。
他口袋里一个铜子也没有,而回家的两英里路似乎好长好长。他肯定是老了。经过陶门公园的时候,他突然在一张长凳上坐下来,因为想到他老婆正在家里熬夜等着他,等着知道比赛的结果而不知所措。这比被人打败更令他感到难堪,他几乎无法去正视这个问题。
他感到浑身衰弱,疼痛,他被打碎的指关节的疼痛警告他,即使他能找到一份临时工作,他也要等一个星期才能握住镐把或铁锹。心口间火烧火燎的饥饿感令人感到恶心。他的可怜境况压倒了他,他眼睛里难得地湿润起来。他用双手捂住胜,一面哭,一面想起了斯托舍"比尔,以及他在很久以前的那天夜里是如何对付他的。可怜的老斯托舍·比尔!现在他才明白比尔为什么在更衣室里哭泣。
这是最后一小块面包了。汤姆·金用它蘸完了最后一点面酱,把盘子抹得干干净净了的,放进口中若有所思地细嚼慢咽着。从桌边站起身的时候,他明显地感觉到饥饿并未消除。吃上这顿饭的,只有他一个人。两个孩子在隔壁房间里被早早地送上了床,因为拿不出晚饭给他们吃。妻子也没有任何东西可吃。她一声不响地坐在那儿,关切地望着丈夫。这是个出身于劳动人民阶层的女人。身体单薄瘦弱,在她的脸上,还残存着年轻时美貌的痕迹。她用最后的两个便士买了面包,所以只好从邻居家借了点面粉给丈夫做面酱。
汤姆·金在窗旁坐下,那把东倒西歪的破椅子吱吱响着。他机械地拿起烟斗,放进嘴里,然后一只手伸进口袋里,却没有找到烟丝。他明明知道口袋是空的,烟丝已没有了,却总记不住。他生气地把烟斗放在一旁,动作缓慢,差不多有些笨拙,庞大的身体, 笨重的肌肉使他有点萎靡不振。他是个身强力壮的家伙,长相也应当说是很有吸引力的。不过他的衣服又破有旧,脚上的鞋子因为穿得太久,鞋底都快要磨穿了。身上的衬衫是两个先令一件的便宜货,领口已经烂了,油污也无法洗掉。
只要看一眼汤姆·金的脸,你就准能猜到他是干什么的。这是一张典型的拳击手的脸,上面有着多年格斗于拳击场中留下的创伤和岁月本身的痕迹。尽管这张脸刮得干干净净的,它还是呈现出一副咄咄逼人的容貌。严重变形的嘴巴,仿佛是脸上裂开的一道伤口。下骸粗大,前突。浓眉下的眼睛,深深地陷在沉重的眼皮之中,目光呆滞,毫无表情。在汤姆·金身上你能看到一种动物的东西,尤其是他的两只眼睛,像是没睡醒的狮子的眼睛, 又像是准备一跃而起的野兽的眼睛。他的头发理得很短,前额向后倾,丑陋的脑袋上看得清每一个疙瘩。鼻子由于无数次的打击不断地改变着形状,有两次打断了鼻梁。两只耳朵,常常弄伤,永远肿着,比正常人的耳朵大出一倍.刚刮过的脸呈现出青黑色,说明他的胡子,毛发很重。
通常,如果在黑暗的林荫道或者荒郊野外,人们突然看见汤姆·金,一定会感到害怕的。不过汤姆·金却不是个歹徒,他从来没干过违法的勾当。如果将拳击场上的格斗除外的话,他从来没伤过任何人。没有人看到过他为了什么事情与人争吵。汤姆·金是个职业拳击手,他拳击时那股蛮劲儿只有在他履行职责时才显露出来。在赛场外,他很恬静,而且待人随和。他年轻的时候,花钱如流水一般,慷慨大方到不顾惜自己的地步。他从不记人家的仇,因此树敌很少。拳击对他来说是谋生手段。在拳击场中,他把对手打伤,击倒或者打垮,但是并无恶意。在赛场上理当如此。观众花钱来看比赛,就是为了看到一个拳击手怎样打败另一个拳击手。获胜者可以得一大笔钱。二十年前汤姆·金曾经与沃尔木卢·高杰有一场交锋。金知道高杰在纽卡斯尔的一次比赛中下巴受了重伤,足足养了四个月才得以恢复。他专门找机会攻击高杰的下巴,终于在第九个回合中得手取胜。这并非一呢汤姆·金对高杰有刻骨仇恨,而是因为只有攻其要害才能将对手打败,从而获取比赛的奖金。高杰也没有因此而怀恨于金。他们都懂得并遵守游戏规则,人人都力求获胜。
金再一次感到饥饿。“见鬼!”他嘟哝到,“我多想吃一块炸牛排呀!”紧握着自己的大拳头,金骂了起来。“贝克和索雷两家店铺我都试过了。”妻子歉疚地说。“他们都不赊帐吗?”他问。“连半个便士都不赊。这是贝克说的。”她吞吞吐吐地说。 “他还说什么了?”“比如他在想桑德尔进天晚将怎样对付你,又比如事实上你赢的机会相当大。”
汤姆·金哼了一声,没有说出话来。他想起自己年轻的时候养过一只猎犬,那时他用肉和牛排喂它。贝克那时信任他,赊一千块炸牛排他也肯干。然而事过境迁,汤姆·金如今老了。在二等俱乐部里操练的老拳击手们,无论多少数目的钱,谁都不能指望向那些个生意人欠帐赊货。
这天早晨,金一起床就想吃一块炸牛排,这个心思,一直没散。这次比赛前,他并没有好好练习过。这一年,大旱侵袭了澳大利亚,生计更加艰难,甚至连零工也不好找。汤姆·金没有陪练手,而且吃得不好,时常还忍饥挨饿。他有时能找到几天卖苦力的差使干干。每天早晨他都要沿着都门公园跑上几圈,活动活动腿脚。可是别指望这能奏效,他既没有伙伴陪练,
又要养活老婆和两个孩子。自从金得到了这次同桑德尔的比赛机会之后,那些商人们才对他客气了一些,多赊一点东西给他。快乐俱乐部的秘书只预支了三磅钱-----这是比赛的失败者能得到的数目,----再多一个子也不肯给了。有几次他从一些老朋友那里借到几个先令,他们愿意能多借几个钱给金,可是年景这样不好,谁都吃不消。好吧---事实就是这样的---比赛前他准备得很不够。他应该吃得好一些,心里无牵无挂。此外,对一个四十岁的人来说,准备起来当然要比二十岁的时候困难得多。
“现在几点了,力丝?”他问道。
他妻子到对面邻居家打听了一下,回来说:
“差一刻八点。”
“再过几分钟,首场比赛就要开始了,”他说,“那不过是闹着玩儿.接下来是狄乐威尔斯同哥瑞德利有四个回合的比赛,然后斯太莱特要跟一个水手斗上十个回合,一个钟头之内还论不到我上场。”
汤姆·金又默默地坐十分钟,然后站起来。
“说实在的,力丝,我一点准备都没有。”
他拿了帽子,向门口走去。他没有吻妻子---他出去时从不与妻子吻别---可是今晚,她却决定要吻丈夫一下。
她用胳膊搂住他的脖子,让他的脸贴近了自己的脸。他身材魁梧,相比之下,她就显得更小了。
“祝你走运,汤姆,”她说,“你能打败他。”
“对,我要打败他,”他说。“我别无选择,我一定得打败他。” 他笑起来,装出一副开心的样子。这时,妻子同他贴得更紧了。他越过妻子的肩膀,看到了这个家徒四壁的房间。这,就是他在世界上所拥有的全部了:老婆孩子和拖欠的房租。今夜,他将走出这个房间,到外面去为妻子和孩子觅食。
他不是像现代工人那样走向机器,从事繁重的折磨人的劳动;而是用古老的,原始的,野蛮的方法,像禽兽那样去进行格斗。
“我一定要战胜他。”他重复道,这一回,多少带了一点拼上老命的口气。“如果赢了,那就是三十磅-----付清全部欠账之后,还能剩下一大笔钱。如果输了,我就没戏了----坐电车回家的钱拿不出。输家该得的那笔钱,他们已给过我了。再见吧,我的老婆。要是打赢了,我就摩挲怀念感回来。”
“我等着你。”她在走廊上对他说。
到快乐俱乐部,足足有两英里。他边走边回忆起自己的黄金时代-----那时,他是新南威尔士的重量级冠军----通常,他乘坐马车去参加比赛。车费由那个通车的在他身上押了大赌注的富人付。而汤密贝恩斯以及那个美国黑人杰克约翰,都是坐汽车来往的。可是如今,汤姆·金却得步行着去比赛。谁都知道,在斗拳之前,徒步走两英里的路实在不是件有利的事。他已经老了,如今的世界对上了年纪的人是毫无情面的。除了做苦工之外,别的他也干不了,即使这样,他的伤鼻子和肿耳朵还总是碍事。他真希望当初自己能学会一门手艺,俗话说艺不压身,总能用得上。可是从来没人对他说过这些。再者,他心里也明白,即使谁跟他说起这个,他也不会听进去。那时候,生活太轻松了。大把大把的钞票,激烈光荣的战斗,中间还有充足的时间去悠闲地休养,一长串阿谀奉承他的人总是紧随其后,拍拍他的背,握握他的手,公子少爷门都乐于请他喝酒,借此机会与他谈上五分钟,以此为荣。太光彩了,在全场观众狂热的喝彩声中,他以暴风雨般的击拳结束战斗,裁判总是宣布“汤姆·:金胜!”第二天的体育专栏里就会登出他的名字。
过去的好时光已经遥远了!现在他渐渐地回想起来,那些年里,败在他手下的,尽都是些老头子。年轻力壮的他,正在成长;而那些老家伙,已走向没落。打败他们也就一点也不奇怪了。想想看,他们的血管已经肿胀,关节已经受伤,由于长期拳击,筋骨已经疲乏。那次是在金潮湾,
打到第十八个回合的时候,他击败了老斯图赛尔·比尔。也许,老比尔也是一直想吃一块炸牛排。那天,比尔进攻得很凶。因此遭到了更加凶猛的还击。现在,汤姆·金在自己也落到这种下场后,终于明白了二十年前的那天晚上,斯图比尔是为了更大赌注去斗拳的。而年轻的他,只不过是在争夺荣誉和并非来之不易的金钱。后来斯图赛尔·比尔在更衣室里失声痛哭起来,也就不奇怪了。
从前,他们总是用他来对付那些老家伙,他一个接一个地收拾了他们。就拿桑德尔这个小伙子来说吧,他来自新西兰,那里也许留有他的赫赫战功,可是在澳大利亚,没人知道他到底怎样。所以,他们让他跟汤姆·金斗一场.如果这家伙干得出色,可以向成绩更好的人挑战,挣更多的钱。用不着怀疑,这一场恶斗,他肯定非常卖力。凭着这场比赛,他能获得他想要的一切--------金钱,荣誉和前途。老汤姆· 金是他通向成功之路的第一个障碍。他却什么也赢不到,最多就是那三十磅----用来负房租还欠帐。现在汤姆·金这样思考之时,他迟钝的脑海里浮现出一个容光焕发的青年形象------趾高气扬,不可一世。这青年肌肉柔软,皮肤滑润,肺叶和心脏都极为健康,不知疲倦,无情地嘲笑那些惜力之辈。说得不错,青年是复仇女神,他们总是在消灭老家伙,可他们根本不想一想这么干也是在消灭自己。他们的血管在逐步扩张,关节也在不断损坏,在更年轻的人面前变得不堪一击。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拳击场上青春永驻,然而,拳击手们却一代又一代地衰老下去。
他口袋里一个铜子也没有,而回家的两英里路似乎好长好长。他肯定是老了。经过陶门公园的时候,他突然在一张长凳上坐下来,因为想到他老婆正在家里熬夜等着他,等着知道比赛的结果而不知所措。这比被人打败更令他感到难堪,他几乎无法去正视这个问题。
他感到浑身衰弱,疼痛,他被打碎的指关节的疼痛警告他,即使他能找到一份临时工作,他也要等一个星期才能握住镐把或铁锹。心口间火烧火燎的饥饿感令人感到恶心。他的可怜境况压倒了他,他眼睛里难得地湿润起来。他用双手捂住胜,一面哭,一面想起了斯托舍"比尔,以及他在很久以前的那天夜里是如何对付他的。可怜的老斯托舍·比尔!现在他才明白比尔为什么在更衣室里哭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