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9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
按照河南省人事厅豫职改办[2009]4号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现将我
公司今年职称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 申报的范围
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任现职以来一直被聘用在专业技术岗位上,符合
河南省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评审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 开评的专业
1、除国家以考代评的专业级别外,其他各专业级别均开评。
2、审计、会计、卫生、农业、经济、统计、计划生育等系列(专业)高级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实行考试和评审相结合的办法,业务考核合格后方可参
加评审。1)参加高级会计师业务考试的,由全国统一组织,合格后全国范围内
3年有效,达到省合格标准的,当年有效;2)参加高级经济师业务考试的,由
全省统一组织,合格后有效期为2年。
三、有关职称外语政策
1、1999年及以后取得的等级为A 级的、2000年及以后取得的等级为B 、C
级合格证的人员,申报或聘任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职务时,合格证长期有效。
2、达到全国通用标准的,在申报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职务时有效。达到省内
通用标准的,当年有效。申报正高级职称人员考相应类别的A 级即可参加评审。
3、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职称外语政策的通知》(豫人职[2005]12号)
的要求,经济、统计、会计、审计、翻译、律师、公证、工艺美术、计算机软
件等系列(专业)的人员以及通过考试取得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国际商
务专业除外)的人员在申报评审或报考时,外语不作为必备条件,但在聘任相
应专业技术职务时,仍须参加职称外语考试并达到全国或省内通用标准。
4、有外语要求的系列(专业)的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评聘中、高
级专业技术职务时可免试外语:
(一) 博士学位获得者或在国外取得硕士学位的人员。
(二)取得外语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
(三)取得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合格证书(或按新考试标准成绩达到总分的 60%
以上)或硕士学位获得者或在国外取得学士学位的人员,评聘副高级以下专业
技术职务的人员。
(四)参加全国工商企业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考试(简称 BFT )通过中(I )
级者评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通过高(A )级者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五)申报副高级职称时职称外语考试成绩达到要求,申报正高级职称需再
次参加同一级别考试的人员。
(六) 独立出版外文专著、译著 10万字以上,具备较高外语水平的人员。
(七)任现职以来,累计不少于 3年或年均不少于半年在野外从事农业、林
业、水利、采矿、测绘、勘探、铁路施工、公路施工等工作的人员。
(八)从事具有中国特色、民族传统的临床中医药、民族医药、工艺美术、
古籍整理、历史时期考古等工作的人员。
(九)当年年底年满 50周岁以上的人员。
(十)在乡镇以下基层单位工作的人员。
(十一)外语考试期间 从事援外工作的人员。
(十二) 经组织选派进疆工作期间或参加艾滋病防治帮扶工作期间的人员。
(十三)任现职以来在本专业领域成绩突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1)、省级二等以上科学技术奖、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或两项
国家发明专利的主要完成人,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其他在本专业领域成绩突出,获得省、部级一等奖的主要完成人或其
他有突出贡献者,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3)、省级三等以上科学技术奖、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或国家发明专利一项或
省辖市科学技术二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人,评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符合外语免试条件第(六)、(七)、(十一)、(十二)、(十三)条的人员,
需填写《河南省职称外语考试免试审批表》(样表见附件)一式两份,并提供相
应的证明材料原件。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由省辖市人事局或省直业务主管
部门审批,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由省人事厅审批。
符合其他外语免试条件的人员不再办理外语免试审批手续。报送职称评审材
料时,需同时报送符合外语免试条件的相关证件原件或经审核后的复印件。
四、申报推荐办法
1、为保证申报、推荐工作客观公正,杜绝弄虚作假现象,今年继续实行“公
开、展示、考核、评议、监督”相结合的推荐办法。
2、各单位接通知后,要抓紧时间组织召开专业技术人员会议,认真学习有
关文件,由专业技术人员自己申报,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查表》,
经单位初审后上报人力资源部,对符合条件的发放评审表。
3、各单位推荐本单位申报人员时,要贯彻“民主、公开、择优”的原则,
认真做好“公开、展示、考核、评议、监督”工作
4、参评材料经考核推荐领导小组审核并展示后,各单位相应技术、业务负
责人及专业技术人员代表要分别在推荐人员的《评审表》、《评审简表》中相
应栏目签名,以示负责。
5、由申报人上报的具体材料见附件一。
五、职称信息化
申报评审职称人员均须使用河南省人事厅研制开发的“河南省职称管理信
息系统”的职称软件,申报个人使用“个人申报版”。各系列评审文件及“个
人申报版”可到河南省人事厅网站(http://www.hnrs.gov.cn)“河南职称网”
直接查询下载,也可运行集团公司“//192.168.200.66”,从“职称申报版”
下载个人版。
六、时间安排
9月15日前有参加评审人员的单位上报资格审查表。
高级上报材料时间:9月20日前。
中级上报材料时间:10月25日前。
政策咨询及不清楚之处联系人力资源部 67891051
人力资源部
二〇〇九年九月八日
上 报 材 料
1、《河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查表》一份(加盖所属单位公章)。
2、《评审简表》正高一式45份;高级一式35份(参加答辩的人员45份)。
中级一式25份。《评审简表》上报纸质材料的同时,还须上报电子文本。本人
提交打印完整的简表一份,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有关领导签字后,由申报人复
印上报。
3、《河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评审表》第1页“相
片”栏内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并在“单位人事部门电话”栏内详细填
写单位及个人联系电话。
4、个人签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一式2份。(见
附件三)
5、毕业证、任职资格证、聘任证、外语考试合格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6、任现职以来(近五年来)年度考核表每年度各一份。
7、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
绩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
8、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著作原件。申报系列有论文鉴定
要求的,申报人须指定论文鉴定篇目,其中,申报副高级职务的鉴定1篇,申
报正高级职务或破格申报人员鉴定2篇。
9、申报系列评审条件中所要求的其它材料、证明,以及其它代表申报人学术、
技术水平的材料原件。
10、197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人员申报副教授任职资格以及1969年1月1
日及以后出生的人员申报教授任职资格,提交本人正式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
件各1份。
11、破格申报人员、申报正高级职务和统计、会计系列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人
员须到评委会进行答辩,并提交个人业务自传一式10份,答辩时须提交个人正
式身份证和工作证,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以上所有复印件要用A4纸统一装订,并装订封面。
评审材料一人一袋,袋子外面注明申报人单位、姓名、专业。
河南省职称外语考试免试审批表
注:1.本表仅限于当年评审有效。
2.办理免试的经办人员须签署本人姓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3.申请免试者应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其中,
BFT考试合格者,须提供合格证书原件;学历免试须提供学位
证书;出国人员免试须提供出国任务件、审批确认件和护照签
证;科技成果免试者,须提供奖励证书原件。
4.本表一式二份,一份供评委会使用,一份存审批单位。
附件三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本人申报 系列(专业)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所
提供各种表格、相关证书、业绩成果、论文等材料真实可靠。如有任何不
实,愿按照职称政策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理。
申报人:
年 月 日
兹保证 同志原确系本单位职工,所报2006年前材料审核属实。
如有隐瞒,愿承担相应责任。
省辖市(省直)
主管单位
工作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河南省2009年度 机械工程 系列申报 副高 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查表
注:1、“呈报单位”:申报高级的为市(地)、厅(局)人事职改部门,申报中、初级的可比照高级的填报。
2、填表时,请按级别、系列、专业分别填写。工作单位均填写规范的全称。 审查单位意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审查单位意见”按申报职级不同分别由省、市(地)、厅(局)和县(区)人事职灵改部门负责填写。 审核人签名: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4、此表一式三份,经审批后,一份由呈报单位留存,一份报相应系列评委会,一份由审查单位留存。
5、此表可以复制,但格式、尺寸不得变化。
关于做好2009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
按照河南省人事厅豫职改办[2009]4号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现将我
公司今年职称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 申报的范围
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任现职以来一直被聘用在专业技术岗位上,符合
河南省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评审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 开评的专业
1、除国家以考代评的专业级别外,其他各专业级别均开评。
2、审计、会计、卫生、农业、经济、统计、计划生育等系列(专业)高级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实行考试和评审相结合的办法,业务考核合格后方可参
加评审。1)参加高级会计师业务考试的,由全国统一组织,合格后全国范围内
3年有效,达到省合格标准的,当年有效;2)参加高级经济师业务考试的,由
全省统一组织,合格后有效期为2年。
三、有关职称外语政策
1、1999年及以后取得的等级为A 级的、2000年及以后取得的等级为B 、C
级合格证的人员,申报或聘任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职务时,合格证长期有效。
2、达到全国通用标准的,在申报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职务时有效。达到省内
通用标准的,当年有效。申报正高级职称人员考相应类别的A 级即可参加评审。
3、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职称外语政策的通知》(豫人职[2005]12号)
的要求,经济、统计、会计、审计、翻译、律师、公证、工艺美术、计算机软
件等系列(专业)的人员以及通过考试取得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国际商
务专业除外)的人员在申报评审或报考时,外语不作为必备条件,但在聘任相
应专业技术职务时,仍须参加职称外语考试并达到全国或省内通用标准。
4、有外语要求的系列(专业)的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评聘中、高
级专业技术职务时可免试外语:
(一) 博士学位获得者或在国外取得硕士学位的人员。
(二)取得外语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
(三)取得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合格证书(或按新考试标准成绩达到总分的 60%
以上)或硕士学位获得者或在国外取得学士学位的人员,评聘副高级以下专业
技术职务的人员。
(四)参加全国工商企业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考试(简称 BFT )通过中(I )
级者评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通过高(A )级者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五)申报副高级职称时职称外语考试成绩达到要求,申报正高级职称需再
次参加同一级别考试的人员。
(六) 独立出版外文专著、译著 10万字以上,具备较高外语水平的人员。
(七)任现职以来,累计不少于 3年或年均不少于半年在野外从事农业、林
业、水利、采矿、测绘、勘探、铁路施工、公路施工等工作的人员。
(八)从事具有中国特色、民族传统的临床中医药、民族医药、工艺美术、
古籍整理、历史时期考古等工作的人员。
(九)当年年底年满 50周岁以上的人员。
(十)在乡镇以下基层单位工作的人员。
(十一)外语考试期间 从事援外工作的人员。
(十二) 经组织选派进疆工作期间或参加艾滋病防治帮扶工作期间的人员。
(十三)任现职以来在本专业领域成绩突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1)、省级二等以上科学技术奖、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或两项
国家发明专利的主要完成人,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其他在本专业领域成绩突出,获得省、部级一等奖的主要完成人或其
他有突出贡献者,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3)、省级三等以上科学技术奖、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或国家发明专利一项或
省辖市科学技术二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人,评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符合外语免试条件第(六)、(七)、(十一)、(十二)、(十三)条的人员,
需填写《河南省职称外语考试免试审批表》(样表见附件)一式两份,并提供相
应的证明材料原件。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由省辖市人事局或省直业务主管
部门审批,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由省人事厅审批。
符合其他外语免试条件的人员不再办理外语免试审批手续。报送职称评审材
料时,需同时报送符合外语免试条件的相关证件原件或经审核后的复印件。
四、申报推荐办法
1、为保证申报、推荐工作客观公正,杜绝弄虚作假现象,今年继续实行“公
开、展示、考核、评议、监督”相结合的推荐办法。
2、各单位接通知后,要抓紧时间组织召开专业技术人员会议,认真学习有
关文件,由专业技术人员自己申报,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查表》,
经单位初审后上报人力资源部,对符合条件的发放评审表。
3、各单位推荐本单位申报人员时,要贯彻“民主、公开、择优”的原则,
认真做好“公开、展示、考核、评议、监督”工作
4、参评材料经考核推荐领导小组审核并展示后,各单位相应技术、业务负
责人及专业技术人员代表要分别在推荐人员的《评审表》、《评审简表》中相
应栏目签名,以示负责。
5、由申报人上报的具体材料见附件一。
五、职称信息化
申报评审职称人员均须使用河南省人事厅研制开发的“河南省职称管理信
息系统”的职称软件,申报个人使用“个人申报版”。各系列评审文件及“个
人申报版”可到河南省人事厅网站(http://www.hnrs.gov.cn)“河南职称网”
直接查询下载,也可运行集团公司“//192.168.200.66”,从“职称申报版”
下载个人版。
六、时间安排
9月15日前有参加评审人员的单位上报资格审查表。
高级上报材料时间:9月20日前。
中级上报材料时间:10月25日前。
政策咨询及不清楚之处联系人力资源部 67891051
人力资源部
二〇〇九年九月八日
上 报 材 料
1、《河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查表》一份(加盖所属单位公章)。
2、《评审简表》正高一式45份;高级一式35份(参加答辩的人员45份)。
中级一式25份。《评审简表》上报纸质材料的同时,还须上报电子文本。本人
提交打印完整的简表一份,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有关领导签字后,由申报人复
印上报。
3、《河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评审表》第1页“相
片”栏内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并在“单位人事部门电话”栏内详细填
写单位及个人联系电话。
4、个人签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一式2份。(见
附件三)
5、毕业证、任职资格证、聘任证、外语考试合格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6、任现职以来(近五年来)年度考核表每年度各一份。
7、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
绩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
8、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著作原件。申报系列有论文鉴定
要求的,申报人须指定论文鉴定篇目,其中,申报副高级职务的鉴定1篇,申
报正高级职务或破格申报人员鉴定2篇。
9、申报系列评审条件中所要求的其它材料、证明,以及其它代表申报人学术、
技术水平的材料原件。
10、197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人员申报副教授任职资格以及1969年1月1
日及以后出生的人员申报教授任职资格,提交本人正式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
件各1份。
11、破格申报人员、申报正高级职务和统计、会计系列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人
员须到评委会进行答辩,并提交个人业务自传一式10份,答辩时须提交个人正
式身份证和工作证,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以上所有复印件要用A4纸统一装订,并装订封面。
评审材料一人一袋,袋子外面注明申报人单位、姓名、专业。
河南省职称外语考试免试审批表
注:1.本表仅限于当年评审有效。
2.办理免试的经办人员须签署本人姓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3.申请免试者应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其中,
BFT考试合格者,须提供合格证书原件;学历免试须提供学位
证书;出国人员免试须提供出国任务件、审批确认件和护照签
证;科技成果免试者,须提供奖励证书原件。
4.本表一式二份,一份供评委会使用,一份存审批单位。
附件三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本人申报 系列(专业)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所
提供各种表格、相关证书、业绩成果、论文等材料真实可靠。如有任何不
实,愿按照职称政策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理。
申报人:
年 月 日
兹保证 同志原确系本单位职工,所报2006年前材料审核属实。
如有隐瞒,愿承担相应责任。
省辖市(省直)
主管单位
工作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河南省2009年度 机械工程 系列申报 副高 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查表
注:1、“呈报单位”:申报高级的为市(地)、厅(局)人事职改部门,申报中、初级的可比照高级的填报。
2、填表时,请按级别、系列、专业分别填写。工作单位均填写规范的全称。 审查单位意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审查单位意见”按申报职级不同分别由省、市(地)、厅(局)和县(区)人事职灵改部门负责填写。 审核人签名: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4、此表一式三份,经审批后,一份由呈报单位留存,一份报相应系列评委会,一份由审查单位留存。
5、此表可以复制,但格式、尺寸不得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