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建工意外险
如今,随着人们安全意识的提高,政府对于建筑工人的安全意识保护措施的不断完善,人们对安全工作越来越重视,但是施工现场事故仍时有发生。这时候,购买建工意外险就显
得很有必要了。
建工意外险 法定强制险
与很多保险品种的自愿购买性质不同,建工意外险的最大特点之一就在于它是法定的强制性保险,是政府为保护建筑业从业人员合法权益,转移企业事故风险,增强企业预防和控制事故能力,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保护手段。
建工意外险主要是为年满16 周岁到65
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正常劳动的公民,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从事管理或作业并与施工企业建立劳动合法关系的建筑工人提供所需的人身意外和意外医疗保障。
建工意外险的投保人为施工企业,建工意外险的保险期限应与工程项目开工和竣工日期保持一致。提前竣工的,保险责任自行终止。因延长工期的,应当办理保险顺延手续。
建工意外险 建筑工人的有力保障
我国是个农民工数量大国,而农民工的很大一部分就属于建筑工人,切实为建筑工人提供安全有效的建工意外险不仅关系着建筑人员自身的人身安全和企业施工效率,更是一种民生措施,在我国尤其具有重要意义。
一般来说,工程开始前,建筑施工企业就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施工作业和管理的人员,办理建工意外险、支付保险费。建工意外险的保险费属于建筑安装工程费用,费用应当由施工企业支付,而不是职工摊派。
施工企业应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就已经为相关建筑人员办理完建工意外险的投保手续。因为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出现工程已开工、工程尚未开工但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上标注的开工日期已过等非常规情况,在投保建工意外险时就有可能会有本不必要的麻烦。
此外,需要提醒的是投保建工意外险时,施工企业应当选择能提供建筑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事故防范等安全服务和有保险能力的保险公司,这样才能保证事故发生后能及时补偿,也能一定程度的在事故前能主动防范。
了解建工意外险
如今,随着人们安全意识的提高,政府对于建筑工人的安全意识保护措施的不断完善,人们对安全工作越来越重视,但是施工现场事故仍时有发生。这时候,购买建工意外险就显
得很有必要了。
建工意外险 法定强制险
与很多保险品种的自愿购买性质不同,建工意外险的最大特点之一就在于它是法定的强制性保险,是政府为保护建筑业从业人员合法权益,转移企业事故风险,增强企业预防和控制事故能力,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保护手段。
建工意外险主要是为年满16 周岁到65
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正常劳动的公民,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从事管理或作业并与施工企业建立劳动合法关系的建筑工人提供所需的人身意外和意外医疗保障。
建工意外险的投保人为施工企业,建工意外险的保险期限应与工程项目开工和竣工日期保持一致。提前竣工的,保险责任自行终止。因延长工期的,应当办理保险顺延手续。
建工意外险 建筑工人的有力保障
我国是个农民工数量大国,而农民工的很大一部分就属于建筑工人,切实为建筑工人提供安全有效的建工意外险不仅关系着建筑人员自身的人身安全和企业施工效率,更是一种民生措施,在我国尤其具有重要意义。
一般来说,工程开始前,建筑施工企业就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施工作业和管理的人员,办理建工意外险、支付保险费。建工意外险的保险费属于建筑安装工程费用,费用应当由施工企业支付,而不是职工摊派。
施工企业应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就已经为相关建筑人员办理完建工意外险的投保手续。因为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出现工程已开工、工程尚未开工但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上标注的开工日期已过等非常规情况,在投保建工意外险时就有可能会有本不必要的麻烦。
此外,需要提醒的是投保建工意外险时,施工企业应当选择能提供建筑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事故防范等安全服务和有保险能力的保险公司,这样才能保证事故发生后能及时补偿,也能一定程度的在事故前能主动防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