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盈余管理论文
摘 要:在西方国家,盈余管理已经有近20年的研究历史了,而且取得了一定的研究成果,盈余管理学的研究能从客观上揭示一些领域中存在的有规律现象。它不是简单的会计问题,还涉及到管理学问题。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稳健发展,证券市场也在逐渐的发展和完善,但是,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问题也日益突出,本文主要阐述了现在国内证券市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上市公司;盈余管理;治理对策
一、盈余管理概念及其特征
1.盈余管理的概念。盈余是评价经营者的一个重要指标,它是指企业在一定的时间内经营所得的利益,是一个企业重要的会计信息。西方的学术界还没有对盈余管理问题有一个统一的概念定义,不过大体上可划分为两种观点:一种是经济收益观下的盈余管理;另一种是信息观下的盈余管理。由于证券市场在不同国家发展的程度不一样,所以,各国对经济观和信息观的重视程度也存在差别,在一些资本比较发达,证券市场较完善的国家主要注重信息观,而那些经济欠发达的国家地区则主要注重经济观。
2.盈余管理的特征。盈余管理主要有三个方面的特征:①主体是企业的管理层,现代市场市场经济活动中,一个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是分开的,企业的股东并不是直接参与企业的经营和管理,企业所有经营事宜都是由董事会决定的,所以,管理层是英语管理的主体,但是管理层的执行人并不起决定和控制作用。②盈余管理的对象可分为中介对象和最终对象两个层面,中介对象主要是指公认的会计准则、方法、估计以及时间的选择;最终对象就是会计数据本身,即会计数据自身信号和信息含量的作用。③盈余管理目标,盈余管理的主要目的是寻求企业自身市场和效用的最大化,从而获得企业生存、收益和长期发展的能力,也正是盈余管理在这方面有巨大的优势,所以才使其有了存在和发展的空间。
二、我国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现状
会计准则的选择空间比较大,这是产生盈余管理的最主要条件。在我国,由于特殊的国情,产生盈余管理的现象不仅仅是会计准则这一因素,还有政府监督和审计市场等多方面的因素。在我国的上市企业中存在盈余管理的现象是比较普遍的,我国的证券市场建立的比较晚,是在改革开放之后,国企效益日渐下滑的情况下建立的,也正是在这时,很多国企进行了改制,建立了股份制企业,有很多的上市公司都是由原来的国企合并而成,在这种大背景下,上市公司很容易产生盈余管理的现象。我国的证券市场虽然发展的极为迅速,但是仍然很弱小,由于起步较西方国家晚,发展时间就很短,很多与证券市场
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还不够完善,这些是盈余管理问题在我国证券市场存在的必然因素。
三、我国上市公司盈余管理存在的问题
1.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缺陷为盈余管理提供了温床。虽然我国的会计准则在完善的过程中尽量遏制出现盈余管理,但是盈余管理现象依然屡禁不止,从客观的角度来说,无论会计准则怎样的完善,盈余管理的现象是无法从根本上消除的。由于我国独特的经济背景,会计准则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漏洞和缺陷,它的不完善性主要有两个方面:1.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不完善,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的种类、经营方式和经营范围也在呈现多样化的发展,同时,社会以及金融等多方面的外部环境也在逐渐复杂化,这就使得会计事项变得日益丰富,而且社会上企业种类又丰富繁多。2.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模糊性,众所周知,会计理论在现实诸多问题中根本无所用处,会计信息的取舍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会计人的主观判断,因此,只要存在着主观因素,就势必会存在盈余管理的问题,企业的管理层就利用两者之间的模糊性来选择对自身有益的会计政策来获取利益,从而进行盈余管理的操纵。
2.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我国的上市公司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1.我国的很多上市公司是从原有的国有企业转变而来的,而且其中的绝大多数都存在这国有股份独大的问题,这种现象就使得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形同虚设。2.企业内部股权的过于集中使得最大的股
东完全支配了董事会,而且,很多国有控股的企业,由于国有控制权的不明确性,使得国有股权成了摆设,实际上这就造成了企业内部管理人成了企业的实际控制者。
3.监管制度的不完善。监管制度的不完善也可以导致盈余管理问题的出现,首先,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失真,掌握上市公司财务真实性的重要环节就是注册会计师的审计,会计师审计的意见就相当于上市企业的检验单。可是,由于国内审计市场的激烈竞争和需求不强导致了国内很多的会计事务专业性不强,从而使得会计师不恪守职业操守,在利润的操纵下会不管不顾,甚至出现协同作假的现象,这种行为客观上帮助了企业的盈余管理操纵。其次,相对于西方的上市公司来说,我国的上市公司外部环境比较恶劣,但是上市公司受到的监管却比较宽松。有很多的上市公司在受到多次的保留意见,却没有被处罚,而且很多公司在收到保留意见后就立即换掉了会计事务所,根本不出具任何理由。诸如此类问题,都要及时的解决,要从法律的角度对这些问题进行规定,禁止上市公司打擦边球。
4.证监会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和处罚力度不够。我国的证监会对上市公司的监管处罚存在着很突出的问题:首先是监管模式比较消极,总是在上市公司出现问题之后进行监管,有的甚至需要媒体进行曝光才组建相关的调查人员进行追查。其次是处罚的时效性太差,有很多上市公司在出现问题后很多年才得到相应地处罚,这就会极大地削弱处罚力度,对公司的惩罚效果也不尽如人意,而且在处罚的过
程中,证监会往往只是对公司进行处罚,而不对责任人进行处罚,并且处罚力度较低,相对于盈余管理所获得的收益是非常渺小的。
5.财务信息使用者对上市公司信息的识别能力不足。对于一些上市公司的小股东来说,他们对专业知识的了解和信息的获得都是缺乏的,所以,他们是盈余管理的主要受害群体。国内很多的证券分析师由于利益的趋势,不仅不会引动正确投资,反而利用自己的信息资源来误导投资者,也就是我们俗称的“托”。
上市公司盈余管理论文
摘 要:在西方国家,盈余管理已经有近20年的研究历史了,而且取得了一定的研究成果,盈余管理学的研究能从客观上揭示一些领域中存在的有规律现象。它不是简单的会计问题,还涉及到管理学问题。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稳健发展,证券市场也在逐渐的发展和完善,但是,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问题也日益突出,本文主要阐述了现在国内证券市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上市公司;盈余管理;治理对策
一、盈余管理概念及其特征
1.盈余管理的概念。盈余是评价经营者的一个重要指标,它是指企业在一定的时间内经营所得的利益,是一个企业重要的会计信息。西方的学术界还没有对盈余管理问题有一个统一的概念定义,不过大体上可划分为两种观点:一种是经济收益观下的盈余管理;另一种是信息观下的盈余管理。由于证券市场在不同国家发展的程度不一样,所以,各国对经济观和信息观的重视程度也存在差别,在一些资本比较发达,证券市场较完善的国家主要注重信息观,而那些经济欠发达的国家地区则主要注重经济观。
2.盈余管理的特征。盈余管理主要有三个方面的特征:①主体是企业的管理层,现代市场市场经济活动中,一个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是分开的,企业的股东并不是直接参与企业的经营和管理,企业所有经营事宜都是由董事会决定的,所以,管理层是英语管理的主体,但是管理层的执行人并不起决定和控制作用。②盈余管理的对象可分为中介对象和最终对象两个层面,中介对象主要是指公认的会计准则、方法、估计以及时间的选择;最终对象就是会计数据本身,即会计数据自身信号和信息含量的作用。③盈余管理目标,盈余管理的主要目的是寻求企业自身市场和效用的最大化,从而获得企业生存、收益和长期发展的能力,也正是盈余管理在这方面有巨大的优势,所以才使其有了存在和发展的空间。
二、我国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现状
会计准则的选择空间比较大,这是产生盈余管理的最主要条件。在我国,由于特殊的国情,产生盈余管理的现象不仅仅是会计准则这一因素,还有政府监督和审计市场等多方面的因素。在我国的上市企业中存在盈余管理的现象是比较普遍的,我国的证券市场建立的比较晚,是在改革开放之后,国企效益日渐下滑的情况下建立的,也正是在这时,很多国企进行了改制,建立了股份制企业,有很多的上市公司都是由原来的国企合并而成,在这种大背景下,上市公司很容易产生盈余管理的现象。我国的证券市场虽然发展的极为迅速,但是仍然很弱小,由于起步较西方国家晚,发展时间就很短,很多与证券市场
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还不够完善,这些是盈余管理问题在我国证券市场存在的必然因素。
三、我国上市公司盈余管理存在的问题
1.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缺陷为盈余管理提供了温床。虽然我国的会计准则在完善的过程中尽量遏制出现盈余管理,但是盈余管理现象依然屡禁不止,从客观的角度来说,无论会计准则怎样的完善,盈余管理的现象是无法从根本上消除的。由于我国独特的经济背景,会计准则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漏洞和缺陷,它的不完善性主要有两个方面:1.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不完善,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的种类、经营方式和经营范围也在呈现多样化的发展,同时,社会以及金融等多方面的外部环境也在逐渐复杂化,这就使得会计事项变得日益丰富,而且社会上企业种类又丰富繁多。2.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模糊性,众所周知,会计理论在现实诸多问题中根本无所用处,会计信息的取舍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会计人的主观判断,因此,只要存在着主观因素,就势必会存在盈余管理的问题,企业的管理层就利用两者之间的模糊性来选择对自身有益的会计政策来获取利益,从而进行盈余管理的操纵。
2.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我国的上市公司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1.我国的很多上市公司是从原有的国有企业转变而来的,而且其中的绝大多数都存在这国有股份独大的问题,这种现象就使得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形同虚设。2.企业内部股权的过于集中使得最大的股
东完全支配了董事会,而且,很多国有控股的企业,由于国有控制权的不明确性,使得国有股权成了摆设,实际上这就造成了企业内部管理人成了企业的实际控制者。
3.监管制度的不完善。监管制度的不完善也可以导致盈余管理问题的出现,首先,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失真,掌握上市公司财务真实性的重要环节就是注册会计师的审计,会计师审计的意见就相当于上市企业的检验单。可是,由于国内审计市场的激烈竞争和需求不强导致了国内很多的会计事务专业性不强,从而使得会计师不恪守职业操守,在利润的操纵下会不管不顾,甚至出现协同作假的现象,这种行为客观上帮助了企业的盈余管理操纵。其次,相对于西方的上市公司来说,我国的上市公司外部环境比较恶劣,但是上市公司受到的监管却比较宽松。有很多的上市公司在受到多次的保留意见,却没有被处罚,而且很多公司在收到保留意见后就立即换掉了会计事务所,根本不出具任何理由。诸如此类问题,都要及时的解决,要从法律的角度对这些问题进行规定,禁止上市公司打擦边球。
4.证监会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和处罚力度不够。我国的证监会对上市公司的监管处罚存在着很突出的问题:首先是监管模式比较消极,总是在上市公司出现问题之后进行监管,有的甚至需要媒体进行曝光才组建相关的调查人员进行追查。其次是处罚的时效性太差,有很多上市公司在出现问题后很多年才得到相应地处罚,这就会极大地削弱处罚力度,对公司的惩罚效果也不尽如人意,而且在处罚的过
程中,证监会往往只是对公司进行处罚,而不对责任人进行处罚,并且处罚力度较低,相对于盈余管理所获得的收益是非常渺小的。
5.财务信息使用者对上市公司信息的识别能力不足。对于一些上市公司的小股东来说,他们对专业知识的了解和信息的获得都是缺乏的,所以,他们是盈余管理的主要受害群体。国内很多的证券分析师由于利益的趋势,不仅不会引动正确投资,反而利用自己的信息资源来误导投资者,也就是我们俗称的“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