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共青团工作制度
1 总则
1.1 根据《团章》、《共青团工作手册》及公司团委岗位责任制的要求,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1.2 公司共青团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双重领导、与公司同步”的原则进行管理。对公司内本地团组织实施组织接转,进行直接领导;异地团组织实行联合会管理成立公司共青团联合会。
1.3 公司共青团委员会(以下简称团委会)接收公司党组织和团市委的双重领导。
2 团员代表大会
2.1 团员代表大会是团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
2.2 团员代表大会每两年举行一次,由团委会召集,在特殊情况下,经党委批准,可以提前或延期举行。
2.3 团员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2.4 团员代表大会行使以下职权:审查和批准团委会的工作报告;讨论和决定团的工作任务和有关重要事项;选举团委会;选举出席上一级团的代表大会的代表。
2.5 团员代表
2.5.1 团员代表的产生,是由团委会提出代表的条件,各支部推荐候选人初步名单上报团委,经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审查后,再放到支部中讨论,确定正式候选人,采用民主选举方法选出会议正式代表。
2.5.2 团员代表的数额,一般由团代会的工作机构按比例分配到各团(总)支部,团员代表的男女比例,前后方比例、工人和干部比例要适当。
2.5.3 团员代表按团(总)支部组成代表组,并推选正、副组长各一名。
2.6 团员代表的条件
2.6.1 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
2.6.2 积极参加团的各项活动,遵守团的纪律,执行团的决议,能被团员青年所信任。
2.6.3 本职工作成绩突出,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2.6.4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或28周岁以下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都有被选举权。
2.7 团委会
2.7.1 团委会由团员代表大会差额选举产生,候选人要经公司党委和团市委审查同意,选举后报公司党委和团市委批准。
2.7.2 团委会是团员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组织召开团员代表大会,并在闭会期间支持团的日常工作。
2.7.3 每年初公司团委根据上级团委指示精神和公司党政中心工作,制定全年规划,提出工作重点和具体要求。
2.7.4 各团总(支)部根据公司团委的年度规划,编制年、季、
月工作计划报公司团委,并在年中和年末进行总结。
3 团(总)支部设置
3.1 组织结构设置
3.1.1 本着党政一体,便于领导,便于开展工作的原则,进行团总(支)部结构设置。
3.1.2 联合支部的设置以党支部的设置为归属,个别人数较多或相对集中的部门可按实情灵活设置。
3.1.3 团员数在50人以上的可以设立总支,10-50人的可以设立支部,10人以下的设立独立团小组。
3.1.4 基层团干部一律不脱产。
3.2 总(支)部委员人数及构成:团员在90人以上的支部可设支委9人;团员50-90人的支部可设支委7人;团员20-50人的支部可设支委5人;团员在20人以下的支部可设支委3人。
3.3 团(总)支部委员候选人条件
3.3.1 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积极投身公司的发展事业。
3.3.2 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热爱共青团工作,有奉献精神,本职工作出色。有团工作经历的可优先考虑。
3.3.3 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和一定的工作能力,包括语言表达、书写和组织才能。
3.3.4 群众基础好,在员工和青年中有较高的威信。
3.4 团(总)支部改选时间
3.4.1 各团(总)支部在每年的十二月下旬至下一年的一月上旬做好改选的各项准备工作,并上报改选计划。
3.4.2 各团(总)支部的正式改选工作要在每年的一月三十日前全部结束。
4 组织工作
4.1 团员发展
4.1.1 团员发展的方针: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积极地、有计划的发展团员,向一切先进青年敞开团的大门。
4.1.2 申请入团的条件:
a 年龄在14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的中国青年;
b 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的; c 执行团的决议和愿意按期交纳团费的。
4.1.3 接收团员的手续:
a 要求入团的青年,要向所在支部提出入团申请,并报公司团委作为入团积极分子备案;
b 入团积极分子经业余团校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发展;
c 要求入团的青年要填写入团志愿书草表,由团委组织委员到其所在部门听取意见;
d 团员发展须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团委会批准。被批准入团的青年,从支部大会通过之日起取得团籍。
4.2 团费收缴
按月收缴团费,按季向团市委交纳团费。
4.3 注册与民主评议
4.3.1 每年的第一季度进行团员注册。
4.3.2 每年的十二月份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团员。
4.4 组织生活
4.4.1 安排好各支部每月1~2次组织生活的学习内容。
4.4.2 督促并检查各支部的组织生活的开展情况。
4.4.3 各支部要记好组织生活台帐,以备检查。
4.5 团员流动管理工作
4.5.1 做好每年的年报工作。
4.5.2 按时做好团员组织关系的接转工作,离退团工作。
4.5.3 对挂靠及新发展的农合工团员及其他流动团员实施一体化管理。
5 宣传工作
5.1 组织团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内外时事。
5.2 组织团员学习科学文化知识。
5.3 组织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如报告会、主题会、参观和学习经验交流等。
5.4 在各项工作中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5.5 办好墙报、板报、团刊等宣传阅读阵地。
6 生产科技工作
6.1 经常了解团员青年学习科学技术的情况和对学习科学技术的要求及意见。
6.2 组织团员青年学习新知识、新技能。
6.3 积极引导团员青年进行科技攻关。
6.4 加强对团员青年的技能培训,如操作练兵、达标赛等。
6.5 开展生产突击、义务劳动和各种劳动竞赛。
7 文体工作
7.1 组织形式多样的文化娱乐活动。
7.2 发现和培养文娱活动积极分子。
7.2 组织团员青年积极参加公司的各种文化娱乐活动。
7.3 开展各种形式的体育活动,如足球赛、篮球赛、扑克牌比赛等。
国企共青团工作制度
1 总则
1.1 根据《团章》、《共青团工作手册》及公司团委岗位责任制的要求,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1.2 公司共青团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双重领导、与公司同步”的原则进行管理。对公司内本地团组织实施组织接转,进行直接领导;异地团组织实行联合会管理成立公司共青团联合会。
1.3 公司共青团委员会(以下简称团委会)接收公司党组织和团市委的双重领导。
2 团员代表大会
2.1 团员代表大会是团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
2.2 团员代表大会每两年举行一次,由团委会召集,在特殊情况下,经党委批准,可以提前或延期举行。
2.3 团员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2.4 团员代表大会行使以下职权:审查和批准团委会的工作报告;讨论和决定团的工作任务和有关重要事项;选举团委会;选举出席上一级团的代表大会的代表。
2.5 团员代表
2.5.1 团员代表的产生,是由团委会提出代表的条件,各支部推荐候选人初步名单上报团委,经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审查后,再放到支部中讨论,确定正式候选人,采用民主选举方法选出会议正式代表。
2.5.2 团员代表的数额,一般由团代会的工作机构按比例分配到各团(总)支部,团员代表的男女比例,前后方比例、工人和干部比例要适当。
2.5.3 团员代表按团(总)支部组成代表组,并推选正、副组长各一名。
2.6 团员代表的条件
2.6.1 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
2.6.2 积极参加团的各项活动,遵守团的纪律,执行团的决议,能被团员青年所信任。
2.6.3 本职工作成绩突出,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2.6.4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或28周岁以下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都有被选举权。
2.7 团委会
2.7.1 团委会由团员代表大会差额选举产生,候选人要经公司党委和团市委审查同意,选举后报公司党委和团市委批准。
2.7.2 团委会是团员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组织召开团员代表大会,并在闭会期间支持团的日常工作。
2.7.3 每年初公司团委根据上级团委指示精神和公司党政中心工作,制定全年规划,提出工作重点和具体要求。
2.7.4 各团总(支)部根据公司团委的年度规划,编制年、季、
月工作计划报公司团委,并在年中和年末进行总结。
3 团(总)支部设置
3.1 组织结构设置
3.1.1 本着党政一体,便于领导,便于开展工作的原则,进行团总(支)部结构设置。
3.1.2 联合支部的设置以党支部的设置为归属,个别人数较多或相对集中的部门可按实情灵活设置。
3.1.3 团员数在50人以上的可以设立总支,10-50人的可以设立支部,10人以下的设立独立团小组。
3.1.4 基层团干部一律不脱产。
3.2 总(支)部委员人数及构成:团员在90人以上的支部可设支委9人;团员50-90人的支部可设支委7人;团员20-50人的支部可设支委5人;团员在20人以下的支部可设支委3人。
3.3 团(总)支部委员候选人条件
3.3.1 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积极投身公司的发展事业。
3.3.2 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热爱共青团工作,有奉献精神,本职工作出色。有团工作经历的可优先考虑。
3.3.3 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和一定的工作能力,包括语言表达、书写和组织才能。
3.3.4 群众基础好,在员工和青年中有较高的威信。
3.4 团(总)支部改选时间
3.4.1 各团(总)支部在每年的十二月下旬至下一年的一月上旬做好改选的各项准备工作,并上报改选计划。
3.4.2 各团(总)支部的正式改选工作要在每年的一月三十日前全部结束。
4 组织工作
4.1 团员发展
4.1.1 团员发展的方针: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积极地、有计划的发展团员,向一切先进青年敞开团的大门。
4.1.2 申请入团的条件:
a 年龄在14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的中国青年;
b 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的; c 执行团的决议和愿意按期交纳团费的。
4.1.3 接收团员的手续:
a 要求入团的青年,要向所在支部提出入团申请,并报公司团委作为入团积极分子备案;
b 入团积极分子经业余团校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发展;
c 要求入团的青年要填写入团志愿书草表,由团委组织委员到其所在部门听取意见;
d 团员发展须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团委会批准。被批准入团的青年,从支部大会通过之日起取得团籍。
4.2 团费收缴
按月收缴团费,按季向团市委交纳团费。
4.3 注册与民主评议
4.3.1 每年的第一季度进行团员注册。
4.3.2 每年的十二月份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团员。
4.4 组织生活
4.4.1 安排好各支部每月1~2次组织生活的学习内容。
4.4.2 督促并检查各支部的组织生活的开展情况。
4.4.3 各支部要记好组织生活台帐,以备检查。
4.5 团员流动管理工作
4.5.1 做好每年的年报工作。
4.5.2 按时做好团员组织关系的接转工作,离退团工作。
4.5.3 对挂靠及新发展的农合工团员及其他流动团员实施一体化管理。
5 宣传工作
5.1 组织团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内外时事。
5.2 组织团员学习科学文化知识。
5.3 组织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如报告会、主题会、参观和学习经验交流等。
5.4 在各项工作中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5.5 办好墙报、板报、团刊等宣传阅读阵地。
6 生产科技工作
6.1 经常了解团员青年学习科学技术的情况和对学习科学技术的要求及意见。
6.2 组织团员青年学习新知识、新技能。
6.3 积极引导团员青年进行科技攻关。
6.4 加强对团员青年的技能培训,如操作练兵、达标赛等。
6.5 开展生产突击、义务劳动和各种劳动竞赛。
7 文体工作
7.1 组织形式多样的文化娱乐活动。
7.2 发现和培养文娱活动积极分子。
7.2 组织团员青年积极参加公司的各种文化娱乐活动。
7.3 开展各种形式的体育活动,如足球赛、篮球赛、扑克牌比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