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司考商经讲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2016司考商经讲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2016年司法考试复习正在进行中,要重视基础知识的复习。法律教育网的小编为考生整理了司法考试基础讲义,作为考生复习的参考资料。
(一)工作时间的概念和种类
我国的标准工时为劳动者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4小时,在1周(7日)内工作5天。
(二)休息休假的概念和种类
公休假日,又称周休息日,是劳动者在1周(7日)内享有的休息日,公休假日一般为每周2日,一般安排在周六和周日休息。不能实行国家标准工时制度的企业和事业组织,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周休息日,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
休假的种类:(1)法定节假日。是指法律规定用于开展纪念、庆祝活动的休息时间。我国劳动法规定的法定节假日有:元旦休息1日;春节休息3日;国际劳动节、清明、端午休息1日;国庆节休息3日;(中秋1天)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2)45条规定:“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三)加班加点的主要法律规定
1.一般情况下加班加点的规定。劳动法第41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总结:136
2.加班加点的工资标准。劳动法规定:(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总结:周末上班补休了,就不200%;法定休假日补了休,也要(发300%)
2016司考商经讲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2016司考商经讲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2016年司法考试复习正在进行中,要重视基础知识的复习。法律教育网的小编为考生整理了司法考试基础讲义,作为考生复习的参考资料。
(一)工作时间的概念和种类
我国的标准工时为劳动者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4小时,在1周(7日)内工作5天。
(二)休息休假的概念和种类
公休假日,又称周休息日,是劳动者在1周(7日)内享有的休息日,公休假日一般为每周2日,一般安排在周六和周日休息。不能实行国家标准工时制度的企业和事业组织,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周休息日,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
休假的种类:(1)法定节假日。是指法律规定用于开展纪念、庆祝活动的休息时间。我国劳动法规定的法定节假日有:元旦休息1日;春节休息3日;国际劳动节、清明、端午休息1日;国庆节休息3日;(中秋1天)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2)45条规定:“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三)加班加点的主要法律规定
1.一般情况下加班加点的规定。劳动法第41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总结:136
2.加班加点的工资标准。劳动法规定:(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总结:周末上班补休了,就不200%;法定休假日补了休,也要(发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