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民事诉讼 三、民事诉讼
平等主体当事人之间发生经济纠纷提起诉讼,适用《民事诉讼法》解决纷争。 (一)民事诉讼的适用范围(掌握)
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发生纠纷,可以提起民事诉讼。
【例题1·多选题】下列案件中,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ABD )。(2011年) A. 公民名誉权纠纷案件
B. 企业与银行因票据纠纷提起诉讼的案件
C. 纳税人与税务机关因税收征纳争议提起诉讼的案件 D.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劳动合同纠纷提起诉讼的案件
【解析】“纳税人与税务机关因税收征纳争议提起诉讼的案件”是属于行政管理相对人对于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争议,适用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的规定。 (二)审判制度(掌握)
(提示:仲裁是一裁终局)
【例题2·判断题】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度。(√)(2000年) 【例题3·多选题】下列关于我国审判制度有关内容的表述中,正确的有(BD )。 A. 人民法院审理案件依法实行合议制度
B. 适用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 C. 人民法院审理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D. 人民法院审理案件依法实行两审终审制度
【解析】两审终审制度是审判制度的基本原则,一审终审仅仅是特殊规定。 (三)诉讼管辖
其中特殊中1-7项中,都有被告人所在地,1-5项都由一般人民法院审判,6-9项一般由专门法院审判(铁路法律、海事法院等)。 【例题4·判断题】民事案件的一般地域管辖通常实行原告就被告原则,即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2001年)
【例题5·多选题】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因票据纠纷提起诉讼,享有诉讼管辖权的法院有(BC )。(2008年) A. 原告住所地法院 B.票据支付地法院 C.被告住所地法院 D. 票据出票地法院
【例题6·单选题】甲、乙在X 地签订合同,将甲在Y 地的一栋房产出租给乙。后因乙未按期支付租金,双方发生争议。甲到乙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后,又到Y 地人民法院起诉。Y 地人民法院于3月5日予以立案,乙住所地人民法院于3月8日予以立案。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该案件的管辖法院应当是(D )。(2006年) A. 甲住所地人民法院 B.乙住所地人民法院 C.X 地人民法院 D.Y 地人民法院
【解析】“房屋租赁”视为“合同纠纷”,适用特殊地域管辖;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乙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Y 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最终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Y 地)管辖。所以说正确答案选择D 。
【例题7·单选题】甲、乙因某不动产发生纠纷,甲欲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其选择诉讼管辖法院的下列表述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C )。(2009年)
A. 甲只能向甲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 B. 甲只能向乙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 C. 甲只能向该不动产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D. 甲可以选择向乙住所地或该不动产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例题8·多选题】甲企业得知竞争对手乙企业在M地的营销策略将会进行重大调整,于是到乙企业设在N 地的分部窃取乙企业内部机密文件,随之采取相应对策,给乙企业在M 地的营销造成重大损失,乙企业经过调查掌握了甲企业的侵权证据,拟向法院提起诉讼,其可以选择提起诉讼的法院有(ACN )。(2010年) A. 甲住所地法院 B.乙住所地法院 C.M地法院 D.N地法院
(四)诉讼时效
1. 诉讼时效的概念(了解)
(1)诉讼时效: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而失去诉讼保护的制度。 诉讼时效期间:权利人请求法院或仲裁机关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定期间。
(2)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权利人丧失的是胜诉权(胜诉权:法院驳回起诉);权利人的实体权利并不消灭,债务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3)关于仲裁时效,法律有规定的,适用法律规定;法律没有规定的,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2. 诉讼时效期间的具体规定 (掌握)
诉讼时效期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例题9·单选题】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A )年。 A.1 B.2 C. 3 D. 4
【例题10·单选题】王某租赁张某一套住房,租赁期间为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约定2009年6月30日之前支付房租,但王某一直未付房租,张某也未催要,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张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其民事权利的法定期间是(A )。(2011年)
A. 2010年6月30日之前 B. 2010年12月31日之前 C. 2011年6月30日之前 D. 2011年12月31日之前
【例题11·单选题】张某和房东薛某商定租其一套两居室住房,租期1年,时间从2007年9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先预付半年租金,满6个月时(2008年3月1日)支付其余租金。张某按期入住后,2008年8月底,张某在未支付其余租金,也未打招呼的情况下搬出薛某的房屋,不知去向,薛某的诉讼时效期间为(C )。 A. 自2007年9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 B. 自2008年3月2日至2009年3月1日 C. 自2008年9月1日至2009年8月31日 D. 自2008年3月2日至2010年3月1日
3. 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止、中断和延长
【例题12·单选题】2001年5月5日,甲拒绝向乙支付到期租金,乙忙于事务一直未向甲主张权利。2001年8月,乙因出差遇险无法行使请求权的时间为20天。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乙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是( )。(2002年)
A. 自2001年5月5日至2002年5月5日 B. 自2001年5月5日至2002年5月25日 C. 自2001年5月5日至2003年5月5日 D. 自2001年5月5日至2003年5月25日
【例题13·单选题】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致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则诉讼时效期间计算适用的情形是( )。(2007年) A. 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不受影响,继续计算 B. 诉讼时效期间暂停计算,待障碍消除后继续计算
C. 已经过的诉讼时效期间归于无效,待障碍消除后重新计算 D. 权利人可请求法院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例题14·多选题】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可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有( )。(2010年) A. 当事人提起诉讼 B. 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
C. 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 D.发生不可抗力致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
【例题15·判断题】甲公司与乙银行订立一份借款合同,甲公司到期未还本付息。乙银行于还本付息期届满后1年零6个月时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甲公司偿还本金、支付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乙银行的行为引起诉讼时效中断。( )(2001年)
(五)判决和执行(熟悉) 1. 判决
(1)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公开审判包括审判过程公开和审判结果公开两项内容。不论案件是否公开审理,一律公开宣告判决。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可以根据当事人的意愿进行调解。 (2)当事人不服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如果在上诉期内当事人不上诉,第一审判决就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第二审法院的判决是终审的判决,也就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 2. 执行
(1)当事人拒绝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和其他应当履行的法律文书时,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申请执行,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 (2)执行机关
(3)9种执行措施
①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 ②扣留、提取被执行人的收入;
③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 ④搜查被执行人的财产;
⑤强制被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的财物或票证; ⑥强制被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强制退出土地; ⑦强制被执行人履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 ⑧要求有关单位办理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
⑨强制被执行人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及迟延履行金。
【例题16·多选题】当事人拒绝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时,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下列各项中,属于法院可以采取的强制执行措施有( )。(2008年)
A. 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 B. 扣留、提取被执行人的收入 C. 搜查被执行人的财产
D. 要求有关单位办理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
10:行政复议 四、行政复议
行政管理相对人——行政机关 (一)行政复议范围
【例题1·单选题】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中,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的是( )。(2006年) A. 某公司不服税务局对其作出的罚款决定
B. 某公司不服工商局对其作出的吊销营业执照决定 C. 某公司不服公安局对其作出的查封财产决定
D. 某行政机关公务员不服单位对其作出的记过处分决定
【例题2·多选题】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行政复议范围的有( )。(2009年) A. 公民对行政机关作出限制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B. 企业对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其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C. 社会团体对行政机关作出其有关资质证书中止的决定不服的
D.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对本单位给予其行政处分的决定不服的
【解析】“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对本单位给予其行政处分的决定不服的”应当提出申诉,而不是行政复议。 【例题3·单选题】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的是( )。(2007年) A. 郑某不服某税务局对其作出的罚款处罚决定
B. 村民李某不服某镇政府作出的关于李某与高某之间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的调解 C. 甲企业不服某工商局作出的吊销其营业执照的决定 D. 郑某不服某公安局对其作出的行政拘留处罚决定
【解析】“村民李某不服某镇政府作出的关于李某与高某之间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的调解”属于行政复议的排除事项,可以提起民事诉讼。 (二)行政复议申请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
(提示:当事人提起诉讼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当事人申请仲裁必须有局面仲裁协议)
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不得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提示:在诉讼中,人民法院收取诉讼费用) 行政复议的举证责任,由“被申请人”承担。(提示:在诉讼中,由“原告”承担淮责任) (三)行政复议参加人和行政复议机关(熟悉)
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不得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行政复议活动所需经费,应当列入本机关的行政经
费,由本级财政予以保障。
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1)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2)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3)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4)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
【例题4·单选题】某企业对甲省乙市国税部门给予其行政处罚的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下列各项中,应当受理该企业行政复议申请的机关是( )。(2008年) A. 乙市国税部门 B. 乙市人民政府 C. 甲省国税部门 D. 甲省人民政府
【例题5·判断题】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可以向申请人收取行政复议费用。( )(2010年)
(四)行政复议决定
1. 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方法 2. 行政复议的举证责任,由被申请人承担
3. 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60日的除外 4. 行政复议决定:
(1)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决定维持; (2)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决定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
(3)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决定撤销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①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②适用依据错误的 ③违反法定程序的 ④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
⑤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
5. 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提示:仲裁:作出
民诉:(时效——知道1Y 2Y 发生20Y 上诉——15日送达 ) 复议——送达
6. 申请人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或者不履行最终裁决的行政复议决定的,按照下列规定分别处理:
【例题6·多选题】根据行政复议法律制度的规定,被申请人的下列具体行为中,行政复议机关应当予以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的有()。(2011年)
A. 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行政行为 B.违反法定程序的行政行为 C. 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行政行为 D. 适用依据错误的行政行为
【例题7·单选题】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书发生法律效力的时间是( )。(2007年) A. 该决定书作出之日 B. 该决定书送达之日
C. 该决定书作出之日起第15日 D. 该决定书送达之日起第60日
11:行政诉讼 五、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并称为三大诉讼。 (一)行政诉讼的适用范围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例题8·多选题】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应当提起行政诉讼的有( )。(2005年) A.××直辖市部分市民认为市政府新颁布的《道路交通管理办法》侵犯他们合法权益 B. 某税务局工作人员吴某认为税务局对其作出记过处分违法 C. 李某认为某公安局对其罚款的处罚决定违法 D. 某商场认为某教育局应当偿还所欠的购货款
(二)诉讼管辖
【例题9·多选题】家住甲地的张某因与家住乙地的李某和家住丙地的赵某打架,被丁地派出所拘留并罚款,张某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有( )。
A. 甲地人民法院 B. 乙地人民法院 C. 丙地人民法院 D. 丁地人民法院
(三)起诉和受理
1.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情况耽误法定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10日内,可以申请延长期限,
由人民法院决定。
2. 人民法院接到起诉状,经审查,应当在7日内决定立案或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四)审理和判决
1. 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行政案件,但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应当是3人以上的单数。 3. 当事人认为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有权申请上述人员回避。上述人员认为自己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应当申请回避。 4. 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
5.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
6. 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7. 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 (五)侵权赔偿
1.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单独就损害赔偿提出请求,应当先由行政机关解决。对行政机关的处理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赔偿诉讼可以调解。
3. 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由该行政机关或者该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所在的行政机关负责赔偿。行政机关赔偿损失后,应责令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承担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
民事诉讼VS (商事)仲裁
行政诉讼VS 民事诉讼
行政诉讼VS 行政复议
总结:仲裁、行政复议、诉讼的易混事项:
【例题10·判断题】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可以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2011年)
第三节
法律责任
12:法律责任的概念 一、法律责任的概念
狭义的法律责任:法律关系主体由于违反法定的义务而应承受的不利的法律后果。 狭义的法律责任与违法行为和法律制裁紧密相连。
13:违法的构成要素 二、违法的构成要素 缺少其中任何一个要件,都不能构成违法。
14:法律责任的种类
三、法律责任的种类(掌握)
注意以下三组易混法律责任:
【辨析1:罚款V S 罚金】罚款是行政责任;罚金是刑事责任。
【辨析2:没收违法所得V S 没收财产】没收违法所得是行政责任;没收财产是刑事责任。 【辨析3:拘留V S 拘役】拘留是行政责任;拘役是刑事责任。
【例题11·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经济法主体违反经济法可能承担的民事责任形式有( )。(2003年) A. 停止侵害 B. 管制 C. 排除妨碍 D. 罚款
【例题12·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民事责任形式的有( )。(2006年) A. 返还财产 B. 支付违约金 C. 责令停产停业 D. 罚金
【例题13·多选题】下列法律责任形式中,属于民事责任的有( )。(2007年) A. 罚款 B. 赔偿损失 C. 赔礼道歉 D. 没收财产
【例题14·单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行政责任的是()。(2011年) A. 停止侵害 B.罚款 C.返还财产 D.支付违约金
【例题15·单选题】下列各项中,不属于行政处罚的是( )。(2010年) A. 罚金 B.吊销许可证 C.警告 D.没收违法所得
本章小结
人生就是一份契约,怎么订立,全凭自己!而你的努力就是你购买成功后所交的契税!坚持,坚持,再坚持!
劳动合同法有关的生活小案例
——帮您建立对《劳动合同法律制度》一章的学习兴趣
案例1:试用期
22岁的大学毕业生小林被某单位聘用,单位与其约定先试用一段时间,试用期间每月工资1000元,如果双方觉得合适,可以签订3年期的正式劳动合同,工资待遇不低于3000元。但是,4个多月过去了,单位领导并没有表示对小林工作有什么不满意,可是始终没有给小林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办理正式的转正手续,小林觉得特别委屈,又不敢提出抗议,害怕因此失去工作岗位。该单位的做法合法吗?
★ 评析1:书面劳动合同应当何时签订?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
2.对于已建立劳动合同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 评析2:试用期最长可以是多长?
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上述1年以上包括1年,3年以上包括3年)
★ 评析3:试用期的工资可以随意约定吗?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案例2:公司不再续约了,怎么办?
45岁的刘先生在某公司工作15年了,一直以来公司都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都是1年期的。2011年3月份,刘先生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再一次期满,公司决定不与其续约。刘先生十分不愿意,觉得自己在公司工作这么多年,做出了很多贡献,现在公司完全是嫌他年纪大了,公司这样做也太不地道了。刘先生有没有权利要求公司与自己继续订立劳动合同呢?
★ 评析1: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自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计算,包括《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的工作的限);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
3.连续订立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劳动合同法》2008年1月1日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且劳动者没有下述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1)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3)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4)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 评析2: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终止劳动合同单位也是有成本的
《劳动合同法》施行后,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案例3:违约金
原在重庆市一家股份有限公司从事管理工作的王某准备辞职回南昌与妻子团聚。让王某十分郁闷的是,当他向公司提出辞职时,公司告知他:(1)因为所签订的劳动合同尚未到期,王某应当向公司支付5万元的违约金后方可辞职;(2)由于王某掌握该公司的核心客户资料,依照劳动合同约定,辞职后5年内王某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工作。
★ 评析1:单位不能任意约定违约金
《劳动合同法》规定,只有两种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1.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劳动者违反约定,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 评析2:竞业限制
1.并不是每位员工都要签订竞业限制协议
竞业限制条款适用范围应限定为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义务的劳动者,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2.可以限制多长时间?
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2年。 3.受竞业限制,劳动者是否可以得到补偿?
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的,应当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案例4:什么情况下可以“走人”?
2011年3月份,夏某应聘到某公司工作,上班1个月后,发觉自己并不适合这份工作,想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夏某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为1年。此时,夏某还有没有可能辞职?
★ 评析1:用人单位毫无过错,劳动者“走人”需提前通知 1.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解释】在此情形下,劳动者不能获得经济补偿,而且劳动者必须履行法定的通知程序。如果劳动者没有履行通知程序,则属于违法解除,如果因此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对用人单位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 评析2:用人单位存在过错,劳动者随时通知后“走人”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7.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解释】对劳动者依据上述情形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 评析3:用人单位存在严重过错,劳动者可以随时“走人”
1.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2.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解释1】在上述两种情形中,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解释2】对劳动者不需事先告知即可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案例5:怀孕女职工有特殊保护
杨女士在某单位工作两年多了,离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还有1个月时,杨女士得知自己怀孕了,并通知了单位。单位认为女职工孕期工作效率不高,且产假期间必须有人接替其职位,因此,单位通知杨女士劳动合同期满后将不再与其续订劳动合同,杨女士怎么办?
★ 评析:用人单位不得解聘怀孕女职工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解释1】上述情形下,用人单位既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也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情形消失时终止。 【解释2】如果用人单位在上述情形下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劳动者可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享受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待遇;如果劳动者不愿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的履行已经不可能,那么劳动者可要求获得2倍经济补偿的赔偿金。
第二章
考情分析:本章为2010年新增内容。2010年、2011年分值平均在13分左右。
本章内容结构和重点内容——7节内容 第一节 劳动合同法律制度概述 第二节 劳动合同的订立(重点) 第三节 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重点) 第四节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五节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重点) 第六节 劳动争议的解决
第七节 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劳动合同法律制度概述(了解)
1:劳动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一、劳动合同的概念和特征(了解) (一)劳动合同的概念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依法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书面协议。 (二)劳动合同的特征 【例题1·多选题)关于劳动合同的特征,下列选项正确的有( )。
A. 劳动合同的主体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 B. 对于劳动合同,法律规定了较多的强制性规范
C.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D. 在履行劳动合同的过程中,双方的地位是平等的
2: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
二、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了解) 《劳动合同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劳动合同法。
2.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执行。
3. 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节 劳动合同的订立(重要)
3:劳动合同订立的概念和原则 一、劳动合同订立的概念和原则
(一)劳动合同订立的概念——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熟悉)
1. 合法原则——合法是劳动合同有效的前提条件 2. 公平原则 3. 平等自愿原则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订立劳动合同时法律地位是平等的,订立劳动合同应出于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达。 4. 协商一致原则 5. 诚实信用原则
【例题2·多选题】:(2011年)下列各项中,属于劳动合同订立原则的有( )。
A. 公平原则 B. 平等自愿原则 C. 协商一致原则 D. 诚实信用原则
4:劳动合同订立的主体
二、劳动合同订立的主体(掌握) (一)劳动合同订立主体的资格要求
1. 劳动者需年满16周岁(只有文艺、体育、特种工艺单位录用人员可以例外),有劳动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2. 用人单位有用人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
【例题3·多选题】下列情形中,订立劳动合同的主体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15周岁的小李与某汽车修理厂签订的劳动合同 B.14周岁的小张与某京剧团签订的劳动合同 C.15周岁的小王与某餐厅签订的劳动合同 D.17周岁的小赵与某保安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订立主体的义务 1. 用人单位的义务和责任
2. 劳动者的义务——如实说明
【例题4·判断题】:(2011年)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
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
9:民事诉讼 三、民事诉讼
平等主体当事人之间发生经济纠纷提起诉讼,适用《民事诉讼法》解决纷争。 (一)民事诉讼的适用范围(掌握)
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发生纠纷,可以提起民事诉讼。
【例题1·多选题】下列案件中,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ABD )。(2011年) A. 公民名誉权纠纷案件
B. 企业与银行因票据纠纷提起诉讼的案件
C. 纳税人与税务机关因税收征纳争议提起诉讼的案件 D.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劳动合同纠纷提起诉讼的案件
【解析】“纳税人与税务机关因税收征纳争议提起诉讼的案件”是属于行政管理相对人对于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争议,适用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的规定。 (二)审判制度(掌握)
(提示:仲裁是一裁终局)
【例题2·判断题】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度。(√)(2000年) 【例题3·多选题】下列关于我国审判制度有关内容的表述中,正确的有(BD )。 A. 人民法院审理案件依法实行合议制度
B. 适用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 C. 人民法院审理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D. 人民法院审理案件依法实行两审终审制度
【解析】两审终审制度是审判制度的基本原则,一审终审仅仅是特殊规定。 (三)诉讼管辖
其中特殊中1-7项中,都有被告人所在地,1-5项都由一般人民法院审判,6-9项一般由专门法院审判(铁路法律、海事法院等)。 【例题4·判断题】民事案件的一般地域管辖通常实行原告就被告原则,即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2001年)
【例题5·多选题】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因票据纠纷提起诉讼,享有诉讼管辖权的法院有(BC )。(2008年) A. 原告住所地法院 B.票据支付地法院 C.被告住所地法院 D. 票据出票地法院
【例题6·单选题】甲、乙在X 地签订合同,将甲在Y 地的一栋房产出租给乙。后因乙未按期支付租金,双方发生争议。甲到乙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后,又到Y 地人民法院起诉。Y 地人民法院于3月5日予以立案,乙住所地人民法院于3月8日予以立案。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该案件的管辖法院应当是(D )。(2006年) A. 甲住所地人民法院 B.乙住所地人民法院 C.X 地人民法院 D.Y 地人民法院
【解析】“房屋租赁”视为“合同纠纷”,适用特殊地域管辖;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乙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Y 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最终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Y 地)管辖。所以说正确答案选择D 。
【例题7·单选题】甲、乙因某不动产发生纠纷,甲欲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其选择诉讼管辖法院的下列表述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C )。(2009年)
A. 甲只能向甲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 B. 甲只能向乙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 C. 甲只能向该不动产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D. 甲可以选择向乙住所地或该不动产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例题8·多选题】甲企业得知竞争对手乙企业在M地的营销策略将会进行重大调整,于是到乙企业设在N 地的分部窃取乙企业内部机密文件,随之采取相应对策,给乙企业在M 地的营销造成重大损失,乙企业经过调查掌握了甲企业的侵权证据,拟向法院提起诉讼,其可以选择提起诉讼的法院有(ACN )。(2010年) A. 甲住所地法院 B.乙住所地法院 C.M地法院 D.N地法院
(四)诉讼时效
1. 诉讼时效的概念(了解)
(1)诉讼时效: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而失去诉讼保护的制度。 诉讼时效期间:权利人请求法院或仲裁机关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定期间。
(2)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权利人丧失的是胜诉权(胜诉权:法院驳回起诉);权利人的实体权利并不消灭,债务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3)关于仲裁时效,法律有规定的,适用法律规定;法律没有规定的,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2. 诉讼时效期间的具体规定 (掌握)
诉讼时效期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例题9·单选题】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A )年。 A.1 B.2 C. 3 D. 4
【例题10·单选题】王某租赁张某一套住房,租赁期间为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约定2009年6月30日之前支付房租,但王某一直未付房租,张某也未催要,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张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其民事权利的法定期间是(A )。(2011年)
A. 2010年6月30日之前 B. 2010年12月31日之前 C. 2011年6月30日之前 D. 2011年12月31日之前
【例题11·单选题】张某和房东薛某商定租其一套两居室住房,租期1年,时间从2007年9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先预付半年租金,满6个月时(2008年3月1日)支付其余租金。张某按期入住后,2008年8月底,张某在未支付其余租金,也未打招呼的情况下搬出薛某的房屋,不知去向,薛某的诉讼时效期间为(C )。 A. 自2007年9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 B. 自2008年3月2日至2009年3月1日 C. 自2008年9月1日至2009年8月31日 D. 自2008年3月2日至2010年3月1日
3. 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止、中断和延长
【例题12·单选题】2001年5月5日,甲拒绝向乙支付到期租金,乙忙于事务一直未向甲主张权利。2001年8月,乙因出差遇险无法行使请求权的时间为20天。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乙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是( )。(2002年)
A. 自2001年5月5日至2002年5月5日 B. 自2001年5月5日至2002年5月25日 C. 自2001年5月5日至2003年5月5日 D. 自2001年5月5日至2003年5月25日
【例题13·单选题】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致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则诉讼时效期间计算适用的情形是( )。(2007年) A. 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不受影响,继续计算 B. 诉讼时效期间暂停计算,待障碍消除后继续计算
C. 已经过的诉讼时效期间归于无效,待障碍消除后重新计算 D. 权利人可请求法院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例题14·多选题】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可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有( )。(2010年) A. 当事人提起诉讼 B. 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
C. 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 D.发生不可抗力致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
【例题15·判断题】甲公司与乙银行订立一份借款合同,甲公司到期未还本付息。乙银行于还本付息期届满后1年零6个月时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甲公司偿还本金、支付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乙银行的行为引起诉讼时效中断。( )(2001年)
(五)判决和执行(熟悉) 1. 判决
(1)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公开审判包括审判过程公开和审判结果公开两项内容。不论案件是否公开审理,一律公开宣告判决。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可以根据当事人的意愿进行调解。 (2)当事人不服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如果在上诉期内当事人不上诉,第一审判决就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第二审法院的判决是终审的判决,也就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 2. 执行
(1)当事人拒绝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和其他应当履行的法律文书时,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申请执行,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 (2)执行机关
(3)9种执行措施
①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 ②扣留、提取被执行人的收入;
③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 ④搜查被执行人的财产;
⑤强制被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的财物或票证; ⑥强制被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强制退出土地; ⑦强制被执行人履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 ⑧要求有关单位办理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
⑨强制被执行人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及迟延履行金。
【例题16·多选题】当事人拒绝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时,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下列各项中,属于法院可以采取的强制执行措施有( )。(2008年)
A. 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 B. 扣留、提取被执行人的收入 C. 搜查被执行人的财产
D. 要求有关单位办理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
10:行政复议 四、行政复议
行政管理相对人——行政机关 (一)行政复议范围
【例题1·单选题】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中,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的是( )。(2006年) A. 某公司不服税务局对其作出的罚款决定
B. 某公司不服工商局对其作出的吊销营业执照决定 C. 某公司不服公安局对其作出的查封财产决定
D. 某行政机关公务员不服单位对其作出的记过处分决定
【例题2·多选题】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行政复议范围的有( )。(2009年) A. 公民对行政机关作出限制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B. 企业对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其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C. 社会团体对行政机关作出其有关资质证书中止的决定不服的
D.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对本单位给予其行政处分的决定不服的
【解析】“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对本单位给予其行政处分的决定不服的”应当提出申诉,而不是行政复议。 【例题3·单选题】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的是( )。(2007年) A. 郑某不服某税务局对其作出的罚款处罚决定
B. 村民李某不服某镇政府作出的关于李某与高某之间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的调解 C. 甲企业不服某工商局作出的吊销其营业执照的决定 D. 郑某不服某公安局对其作出的行政拘留处罚决定
【解析】“村民李某不服某镇政府作出的关于李某与高某之间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的调解”属于行政复议的排除事项,可以提起民事诉讼。 (二)行政复议申请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
(提示:当事人提起诉讼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当事人申请仲裁必须有局面仲裁协议)
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不得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提示:在诉讼中,人民法院收取诉讼费用) 行政复议的举证责任,由“被申请人”承担。(提示:在诉讼中,由“原告”承担淮责任) (三)行政复议参加人和行政复议机关(熟悉)
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不得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行政复议活动所需经费,应当列入本机关的行政经
费,由本级财政予以保障。
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1)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2)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3)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4)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
【例题4·单选题】某企业对甲省乙市国税部门给予其行政处罚的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下列各项中,应当受理该企业行政复议申请的机关是( )。(2008年) A. 乙市国税部门 B. 乙市人民政府 C. 甲省国税部门 D. 甲省人民政府
【例题5·判断题】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可以向申请人收取行政复议费用。( )(2010年)
(四)行政复议决定
1. 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方法 2. 行政复议的举证责任,由被申请人承担
3. 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60日的除外 4. 行政复议决定:
(1)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决定维持; (2)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决定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
(3)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决定撤销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①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②适用依据错误的 ③违反法定程序的 ④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
⑤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
5. 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提示:仲裁:作出
民诉:(时效——知道1Y 2Y 发生20Y 上诉——15日送达 ) 复议——送达
6. 申请人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或者不履行最终裁决的行政复议决定的,按照下列规定分别处理:
【例题6·多选题】根据行政复议法律制度的规定,被申请人的下列具体行为中,行政复议机关应当予以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的有()。(2011年)
A. 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行政行为 B.违反法定程序的行政行为 C. 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行政行为 D. 适用依据错误的行政行为
【例题7·单选题】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书发生法律效力的时间是( )。(2007年) A. 该决定书作出之日 B. 该决定书送达之日
C. 该决定书作出之日起第15日 D. 该决定书送达之日起第60日
11:行政诉讼 五、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并称为三大诉讼。 (一)行政诉讼的适用范围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例题8·多选题】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应当提起行政诉讼的有( )。(2005年) A.××直辖市部分市民认为市政府新颁布的《道路交通管理办法》侵犯他们合法权益 B. 某税务局工作人员吴某认为税务局对其作出记过处分违法 C. 李某认为某公安局对其罚款的处罚决定违法 D. 某商场认为某教育局应当偿还所欠的购货款
(二)诉讼管辖
【例题9·多选题】家住甲地的张某因与家住乙地的李某和家住丙地的赵某打架,被丁地派出所拘留并罚款,张某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有( )。
A. 甲地人民法院 B. 乙地人民法院 C. 丙地人民法院 D. 丁地人民法院
(三)起诉和受理
1.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情况耽误法定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10日内,可以申请延长期限,
由人民法院决定。
2. 人民法院接到起诉状,经审查,应当在7日内决定立案或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四)审理和判决
1. 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行政案件,但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应当是3人以上的单数。 3. 当事人认为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有权申请上述人员回避。上述人员认为自己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应当申请回避。 4. 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
5.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
6. 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7. 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 (五)侵权赔偿
1.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单独就损害赔偿提出请求,应当先由行政机关解决。对行政机关的处理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赔偿诉讼可以调解。
3. 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由该行政机关或者该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所在的行政机关负责赔偿。行政机关赔偿损失后,应责令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承担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
民事诉讼VS (商事)仲裁
行政诉讼VS 民事诉讼
行政诉讼VS 行政复议
总结:仲裁、行政复议、诉讼的易混事项:
【例题10·判断题】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可以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2011年)
第三节
法律责任
12:法律责任的概念 一、法律责任的概念
狭义的法律责任:法律关系主体由于违反法定的义务而应承受的不利的法律后果。 狭义的法律责任与违法行为和法律制裁紧密相连。
13:违法的构成要素 二、违法的构成要素 缺少其中任何一个要件,都不能构成违法。
14:法律责任的种类
三、法律责任的种类(掌握)
注意以下三组易混法律责任:
【辨析1:罚款V S 罚金】罚款是行政责任;罚金是刑事责任。
【辨析2:没收违法所得V S 没收财产】没收违法所得是行政责任;没收财产是刑事责任。 【辨析3:拘留V S 拘役】拘留是行政责任;拘役是刑事责任。
【例题11·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经济法主体违反经济法可能承担的民事责任形式有( )。(2003年) A. 停止侵害 B. 管制 C. 排除妨碍 D. 罚款
【例题12·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民事责任形式的有( )。(2006年) A. 返还财产 B. 支付违约金 C. 责令停产停业 D. 罚金
【例题13·多选题】下列法律责任形式中,属于民事责任的有( )。(2007年) A. 罚款 B. 赔偿损失 C. 赔礼道歉 D. 没收财产
【例题14·单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行政责任的是()。(2011年) A. 停止侵害 B.罚款 C.返还财产 D.支付违约金
【例题15·单选题】下列各项中,不属于行政处罚的是( )。(2010年) A. 罚金 B.吊销许可证 C.警告 D.没收违法所得
本章小结
人生就是一份契约,怎么订立,全凭自己!而你的努力就是你购买成功后所交的契税!坚持,坚持,再坚持!
劳动合同法有关的生活小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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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试用期
22岁的大学毕业生小林被某单位聘用,单位与其约定先试用一段时间,试用期间每月工资1000元,如果双方觉得合适,可以签订3年期的正式劳动合同,工资待遇不低于3000元。但是,4个多月过去了,单位领导并没有表示对小林工作有什么不满意,可是始终没有给小林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办理正式的转正手续,小林觉得特别委屈,又不敢提出抗议,害怕因此失去工作岗位。该单位的做法合法吗?
★ 评析1:书面劳动合同应当何时签订?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
2.对于已建立劳动合同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 评析2:试用期最长可以是多长?
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上述1年以上包括1年,3年以上包括3年)
★ 评析3:试用期的工资可以随意约定吗?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案例2:公司不再续约了,怎么办?
45岁的刘先生在某公司工作15年了,一直以来公司都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都是1年期的。2011年3月份,刘先生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再一次期满,公司决定不与其续约。刘先生十分不愿意,觉得自己在公司工作这么多年,做出了很多贡献,现在公司完全是嫌他年纪大了,公司这样做也太不地道了。刘先生有没有权利要求公司与自己继续订立劳动合同呢?
★ 评析1: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自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计算,包括《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的工作的限);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
3.连续订立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劳动合同法》2008年1月1日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且劳动者没有下述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1)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3)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4)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 评析2: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终止劳动合同单位也是有成本的
《劳动合同法》施行后,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案例3:违约金
原在重庆市一家股份有限公司从事管理工作的王某准备辞职回南昌与妻子团聚。让王某十分郁闷的是,当他向公司提出辞职时,公司告知他:(1)因为所签订的劳动合同尚未到期,王某应当向公司支付5万元的违约金后方可辞职;(2)由于王某掌握该公司的核心客户资料,依照劳动合同约定,辞职后5年内王某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工作。
★ 评析1:单位不能任意约定违约金
《劳动合同法》规定,只有两种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1.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劳动者违反约定,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 评析2:竞业限制
1.并不是每位员工都要签订竞业限制协议
竞业限制条款适用范围应限定为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义务的劳动者,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2.可以限制多长时间?
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2年。 3.受竞业限制,劳动者是否可以得到补偿?
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的,应当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案例4:什么情况下可以“走人”?
2011年3月份,夏某应聘到某公司工作,上班1个月后,发觉自己并不适合这份工作,想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夏某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为1年。此时,夏某还有没有可能辞职?
★ 评析1:用人单位毫无过错,劳动者“走人”需提前通知 1.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解释】在此情形下,劳动者不能获得经济补偿,而且劳动者必须履行法定的通知程序。如果劳动者没有履行通知程序,则属于违法解除,如果因此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对用人单位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 评析2:用人单位存在过错,劳动者随时通知后“走人”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7.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解释】对劳动者依据上述情形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 评析3:用人单位存在严重过错,劳动者可以随时“走人”
1.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2.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解释1】在上述两种情形中,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解释2】对劳动者不需事先告知即可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案例5:怀孕女职工有特殊保护
杨女士在某单位工作两年多了,离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还有1个月时,杨女士得知自己怀孕了,并通知了单位。单位认为女职工孕期工作效率不高,且产假期间必须有人接替其职位,因此,单位通知杨女士劳动合同期满后将不再与其续订劳动合同,杨女士怎么办?
★ 评析:用人单位不得解聘怀孕女职工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解释1】上述情形下,用人单位既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也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情形消失时终止。 【解释2】如果用人单位在上述情形下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劳动者可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享受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待遇;如果劳动者不愿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的履行已经不可能,那么劳动者可要求获得2倍经济补偿的赔偿金。
第二章
考情分析:本章为2010年新增内容。2010年、2011年分值平均在13分左右。
本章内容结构和重点内容——7节内容 第一节 劳动合同法律制度概述 第二节 劳动合同的订立(重点) 第三节 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重点) 第四节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五节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重点) 第六节 劳动争议的解决
第七节 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劳动合同法律制度概述(了解)
1:劳动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一、劳动合同的概念和特征(了解) (一)劳动合同的概念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依法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书面协议。 (二)劳动合同的特征 【例题1·多选题)关于劳动合同的特征,下列选项正确的有( )。
A. 劳动合同的主体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 B. 对于劳动合同,法律规定了较多的强制性规范
C.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D. 在履行劳动合同的过程中,双方的地位是平等的
2: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
二、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了解) 《劳动合同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劳动合同法。
2.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执行。
3. 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节 劳动合同的订立(重要)
3:劳动合同订立的概念和原则 一、劳动合同订立的概念和原则
(一)劳动合同订立的概念——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熟悉)
1. 合法原则——合法是劳动合同有效的前提条件 2. 公平原则 3. 平等自愿原则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订立劳动合同时法律地位是平等的,订立劳动合同应出于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达。 4. 协商一致原则 5. 诚实信用原则
【例题2·多选题】:(2011年)下列各项中,属于劳动合同订立原则的有( )。
A. 公平原则 B. 平等自愿原则 C. 协商一致原则 D. 诚实信用原则
4:劳动合同订立的主体
二、劳动合同订立的主体(掌握) (一)劳动合同订立主体的资格要求
1. 劳动者需年满16周岁(只有文艺、体育、特种工艺单位录用人员可以例外),有劳动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2. 用人单位有用人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
【例题3·多选题】下列情形中,订立劳动合同的主体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15周岁的小李与某汽车修理厂签订的劳动合同 B.14周岁的小张与某京剧团签订的劳动合同 C.15周岁的小王与某餐厅签订的劳动合同 D.17周岁的小赵与某保安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订立主体的义务 1. 用人单位的义务和责任
2. 劳动者的义务——如实说明
【例题4·判断题】:(2011年)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
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