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 暖 部 分
消防给水
本工程依据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2006版)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
有关建筑设计防火的法规、规范等。
.工程概况
本项目为肇州县北晨住宅小区商服及停车场工程。本工程总筑面积10306.80平方米,地上三层为商服,地下一层为停车场(层高为
4.5米)。建筑高度11.10米。
本工程设有消火栓系统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及排烟系统。
一.消火栓系统、
1、根据《建规》第8.4.1.3规定,本设计室内消防水量为15L,水压为0.35Mpa;根据《建规》第8.2.2规定,室外消防水量为10L/s;室内、外消防用水量,由小区室外消防管网供给。
2.室外消火栓系统:
室外消火栓系统详见室外消火栓布置图纸
3.室内消火栓系统:
室内消火栓管道引自室外消火栓给水管道,消防用水量及压力均由室外管网保证。室内消火栓干管为环状, 消防管道阀门为常开,均采用有明显启闭标志的蝶阀;室内消火栓的布置保证在火灾发生时,任何部位都有两个消火栓的水枪充实水柱到达室内任何部位。室内消火栓选用SN65型消火栓,消火栓的栓口直径为65mm,水枪充实水柱为10m,水带长度为25m,水枪喷嘴口径为19mm,消火栓箱内设启动报警按钮; 消火栓栓口距地1.1m,栓口出水方向向下或与设置消火栓的墙面垂直。
4.本楼室外消火栓由本楼所在小区室外消火栓保证;详见室外消火栓布置图纸
5.本工程前期消防用水及系统压力,由小区消防泵房内消防系统定
压及稳压装置保证;
6.本工程由小区统一设置消防水池及消防泵房;详见室外消防水池及消防泵房布置图纸
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根据《建规》第8.5.6规定,本设计自喷用水量为21.33L/s,水压为0.35Mpa;此工程属中危险级建筑,喷水强度为8L/min.m2,作用面积160平方米。火灾前期用水量12立方米储存本小区最高层建筑上的消防水箱内。
2. 自喷系统详见室内喷淋布置图纸。
3.系统采用临时高压制,两台供水泵设于消防控制室内,一备一用。
4.系统由消防水池 加压泵 报警阀 水流指示器 信号阀 喷头组成。
5.选用直立型喷头,动作温度68摄氏度。
6.报警阀位于自喷主立管上,水流指示器前设有带电触点开关(关闭电信号)和检修阀门,其开关均有信号反应到消防控制室。
三.排烟系统
1.设计参照GB50016-2006及GB50067-97设有排烟系统。
2.地下单层共设两个排烟系统,每个系统按不大于2000平方米划分防烟分区;每个系统采用诱导风机加排烟风机加补风的系统形式。
每个防烟分区排烟量按不小于6次/h换气次数计算,排烟量分别为37747m³/h、37954 m³/h;
3.排风量按3次 /h计算,排风量分别为18849 m³/h、18977 m³/h;
4.补(送)风量取排烟量的50%,补(送)风量分别为18873 m³/h、18977 m³/h;
5.系统设有排烟口或排烟防火阀配百叶风口。平时排风时,排风管上的防烟防火阀开启,排烟口关闭;消防排烟时,防火阀关闭。当发生火灾时,由消防控制中心自动打开发生火灾的防烟分区内的防火阀或排烟口,并同时开启排烟风机排烟。
排烟及通风系统详见室内风道布置图纸。
水 暖 部 分
消防给水
本工程依据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2006版)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
有关建筑设计防火的法规、规范等。
.工程概况
本项目为肇州县北晨住宅小区商服及停车场工程。本工程总筑面积10306.80平方米,地上三层为商服,地下一层为停车场(层高为
4.5米)。建筑高度11.10米。
本工程设有消火栓系统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及排烟系统。
一.消火栓系统、
1、根据《建规》第8.4.1.3规定,本设计室内消防水量为15L,水压为0.35Mpa;根据《建规》第8.2.2规定,室外消防水量为10L/s;室内、外消防用水量,由小区室外消防管网供给。
2.室外消火栓系统:
室外消火栓系统详见室外消火栓布置图纸
3.室内消火栓系统:
室内消火栓管道引自室外消火栓给水管道,消防用水量及压力均由室外管网保证。室内消火栓干管为环状, 消防管道阀门为常开,均采用有明显启闭标志的蝶阀;室内消火栓的布置保证在火灾发生时,任何部位都有两个消火栓的水枪充实水柱到达室内任何部位。室内消火栓选用SN65型消火栓,消火栓的栓口直径为65mm,水枪充实水柱为10m,水带长度为25m,水枪喷嘴口径为19mm,消火栓箱内设启动报警按钮; 消火栓栓口距地1.1m,栓口出水方向向下或与设置消火栓的墙面垂直。
4.本楼室外消火栓由本楼所在小区室外消火栓保证;详见室外消火栓布置图纸
5.本工程前期消防用水及系统压力,由小区消防泵房内消防系统定
压及稳压装置保证;
6.本工程由小区统一设置消防水池及消防泵房;详见室外消防水池及消防泵房布置图纸
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根据《建规》第8.5.6规定,本设计自喷用水量为21.33L/s,水压为0.35Mpa;此工程属中危险级建筑,喷水强度为8L/min.m2,作用面积160平方米。火灾前期用水量12立方米储存本小区最高层建筑上的消防水箱内。
2. 自喷系统详见室内喷淋布置图纸。
3.系统采用临时高压制,两台供水泵设于消防控制室内,一备一用。
4.系统由消防水池 加压泵 报警阀 水流指示器 信号阀 喷头组成。
5.选用直立型喷头,动作温度68摄氏度。
6.报警阀位于自喷主立管上,水流指示器前设有带电触点开关(关闭电信号)和检修阀门,其开关均有信号反应到消防控制室。
三.排烟系统
1.设计参照GB50016-2006及GB50067-97设有排烟系统。
2.地下单层共设两个排烟系统,每个系统按不大于2000平方米划分防烟分区;每个系统采用诱导风机加排烟风机加补风的系统形式。
每个防烟分区排烟量按不小于6次/h换气次数计算,排烟量分别为37747m³/h、37954 m³/h;
3.排风量按3次 /h计算,排风量分别为18849 m³/h、18977 m³/h;
4.补(送)风量取排烟量的50%,补(送)风量分别为18873 m³/h、18977 m³/h;
5.系统设有排烟口或排烟防火阀配百叶风口。平时排风时,排风管上的防烟防火阀开启,排烟口关闭;消防排烟时,防火阀关闭。当发生火灾时,由消防控制中心自动打开发生火灾的防烟分区内的防火阀或排烟口,并同时开启排烟风机排烟。
排烟及通风系统详见室内风道布置图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