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实施[房地产管理法]情况汇报材料

关于贯彻实施《房地产管理法》情况汇报材料 颍上县人民政府 近年来,我县房地产管理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加强对房地产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注重法律的实际运用,切实在房地产行政管理中做到有法可依、依法行政,推动了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有序发展。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房地产建设用地情况 我县2013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为1755.2015亩,招拍挂出让853.46亩。其中,商服用地7.11亩,住宅用地436.63亩,工业用地409.72亩;划拨用地901.7415亩。其中,保障性住房用地66.993亩。 二、房地产市场开发建设、监管情况 (一)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监管力度,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精神,抑制不合理住房需求,将新建住房价格控制在合理范围内,确保2013年新建住房价格上涨幅度与当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相适应。 今年共销售商品房16.52万平方米,均价4750元∕平方米;房地产开发投资6.27亿元;竣工面积6.16万平方米、施工面积97.69万平方米、批准预售面积26.37万平方米。 (二)加强行业管理,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目前,我县房地产行业企业已由2007年的9家发展至现在的51家。其中,开发企业32家,物业企业 16家,中介企业(评估、测绘、经纪)3家。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面已达100%。 (三)认真落实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备案制度和房地产开发项目巡查制度,严格执行商品房预售许可制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规范了商品房预售许可制度及工作流程,对商品房预售许可进行严格审批。 (四)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按照《商品房预售款监督管理规定》,设立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签订三方协议,遵循“专款专户、专款专存、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按照“三审”程序对预售资金进行监管。 (五)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管理。建立房地产企业诚信档案并充分发挥其作用,将诚信档案作为考核企业资质的依据。完善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工作。

()按规定开展月报工作,及时对市场研判,准确把握市场走势,一旦发现市场运行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进行研究和决策。 三、中介机构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经纪市场,县政府出台了《颍上县清理整顿房地产经纪市场加强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县公安、工商、房产、物价等相关部门,成立组织,联合行动,严厉打击非法房地产中介行为,切实规范房地产经纪市场,建立健全房地产中介信息共享、情况通报

及违法违规行为的联合查处机制,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 四、执法机构建设情况 我县于1997年组建房地产执法监察队,根据县编办“三定”方案,充实行政执法队伍管理人员,并在执法设备、物力和经费方面得到保障。依据要求并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等各项制度,完善了行政执法听证、案卷评查、备案、监督等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相配套的各项操作规程,同时进一步做好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年审、行政执法人员学法培训等基础工作。 五、小区物业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对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和综合服务实行动态化管理。 一是严格执行新建住宅小区配套设施验收办证制度。住宅小区在工程竣工进行综合验收时,对物业设施中的物业用房、大门、警卫室、自行车棚、道路硬化、绿化等进行把关,提高住宅小区的综合效益。 二是注重物业服务企业从业人员的信用管理。逐步建立健全物业企业从业人员信用管理制度,将物业企业所有从业人员纳入信用管理体系,统一服务标志,规范从业行为。目前已对全县160名物业服务企业从业人员建立了信用档案,为物业服务企业的规范管理和平稳运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三是进一步规范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积极引导业主正确行使权力和履行义务。 四是对不按标准提供服务的物业公司责令限期整改,对屡次不见成效的,在其信用档案中增加“不良记录”,

并降低其服务等级。 六、住房维修资金收取及使用情况 我县从2006年开始归集维修基金,截止目前,共归集资金6400万元,涉及小区28个,做到了新建小区归集覆盖率达100%。维修资金由县房产局统一监督设立,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代为管理和使用。业主交存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专户中以物业管理区域为单位设立账户,并按幢、按户设置明细账目。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自存入专户之日起记账到户,结息到户。维修资金的使用及补充需经业主大会作出决议,并遵循程序规范、公开透明、权利与义务相一致的原则。我县未发生单位或个人挪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及增值部分的违法现象。 七、房地产交易及权属登记管理情况 依据《房地产管理法》中有关房地产交易的规定,建立和规范了房地产转让登记制度、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制度、房地产抵押登记制度、房地产价格评估制度、房地产成交价格申报制度等,并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按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条件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相关业务。认真实施《房屋登记办法》和《房地产登记技术规程》。为确保《规程》的有效实施,我县派员参加住建部举办的专题培训班,提升从业人员的服务水平。同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集体土地房屋办证的实施方案,并大力宣传,在抓好规划区内房屋权属管理的基础上,积极拓展业务范围,对乡镇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进行权属登记管理,房产管理不断向纵深发展。 八、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存在问题 一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居民对拆迁期望值过高,因拆迁工作政策性强,办法不多,工作难度大;二是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重,又因土地报批、房屋征收拆除困难影响施工进度,尤其是棚户区改造难度更大;三是安置房办证等遗留问题,因各种原因,造成新的不稳定因素;四是因法律、法规政策出台滞后造成行业管理尚有薄弱环节,如物业维修专项资金的使用,根据《物业管理条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和省政府令第197号的规定,必须经具有共有关系的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且占总人数2/3以上通过后实施。上述两个2/3的规定,现实操作很难实现,造成维修资金无法使用的尴尬局面,利害关系人意见很大。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强宣传,加快房地产市场预警预报系统建设。邀请新闻媒体参与房屋征收各项公开工作,引导群众理解和支持房屋征收工作。逐步建立可量化的房地产业政策调控体系,加快房地产市场预警预报系统建设,客观分析房地产运行轨迹,正确评价房地产形势,预测发展趋势,更好地把握发展机遇,保持房地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二是加强房地产市场的监管,规范经营行为。严格审核房地产企业开发资质,健全准入和退出机制,严把项目选定关。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继续落实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与专项整理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严肃整治在商品房销售、物业服务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现象和行为。 三是加强对房地产中介机构和人员的监管。继续加大中介机构“诚信、便民”的服务建设,保证房地产价值评估和房地产经纪的科学性和公正性,强化房地产中介市场的监管力度。 四是进一步加快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工作。加快签备案(含预售房买卖合同备案)系统、资金监管(托管)系统应用软件的开发速度,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提高政务服务水平,进一步规范出具首套房认定规定和程序。 五是进一步健全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切实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实现住有所居、应保尽保和提标扩面的目标,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创新民生工程实施的方法和举措。 六是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物业管理的思路和举措,学习外地先进经验,加强物业公司监管,认真处理物业投诉和纠纷,会同有关部门联合执法,积极开展物业小区文明创建活动,提升全县物业管理水平。

关于贯彻实施《房地产管理法》情况汇报材料 颍上县人民政府 近年来,我县房地产管理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加强对房地产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注重法律的实际运用,切实在房地产行政管理中做到有法可依、依法行政,推动了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有序发展。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房地产建设用地情况 我县2013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为1755.2015亩,招拍挂出让853.46亩。其中,商服用地7.11亩,住宅用地436.63亩,工业用地409.72亩;划拨用地901.7415亩。其中,保障性住房用地66.993亩。 二、房地产市场开发建设、监管情况 (一)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监管力度,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精神,抑制不合理住房需求,将新建住房价格控制在合理范围内,确保2013年新建住房价格上涨幅度与当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相适应。 今年共销售商品房16.52万平方米,均价4750元∕平方米;房地产开发投资6.27亿元;竣工面积6.16万平方米、施工面积97.69万平方米、批准预售面积26.37万平方米。 (二)加强行业管理,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目前,我县房地产行业企业已由2007年的9家发展至现在的51家。其中,开发企业32家,物业企业 16家,中介企业(评估、测绘、经纪)3家。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面已达100%。 (三)认真落实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备案制度和房地产开发项目巡查制度,严格执行商品房预售许可制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规范了商品房预售许可制度及工作流程,对商品房预售许可进行严格审批。 (四)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按照《商品房预售款监督管理规定》,设立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签订三方协议,遵循“专款专户、专款专存、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按照“三审”程序对预售资金进行监管。 (五)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管理。建立房地产企业诚信档案并充分发挥其作用,将诚信档案作为考核企业资质的依据。完善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工作。

()按规定开展月报工作,及时对市场研判,准确把握市场走势,一旦发现市场运行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进行研究和决策。 三、中介机构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经纪市场,县政府出台了《颍上县清理整顿房地产经纪市场加强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县公安、工商、房产、物价等相关部门,成立组织,联合行动,严厉打击非法房地产中介行为,切实规范房地产经纪市场,建立健全房地产中介信息共享、情况通报

及违法违规行为的联合查处机制,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 四、执法机构建设情况 我县于1997年组建房地产执法监察队,根据县编办“三定”方案,充实行政执法队伍管理人员,并在执法设备、物力和经费方面得到保障。依据要求并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等各项制度,完善了行政执法听证、案卷评查、备案、监督等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相配套的各项操作规程,同时进一步做好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年审、行政执法人员学法培训等基础工作。 五、小区物业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对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和综合服务实行动态化管理。 一是严格执行新建住宅小区配套设施验收办证制度。住宅小区在工程竣工进行综合验收时,对物业设施中的物业用房、大门、警卫室、自行车棚、道路硬化、绿化等进行把关,提高住宅小区的综合效益。 二是注重物业服务企业从业人员的信用管理。逐步建立健全物业企业从业人员信用管理制度,将物业企业所有从业人员纳入信用管理体系,统一服务标志,规范从业行为。目前已对全县160名物业服务企业从业人员建立了信用档案,为物业服务企业的规范管理和平稳运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三是进一步规范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积极引导业主正确行使权力和履行义务。 四是对不按标准提供服务的物业公司责令限期整改,对屡次不见成效的,在其信用档案中增加“不良记录”,

并降低其服务等级。 六、住房维修资金收取及使用情况 我县从2006年开始归集维修基金,截止目前,共归集资金6400万元,涉及小区28个,做到了新建小区归集覆盖率达100%。维修资金由县房产局统一监督设立,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代为管理和使用。业主交存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专户中以物业管理区域为单位设立账户,并按幢、按户设置明细账目。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自存入专户之日起记账到户,结息到户。维修资金的使用及补充需经业主大会作出决议,并遵循程序规范、公开透明、权利与义务相一致的原则。我县未发生单位或个人挪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及增值部分的违法现象。 七、房地产交易及权属登记管理情况 依据《房地产管理法》中有关房地产交易的规定,建立和规范了房地产转让登记制度、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制度、房地产抵押登记制度、房地产价格评估制度、房地产成交价格申报制度等,并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按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条件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相关业务。认真实施《房屋登记办法》和《房地产登记技术规程》。为确保《规程》的有效实施,我县派员参加住建部举办的专题培训班,提升从业人员的服务水平。同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集体土地房屋办证的实施方案,并大力宣传,在抓好规划区内房屋权属管理的基础上,积极拓展业务范围,对乡镇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进行权属登记管理,房产管理不断向纵深发展。 八、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存在问题 一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居民对拆迁期望值过高,因拆迁工作政策性强,办法不多,工作难度大;二是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重,又因土地报批、房屋征收拆除困难影响施工进度,尤其是棚户区改造难度更大;三是安置房办证等遗留问题,因各种原因,造成新的不稳定因素;四是因法律、法规政策出台滞后造成行业管理尚有薄弱环节,如物业维修专项资金的使用,根据《物业管理条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和省政府令第197号的规定,必须经具有共有关系的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且占总人数2/3以上通过后实施。上述两个2/3的规定,现实操作很难实现,造成维修资金无法使用的尴尬局面,利害关系人意见很大。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强宣传,加快房地产市场预警预报系统建设。邀请新闻媒体参与房屋征收各项公开工作,引导群众理解和支持房屋征收工作。逐步建立可量化的房地产业政策调控体系,加快房地产市场预警预报系统建设,客观分析房地产运行轨迹,正确评价房地产形势,预测发展趋势,更好地把握发展机遇,保持房地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二是加强房地产市场的监管,规范经营行为。严格审核房地产企业开发资质,健全准入和退出机制,严把项目选定关。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继续落实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与专项整理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严肃整治在商品房销售、物业服务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现象和行为。 三是加强对房地产中介机构和人员的监管。继续加大中介机构“诚信、便民”的服务建设,保证房地产价值评估和房地产经纪的科学性和公正性,强化房地产中介市场的监管力度。 四是进一步加快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工作。加快签备案(含预售房买卖合同备案)系统、资金监管(托管)系统应用软件的开发速度,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提高政务服务水平,进一步规范出具首套房认定规定和程序。 五是进一步健全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切实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实现住有所居、应保尽保和提标扩面的目标,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创新民生工程实施的方法和举措。 六是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物业管理的思路和举措,学习外地先进经验,加强物业公司监管,认真处理物业投诉和纠纷,会同有关部门联合执法,积极开展物业小区文明创建活动,提升全县物业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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