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人大法学考研论坛:法学考研笔记 凯程考研辅导老师综合整理人大法学考研笔记,以下介绍一下法人制度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广大考生的复习有所帮助。
一、法人的概念
法人是一种享有民事主体资格的组织,它和自然人一样,同属民事主体的范围,而且是民事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基本特征
1、法人是一种社会组织。2、法人是依法成立的社会组织。3、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社会组织。4、法人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社会组织。
二、法人的分类
(一)大陆法系国家法人的分类
1、公法人和私法人。依公法设立的法人如国家管理机关为公法人。依私法设立的法人如公司为私法人。
2、社团法人和财团法人。社团法人以人的存在为成立基础,按章程活动。财团法人以捐助的财产为成立基础并按捐助目的和章程活动。
3、公益法人和营利法人。公益法人在广义上包括财团法人。
(二)英美法系国家法人的分类
分为集体法人和独体法人。集体法人如公司、市政府等也称合体法人。独体法人如主教、牧师、国王等也称独任法人或单独法人。
三、我国法人的分类
一是企业法人,二是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后者又称非企业法人。
1、企业法人
是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从事商品生产和经营活动的经济组织,相当于营利法人。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逐步建立,企业法人又分为公司法人和非公司法人。
公司法人是按照公司法的要求设立和运作的企业法人,它包括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法人是指非依公司法设立的企业法人,如根据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设立的国有企业。2、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
机关法人是指依法享有国家赋予的行政权力,以国家预算作为独立的活动经费,具有法人地位的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相当于西方国家所谓的公法人。 事业单位法人。是指从事非营利性的、社会公益事业的各类法人。
社会团体法人是指由自然人或法人自愿组成,从事社会公益、文学艺术、学术研究、宗教活动等的各类法人。
2016年人大法学考研论坛:法学考研笔记 凯程考研辅导老师综合整理人大法学考研笔记,以下介绍一下法人制度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广大考生的复习有所帮助。
一、法人的概念
法人是一种享有民事主体资格的组织,它和自然人一样,同属民事主体的范围,而且是民事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基本特征
1、法人是一种社会组织。2、法人是依法成立的社会组织。3、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社会组织。4、法人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社会组织。
二、法人的分类
(一)大陆法系国家法人的分类
1、公法人和私法人。依公法设立的法人如国家管理机关为公法人。依私法设立的法人如公司为私法人。
2、社团法人和财团法人。社团法人以人的存在为成立基础,按章程活动。财团法人以捐助的财产为成立基础并按捐助目的和章程活动。
3、公益法人和营利法人。公益法人在广义上包括财团法人。
(二)英美法系国家法人的分类
分为集体法人和独体法人。集体法人如公司、市政府等也称合体法人。独体法人如主教、牧师、国王等也称独任法人或单独法人。
三、我国法人的分类
一是企业法人,二是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后者又称非企业法人。
1、企业法人
是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从事商品生产和经营活动的经济组织,相当于营利法人。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逐步建立,企业法人又分为公司法人和非公司法人。
公司法人是按照公司法的要求设立和运作的企业法人,它包括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法人是指非依公司法设立的企业法人,如根据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设立的国有企业。2、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
机关法人是指依法享有国家赋予的行政权力,以国家预算作为独立的活动经费,具有法人地位的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相当于西方国家所谓的公法人。 事业单位法人。是指从事非营利性的、社会公益事业的各类法人。
社会团体法人是指由自然人或法人自愿组成,从事社会公益、文学艺术、学术研究、宗教活动等的各类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