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规约
为了加强都市物业的管理, 维护全体业主和物业使人的合法权益, 维护本花园的环境及公共秩序, 保障范围内物业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根据国家有关物业管理政策、法规制定本物业服务规约,全体业主和使用人均须自觉遵守。
一、 XXXX 楼盘概况:
1. 业主姓名: 房号 建筑面积㎡.
2. 地点:
3. 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其中住宅户,户㎡,户㎡,。
二、 业主的权利:
1. 依法享有自有物业的产权及本花园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2. 有权按规定进行室内装修或维修。
3. 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管理公司提供的服务。
4. 有权要求物业管理公司对花园内各种违章建筑违章装修以及违反物业管理规定的其他事项予以制止、纠正,监督
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5. 有权参加业主大会,对各项管理决定享有表决权。
6. 有权监督物业管理公司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三、 业主的义务:
1. 在使用、经营、转让物业产权时,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2. 遵守业主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3. 遵守同兴花园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及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4. 不得对房屋内外承重墙、梁、柱、楼板、阳台、天面及通道进行违章凿、拆、搭、钻。
5. 不得堆放易燃易爆、有毒及放射性物品。
6. 不得利用房屋从事违法及危害公共利益的活动。
7. 装修时不能改变外观建筑立面,门口朝向和封闭阳台。
8. 加装防盗网时必须统一内装,不能外露。
9. 在同兴花园内公用通道不得随意停放车辆及占道经营。
10. 在物业管理公司人员出示工作证后,业主应为其提供工作方便。
11. 业主从开发商交付物业使用日起(即年 月 日),按购房面积首付6个月物业服务费给物业管理公司,以后
每月10日前业主按购房面积及第五项缴费标准支付当月物业服务费给物业管理公司。
12.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四、 物业管理公司为业主提供如下服务:
1、按三级物业管理服务标准提供服务。
2、每天24小时保安值班。
3、专人搞好同兴花园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及绿化。
4、维护供水、供电及消防设施。
5、代表业主参与本楼盘工程验收。
五、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1、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由物业管理公司每月向开发商和业主及物业使用人收取,其中住宅房屋每月缴费标准0.6元/
㎡, 小区内公共停车服务费基准价:小车包月费为每辆200元,摩托车包月费为每辆50元,公共路灯电费及公共水费, 每月费用由业主承担,公共监控维护费10元每月/户,不足部分由开发商补贴。
六、违约责任:
1. 业主违反本规约有关条款,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制止,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强制恢复,造成损失的,有权
要求赔偿。
2. 如业主超期30天未缴纳应交物业服务费,从31天起加收每天1元滞纳金,无正当理由两个月不交的,物业管理
公司可采取其他合法措施催收,如遇特殊原因,可另作处理。
3. 物业管理公司对本楼盘范围内发生的安全事故不负赔偿责任,如属物业公司工作人员严重失职引起的安全事故,
除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物业公司最高承担¥:3000元以下责任赔偿。
4. 物业公司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财产安全不负赔偿责任,如属物业公司工作人员串谋及监守自盗造成业主或物业
使用人的财产被盗,除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物业公司承担¥:1000元以下责任赔偿。
5. 物业管理公司未能按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服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物业管理公司服务满意度未达到75%以上,业主
有权提出终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重新聘请物业公司。
七、管理规约一式叁份,业主、物业管理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各执1份,管理规约从签订日起生效,今后三方可根
据实际情况协商对管理规约进行修改补充。
物业管理公司: 房地产开发公司:
业主签名: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物业管理规约
为了加强都市物业的管理, 维护全体业主和物业使人的合法权益, 维护本花园的环境及公共秩序, 保障范围内物业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根据国家有关物业管理政策、法规制定本物业服务规约,全体业主和使用人均须自觉遵守。
一、 XXXX 楼盘概况:
1. 业主姓名: 房号 建筑面积㎡.
2. 地点:
3. 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其中住宅户,户㎡,户㎡,。
二、 业主的权利:
1. 依法享有自有物业的产权及本花园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2. 有权按规定进行室内装修或维修。
3. 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管理公司提供的服务。
4. 有权要求物业管理公司对花园内各种违章建筑违章装修以及违反物业管理规定的其他事项予以制止、纠正,监督
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5. 有权参加业主大会,对各项管理决定享有表决权。
6. 有权监督物业管理公司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三、 业主的义务:
1. 在使用、经营、转让物业产权时,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2. 遵守业主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3. 遵守同兴花园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及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4. 不得对房屋内外承重墙、梁、柱、楼板、阳台、天面及通道进行违章凿、拆、搭、钻。
5. 不得堆放易燃易爆、有毒及放射性物品。
6. 不得利用房屋从事违法及危害公共利益的活动。
7. 装修时不能改变外观建筑立面,门口朝向和封闭阳台。
8. 加装防盗网时必须统一内装,不能外露。
9. 在同兴花园内公用通道不得随意停放车辆及占道经营。
10. 在物业管理公司人员出示工作证后,业主应为其提供工作方便。
11. 业主从开发商交付物业使用日起(即年 月 日),按购房面积首付6个月物业服务费给物业管理公司,以后
每月10日前业主按购房面积及第五项缴费标准支付当月物业服务费给物业管理公司。
12.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四、 物业管理公司为业主提供如下服务:
1、按三级物业管理服务标准提供服务。
2、每天24小时保安值班。
3、专人搞好同兴花园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及绿化。
4、维护供水、供电及消防设施。
5、代表业主参与本楼盘工程验收。
五、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1、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由物业管理公司每月向开发商和业主及物业使用人收取,其中住宅房屋每月缴费标准0.6元/
㎡, 小区内公共停车服务费基准价:小车包月费为每辆200元,摩托车包月费为每辆50元,公共路灯电费及公共水费, 每月费用由业主承担,公共监控维护费10元每月/户,不足部分由开发商补贴。
六、违约责任:
1. 业主违反本规约有关条款,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制止,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强制恢复,造成损失的,有权
要求赔偿。
2. 如业主超期30天未缴纳应交物业服务费,从31天起加收每天1元滞纳金,无正当理由两个月不交的,物业管理
公司可采取其他合法措施催收,如遇特殊原因,可另作处理。
3. 物业管理公司对本楼盘范围内发生的安全事故不负赔偿责任,如属物业公司工作人员严重失职引起的安全事故,
除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物业公司最高承担¥:3000元以下责任赔偿。
4. 物业公司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财产安全不负赔偿责任,如属物业公司工作人员串谋及监守自盗造成业主或物业
使用人的财产被盗,除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物业公司承担¥:1000元以下责任赔偿。
5. 物业管理公司未能按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服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物业管理公司服务满意度未达到75%以上,业主
有权提出终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重新聘请物业公司。
七、管理规约一式叁份,业主、物业管理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各执1份,管理规约从签订日起生效,今后三方可根
据实际情况协商对管理规约进行修改补充。
物业管理公司: 房地产开发公司:
业主签名: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