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质量检查验收标准
1.主体结构质量检查标准
1.1模板安装工程
1.2钢筋安装工程
1.3混凝土工程
1.4砌体工程
2装饰装修工程质量检查标准
2.1工程验收的前提条件:
2.1.1建筑原材料的控制。用于建筑工程的建安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设备等必须进行进场验收,重要建筑材料(钢材、水泥等),必须在有见证取样下进行复检,不合格材料严禁用于工程实体。
2.1.2建筑工序的控制。施工单位的各道工序质量达到“一次成活”标准。除自检、专职质检员检查专检、工序交接检等“三检制”外,上道工序还必须满足下道工序的施工条件和要求,相关专业工序之间的中间交接检验也必须符合有关要求,施工单位对工程验收自评合格。
2.2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其它要求详各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规定 2.2.1楼地面工程:
二次地坪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合格≤5㎜,优良≤3㎜。 地板砖面层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合格≤2㎜,优良≤1.5㎜。
大理石、花岗石面层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合格≤1㎜,优良≤0.5㎜。 2.2.2墙面抹灰工程:
表面平整度合格≤4㎜,优良≤3㎜。 垂直度合格≤4㎜,优良≤3㎜。 阴阳角方正合格≤4㎜,优良≤3㎜。
观感质量优良要求色泽均匀,不空鼓、不开裂,不露网。 2.2.3天棚抹灰、腻子工程:
合格要求表面平顺,优良平整度≤5㎜,要求色泽均匀一致,不掉粉,无划痕。
2.2.4房间尺寸:
房间层净高误差合格≤10㎜,优良≤8㎜。 开间尺寸误差合格≤10㎜,优良≤8㎜。 阳光窗台大小头误差合格≤10㎜,优良≤6㎜。 2.2.5外墙装饰工程:
外墙面砖立面垂直度误差合格≤3㎜,优良≤2㎜。 外墙面砖表面平整度合格≤4㎜,优良≤3㎜。 外墙面砖阴阳角方正合格≤3㎜,优良≤2㎜。 外墙面砖接缝直线度误差合格≤3㎜,优良≤2㎜。 2.2.6门窗工程: 1 铝合金门窗工程:
门窗槽口对角线长度≤2000㎜的,合格误差≤3㎜,优良≤2㎜。 对角线长度>2000㎜的,合格误差≤4㎜,优良≤3㎜ 门窗框正、侧面垂直度合格误差≤2.5㎜,优良≤2㎜。 门窗横框标高合格误差≤5㎜,优良≤3㎜。 2 塑钢门窗工程:
门窗槽口对角线长度≤2000㎜的,合格误差≤3㎜,优良≤2㎜。 对角线长度>2000㎜的,合格误差≤5㎜,优良≤3㎜ 门窗框正、侧面垂直度合格误差≤3㎜,优良≤2㎜。 门窗横框标高合格误差≤5㎜,优良≤3㎜。 2.2.7一般抹灰工程
一般抹灰工程的表面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普通抹灰表面应光滑、洁净、接槎平整,分格缝应清晰。 2 抹灰层不得有空鼓、开裂及起砂现象。 3 抹灰表面应光滑、平整、清洁。
4 无明显接搓、色泽均匀、无抹纹、无杂质和烟头等。 5 天棚与墙面交角、阴阳角处应方正顺直。
6 室内门洞口及窗台(顶部高度相同部分)在同一层应大致一样高。 7 护角、孔洞、槽、盒周围的抹灰表面应整齐、光滑;管道后面的抹灰表面应平整。
8 抹灰分格缝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宽度和深度应均匀,表面应光滑,棱角应整齐。
9有排水要求的部位应做滴水线(槽)。滴水线(槽)应整齐顺直,滴水线应内高外低,滴水槽的宽度和深度均不应小于10mm。
10 高级抹灰表面应光滑、洁净、颜色均匀、无抹纹,分格缝和灰线应清晰美观。
11 外墙抹灰工程施工前应先安装门窗框、护栏等,并应将墙上的施工孔洞堵塞密实。
12 室内墙面、柱面和门洞口的阳角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要求时,应采用1:2水泥砂浆做护角,其高度不应低于2m,每侧宽度不应小于50mm。 13当要求抹灰层具有防水、防潮功能时,应采用防水砂浆。 14外墙和顶棚的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必须粘结牢固。
2.3 门窗工程安装质量的一般规定
2.3.1玻璃与型材之间的防水油膏打注应均匀、连续、宽度一致、粘结牢固,不得污染型材;
2.3.2 型材之间打注玻璃胶(或防水油膏)应均匀、连续、宽度一致、粘结牢固。 2.3.3外框与面砖处打注的防水油膏应符合相关规范规定。 防水油膏:
1 宽窄均匀、平整、顺直;
2 连续、密实、粘结牢固、不得有裂纹。
2.3.4金属门窗框与墙体之间的缝隙应填嵌饱满,并采用密封胶密封。密封胶表面应光滑、顺直,无裂纹。
2.3.5建筑外门窗的安装必须牢固。在砌体上安装门窗严禁用射钉固定。也不得在多孔砖上用膨胀螺栓固定.砌体上的预埋件应用使用小型砼砌块。
2.3.6金属门窗的品种、类型、规格、尺寸、性能、开启方向、安装位置、连接方式及铝合金门窗的型材壁厚应符合设计要求。金属门窗的防腐处理及填嵌、密封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
2.3.7金属门窗扇必须安装牢固,并应开关灵活、关闭严密,无倒翘。推拉门窗扇必须有防脱落措施。
2.3.8金属门窗配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应牢固,位置应正确,功能应满足使用要求。
2.3.9金属门窗表面应洁净、平整、光滑、色泽一致,无锈蚀。大面应无划痕、碰伤。漆膜或保护层应连续。
2.3.10有排水孔的金属门窗,排水孔应畅通,位置和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2.3.11密封条与玻璃、玻璃槽口的接触应紧密、平整。密封胶与玻璃、玻璃槽口的边缘应粘结牢固、接缝平齐。
2.3.12 带密封条的玻璃压条,其密封条必须与玻璃全部贴紧,压条与型材之间应无明显缝隙,压条接缝应不大于0.5mm。
2.3.13玻璃表面应洁净,不得有腻子、密封胶、涂料等污渍。中空玻璃内外表面均应洁净,玻璃中空层内不得有灰尘和水蒸气。
2.4吊顶工程安装质量检查的一般规定
2.4.1吊顶标高、尺寸、起拱和造型应符合设计要求
2.4.2饰面材料的材质、品种、规格、图案和颜色应符合设计要求。 2.4.3暗龙骨吊顶工程的吊杆、龙骨和饰面材料的安装必须牢固。
2.4.4吊杆、龙骨的材质、规格、安装间距及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金属吊杆、龙骨应经过表面防腐处理。
2.4.5石膏板的接缝应按其施工工艺标准进行板缝防裂处理。安装双层石膏板时,面层板与基层板的接缝应错开,并不得在同一根龙骨上接缝。
2.4.6饰面材料表面应洁净、色泽一致,不得有翘曲、裂缝及缺损。压条应平直、宽窄一致。
2.4.7饰面板上的灯具、烟感器、喷淋头、风口篦子等设备的位置应合理、美观,与饰面板的交接应吻合、严密。
2.4.8金属吊杆、龙骨的接缝应均匀一致,角缝应吻合,表面应平整,无翘曲、锤印。木质吊杆、龙骨应顺直,无劈裂、变形。
2.4.9饰面材料的安装应稳固严密。饰面材料与龙骨的搭接宽度应大于龙骨受力面宽度的2/3。
2.5外墙饰面工程质量检查的一般规定
2.5.1饰面板(砖)工程的抗震缝、伸缩缝、沉降缝等部位的处理应保证缝的使用功能和饰面的完整性。
2.5.2 饰面板安装工程的预埋件(或后置埋件)、连接件的数量、规格、位置、连接方法和防腐处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后置埋件的现场拉拔强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饰面板安装必须牢固。
2.5.3饰面板表面应平整、洁净、色泽一致,无裂痕和缺损。石材表面应无泛碱等污染。
2.5.4饰面板嵌缝应密实、平直,宽度和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嵌填材料色泽应一致。
2.5.5饰面板上的孔洞应套割吻合,边缘应整齐。
2.5.6饰面砖粘贴工程的找平、防水、粘结和勾缝材料及施工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产品标准和工程技术标准的规定。 2.5.7饰面砖粘贴必须牢固。
2.5.8满粘法施工的饰面砖工程应无空鼓、裂缝。
2.5.9饰面砖表面应平整、洁净、色泽一致,无裂痕和缺损。阴阳角处搭接方式、非整砖使用部位应符合设计要求。
2.5.10墙面突出物周围的面砖应整砖套割吻合、边缘整齐、接缝应平直、光滑,填嵌连续、密实、宽度和深度应一致。
2.5.11饰面砖接缝应平直、光滑,填嵌应连续、密实;宽度和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2.5.12有排水要求的部位应做滴水线(槽)。滴水线(槽)应顺直,流水坡向应正确,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外墙面砖粘贴允许偏差(mm)
2.6涂饰工程
2.6.1涂饰工程安装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
1 涂饰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 2 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和进场验收记录。 3 施工记录。
2.6.2涂饰工程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
1 室外涂饰工程每一栋楼的同类涂料涂饰的墙面每500~1000m2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m2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2 室内涂饰工程同类涂料涂饰的墙面每50间(大面积房间和走廊按涂饰面积30m2为一间)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间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2.6.3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室外涂饰工程每100m2应至少检查一处,每处不得小于10m2。 2 室内涂饰工程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10%,并不得少于3间;不足3间时应全数检查。
2.6.4料涂饰工程质量检查的一般规定
1 性涂料涂饰工程所用涂料的品种、型号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2 水性涂料涂饰工程应涂饰均匀、粘结牢固,不得漏涂、透底、起皮和掉粉。
3 颜色均匀一致,不应有砂眼、刷纹和泛碱、咬色。 4 装饰线、分色线直线度允许偏差(mm)不得大于2mm。
5 涂层与其他装修材料和设备衔接处应吻合,界面应清晰。
6 光泽均匀一致,表面光滑无挡手感,同时,表面不得有流坠、皱皮等。 2.7楼地面工程 2.7.1水泥混凝土面层
1 水泥混凝土面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2 水泥混凝土面层铺设不得留施工缝.当施工间隙超过允许时间规定时,应对接槎处进行处理.
3 面层的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且水泥混凝土面层强度等级不应小于C20。
4 面层与下一层应结合牢固,无空鼓、裂纹.
5 空鼓面积不应大于400cm.且每自然间(坏帛间)不多于2处可不计。 6 面层表面不应有裂纹、脱皮、麻面、起砂等缺陷.
7 面层表面的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有倒泛水和积水现象. 2.7.2 水泥砂浆面层
1 水泥砂浆面层的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且不应小于20mm。
2 面层与下一层应结合牢固,无空鼓,裂纹。(空鼓面积不应大于400cm) 3 面层表面的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有倒泛水和积水现象。 4 面层表面应洁净,无裂纹、脱皮,麻面、起砂粹缺陷。
5 蹋脚线与墙面应紧密结合,高度一致,出墙厚度均匀.(局部空艘长度不应大于300mm,自然闻(标准间)不多于2处可不计}
2.7.3 板块面层铺设
1 铺设板块面层时,其水泥类基层的抗压强度不得小于1.2Ma。 2 铺设板块面层的结合层和板块间的填缝采用水泥砂浆,应符合下列规定: a 配制水泥砂浆应采用硅酸盐水泥、昔通硅酸盐水泥或矿渣硅酸盐水泥;其水泥强度等级不宜小于32.5;
b 配制水泥砂浆的体积比(或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3 板块的铺砌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宜避免出现板块小于1/4边长的边角料。
4 勾缝和压缝应采用同品种、同强度等级、同颜色的水泥,并做养护和保护。
5 面层与下一层的结合(粘结)应牢固,无空鼓。( 凡单块砖边角有局部空敢.且每自然间(标准间)不超过总数的5%可不计)
6 砖面层的表面应洁净、图案清晰,色泽一致,接缝平整浅一致,周边顾直。板块无裂纹、掉角和缺楞等缺陷。 2.8刚性防水屋面工程
2.8.1刚性防水屋面工程施工质量检查的一般要求
1 细石混凝土的原材料及配合比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 细石混凝土防水层不得有渗漏或积水现象。
3 细石混凝土防水层在天沟、檐沟、檐口、水落口、泛水、变形缝和伸出屋面管道的防水构造,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4 细石混凝土防水层的分格缝,应设在屋面板的支承端、屋面转折处、防水层与突出屋面结构的交接处,其纵横间距不宜大于6m。分格缝内应嵌填密封材料。
5 细石混凝土防水层的厚度不应小于40mm。并应配置双向钢筋网片。钢筋网片在分格缝处应断开,其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10。
6 细石混凝土防水层与立墙及突出屋面结构等交接处,均应做柔性密封处理;细石混凝土防水层与基层间宜设置隔离层。
7 细石混凝土防水层应表面平整、压实抹光,不得有裂缝、起壳、起砂等缺陷。
8 细石混凝土分格缝的位置和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 9 细石混凝土防水层表面平整度的允许偏差为5mm。 10 密封防水部位的基层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基层应牢固,表面应平整、密实,不得有蜂窝、麻面、起皮和起砂现象。 b 嵌填密封材料的基层应干净、于燥。
11 密封防水处理连接部位的基层,应涂刷与密封材料相配套的基层处理剂。基层处理剂应配比准确,搅拌均匀。采用多组份基层处理剂时,应根据有效时间确定使用量。
12 接缝处的密封材料底部应填放背衬材料,外露的密封材料上应设置保护层,其宽度不应小于200mm。
13 密封材料嵌填完成后不得碰损及污染,固化前不得踩踏。
14 密封材料嵌填必须密实、连续、饱满,粘结牢固,无气泡、开裂、脱落等缺陷。
15 密封防水接缝宽度的允许偏差为士 10%,接缝深度为宽度的0.5~0.7倍。
16 嵌填的密封材料表面应平滑,缝边应顺直,无凹凸不平现象。
3安装工程质量检查标准
3.1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 3.1.1安装(给水)施工质量的一般要求
11
1 在同一房间内,同类型的卫生器具及管道配件,除有特殊要求外,应安装在同一高度上。
2 明装管道成排安装时,直线部分应互相平行。曲线部分:当管道水平或垂直并行时,应与直线部分保持等距;管道水平上下并行时,弯管部分的曲率半径应一致。
3 管道支、吊、托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a 位置正确,埋设应平整牢固。
b 固定支架与管道接触应紧密,固定应牢靠。
c 滑动支架应灵活,滑托与滑槽两侧间应留有3~5mm的间隙,纵向移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d 无热伸长管道的吊架、吊杆应垂直安装。
e 有热伸长管道的吊架、吊杆应向热膨胀的反方向偏移。 f 固定在建筑结构上的管道支、吊架不得影响结构的安全。
12
4 给水及热水供应系统的金属管道立管管卡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楼层高度小于或等于5m,,每层必须安装1 个。 b 楼层高度大于sin,每层不得少于2个。
c 管卡安装高度,距地面应为1.5~1.8m,2个以上管卡应匀称安装,同一房间管卡应安装在同一高度上。
5 管道穿过墙壁和楼板,应设置金属或塑料套管。安装在楼板内的套管,其顶部应高出装饰地面20mm;安装在卫生间及厨房内的套管,其顶部应高出装饰地面50mm,底部应与楼板底面相平;安装在墙壁内的套管其两端与饰面相平。穿过楼板的套管与管道之间缝隙应用阻燃密实材料和防水油膏填实,端面光滑。穿墙套管与管道之间缝隙宜用阻燃密实材料填实,且端面应光滑。管道的接口不得设在套管内。
6 熔接连接管道的结合面应有一均匀的熔接因,不得出现局部熔瘤或熔接圈凸凹不匀现象。
7 采用橡胶圈接口的管道,允许沿曲线敷设,每个接口的最大偏转角不得超过2”。
8 法兰连接时衬垫不得凸人管内,其外边缘接近螺栓孔为宜。不得安放双垫或偏垫。“
9 连接法兰的螺栓,直径和长度应符合标准,拧紧后,突出螺母的长度不应大于螺杆直径的I/2。
10 螺纹连接管道安装后的管螺纹根部应有2~3扣的外露螺纹,多余的麻丝应清理干净并做防腐处理。
11 卡箍(套)式连接两管口端应平整\无缝隙,沟槽应均匀,卡紧螺栓后管道应平直,卡箍(套)安装方向应一致.
12 各种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应做水压试验,非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应做灌水试验.。
13 给水立管和装有3个或3个以上配水点的支管始端,均应安装可折卸的连接件。
14 管道及管件焊接的焊缝表面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a 焊缝外形尺寸应符合图纸和工艺文件的规定,焊缝高度不得低于母材表面,焊缝与母材应圆滑过渡。
b 焊缝及热影响区表面应无裂纹、未熔合、未焊透、夹渣、弧坑和气孔等缺陷。
c 给水水平管道应有2%—5%的坡度坡向泄水装置。 15 管道和阀门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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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质量检查验收标准
1.主体结构质量检查标准
1.1模板安装工程
1.2钢筋安装工程
1.3混凝土工程
1.4砌体工程
2装饰装修工程质量检查标准
2.1工程验收的前提条件:
2.1.1建筑原材料的控制。用于建筑工程的建安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设备等必须进行进场验收,重要建筑材料(钢材、水泥等),必须在有见证取样下进行复检,不合格材料严禁用于工程实体。
2.1.2建筑工序的控制。施工单位的各道工序质量达到“一次成活”标准。除自检、专职质检员检查专检、工序交接检等“三检制”外,上道工序还必须满足下道工序的施工条件和要求,相关专业工序之间的中间交接检验也必须符合有关要求,施工单位对工程验收自评合格。
2.2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其它要求详各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规定 2.2.1楼地面工程:
二次地坪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合格≤5㎜,优良≤3㎜。 地板砖面层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合格≤2㎜,优良≤1.5㎜。
大理石、花岗石面层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合格≤1㎜,优良≤0.5㎜。 2.2.2墙面抹灰工程:
表面平整度合格≤4㎜,优良≤3㎜。 垂直度合格≤4㎜,优良≤3㎜。 阴阳角方正合格≤4㎜,优良≤3㎜。
观感质量优良要求色泽均匀,不空鼓、不开裂,不露网。 2.2.3天棚抹灰、腻子工程:
合格要求表面平顺,优良平整度≤5㎜,要求色泽均匀一致,不掉粉,无划痕。
2.2.4房间尺寸:
房间层净高误差合格≤10㎜,优良≤8㎜。 开间尺寸误差合格≤10㎜,优良≤8㎜。 阳光窗台大小头误差合格≤10㎜,优良≤6㎜。 2.2.5外墙装饰工程:
外墙面砖立面垂直度误差合格≤3㎜,优良≤2㎜。 外墙面砖表面平整度合格≤4㎜,优良≤3㎜。 外墙面砖阴阳角方正合格≤3㎜,优良≤2㎜。 外墙面砖接缝直线度误差合格≤3㎜,优良≤2㎜。 2.2.6门窗工程: 1 铝合金门窗工程:
门窗槽口对角线长度≤2000㎜的,合格误差≤3㎜,优良≤2㎜。 对角线长度>2000㎜的,合格误差≤4㎜,优良≤3㎜ 门窗框正、侧面垂直度合格误差≤2.5㎜,优良≤2㎜。 门窗横框标高合格误差≤5㎜,优良≤3㎜。 2 塑钢门窗工程:
门窗槽口对角线长度≤2000㎜的,合格误差≤3㎜,优良≤2㎜。 对角线长度>2000㎜的,合格误差≤5㎜,优良≤3㎜ 门窗框正、侧面垂直度合格误差≤3㎜,优良≤2㎜。 门窗横框标高合格误差≤5㎜,优良≤3㎜。 2.2.7一般抹灰工程
一般抹灰工程的表面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普通抹灰表面应光滑、洁净、接槎平整,分格缝应清晰。 2 抹灰层不得有空鼓、开裂及起砂现象。 3 抹灰表面应光滑、平整、清洁。
4 无明显接搓、色泽均匀、无抹纹、无杂质和烟头等。 5 天棚与墙面交角、阴阳角处应方正顺直。
6 室内门洞口及窗台(顶部高度相同部分)在同一层应大致一样高。 7 护角、孔洞、槽、盒周围的抹灰表面应整齐、光滑;管道后面的抹灰表面应平整。
8 抹灰分格缝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宽度和深度应均匀,表面应光滑,棱角应整齐。
9有排水要求的部位应做滴水线(槽)。滴水线(槽)应整齐顺直,滴水线应内高外低,滴水槽的宽度和深度均不应小于10mm。
10 高级抹灰表面应光滑、洁净、颜色均匀、无抹纹,分格缝和灰线应清晰美观。
11 外墙抹灰工程施工前应先安装门窗框、护栏等,并应将墙上的施工孔洞堵塞密实。
12 室内墙面、柱面和门洞口的阳角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要求时,应采用1:2水泥砂浆做护角,其高度不应低于2m,每侧宽度不应小于50mm。 13当要求抹灰层具有防水、防潮功能时,应采用防水砂浆。 14外墙和顶棚的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必须粘结牢固。
2.3 门窗工程安装质量的一般规定
2.3.1玻璃与型材之间的防水油膏打注应均匀、连续、宽度一致、粘结牢固,不得污染型材;
2.3.2 型材之间打注玻璃胶(或防水油膏)应均匀、连续、宽度一致、粘结牢固。 2.3.3外框与面砖处打注的防水油膏应符合相关规范规定。 防水油膏:
1 宽窄均匀、平整、顺直;
2 连续、密实、粘结牢固、不得有裂纹。
2.3.4金属门窗框与墙体之间的缝隙应填嵌饱满,并采用密封胶密封。密封胶表面应光滑、顺直,无裂纹。
2.3.5建筑外门窗的安装必须牢固。在砌体上安装门窗严禁用射钉固定。也不得在多孔砖上用膨胀螺栓固定.砌体上的预埋件应用使用小型砼砌块。
2.3.6金属门窗的品种、类型、规格、尺寸、性能、开启方向、安装位置、连接方式及铝合金门窗的型材壁厚应符合设计要求。金属门窗的防腐处理及填嵌、密封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
2.3.7金属门窗扇必须安装牢固,并应开关灵活、关闭严密,无倒翘。推拉门窗扇必须有防脱落措施。
2.3.8金属门窗配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应牢固,位置应正确,功能应满足使用要求。
2.3.9金属门窗表面应洁净、平整、光滑、色泽一致,无锈蚀。大面应无划痕、碰伤。漆膜或保护层应连续。
2.3.10有排水孔的金属门窗,排水孔应畅通,位置和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2.3.11密封条与玻璃、玻璃槽口的接触应紧密、平整。密封胶与玻璃、玻璃槽口的边缘应粘结牢固、接缝平齐。
2.3.12 带密封条的玻璃压条,其密封条必须与玻璃全部贴紧,压条与型材之间应无明显缝隙,压条接缝应不大于0.5mm。
2.3.13玻璃表面应洁净,不得有腻子、密封胶、涂料等污渍。中空玻璃内外表面均应洁净,玻璃中空层内不得有灰尘和水蒸气。
2.4吊顶工程安装质量检查的一般规定
2.4.1吊顶标高、尺寸、起拱和造型应符合设计要求
2.4.2饰面材料的材质、品种、规格、图案和颜色应符合设计要求。 2.4.3暗龙骨吊顶工程的吊杆、龙骨和饰面材料的安装必须牢固。
2.4.4吊杆、龙骨的材质、规格、安装间距及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金属吊杆、龙骨应经过表面防腐处理。
2.4.5石膏板的接缝应按其施工工艺标准进行板缝防裂处理。安装双层石膏板时,面层板与基层板的接缝应错开,并不得在同一根龙骨上接缝。
2.4.6饰面材料表面应洁净、色泽一致,不得有翘曲、裂缝及缺损。压条应平直、宽窄一致。
2.4.7饰面板上的灯具、烟感器、喷淋头、风口篦子等设备的位置应合理、美观,与饰面板的交接应吻合、严密。
2.4.8金属吊杆、龙骨的接缝应均匀一致,角缝应吻合,表面应平整,无翘曲、锤印。木质吊杆、龙骨应顺直,无劈裂、变形。
2.4.9饰面材料的安装应稳固严密。饰面材料与龙骨的搭接宽度应大于龙骨受力面宽度的2/3。
2.5外墙饰面工程质量检查的一般规定
2.5.1饰面板(砖)工程的抗震缝、伸缩缝、沉降缝等部位的处理应保证缝的使用功能和饰面的完整性。
2.5.2 饰面板安装工程的预埋件(或后置埋件)、连接件的数量、规格、位置、连接方法和防腐处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后置埋件的现场拉拔强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饰面板安装必须牢固。
2.5.3饰面板表面应平整、洁净、色泽一致,无裂痕和缺损。石材表面应无泛碱等污染。
2.5.4饰面板嵌缝应密实、平直,宽度和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嵌填材料色泽应一致。
2.5.5饰面板上的孔洞应套割吻合,边缘应整齐。
2.5.6饰面砖粘贴工程的找平、防水、粘结和勾缝材料及施工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产品标准和工程技术标准的规定。 2.5.7饰面砖粘贴必须牢固。
2.5.8满粘法施工的饰面砖工程应无空鼓、裂缝。
2.5.9饰面砖表面应平整、洁净、色泽一致,无裂痕和缺损。阴阳角处搭接方式、非整砖使用部位应符合设计要求。
2.5.10墙面突出物周围的面砖应整砖套割吻合、边缘整齐、接缝应平直、光滑,填嵌连续、密实、宽度和深度应一致。
2.5.11饰面砖接缝应平直、光滑,填嵌应连续、密实;宽度和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2.5.12有排水要求的部位应做滴水线(槽)。滴水线(槽)应顺直,流水坡向应正确,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外墙面砖粘贴允许偏差(mm)
2.6涂饰工程
2.6.1涂饰工程安装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
1 涂饰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 2 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和进场验收记录。 3 施工记录。
2.6.2涂饰工程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
1 室外涂饰工程每一栋楼的同类涂料涂饰的墙面每500~1000m2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m2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2 室内涂饰工程同类涂料涂饰的墙面每50间(大面积房间和走廊按涂饰面积30m2为一间)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间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2.6.3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室外涂饰工程每100m2应至少检查一处,每处不得小于10m2。 2 室内涂饰工程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10%,并不得少于3间;不足3间时应全数检查。
2.6.4料涂饰工程质量检查的一般规定
1 性涂料涂饰工程所用涂料的品种、型号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2 水性涂料涂饰工程应涂饰均匀、粘结牢固,不得漏涂、透底、起皮和掉粉。
3 颜色均匀一致,不应有砂眼、刷纹和泛碱、咬色。 4 装饰线、分色线直线度允许偏差(mm)不得大于2mm。
5 涂层与其他装修材料和设备衔接处应吻合,界面应清晰。
6 光泽均匀一致,表面光滑无挡手感,同时,表面不得有流坠、皱皮等。 2.7楼地面工程 2.7.1水泥混凝土面层
1 水泥混凝土面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2 水泥混凝土面层铺设不得留施工缝.当施工间隙超过允许时间规定时,应对接槎处进行处理.
3 面层的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且水泥混凝土面层强度等级不应小于C20。
4 面层与下一层应结合牢固,无空鼓、裂纹.
5 空鼓面积不应大于400cm.且每自然间(坏帛间)不多于2处可不计。 6 面层表面不应有裂纹、脱皮、麻面、起砂等缺陷.
7 面层表面的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有倒泛水和积水现象. 2.7.2 水泥砂浆面层
1 水泥砂浆面层的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且不应小于20mm。
2 面层与下一层应结合牢固,无空鼓,裂纹。(空鼓面积不应大于400cm) 3 面层表面的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有倒泛水和积水现象。 4 面层表面应洁净,无裂纹、脱皮,麻面、起砂粹缺陷。
5 蹋脚线与墙面应紧密结合,高度一致,出墙厚度均匀.(局部空艘长度不应大于300mm,自然闻(标准间)不多于2处可不计}
2.7.3 板块面层铺设
1 铺设板块面层时,其水泥类基层的抗压强度不得小于1.2Ma。 2 铺设板块面层的结合层和板块间的填缝采用水泥砂浆,应符合下列规定: a 配制水泥砂浆应采用硅酸盐水泥、昔通硅酸盐水泥或矿渣硅酸盐水泥;其水泥强度等级不宜小于32.5;
b 配制水泥砂浆的体积比(或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3 板块的铺砌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宜避免出现板块小于1/4边长的边角料。
4 勾缝和压缝应采用同品种、同强度等级、同颜色的水泥,并做养护和保护。
5 面层与下一层的结合(粘结)应牢固,无空鼓。( 凡单块砖边角有局部空敢.且每自然间(标准间)不超过总数的5%可不计)
6 砖面层的表面应洁净、图案清晰,色泽一致,接缝平整浅一致,周边顾直。板块无裂纹、掉角和缺楞等缺陷。 2.8刚性防水屋面工程
2.8.1刚性防水屋面工程施工质量检查的一般要求
1 细石混凝土的原材料及配合比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 细石混凝土防水层不得有渗漏或积水现象。
3 细石混凝土防水层在天沟、檐沟、檐口、水落口、泛水、变形缝和伸出屋面管道的防水构造,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4 细石混凝土防水层的分格缝,应设在屋面板的支承端、屋面转折处、防水层与突出屋面结构的交接处,其纵横间距不宜大于6m。分格缝内应嵌填密封材料。
5 细石混凝土防水层的厚度不应小于40mm。并应配置双向钢筋网片。钢筋网片在分格缝处应断开,其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10。
6 细石混凝土防水层与立墙及突出屋面结构等交接处,均应做柔性密封处理;细石混凝土防水层与基层间宜设置隔离层。
7 细石混凝土防水层应表面平整、压实抹光,不得有裂缝、起壳、起砂等缺陷。
8 细石混凝土分格缝的位置和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 9 细石混凝土防水层表面平整度的允许偏差为5mm。 10 密封防水部位的基层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基层应牢固,表面应平整、密实,不得有蜂窝、麻面、起皮和起砂现象。 b 嵌填密封材料的基层应干净、于燥。
11 密封防水处理连接部位的基层,应涂刷与密封材料相配套的基层处理剂。基层处理剂应配比准确,搅拌均匀。采用多组份基层处理剂时,应根据有效时间确定使用量。
12 接缝处的密封材料底部应填放背衬材料,外露的密封材料上应设置保护层,其宽度不应小于200mm。
13 密封材料嵌填完成后不得碰损及污染,固化前不得踩踏。
14 密封材料嵌填必须密实、连续、饱满,粘结牢固,无气泡、开裂、脱落等缺陷。
15 密封防水接缝宽度的允许偏差为士 10%,接缝深度为宽度的0.5~0.7倍。
16 嵌填的密封材料表面应平滑,缝边应顺直,无凹凸不平现象。
3安装工程质量检查标准
3.1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 3.1.1安装(给水)施工质量的一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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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同一房间内,同类型的卫生器具及管道配件,除有特殊要求外,应安装在同一高度上。
2 明装管道成排安装时,直线部分应互相平行。曲线部分:当管道水平或垂直并行时,应与直线部分保持等距;管道水平上下并行时,弯管部分的曲率半径应一致。
3 管道支、吊、托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a 位置正确,埋设应平整牢固。
b 固定支架与管道接触应紧密,固定应牢靠。
c 滑动支架应灵活,滑托与滑槽两侧间应留有3~5mm的间隙,纵向移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d 无热伸长管道的吊架、吊杆应垂直安装。
e 有热伸长管道的吊架、吊杆应向热膨胀的反方向偏移。 f 固定在建筑结构上的管道支、吊架不得影响结构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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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给水及热水供应系统的金属管道立管管卡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楼层高度小于或等于5m,,每层必须安装1 个。 b 楼层高度大于sin,每层不得少于2个。
c 管卡安装高度,距地面应为1.5~1.8m,2个以上管卡应匀称安装,同一房间管卡应安装在同一高度上。
5 管道穿过墙壁和楼板,应设置金属或塑料套管。安装在楼板内的套管,其顶部应高出装饰地面20mm;安装在卫生间及厨房内的套管,其顶部应高出装饰地面50mm,底部应与楼板底面相平;安装在墙壁内的套管其两端与饰面相平。穿过楼板的套管与管道之间缝隙应用阻燃密实材料和防水油膏填实,端面光滑。穿墙套管与管道之间缝隙宜用阻燃密实材料填实,且端面应光滑。管道的接口不得设在套管内。
6 熔接连接管道的结合面应有一均匀的熔接因,不得出现局部熔瘤或熔接圈凸凹不匀现象。
7 采用橡胶圈接口的管道,允许沿曲线敷设,每个接口的最大偏转角不得超过2”。
8 法兰连接时衬垫不得凸人管内,其外边缘接近螺栓孔为宜。不得安放双垫或偏垫。“
9 连接法兰的螺栓,直径和长度应符合标准,拧紧后,突出螺母的长度不应大于螺杆直径的I/2。
10 螺纹连接管道安装后的管螺纹根部应有2~3扣的外露螺纹,多余的麻丝应清理干净并做防腐处理。
11 卡箍(套)式连接两管口端应平整\无缝隙,沟槽应均匀,卡紧螺栓后管道应平直,卡箍(套)安装方向应一致.
12 各种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应做水压试验,非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应做灌水试验.。
13 给水立管和装有3个或3个以上配水点的支管始端,均应安装可折卸的连接件。
14 管道及管件焊接的焊缝表面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a 焊缝外形尺寸应符合图纸和工艺文件的规定,焊缝高度不得低于母材表面,焊缝与母材应圆滑过渡。
b 焊缝及热影响区表面应无裂纹、未熔合、未焊透、夹渣、弧坑和气孔等缺陷。
c 给水水平管道应有2%—5%的坡度坡向泄水装置。 15 管道和阀门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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