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纪委工作报告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为实现昭通富民强市跨越发展提供政治纪律保证
——中共昭通市第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向市第三次党代会的工作报告
(2011年9月15日)
周 业 勇
各位代表,同志们:
我代表中国共产党昭通市第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就市第二次党代会以来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及对今后五年工作的建议,向市第三次党代会报告如下,请予审查。
一、过去五年的主要工作
市第二次党代会以来的五年,是我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推动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取得新成就的五年,也是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迈出新步伐的五年。五年来,在省纪委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纪律检查机关始终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紧紧依靠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较好地完成了市第二次党代会确定的反腐倡廉建设各项任务,为实现昭通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有力保证。
(一)抓监督、促落实,推动科学发展的作用进一步显现。围绕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重点项目建设、重要工作落实,迅速作出部署,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加强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实施宏观调控、环境保护、节能减排、节约用地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盲目投资、重复建设、破坏环境等各种偏离科学发展的行为。对867个扩大内需项目的招标投标、项目管理、进度质量和资金到位使用情况,种粮农民补贴、移民后期扶持、城镇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等强农惠农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社保、扶贫、救灾、住房公积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对省第八届民运会场馆、水富港二期扩建、市实验中学新校区、昭通师专新校区、市内八条二级公路等重点工程,中小学校校舍安全工程、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特殊党费建设项目等民生工程,以及2006年“7·22”盐津豆沙地震、2008年春季冰凌雪灾、“5·12”汶川特大地震、2010年“7·13”巧家小河特大洪涝泥石流等抢险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进行了集中督查。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参与调查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二)抓作风、重教育,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进一步增强。市级领导带头执行“三联系两深入”制度,“百千万帮扶工程”扎实推进,领导干部大接访、机关干部大下访和“十万党员进农家、万名干部下基层”活动形成常态,从市直机关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乡镇挂职锻炼,连续五年选派
新农村指导员驻村指导工作,促进了全市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作风进一步转变。以“主题教育入脑入心、示范教育激励人心、警示教育震撼人心”为目标,建成廉政教育基地3个、警示教育基地12个,牵头组织全市新提拔正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了反腐倡廉建设和履职能力专题培训。在全国首家出版发行《廉政准则漫画集》和廉政题材中篇小说《时光擦亮的银子》,建成开通昭通纪检监察网和廉政短信平台,进一步创新和拓展了宣传教育的载体。廉政文化进机关、学校、企业、社区、家庭和农村广泛深入地开展。牵头抓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各项要求的落实,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廉政准则》等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相关规定,切实纠正了一批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查处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等问题27个,涉及金额362.7万元;清理纠正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小灵通捆绑使用办公电话33部;查处违反津贴补贴有关规定问题2个,涉及金额70.9万元。
(三)抓惩处、严纪律,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力度进一步加大。牢固树立“有案不查是失职,不查有影响的大案要案是不尽职,查办案件不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是不称职”的理念,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严格办案程序和办案纪律,不断加大查办案件的力度。2006年9月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违纪案件1368件,查结1351件(涉及县处级干部29人,乡科级干部234人),处分违纪人员1629人(其中开除党籍660人,开除公职137人),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49人,挽回经济损失1330余万元。特别是严肃查处了原彝良县公安局局长康天翔非法买卖爆炸物品、受贿案,原巧家县县长晋方鼎受贿、收受礼金案,原永善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刘贤勇受贿、包养情妇案,原盐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明书受贿案,原绥江县政府调研员李芝云受贿案等一批重大典型案件,充分表明了市委、市纪委惩治腐败的决心,增强了广大干部群众反对腐败的信心。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旗帜鲜明地反对诬告陷害、无中生有、猜测议论、恶意中伤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办了原永善县政协副主席、县委统战部部长龙中泰诬告他人案,原彝良县委政法委专职副书记潘志云诬告他人案等一批诬告类案件,及时为744名受到失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了事实,着力净化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保护党员干部坚持原则、敢于负责、干事创业、锐意进取的积极性。
(四)抓改革、建制度,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制约进一步强化。配合和协助有关部门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干部人事制度、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深化财税、金融、投资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改革,昭通成为全国行政审批事项最少的地级市,源头治腐领域不断拓展。出台市纪委牵头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实施办法,建立新提拔任用县处级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承诺制度,完善进一步加强案件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制定纪检监察机关与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审计机关相互移送案件(源)暂行办法,实行重大复杂案件异地交叉查办,建成全市纪检监察系统查办案件人才库,一批符合昭通实际、科学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相继印发施行。认真实施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实施纲要和工作规划,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连续五年由市级党员领导干部带队深入县区、市直部门开展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认真执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加大对各级党政“一把手”的监督力度,强化对“三谈两述”、询问质询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积极探索推进党务公开,不断深化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对不履职或不正确履职的539人进行了问责,其中县处级领导干部22人,乡科级领导干部167人。
(五)抓纠风、强治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解决。以纠风惠民为重点,牵头组织开展了教育收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食品药品安全、减轻农民负担等方面的专项检查,坚决纠正征收征用土地、移民搬迁安置、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中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切实巩固公路基本无“三乱”成果。实行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预存制度,帮助5.3万名农民工追
讨工资7833万元。深入开展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工作,直播政风行风热线252期,督促办理群众意见建议976个。扎实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查处商业贿赂案件170件,涉案金额1860.5万元。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集中排查投资规模在500万元以上的项目998个,并对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了跟踪督查。持续开展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严肃处理13辆超标准配置车辆和7辆违规划拨、借用车辆问题。深入开展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和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撤销评比达标表彰项目62项,涉及资金103万元;取消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4个,涉及金额17.46万元。认真清查和治理“小金库”问题,查出违纪违规资金658.52万元,已及时督促整改纠正。
(六)抓队伍、树形象,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强。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创先争优活动和“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组织开展富有特色的“学先进、创先进、当先进”评比活动、“创新工作大家谈”和“唱红歌、上讲台、练打字、学办案”等岗位练兵活动,狠抓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业务建设。开设“清风讲坛”,邀请专家学者、领导干部授课,派出30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中央纪委和省纪委举办的各类培训班脱产学习,不断拓宽纪检监察干部的知识视野,着力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综合素质。制定完善《关于进一步从严教育管理干部的实施意见》及其7个配套制度,在全市首家实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选调。完成市、县纪检监察机关派出(驻)机构统一管理改革,派出(驻)纪工委(纪检组)、监察分局(监察室)的职能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以贯彻落实中纪发9号、10号文件精神为契机,大力加强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省纪委和市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政府、政协关心支持的结果,是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的结果,也是全市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辛勤努力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市纪委,向所有关心、支持、参与反腐倡廉建设的同志们、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五年来的工作,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离上级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差距,反腐倡廉任务依然艰巨。一些地方和部门对反腐倡廉建设重视不够,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不够有力;一些关键部位和重要环节的腐败现象仍然处于易发多发阶段,极少数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时有发生;一些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仍然没有得到根本有效的解决;一些反腐倡廉制度措施落实得不够好,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大;纪检监察机关的办公办案条件和纪检监察干部的综合素质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反腐倡廉建设的需要。对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过去五年工作的体会
五年来,我们积极探索新时期新阶段反腐倡廉建设的特点和规律,创新拓展有效开展反腐倡廉建设的思路和途径,不断深化反腐倡廉建设对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确保党委政府决策部署落实、加快昭通富民强市跨越发展进程的认识和体会。
(一)必须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发展是最大的政治、最硬的道理、最根本的任务,纪检监察机关肩负着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服务、保障、促进科学发展的重大责任。五年来,我们牢固树立“监督是第一职责”的理念,将反腐倡廉建设放到党和政府工作大局中去思考,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去谋划,主动参与经济建设和改革发展稳定的各项工作,准确切入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做到尽职不越位、监督不干扰、牵头不替代、协调不包办,切实维
护政令畅通,推动决策落实。实践证明,只有始终围绕中心不偏离、服务大局不动摇、保障发展不松劲,才能使反腐倡廉建设与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同步推进、良性互动。
(二)必须始终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改革创新是社会发展进步的不竭源泉,也是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强大动力。五年来,我们坚持用新的眼光、新的视角去审视、判断和分析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大胆实践、系统总结,把开拓创新精神贯穿于反腐倡廉建设的全过程,创造出一批在全省有影响的新经验、新做法,取得了丰富的实践成果,推动了反腐倡廉建设在巩固中深入、在创新中提高。实践证明,只有善于把上级的决策部署与本地的实际情况相结合,努力做到思想观念、工作思路、工作方法的与时俱进,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才能使反腐倡廉建设更好地适应时代要求和形势变化,更好地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
(三)必须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执纪为民。人民群众是我们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和力量源泉,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始终是纪检监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五年来,我们注重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入手,着力纠正在教育、医疗、住房和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保护、移民搬迁安置、矿产资源开发、征地拆迁等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反腐倡廉建设的实际成效。实践证明,只有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坚持以人为本、执纪为民,才能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才能不断夯实深厚扎实的群众基础,才能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参与反腐倡廉建设的积极性。
(四)必须始终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坚决惩治腐败,有效预防腐败,是新形势下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必然要求。五年来,我们既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遏制腐败现象的发生,为预防腐败创造条件,又注重源头治理,加强教育、健全制度、强化监督、深化改革,努力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的领域。实践证明,只有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在严厉惩治违纪违法行为的同时,进一步加大预防腐败的力度,充分发挥惩防结合、综合治理的整体效能,才能有效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从根本上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
(五)必须始终坚持统一领导、齐抓共管。反腐倡廉建设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任务,必须始终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五年来,市委主要领导认真履行反腐倡廉建设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亲自部署、深入调研、听取汇报、检查指导;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组织协调,严格责任追究,切实抓好反腐倡廉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各部门按照职能分工,认真负责地抓好各自的工作,形成和巩固了共同推进、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实践证明,只有坚持和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才能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反腐倡廉建设的深入开展。
三、今后五年的工作建议
今后五年,是我市全面实施“十二五”规划、实现昭通富民强市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也是建成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的攻坚时期。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对于保障市第三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思路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按照上级党委、纪委和市第三次党代会关于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部署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
反腐败斗争,为实现昭通富民强市跨越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纪律保证。力争通过五年的努力,使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意识明显增强,消极腐败现象明显减少,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明显纠正,规范权力运行的体制机制制度明显完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明显优化,反腐倡廉建设的成效明显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明显上升,反腐倡廉建设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作用更加显现。
(一)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工作。党的政治纪律,是党的全部纪律的基础。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始终是纪律检查机关的首要政治任务。要教育引导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坚定政治立场、规范政治言论、统一政治行动,不断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牢固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要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持党的政治原则、政治方向和政治路线,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坚决维护中央的权威和党的集中统一。 始终把贯彻维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摆在各项工作的首要位置,紧紧围绕市第三次党代会提出的目标任务,主动参与、积极介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突出推进昭通科学和谐发展这个主题、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对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加快推进桥头堡建设、做好“三农”工作、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以及市场价格调控、房地产调控、规范和节约用地、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加强移民地区党建工作等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确保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和“十二五”规划的顺利实施。
着力优化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按照奖优、治庸、罚劣的原则,严格依照有关规定加大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不履职或不正确履职行为的问责力度,加大对群众投诉举报问题的督促办理力度,坚决纠正效率低下、办事推诿、“吃拿卡要”等损害发展环境的行为。充分调动和保护广大党员干部抢抓机遇、埋头苦干、务实进取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增强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和指导各项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氛围。
(二)不断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认真协助党委抓好作风建设,结合实际,突出主题,深入开展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活动。着力加强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教育,引导各级干部和广大党员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求真务实之风、艰苦奋斗之风、批评和自我批评之风。继续坚持“三联系两深入”制度和领导干部挂钩联系制度,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实施“百千万帮扶工程”,深入开展“十万党员进农家、万名干部下基层”活动和领导干部大接访、机关干部大下访活动。切实解决领导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实现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的进一步转变,并以其实际成效凝聚人心、推动发展、促进和谐,努力取得抓党风促政风带民风的效果。
建立健全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把加强作风建设的要求体现到经常性的工作中去,加大对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状况日常监督的力度,把解决问题与建章立制结合起来,健全完善教育、管理、监督、检查、考核的各项制度规定,探索从体制机制上加强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新方法、新途径,促使作风建设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深入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加强农村集体资产、资金、资源管理,探索村级民主监督、民主决策、民主管理的新途径。加强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扎实推进学校、城市社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等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三)严厉惩治腐败行为。查办案件是党章和法律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职责,任何时候都决不能有丝毫放松。要继续突出办案重点,改进方式方法,加大工作力度,严厉惩处腐败分子。要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失职渎职、腐化堕落的案件,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中的违纪违法案件,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重大责任事故和群体性事件背后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以查办案件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要加大对诬告类案件的查处力度,对恶意诬告、陷害、诽谤他人的给予严肃查处,对受到诬告、错告和不实举报的及时澄清事实。
严格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加强对查办案件全过程的监督和管理,不断提高突破重大典型案件特别是诬告类案件的能力和水平,使所办案件经得起历史的检验。高度重视办案安全,加快建成规范化、标准化的纪检监察机关固定办案点。加大对重大典型案件的剖析力度,总结教训,堵塞漏洞,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综合运用纪律、法律、组织处理等多种方式和手段惩处违纪违法行为,增强查办案件的政治、经济、社会和法纪效果。
(四)扎实做好预防腐败的各项工作。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和监督,以理想信念教育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重点,多形式多途径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增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发挥廉政教育、警示教育、廉政文化“三个基地”的作用,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增强全社会的反腐倡廉意识,夯实全社会反腐倡廉的坚实基础。认真贯彻实施《廉政准则》和《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民主集中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质询、罢免或撤换等制度,切实抓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特别是把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列入报告内容的落实,加强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国家工作人员的管理,稳步推进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强化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坚持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专门机关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重视发挥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加强纪检监察机关派出(驻)机构对负责(联系)部门和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继续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小金库”问题和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过多过滥问题及党政领导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等专项治理工作,切实解决党员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巩固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工作成果。
注重以改革统揽预防腐败工作,发挥市场在配置公共资源中的基础性作用,力争在关键领域和重要环节取得突破。要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干部人事制度、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深化财税管理体制、投资体制、金融体制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改革,规范和完善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标、拍卖、挂牌制度,加强对矿产资源开发审批的监督。要不断深化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要高度重视现代科学技术尤其是信息技术的作用,注重将科技手段融入反腐倡廉建设各项工作中,有效强化监控、消除“盲区”、堵塞漏洞。要按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着力抓好反腐倡廉教育、监督、预防和惩治制度建设,形成具有昭通特征、符合昭通实际的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要加强对反腐倡廉法规制度的学习宣传,对法规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全方位、立体式的监督检查,切实维护法规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五)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始终坚持执纪为民,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扎实有效地开展反腐倡廉工作,推动各项惠民、利民、安民、富民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加强对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免收学杂费政策和教育投入保障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规范办学行为,坚决查处挤占、挪用、截留教育经费和各种乱收费行为。认真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加强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执行情况和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医疗服务中乱检查、乱加价、乱收费行为和医护人员收受“红包”、回扣等违纪违规行为。继续纠正在征收征用土地、房屋拆迁、移民搬迁安置、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分配中损害群众利益以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对安全生产事故的责任追究力度,严肃处理玩忽职守等失职渎职行为。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企业违法排污等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问题的监督检查。继续巩固公路基本无“三乱”成果,防止出现反弹。继续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办好“政风行风热线”。
(六)着力提升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素质。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取得新成效的重要保证。要深入持久地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和“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切实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和业务建设,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和工作水平。要按照政治坚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廉政、团结协调、执纪为民的标准,努力把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强的领导集体。要按照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深入推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要加强和改进对纪检监察机关派出(驻)机构的统一管理,加强和改进对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和业务指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牢记宗旨、增强党性,加强学习、提高本领,恪尽职守、勤奋工作,继承传统、改进作风,严以律己、清正廉洁,树立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以昂扬的斗志和优良的作风切实完成好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使命。
今后五年,我们要充分履行纪律检查与行政监察两项职能,认真贯彻执行《行政监察法》,切实加强执法监察、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找准行政监察工作与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的结合点、切入点,主动融入,强化监督,督促政府各部门按照部署和要求,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各级党委、政府要坚持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职责,帮助他们排除工作中的阻力和干扰,营造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齐抓共管、参与支持反腐倡廉建设的良好氛围。
各位代表、同志们,市第三次党代会为我们描绘了昭通未来五年的宏伟蓝图,也对反腐倡廉建设提出了新的任务和更高的要求。让我们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同心同德,务实进取,坚定不移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矢志不渝地营造风清气正的环境,以服务和保障昭通富民强市跨越发展的实际成效,为全面实现市第三次党代会提出的奋斗目标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昭通市纪委工作报告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为实现昭通富民强市跨越发展提供政治纪律保证
——中共昭通市第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向市第三次党代会的工作报告
(2011年9月15日)
周 业 勇
各位代表,同志们:
我代表中国共产党昭通市第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就市第二次党代会以来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及对今后五年工作的建议,向市第三次党代会报告如下,请予审查。
一、过去五年的主要工作
市第二次党代会以来的五年,是我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推动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取得新成就的五年,也是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迈出新步伐的五年。五年来,在省纪委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纪律检查机关始终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紧紧依靠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较好地完成了市第二次党代会确定的反腐倡廉建设各项任务,为实现昭通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有力保证。
(一)抓监督、促落实,推动科学发展的作用进一步显现。围绕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重点项目建设、重要工作落实,迅速作出部署,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加强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实施宏观调控、环境保护、节能减排、节约用地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盲目投资、重复建设、破坏环境等各种偏离科学发展的行为。对867个扩大内需项目的招标投标、项目管理、进度质量和资金到位使用情况,种粮农民补贴、移民后期扶持、城镇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等强农惠农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社保、扶贫、救灾、住房公积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对省第八届民运会场馆、水富港二期扩建、市实验中学新校区、昭通师专新校区、市内八条二级公路等重点工程,中小学校校舍安全工程、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特殊党费建设项目等民生工程,以及2006年“7·22”盐津豆沙地震、2008年春季冰凌雪灾、“5·12”汶川特大地震、2010年“7·13”巧家小河特大洪涝泥石流等抢险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进行了集中督查。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参与调查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二)抓作风、重教育,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进一步增强。市级领导带头执行“三联系两深入”制度,“百千万帮扶工程”扎实推进,领导干部大接访、机关干部大下访和“十万党员进农家、万名干部下基层”活动形成常态,从市直机关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乡镇挂职锻炼,连续五年选派
新农村指导员驻村指导工作,促进了全市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作风进一步转变。以“主题教育入脑入心、示范教育激励人心、警示教育震撼人心”为目标,建成廉政教育基地3个、警示教育基地12个,牵头组织全市新提拔正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了反腐倡廉建设和履职能力专题培训。在全国首家出版发行《廉政准则漫画集》和廉政题材中篇小说《时光擦亮的银子》,建成开通昭通纪检监察网和廉政短信平台,进一步创新和拓展了宣传教育的载体。廉政文化进机关、学校、企业、社区、家庭和农村广泛深入地开展。牵头抓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各项要求的落实,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廉政准则》等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相关规定,切实纠正了一批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查处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等问题27个,涉及金额362.7万元;清理纠正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小灵通捆绑使用办公电话33部;查处违反津贴补贴有关规定问题2个,涉及金额70.9万元。
(三)抓惩处、严纪律,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力度进一步加大。牢固树立“有案不查是失职,不查有影响的大案要案是不尽职,查办案件不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是不称职”的理念,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严格办案程序和办案纪律,不断加大查办案件的力度。2006年9月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违纪案件1368件,查结1351件(涉及县处级干部29人,乡科级干部234人),处分违纪人员1629人(其中开除党籍660人,开除公职137人),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49人,挽回经济损失1330余万元。特别是严肃查处了原彝良县公安局局长康天翔非法买卖爆炸物品、受贿案,原巧家县县长晋方鼎受贿、收受礼金案,原永善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刘贤勇受贿、包养情妇案,原盐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明书受贿案,原绥江县政府调研员李芝云受贿案等一批重大典型案件,充分表明了市委、市纪委惩治腐败的决心,增强了广大干部群众反对腐败的信心。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旗帜鲜明地反对诬告陷害、无中生有、猜测议论、恶意中伤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办了原永善县政协副主席、县委统战部部长龙中泰诬告他人案,原彝良县委政法委专职副书记潘志云诬告他人案等一批诬告类案件,及时为744名受到失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了事实,着力净化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保护党员干部坚持原则、敢于负责、干事创业、锐意进取的积极性。
(四)抓改革、建制度,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制约进一步强化。配合和协助有关部门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干部人事制度、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深化财税、金融、投资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改革,昭通成为全国行政审批事项最少的地级市,源头治腐领域不断拓展。出台市纪委牵头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实施办法,建立新提拔任用县处级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承诺制度,完善进一步加强案件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制定纪检监察机关与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审计机关相互移送案件(源)暂行办法,实行重大复杂案件异地交叉查办,建成全市纪检监察系统查办案件人才库,一批符合昭通实际、科学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相继印发施行。认真实施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实施纲要和工作规划,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连续五年由市级党员领导干部带队深入县区、市直部门开展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认真执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加大对各级党政“一把手”的监督力度,强化对“三谈两述”、询问质询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积极探索推进党务公开,不断深化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对不履职或不正确履职的539人进行了问责,其中县处级领导干部22人,乡科级领导干部167人。
(五)抓纠风、强治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解决。以纠风惠民为重点,牵头组织开展了教育收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食品药品安全、减轻农民负担等方面的专项检查,坚决纠正征收征用土地、移民搬迁安置、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中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切实巩固公路基本无“三乱”成果。实行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预存制度,帮助5.3万名农民工追
讨工资7833万元。深入开展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工作,直播政风行风热线252期,督促办理群众意见建议976个。扎实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查处商业贿赂案件170件,涉案金额1860.5万元。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集中排查投资规模在500万元以上的项目998个,并对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了跟踪督查。持续开展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严肃处理13辆超标准配置车辆和7辆违规划拨、借用车辆问题。深入开展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和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撤销评比达标表彰项目62项,涉及资金103万元;取消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4个,涉及金额17.46万元。认真清查和治理“小金库”问题,查出违纪违规资金658.52万元,已及时督促整改纠正。
(六)抓队伍、树形象,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强。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创先争优活动和“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组织开展富有特色的“学先进、创先进、当先进”评比活动、“创新工作大家谈”和“唱红歌、上讲台、练打字、学办案”等岗位练兵活动,狠抓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业务建设。开设“清风讲坛”,邀请专家学者、领导干部授课,派出30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中央纪委和省纪委举办的各类培训班脱产学习,不断拓宽纪检监察干部的知识视野,着力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综合素质。制定完善《关于进一步从严教育管理干部的实施意见》及其7个配套制度,在全市首家实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选调。完成市、县纪检监察机关派出(驻)机构统一管理改革,派出(驻)纪工委(纪检组)、监察分局(监察室)的职能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以贯彻落实中纪发9号、10号文件精神为契机,大力加强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省纪委和市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政府、政协关心支持的结果,是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的结果,也是全市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辛勤努力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市纪委,向所有关心、支持、参与反腐倡廉建设的同志们、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五年来的工作,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离上级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差距,反腐倡廉任务依然艰巨。一些地方和部门对反腐倡廉建设重视不够,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不够有力;一些关键部位和重要环节的腐败现象仍然处于易发多发阶段,极少数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时有发生;一些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仍然没有得到根本有效的解决;一些反腐倡廉制度措施落实得不够好,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大;纪检监察机关的办公办案条件和纪检监察干部的综合素质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反腐倡廉建设的需要。对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过去五年工作的体会
五年来,我们积极探索新时期新阶段反腐倡廉建设的特点和规律,创新拓展有效开展反腐倡廉建设的思路和途径,不断深化反腐倡廉建设对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确保党委政府决策部署落实、加快昭通富民强市跨越发展进程的认识和体会。
(一)必须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发展是最大的政治、最硬的道理、最根本的任务,纪检监察机关肩负着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服务、保障、促进科学发展的重大责任。五年来,我们牢固树立“监督是第一职责”的理念,将反腐倡廉建设放到党和政府工作大局中去思考,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去谋划,主动参与经济建设和改革发展稳定的各项工作,准确切入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做到尽职不越位、监督不干扰、牵头不替代、协调不包办,切实维
护政令畅通,推动决策落实。实践证明,只有始终围绕中心不偏离、服务大局不动摇、保障发展不松劲,才能使反腐倡廉建设与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同步推进、良性互动。
(二)必须始终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改革创新是社会发展进步的不竭源泉,也是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强大动力。五年来,我们坚持用新的眼光、新的视角去审视、判断和分析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大胆实践、系统总结,把开拓创新精神贯穿于反腐倡廉建设的全过程,创造出一批在全省有影响的新经验、新做法,取得了丰富的实践成果,推动了反腐倡廉建设在巩固中深入、在创新中提高。实践证明,只有善于把上级的决策部署与本地的实际情况相结合,努力做到思想观念、工作思路、工作方法的与时俱进,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才能使反腐倡廉建设更好地适应时代要求和形势变化,更好地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
(三)必须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执纪为民。人民群众是我们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和力量源泉,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始终是纪检监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五年来,我们注重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入手,着力纠正在教育、医疗、住房和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保护、移民搬迁安置、矿产资源开发、征地拆迁等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反腐倡廉建设的实际成效。实践证明,只有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坚持以人为本、执纪为民,才能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才能不断夯实深厚扎实的群众基础,才能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参与反腐倡廉建设的积极性。
(四)必须始终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坚决惩治腐败,有效预防腐败,是新形势下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必然要求。五年来,我们既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遏制腐败现象的发生,为预防腐败创造条件,又注重源头治理,加强教育、健全制度、强化监督、深化改革,努力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的领域。实践证明,只有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在严厉惩治违纪违法行为的同时,进一步加大预防腐败的力度,充分发挥惩防结合、综合治理的整体效能,才能有效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从根本上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
(五)必须始终坚持统一领导、齐抓共管。反腐倡廉建设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任务,必须始终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五年来,市委主要领导认真履行反腐倡廉建设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亲自部署、深入调研、听取汇报、检查指导;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组织协调,严格责任追究,切实抓好反腐倡廉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各部门按照职能分工,认真负责地抓好各自的工作,形成和巩固了共同推进、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实践证明,只有坚持和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才能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反腐倡廉建设的深入开展。
三、今后五年的工作建议
今后五年,是我市全面实施“十二五”规划、实现昭通富民强市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也是建成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的攻坚时期。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对于保障市第三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思路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按照上级党委、纪委和市第三次党代会关于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部署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
反腐败斗争,为实现昭通富民强市跨越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纪律保证。力争通过五年的努力,使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意识明显增强,消极腐败现象明显减少,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明显纠正,规范权力运行的体制机制制度明显完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明显优化,反腐倡廉建设的成效明显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明显上升,反腐倡廉建设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作用更加显现。
(一)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工作。党的政治纪律,是党的全部纪律的基础。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始终是纪律检查机关的首要政治任务。要教育引导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坚定政治立场、规范政治言论、统一政治行动,不断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牢固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要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持党的政治原则、政治方向和政治路线,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坚决维护中央的权威和党的集中统一。 始终把贯彻维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摆在各项工作的首要位置,紧紧围绕市第三次党代会提出的目标任务,主动参与、积极介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突出推进昭通科学和谐发展这个主题、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对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加快推进桥头堡建设、做好“三农”工作、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以及市场价格调控、房地产调控、规范和节约用地、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加强移民地区党建工作等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确保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和“十二五”规划的顺利实施。
着力优化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按照奖优、治庸、罚劣的原则,严格依照有关规定加大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不履职或不正确履职行为的问责力度,加大对群众投诉举报问题的督促办理力度,坚决纠正效率低下、办事推诿、“吃拿卡要”等损害发展环境的行为。充分调动和保护广大党员干部抢抓机遇、埋头苦干、务实进取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增强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和指导各项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氛围。
(二)不断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认真协助党委抓好作风建设,结合实际,突出主题,深入开展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活动。着力加强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教育,引导各级干部和广大党员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求真务实之风、艰苦奋斗之风、批评和自我批评之风。继续坚持“三联系两深入”制度和领导干部挂钩联系制度,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实施“百千万帮扶工程”,深入开展“十万党员进农家、万名干部下基层”活动和领导干部大接访、机关干部大下访活动。切实解决领导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实现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的进一步转变,并以其实际成效凝聚人心、推动发展、促进和谐,努力取得抓党风促政风带民风的效果。
建立健全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把加强作风建设的要求体现到经常性的工作中去,加大对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状况日常监督的力度,把解决问题与建章立制结合起来,健全完善教育、管理、监督、检查、考核的各项制度规定,探索从体制机制上加强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新方法、新途径,促使作风建设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深入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加强农村集体资产、资金、资源管理,探索村级民主监督、民主决策、民主管理的新途径。加强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扎实推进学校、城市社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等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三)严厉惩治腐败行为。查办案件是党章和法律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职责,任何时候都决不能有丝毫放松。要继续突出办案重点,改进方式方法,加大工作力度,严厉惩处腐败分子。要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失职渎职、腐化堕落的案件,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中的违纪违法案件,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重大责任事故和群体性事件背后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以查办案件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要加大对诬告类案件的查处力度,对恶意诬告、陷害、诽谤他人的给予严肃查处,对受到诬告、错告和不实举报的及时澄清事实。
严格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加强对查办案件全过程的监督和管理,不断提高突破重大典型案件特别是诬告类案件的能力和水平,使所办案件经得起历史的检验。高度重视办案安全,加快建成规范化、标准化的纪检监察机关固定办案点。加大对重大典型案件的剖析力度,总结教训,堵塞漏洞,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综合运用纪律、法律、组织处理等多种方式和手段惩处违纪违法行为,增强查办案件的政治、经济、社会和法纪效果。
(四)扎实做好预防腐败的各项工作。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和监督,以理想信念教育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重点,多形式多途径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增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发挥廉政教育、警示教育、廉政文化“三个基地”的作用,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增强全社会的反腐倡廉意识,夯实全社会反腐倡廉的坚实基础。认真贯彻实施《廉政准则》和《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民主集中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质询、罢免或撤换等制度,切实抓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特别是把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列入报告内容的落实,加强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国家工作人员的管理,稳步推进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强化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坚持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专门机关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重视发挥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加强纪检监察机关派出(驻)机构对负责(联系)部门和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继续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小金库”问题和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过多过滥问题及党政领导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等专项治理工作,切实解决党员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巩固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工作成果。
注重以改革统揽预防腐败工作,发挥市场在配置公共资源中的基础性作用,力争在关键领域和重要环节取得突破。要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干部人事制度、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深化财税管理体制、投资体制、金融体制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改革,规范和完善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标、拍卖、挂牌制度,加强对矿产资源开发审批的监督。要不断深化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要高度重视现代科学技术尤其是信息技术的作用,注重将科技手段融入反腐倡廉建设各项工作中,有效强化监控、消除“盲区”、堵塞漏洞。要按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着力抓好反腐倡廉教育、监督、预防和惩治制度建设,形成具有昭通特征、符合昭通实际的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要加强对反腐倡廉法规制度的学习宣传,对法规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全方位、立体式的监督检查,切实维护法规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五)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始终坚持执纪为民,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扎实有效地开展反腐倡廉工作,推动各项惠民、利民、安民、富民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加强对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免收学杂费政策和教育投入保障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规范办学行为,坚决查处挤占、挪用、截留教育经费和各种乱收费行为。认真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加强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执行情况和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医疗服务中乱检查、乱加价、乱收费行为和医护人员收受“红包”、回扣等违纪违规行为。继续纠正在征收征用土地、房屋拆迁、移民搬迁安置、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分配中损害群众利益以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对安全生产事故的责任追究力度,严肃处理玩忽职守等失职渎职行为。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企业违法排污等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问题的监督检查。继续巩固公路基本无“三乱”成果,防止出现反弹。继续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办好“政风行风热线”。
(六)着力提升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素质。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取得新成效的重要保证。要深入持久地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和“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切实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和业务建设,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和工作水平。要按照政治坚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廉政、团结协调、执纪为民的标准,努力把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强的领导集体。要按照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深入推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要加强和改进对纪检监察机关派出(驻)机构的统一管理,加强和改进对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和业务指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牢记宗旨、增强党性,加强学习、提高本领,恪尽职守、勤奋工作,继承传统、改进作风,严以律己、清正廉洁,树立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以昂扬的斗志和优良的作风切实完成好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使命。
今后五年,我们要充分履行纪律检查与行政监察两项职能,认真贯彻执行《行政监察法》,切实加强执法监察、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找准行政监察工作与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的结合点、切入点,主动融入,强化监督,督促政府各部门按照部署和要求,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各级党委、政府要坚持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职责,帮助他们排除工作中的阻力和干扰,营造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齐抓共管、参与支持反腐倡廉建设的良好氛围。
各位代表、同志们,市第三次党代会为我们描绘了昭通未来五年的宏伟蓝图,也对反腐倡廉建设提出了新的任务和更高的要求。让我们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同心同德,务实进取,坚定不移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矢志不渝地营造风清气正的环境,以服务和保障昭通富民强市跨越发展的实际成效,为全面实现市第三次党代会提出的奋斗目标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