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与生态文明
全球范围内,以湖泊、河流等形式存在的跨国水共有260多条(处),其流域面积约占全球陆地面积的45%,贮存的水量约占世界淡水资源的一半,若加上地下水则数量更大。全世界有44个国家至少80%的国土面积位于国际河流流域之内,全球约有40%的人口生活在国际河流之中。目前,随着世界各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各国都意识到淡水资源对于人类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各国在关注本国国内的水资源开发利用的同时,对与其他国家共享的跨界水域更加关注,从而在战略上采取多种措施加大跨界水域的开发力度,使国际水资源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国际水生态文明正是伴随着时代的需要而逐步形成。 国际水资源的概念和特征
国际水资源主要指流经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淡水资源,包括界湖、两岸国家间的河流、以上下游形式穿越的共有河流,以及在边界地区处于同一含水层的具有补排关系的地下水。国际水资源除了具有一般水体和水资源的共性之外,它还具有一些重要的特征,这些特性决定了实现国际水生态文明的必要性和迫切性。这些特征包括:第一,国际水资源的多国权属性。国际水资源由于流经或跨越两个以上国家的领土范围,因此,国际水资源应隶属于其流经或跨越的不同国家共同所有,从而具有多国权属性。第二,国际水资源的多国共需性。流域国对国际水资源均有需要,甚至成为有些国家生存的依赖性水资源。这种需要的程度和迫切性,随着人口的增加和经济发展日显迫切。第三,国际水资源变动引起的利害相关性。国际水资源可能由于自然的和人为的原因而发生水量增减、水质变坏、堤岸变动,从而会对所处不同地理位置——上下游、左右岸的国家产生利害影响,该影响多数情况具有对抗性。第四,国际水资源的流域整体性。国际水资源的每条河流都具有自己的流域,都是在一定的流域条件下形成的,这些条件包括降水、蒸发、地质、地貌、森林、植被、补给条件和工程建设等,这些条件表现出一定的整体性,水体流域的整体性表明水体流域在局部地段被改变或遭受损伤,必然会不同程度地对全流域造成影响。第五,国际水资源的国际性。 由于国际水资源跨越了国界,隶属于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每个国家针对本国权属内水资源所发生的水事活动,便有可能对河流水体的其他部分产生影响,从而涉及另一个国家的利益和主权,造成了国际水资源开发利用问题的国际性。因此,
国际水资源的开发不单纯是一个国家内部的科学与技术问题,而应充分考虑邻国的利益和权属。
国际水生态文明产生的时代背景
淡水短缺日益威胁人类发展 联合国2009年3月12日发布的《世界水资源开发报告》显示,受人口增长因素的影响,人类对水的需求正以每年640亿立方米的速度增长,到2030年,全球将有47%的人口居住在用水高度紧张的地区,有2400万~7亿人因为缺水而背井离乡。由于人口的继续增长及工农业的大规模发展,淡水缺乏严重导致各国更加重视对跨界水体的利用与争夺。
国际水资源利用不均 国际流域的水资源是有限的,一国使用的水资源增多,就意味着另外一些国家可用的水资源减少。有些流域的国家或者因为处于有利地形,或者因为拥有经济和技术实力,总是国际水资源的在先使用者。当上游国和弱国希望开发位于其领土内的国际流域之一部分时,它们遭遇到下游国和强国在先占用的阻扰,从而产生对跨国河流水资源的利用、分配不均。
国际水资源遭污染严重 由于国际河流的自然流动性及整体性,国际河流的污染常常会涉及流域各国。如莱茵河流域国之间由于河水污染而引起的纠纷已有30多年未能完全解决;由于美国的开发利用而使科罗拉多河含盐量过高使美国和墨西哥长期不和,我国2005年松花江的污染而引起了俄罗斯境内河段污染。 国际水资源水文生态破坏严重 由于一些上游国家不加强保护流域生态,特别是森林植被,势必降低森林对水体的生态功能,若水土流失的加剧不可逆转,则对全流域将是灾难性的。另外,向水体排放有毒化学物质、有害废物和盐类,大规模分流和引水工程,以及长时间过量抽取地下水等,都会造成水质下降和水量枯竭,个别流域还会带来可怕的生态灾难。
国际水冲突连绵不断 全球水资源日益短缺与水需求不断增加之间的矛盾,国际水资源的共享性与国家主权之间的矛盾,国际水资源的水量分配与水质污染之间的矛盾,以及沿岸国就水益分配所发生的矛盾,使跨界水资源利用冲突时有发生,如印度河流域、尼罗河流域、约旦河、幼发拉底河流域水冲突等,给地区乃至世界的和平与发展带来严重威胁。
因此,伴随着人们对生态安全、生态文明等理念的追求,人们更加关注水生态文明,尤其是在开发国际水资源过程中倡导国际水生态文明是时代的需要,也
是全球一体化迅速发展的必然结果。
国际水生态文明的法理基础——公平
公平是人类在自己社会活动中产生的一种理想目标,它指导着人们处理相互之间的关系,指导着公共权力的运用及其作用的发挥。公平的产生依赖于这样几个基本条件:一是多元主体客观存在;二是多元主体存在不同的利益;三是人们需要处理不同乃至多元主体之间的关系;四是人们对平衡协调各方关系具有相应的理性认识。公平不是个别人的认识,而是普遍一致性的表达。根据西方传统文化中对公平的典型分类,以及近年来兴起的代际公平理论,公平可分为实质公平与形式公平、代内公平与代际公平。实质公平要求在国际水资源的利用中,为了实现公平结果,国际流域各国必须公平分配水资源,公平开发水资源和分享水资源;形式公平要求流域各国在国际水资源利用中要进行国际合作;代内公平要求国际流域各国具有公平开发利用国际水资源的权利义务;代际公平要求流域各国在对国际水资源的现行使用者提供最大和最合理的利益的同时,也要确保后代对水资源的长期可得性。
国际水生态文明是以公平理念为基础,要求公平开发利用国际水资源,它既体现国际水资源利用的实质公平与形式公平,又体现国际水资源开发利用的代内公平与代际公平,是实现国际水资源开发利用的公平价值的具体目标。因此,在国际河流开发利用中,为避免、减轻国家间的矛盾,就应站在一个公正和中立的立场上,以国际水资源开发与保护并重为主线,促使有关国家共同采取措施,使国际水体,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得到保护并维持良好的生态管理,以维护地区和平与实现流域水资源的永续利用。国际水资源的流域国必须以公平为理念,沿着公平所昭示的方向去开发利用国际水资源。
国际水生态文明的科学内涵及意义
生态文明是文明世界的组成部分,而水生态文明是生态文明的基础。水生态文明要求在水资源的开发利用中要具有科学的水生态发展意识,健康有序的水生态运行机制,和谐的水生态发展机制,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态势,实现经济、社会、生态的良性循环与发展以及由此保障的人和社会的全面发展。水生态文明反映的是人类处理自身活动与自然关系的进步程度,是人与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但正如生态安全、生态文明不是在一个地区、一个国家局部就能实现
一样,在国际水资源的开发利用过程中,水生态文明应该面向整个国际流域、国际社会,因为生态问题不是局限于特定的区域、特定的国家之内,水生态危机是全球的。因此,实现水生态文明也需要从整体上、从全球的角度来考虑,即实现国际水生态文明。针对国际水资源的特点,以公平为理念的国际水生态文明的内涵应包括以下几方面。
以国际水资源的整体性为基础 国际水资源尤其是国际河流流域是一整体性极强、关联性很高的区域,这是国际水生态文明能够实现的一个重要基础。国际河流的自然流动性不仅使各自然要素之间联系密切,而且各流域或水道国、上中下游、干支流之间相互制约、相互影响也很显著。完整的流域或水道若被人为分割管理,必然给共享水资源的利用及生态系统的保护带来诸多不便和威胁。国际水生态文明要求国际河流流域管理必须从整体考虑,在尊重自然生态规律之下,采用综合性措施,实施全面、系统的管理。这就要求对共享水资源进行开发利用时应按照流域或水道系统的整体观,将水资源作为一个综合的、完整的生态经济系统进行多目标整体规划、开发和管理,在可持续发展目标下,实现对流域水资源的最佳利用,将对水环境或生态系统的损害降到最低限度。这是实现国际水资源公平利用的前提。
以生态系统为本位的流域管理理念 生态系统是现代社会存在和发展的真正基础,水是生态系统的基本要素,水通过水文圈的循环进行持续运动。水文圈与气候、森林、沙漠、动物和植物等一起构成全球生态系统不可分离的组成部分,它们之间密切联系,相互影响。因此,以生态系统为本位的流域管理理念是国际水生态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以生态系统为本位的流域管理理念要求在国际流域管理中要优先考虑流域资源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在充分认识和了解流域生态系统结构与功能的基础上,对影响流域生态系统的各要素进行统一管理,包括流域内社会、经济等子系统的整体、全面管理,并将水资源的管理与水生生物、陆地、森林、海洋等其他资源的管理适当结合,以实现流域的可持续发展,即实现自然资源的最佳持续利用——社会和经济目标,同时保护流域的生态系统目标。忽视对流域生态系统的管理,将不可能实现国际水资源公平利用。
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宗旨 淡水资源作为人类及其他陆地生物生存与发展的必需资源,维持和保护淡水资源及其生态系统的基本生态进程,是实现可持
续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国际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实际上是可持续发展理论在国际领域的应用,它侧重对水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是确保水资源的经济、社会和生态价值有效平衡的根本,它不仅注重国际水资源利用的代内公平,更注重国际水资源利用的代际公平。因此,它是国际水生态文明的宗旨。国际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要求适度开发,对国际水资源开发利用不应破坏其固有价值,并且尽可能地避免利用活动对水资源的不利影响;要求不妨碍未来后代的利用,为后代利用留下选择余地;不妨碍其他沿岸国人民的利用及其对水资源的共享利益;注重水资源的利用率和利用效益;不能破坏水生态系统。可持续利用的核心是利用的“度”,这个度是指水资源的再生和永续的能力。国际上通常认为一条河流调水不能超过20%,用水不能超过40%,否则将严重影响河流的自净能力,从而破坏河流的生态恢复能力。
以国际水资源的损害预防为重要内容 水作为生态系统中的基本要素,是生态系统中最为关键的因子、变量;它的质与量的变化必然引起生态环境的质与量的变化。同其他类型的生态系统相比,各河流生态系统具有自身的特点。既受地域的限制,又具有更高的封闭性,其中的物种迁入、迁出都很困难,相互之间交流少,使得淡水生态系统更容易受人为干扰的影响,比其他类型的生态系统更脆弱而且遭破坏后较难恢复。尤其是在国际河流流域,由于流域的跨边界性以及流域国间的竞争利用,其水资源及生态系统更容易遭受到难以逆转的破坏,况且大多数流域国还是发展中国家,无论从技术上还是经济上都是极不可能承担得起恢复生态系统所需要的代价。因此“预防为主”原则,在国际河流流域管理的法律制度中应属于“黄金原则”。因此,重视国际水资源的损害预防是国际水生态文明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国际水资源利用实质公平的基础。
以国际合作机制作为解决国际水冲突的重要途径 国际水资源具有共享性与复杂性,国际流域的水文特征是整个流域作为一个统一的水生生态系统,其面临的很多问题都是跨地区跨国界的,国际河流流域开发由于利益团体和流域国环境的相对差异,不可避免地存在各流域国之间利益冲突。因此,实现国际水资源利用与保护的根本条件在于各国在互有诚意、平等协商下进行合作。这种合作应建立在主权平等、领土完整、互利和善意的基础上,并使国际水资源得到最佳利用和充分保护。国际水生态文明以合作的方式解决国际水冲突,不能仅仅以政治边
界为基础进行一体化管理,必须构筑涵盖整个流域的区域合作体制,加强国际合作,以生态系统为本位,兼顾可持续发展理念,做到国际河流开发与水生生态保护并重,才能有效解决国际河流冲突,合理开发利用国际河流。因此,国际合作是实现国际水生态文明的重要途径,也是实现国际水资源形式公平的重要体现。 水资源作为基础性的自然资源和战略性的经济资源,是生态与环境的控制性要素,国际水生态文明为人们指明了实现国际水资源公平利用的努力方向和奋斗目标。公平概念是一个历史范畴。因此,国际水生态文明也是一个与时代相关的动态概念,它的产生、发展与人类政治、经济、社会与技术需求的发展历史是紧密相关的,它的内涵随着时代的发展将日益丰富。
水与生态文明
全球范围内,以湖泊、河流等形式存在的跨国水共有260多条(处),其流域面积约占全球陆地面积的45%,贮存的水量约占世界淡水资源的一半,若加上地下水则数量更大。全世界有44个国家至少80%的国土面积位于国际河流流域之内,全球约有40%的人口生活在国际河流之中。目前,随着世界各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各国都意识到淡水资源对于人类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各国在关注本国国内的水资源开发利用的同时,对与其他国家共享的跨界水域更加关注,从而在战略上采取多种措施加大跨界水域的开发力度,使国际水资源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国际水生态文明正是伴随着时代的需要而逐步形成。 国际水资源的概念和特征
国际水资源主要指流经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淡水资源,包括界湖、两岸国家间的河流、以上下游形式穿越的共有河流,以及在边界地区处于同一含水层的具有补排关系的地下水。国际水资源除了具有一般水体和水资源的共性之外,它还具有一些重要的特征,这些特性决定了实现国际水生态文明的必要性和迫切性。这些特征包括:第一,国际水资源的多国权属性。国际水资源由于流经或跨越两个以上国家的领土范围,因此,国际水资源应隶属于其流经或跨越的不同国家共同所有,从而具有多国权属性。第二,国际水资源的多国共需性。流域国对国际水资源均有需要,甚至成为有些国家生存的依赖性水资源。这种需要的程度和迫切性,随着人口的增加和经济发展日显迫切。第三,国际水资源变动引起的利害相关性。国际水资源可能由于自然的和人为的原因而发生水量增减、水质变坏、堤岸变动,从而会对所处不同地理位置——上下游、左右岸的国家产生利害影响,该影响多数情况具有对抗性。第四,国际水资源的流域整体性。国际水资源的每条河流都具有自己的流域,都是在一定的流域条件下形成的,这些条件包括降水、蒸发、地质、地貌、森林、植被、补给条件和工程建设等,这些条件表现出一定的整体性,水体流域的整体性表明水体流域在局部地段被改变或遭受损伤,必然会不同程度地对全流域造成影响。第五,国际水资源的国际性。 由于国际水资源跨越了国界,隶属于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每个国家针对本国权属内水资源所发生的水事活动,便有可能对河流水体的其他部分产生影响,从而涉及另一个国家的利益和主权,造成了国际水资源开发利用问题的国际性。因此,
国际水资源的开发不单纯是一个国家内部的科学与技术问题,而应充分考虑邻国的利益和权属。
国际水生态文明产生的时代背景
淡水短缺日益威胁人类发展 联合国2009年3月12日发布的《世界水资源开发报告》显示,受人口增长因素的影响,人类对水的需求正以每年640亿立方米的速度增长,到2030年,全球将有47%的人口居住在用水高度紧张的地区,有2400万~7亿人因为缺水而背井离乡。由于人口的继续增长及工农业的大规模发展,淡水缺乏严重导致各国更加重视对跨界水体的利用与争夺。
国际水资源利用不均 国际流域的水资源是有限的,一国使用的水资源增多,就意味着另外一些国家可用的水资源减少。有些流域的国家或者因为处于有利地形,或者因为拥有经济和技术实力,总是国际水资源的在先使用者。当上游国和弱国希望开发位于其领土内的国际流域之一部分时,它们遭遇到下游国和强国在先占用的阻扰,从而产生对跨国河流水资源的利用、分配不均。
国际水资源遭污染严重 由于国际河流的自然流动性及整体性,国际河流的污染常常会涉及流域各国。如莱茵河流域国之间由于河水污染而引起的纠纷已有30多年未能完全解决;由于美国的开发利用而使科罗拉多河含盐量过高使美国和墨西哥长期不和,我国2005年松花江的污染而引起了俄罗斯境内河段污染。 国际水资源水文生态破坏严重 由于一些上游国家不加强保护流域生态,特别是森林植被,势必降低森林对水体的生态功能,若水土流失的加剧不可逆转,则对全流域将是灾难性的。另外,向水体排放有毒化学物质、有害废物和盐类,大规模分流和引水工程,以及长时间过量抽取地下水等,都会造成水质下降和水量枯竭,个别流域还会带来可怕的生态灾难。
国际水冲突连绵不断 全球水资源日益短缺与水需求不断增加之间的矛盾,国际水资源的共享性与国家主权之间的矛盾,国际水资源的水量分配与水质污染之间的矛盾,以及沿岸国就水益分配所发生的矛盾,使跨界水资源利用冲突时有发生,如印度河流域、尼罗河流域、约旦河、幼发拉底河流域水冲突等,给地区乃至世界的和平与发展带来严重威胁。
因此,伴随着人们对生态安全、生态文明等理念的追求,人们更加关注水生态文明,尤其是在开发国际水资源过程中倡导国际水生态文明是时代的需要,也
是全球一体化迅速发展的必然结果。
国际水生态文明的法理基础——公平
公平是人类在自己社会活动中产生的一种理想目标,它指导着人们处理相互之间的关系,指导着公共权力的运用及其作用的发挥。公平的产生依赖于这样几个基本条件:一是多元主体客观存在;二是多元主体存在不同的利益;三是人们需要处理不同乃至多元主体之间的关系;四是人们对平衡协调各方关系具有相应的理性认识。公平不是个别人的认识,而是普遍一致性的表达。根据西方传统文化中对公平的典型分类,以及近年来兴起的代际公平理论,公平可分为实质公平与形式公平、代内公平与代际公平。实质公平要求在国际水资源的利用中,为了实现公平结果,国际流域各国必须公平分配水资源,公平开发水资源和分享水资源;形式公平要求流域各国在国际水资源利用中要进行国际合作;代内公平要求国际流域各国具有公平开发利用国际水资源的权利义务;代际公平要求流域各国在对国际水资源的现行使用者提供最大和最合理的利益的同时,也要确保后代对水资源的长期可得性。
国际水生态文明是以公平理念为基础,要求公平开发利用国际水资源,它既体现国际水资源利用的实质公平与形式公平,又体现国际水资源开发利用的代内公平与代际公平,是实现国际水资源开发利用的公平价值的具体目标。因此,在国际河流开发利用中,为避免、减轻国家间的矛盾,就应站在一个公正和中立的立场上,以国际水资源开发与保护并重为主线,促使有关国家共同采取措施,使国际水体,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得到保护并维持良好的生态管理,以维护地区和平与实现流域水资源的永续利用。国际水资源的流域国必须以公平为理念,沿着公平所昭示的方向去开发利用国际水资源。
国际水生态文明的科学内涵及意义
生态文明是文明世界的组成部分,而水生态文明是生态文明的基础。水生态文明要求在水资源的开发利用中要具有科学的水生态发展意识,健康有序的水生态运行机制,和谐的水生态发展机制,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态势,实现经济、社会、生态的良性循环与发展以及由此保障的人和社会的全面发展。水生态文明反映的是人类处理自身活动与自然关系的进步程度,是人与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但正如生态安全、生态文明不是在一个地区、一个国家局部就能实现
一样,在国际水资源的开发利用过程中,水生态文明应该面向整个国际流域、国际社会,因为生态问题不是局限于特定的区域、特定的国家之内,水生态危机是全球的。因此,实现水生态文明也需要从整体上、从全球的角度来考虑,即实现国际水生态文明。针对国际水资源的特点,以公平为理念的国际水生态文明的内涵应包括以下几方面。
以国际水资源的整体性为基础 国际水资源尤其是国际河流流域是一整体性极强、关联性很高的区域,这是国际水生态文明能够实现的一个重要基础。国际河流的自然流动性不仅使各自然要素之间联系密切,而且各流域或水道国、上中下游、干支流之间相互制约、相互影响也很显著。完整的流域或水道若被人为分割管理,必然给共享水资源的利用及生态系统的保护带来诸多不便和威胁。国际水生态文明要求国际河流流域管理必须从整体考虑,在尊重自然生态规律之下,采用综合性措施,实施全面、系统的管理。这就要求对共享水资源进行开发利用时应按照流域或水道系统的整体观,将水资源作为一个综合的、完整的生态经济系统进行多目标整体规划、开发和管理,在可持续发展目标下,实现对流域水资源的最佳利用,将对水环境或生态系统的损害降到最低限度。这是实现国际水资源公平利用的前提。
以生态系统为本位的流域管理理念 生态系统是现代社会存在和发展的真正基础,水是生态系统的基本要素,水通过水文圈的循环进行持续运动。水文圈与气候、森林、沙漠、动物和植物等一起构成全球生态系统不可分离的组成部分,它们之间密切联系,相互影响。因此,以生态系统为本位的流域管理理念是国际水生态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以生态系统为本位的流域管理理念要求在国际流域管理中要优先考虑流域资源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在充分认识和了解流域生态系统结构与功能的基础上,对影响流域生态系统的各要素进行统一管理,包括流域内社会、经济等子系统的整体、全面管理,并将水资源的管理与水生生物、陆地、森林、海洋等其他资源的管理适当结合,以实现流域的可持续发展,即实现自然资源的最佳持续利用——社会和经济目标,同时保护流域的生态系统目标。忽视对流域生态系统的管理,将不可能实现国际水资源公平利用。
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宗旨 淡水资源作为人类及其他陆地生物生存与发展的必需资源,维持和保护淡水资源及其生态系统的基本生态进程,是实现可持
续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国际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实际上是可持续发展理论在国际领域的应用,它侧重对水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是确保水资源的经济、社会和生态价值有效平衡的根本,它不仅注重国际水资源利用的代内公平,更注重国际水资源利用的代际公平。因此,它是国际水生态文明的宗旨。国际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要求适度开发,对国际水资源开发利用不应破坏其固有价值,并且尽可能地避免利用活动对水资源的不利影响;要求不妨碍未来后代的利用,为后代利用留下选择余地;不妨碍其他沿岸国人民的利用及其对水资源的共享利益;注重水资源的利用率和利用效益;不能破坏水生态系统。可持续利用的核心是利用的“度”,这个度是指水资源的再生和永续的能力。国际上通常认为一条河流调水不能超过20%,用水不能超过40%,否则将严重影响河流的自净能力,从而破坏河流的生态恢复能力。
以国际水资源的损害预防为重要内容 水作为生态系统中的基本要素,是生态系统中最为关键的因子、变量;它的质与量的变化必然引起生态环境的质与量的变化。同其他类型的生态系统相比,各河流生态系统具有自身的特点。既受地域的限制,又具有更高的封闭性,其中的物种迁入、迁出都很困难,相互之间交流少,使得淡水生态系统更容易受人为干扰的影响,比其他类型的生态系统更脆弱而且遭破坏后较难恢复。尤其是在国际河流流域,由于流域的跨边界性以及流域国间的竞争利用,其水资源及生态系统更容易遭受到难以逆转的破坏,况且大多数流域国还是发展中国家,无论从技术上还是经济上都是极不可能承担得起恢复生态系统所需要的代价。因此“预防为主”原则,在国际河流流域管理的法律制度中应属于“黄金原则”。因此,重视国际水资源的损害预防是国际水生态文明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国际水资源利用实质公平的基础。
以国际合作机制作为解决国际水冲突的重要途径 国际水资源具有共享性与复杂性,国际流域的水文特征是整个流域作为一个统一的水生生态系统,其面临的很多问题都是跨地区跨国界的,国际河流流域开发由于利益团体和流域国环境的相对差异,不可避免地存在各流域国之间利益冲突。因此,实现国际水资源利用与保护的根本条件在于各国在互有诚意、平等协商下进行合作。这种合作应建立在主权平等、领土完整、互利和善意的基础上,并使国际水资源得到最佳利用和充分保护。国际水生态文明以合作的方式解决国际水冲突,不能仅仅以政治边
界为基础进行一体化管理,必须构筑涵盖整个流域的区域合作体制,加强国际合作,以生态系统为本位,兼顾可持续发展理念,做到国际河流开发与水生生态保护并重,才能有效解决国际河流冲突,合理开发利用国际河流。因此,国际合作是实现国际水生态文明的重要途径,也是实现国际水资源形式公平的重要体现。 水资源作为基础性的自然资源和战略性的经济资源,是生态与环境的控制性要素,国际水生态文明为人们指明了实现国际水资源公平利用的努力方向和奋斗目标。公平概念是一个历史范畴。因此,国际水生态文明也是一个与时代相关的动态概念,它的产生、发展与人类政治、经济、社会与技术需求的发展历史是紧密相关的,它的内涵随着时代的发展将日益丰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