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农投乡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党员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中共重庆农投乡村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党支部工作的管理职能、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中共重庆农投乡村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党支部工作的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中国共产党章程
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
3 管理职能
党群工作部在公司党委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指导党支部的建设工作,各党支部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切实做好党支部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廉政建设,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4 管理内容与要求
总则
4.1.1 党支部是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工作和全部战斗力的基础,是党联系员工的桥梁和纽带,是带领员工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战斗堡垒,是企业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保证。党支部在公司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4.1.2 加强党支部的建设工作,对于密切党同群众的联系,
促进公司文明建设,保证公司的社会主义方向,确保公司经营目标和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都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加强党支部建设的基础工作,使党支部的工作逐步实现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
4.2 党支部的基本任务
4.2.1 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所担负的生产和工作任务,为实现公司的战略目标作贡献。
4.2.2 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努力建设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学习型部门。
4.2.3 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教育监督党员严格遵守党纪政纪,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使党员成为企业改革与发展的中坚力量。
4.2.4 确立以人为本的思想战略,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务工作的批评和建议,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4.2.5 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发现、培养和推荐他们中间的优秀人才,鼓励和支持他们为创建“具有敏锐的时代感和强大的学习能力、核心竞争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的现代化一流发电公司”奉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
4.2.6 对申请入党人员、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党员发展工作,着眼于促进党员队伍整体素质
的提高和知识结构的优化,重视培养、吸收技术、管理骨干和优秀青年入党。做到关键岗位、艰苦岗位和要害部位、以及流动分散、人数较多的生产班组有党员,逐步达到每个班组、部门都有党员。
4.2.7 教育员工严格遵守厂纪厂规,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向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4.2.8 领导本部门分工会、团支部工作,支持他们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4.3 党的组织生活制度
4.3.1 党的组织生活,主要指党员参加党支部的党员大会和党小组会,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单独召开的党内民主生活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
4.3.2 认真执行党内各项制度
4.3.2.1 “三会一课”制度。即:每季召开一次党支部党员大会;每月召开不少于一次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每1-2个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每季不少于一次党课。
4.3.2.2 民主生活会制度。党支部、党小组民主生活会每年一次,支委成员除参加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外,还要参加所在党小组的民主生活会。
4.3.2.3 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支部理论学习中心组,由支部委员、党小组长、团支部书记和同级行政领导组成,集中学习全年不少于4次。
4.3.2.4 计划和总结工作制度。党支部应根据党委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月度工作安排,并做好工作总结,每半年向支部大会作出工作报告。支部改选时,必须向支部大会报告工作。
4.3.2.5 支部定期改选制度。支部每届任期两年,到期按时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改选。如因特殊情况提前或延期改选,须经公司党委批准。
4.3.3 党支部的重要问题应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决定;党支部应定期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听取党员的意见,接受党员的监督。
4.3.4 党支部委员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负责领导和处理支部的日常工作,对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负责。
4.3.5 组织生活的主要内容
4.3.5.1 组织党员学习政治理论、党的方针、政策、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
4.3.5.2 传达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结合本部门的实际,讨论制订计划和措施,并贯彻执行。
4.3.5.3 根据当前公司生产经营等工作的实际需要,提出要求,布臵任务。
4.3.5.4 向党支部和党小组汇报自己的工作、思想情况。
4.3.5.5 检查党员遵守《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规定的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4.3.5.6 分析员工的思想情况,反映员工的意见和要求,讨论如何做好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4.3.5.7 讨论发展党员的工作计划;制定培养、教育和考察积极分子的具体措施,并检查落实情况;讨论预备党员的转正;总结发展党员工作的经验等。
4.3.5.8 公司党委、党群工作部布臵的其他有关组织生活内容。
4.3.6 因长期在外,并已将组织关系转到外出所在单位的党员,应参加所在单位的党组织生活。对长期外出且未转组
织关系的党员,党支部要提前发出通知,保证他们能按时回来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对因特殊情况,并经批准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党员,党支部要及时向他们传达组织生活会的精神,听取意见和要求。
4.3.7 党支部和党小组应作好组织生活的记录。参加组织生活和党费交纳等有关内容应及时记录在《党员手册》上,并由党小组长或党支部委员、党支部书记签名。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生活的记录簿和《党支部工作手册》、《党员手册》应妥善保管,党群工作部不定期地进行抽查和考核。
4.4 党员教育制度
4.4.1 党员教育工作,是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于党员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进一步端正党风、反腐倡廉、提高党员队伍的素质,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4.4.2 党员教育的基本原则:理论联系实际;正面教育为主;教育者先受教育;分类分层次教育。
4.4.3 党员教育的主要内容:结合党员的思想状况和生产(工作)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形式多样地进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的教育,党纪、党风、党的优良传统的教育,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教育,党章和党的基本理论教育,党的宗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的教育,业务知识和技术技能培训教育培训等。
4.4.4 党支部应积极开展党员教育培训活动,党员教育培训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时间一般不少于24学时;新党员在入党后一年内至少参加一次集中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24学时。
4.4.5 党员教育培训的方式:主要以定期组织学习、培训、
形势任务报告、主题党日教育、理论中心组学习、电化教育、研讨会、座谈会、外出参观等方式。
4.5 党员管理制度
4.5.1 接转党员组织关系。党员在公司内跨支部调动或调出公司时,需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先由党支部开具公司内组织关系介绍信到党群工作部,再由党群工作部转至其他党支部或调入单位的组织部门。
4.5.1.1 按期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是党的组织纪律。党员必须在有效期限内办理转移手续。对逾期不办理者,应给予严肃的批评教育。
4.5.1.2 应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如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不转移组织关系的,按党章规定以“自行脱党”论处。
4.5.1.3 党员因临时外出工作或学习,时间在半年以上且工作地点比较固定的,应转移党员组织关系。
4.5.1.4 党员外出工作时间在二个月及以上、半年以内且工作地点比较固定的,由党群工作部出具党员证明信。
4.5.1.5 党支部在接到党群工作部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后,应及时将被转移的党员编入党小组,参加组织生活。
4.5.2 所有基层党组织,都应建立一年一次的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认真执行民主评议党员的有关规定。通过民主评议党员,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组织的战斗力。民主评议前,要做好充分准备;评议后要有书面总结材料,对不合格党员要有处理意见,并向上级党组织汇报。
4.5.3 党费的交纳及管理
4.5.3.1 新入党的党员,应在公司党委批准为预备党员后,即从支部大会通过他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4.5.3.2 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等工作按中共****集团
有限公司委员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办法》执行,党费的交纳标准由党群工作部负责定期核定。
4.5.3.3 党费的收缴以党小组为单位。党小组要做好党费收缴的登记工作,并按月上交党支部。党支部于次季度第一个月的上旬,集中交到公司党群工作部。党支部每年应将党费的收缴情况向本支部的党员公布。
4.5.4 预备党员的教育及管理
4.5.4.1 党支部应加强对预备党员的教育和管理。预备党员教育的主要内容有:党的基本知识和党员标准的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正确对待预备期的教育等。同时,应认真填写《预备党员考察表》。
4.5.4.2 预备党员在一年预备期将满时,应向党支部递交转正申请和预备期内的思想汇报,提出转为正式党员的要求。
4.5.4.3 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是:本人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党小组提出意见;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支委会审查;公示;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报公司党委审批。
4.6 组织发展工作制度
4.6.1 组织发展工作,是党的建设的一项经常性工作,它对于壮大党的队伍,保证党的纯洁性,提高党的战斗力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4.6.2 组织发展工作,必须认真执行“坚持标准,改善结构,保证质量,慎重发展”的方针,坚持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并按《发展党员工作管理标准》规定的程序要求执行。
4.6.3 党支部在组织发展工作中,必须认真制订组织发展的计划,通过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
作,提高党外群众对党的认识,不断壮大申请入党人员的队伍。
4.7 党内请示汇报制度
4.7.1 党内的请示汇报制度主要有:党员向党组织的请示汇报制度;党小组向党支部的请示汇报制度;党支部向公司党委的请示汇报制度。
4.7.2 党员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是加强党员管理的一种形式,是党员组织观念、纪律观念、党性观念的体现;也是党员接受党组织的帮助教育和监督的途径之
一。党员及各级党员干部要严以律己、严格遵守。
4.7.3 党员汇报的主要内容有:近阶段的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情况;目前存在的思想问题以及困难;对其他党员、干部以及党组织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其他需要及时汇报的重大问题。
4.7.4 党小组向党支部、党支部向公司党委请示汇报的主要内容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请示的情况;需向上级党组织明确解释的问题;工作中的经验教训或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改进工作的措施和今后的打算;公司党委规定的某一项工作或问题的专题情况汇报。
4.8 党员责任区活动制度
4.8.1 党员责任区活动,是认真落实党员联系群众,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一条重要且有效的措施。
4.8.2 在党支部的领导下,通过划区定责开展党员责任区活动。党支部应根据党员的分布情况,按部门、班组等划分责任区,做到定组、定岗、定人。
4.8.3 党员在责任区应履行的主要职责
4.8.3.1 积极向责任区内的员工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开展谈心活动,配合各级领导做好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4.8.3.2 经常主动地了解联系对象的思想、工作、生活等情况,给予关心和帮助,听取联系对象的意见、要求、建议和批评。
4.8.3.3 联系、培养、考察入党积极分子。
4.8.4 党员在定期向党支部、党小组汇报思想、工作、学习情况的同时,应及时汇报联系群众的情况。
4.8.5 党支部应定期检查和分析党员联系群众的情况,对党员履行责任区职责的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和督促。
4.8.6 党支部应把党员在责任区的工作情况作为党员考评的主要内容之一。
4.9 加强对工会、共青团组织的领导
党支部应加强对分工会和团支部(总支)的领导,每季度至少一次听取分工会和团支部的工作汇报,研究、讨论分工会和团支部工作并提出具体工作要求;指导团支部(总支)的“推优”工作。对分工会、团支部(总支)重大问题的决定,必须经党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通过。
4.10 党支部的工作台帐及文书档案必须真实详细,并由专人负责记录、整理和保管,并根据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归档。
4.11 本标准如与上级党组织的规定不符时,应及时组织修改。在未修改前,按上级规定执行。
5 检查与考核
5.1 本标准的执行情况由公司党委和党群工作部组织检查与考核。
5.2 按《重庆农投乡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考核标准》进行检查与考核。
重庆农投乡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党员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中共重庆农投乡村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党支部工作的管理职能、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中共重庆农投乡村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党支部工作的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中国共产党章程
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
3 管理职能
党群工作部在公司党委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指导党支部的建设工作,各党支部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切实做好党支部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廉政建设,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4 管理内容与要求
总则
4.1.1 党支部是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工作和全部战斗力的基础,是党联系员工的桥梁和纽带,是带领员工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战斗堡垒,是企业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保证。党支部在公司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4.1.2 加强党支部的建设工作,对于密切党同群众的联系,
促进公司文明建设,保证公司的社会主义方向,确保公司经营目标和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都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加强党支部建设的基础工作,使党支部的工作逐步实现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
4.2 党支部的基本任务
4.2.1 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所担负的生产和工作任务,为实现公司的战略目标作贡献。
4.2.2 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努力建设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学习型部门。
4.2.3 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教育监督党员严格遵守党纪政纪,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使党员成为企业改革与发展的中坚力量。
4.2.4 确立以人为本的思想战略,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务工作的批评和建议,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4.2.5 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发现、培养和推荐他们中间的优秀人才,鼓励和支持他们为创建“具有敏锐的时代感和强大的学习能力、核心竞争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的现代化一流发电公司”奉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
4.2.6 对申请入党人员、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党员发展工作,着眼于促进党员队伍整体素质
的提高和知识结构的优化,重视培养、吸收技术、管理骨干和优秀青年入党。做到关键岗位、艰苦岗位和要害部位、以及流动分散、人数较多的生产班组有党员,逐步达到每个班组、部门都有党员。
4.2.7 教育员工严格遵守厂纪厂规,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向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4.2.8 领导本部门分工会、团支部工作,支持他们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4.3 党的组织生活制度
4.3.1 党的组织生活,主要指党员参加党支部的党员大会和党小组会,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单独召开的党内民主生活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
4.3.2 认真执行党内各项制度
4.3.2.1 “三会一课”制度。即:每季召开一次党支部党员大会;每月召开不少于一次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每1-2个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每季不少于一次党课。
4.3.2.2 民主生活会制度。党支部、党小组民主生活会每年一次,支委成员除参加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外,还要参加所在党小组的民主生活会。
4.3.2.3 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支部理论学习中心组,由支部委员、党小组长、团支部书记和同级行政领导组成,集中学习全年不少于4次。
4.3.2.4 计划和总结工作制度。党支部应根据党委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月度工作安排,并做好工作总结,每半年向支部大会作出工作报告。支部改选时,必须向支部大会报告工作。
4.3.2.5 支部定期改选制度。支部每届任期两年,到期按时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改选。如因特殊情况提前或延期改选,须经公司党委批准。
4.3.3 党支部的重要问题应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决定;党支部应定期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听取党员的意见,接受党员的监督。
4.3.4 党支部委员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负责领导和处理支部的日常工作,对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负责。
4.3.5 组织生活的主要内容
4.3.5.1 组织党员学习政治理论、党的方针、政策、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
4.3.5.2 传达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结合本部门的实际,讨论制订计划和措施,并贯彻执行。
4.3.5.3 根据当前公司生产经营等工作的实际需要,提出要求,布臵任务。
4.3.5.4 向党支部和党小组汇报自己的工作、思想情况。
4.3.5.5 检查党员遵守《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规定的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4.3.5.6 分析员工的思想情况,反映员工的意见和要求,讨论如何做好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4.3.5.7 讨论发展党员的工作计划;制定培养、教育和考察积极分子的具体措施,并检查落实情况;讨论预备党员的转正;总结发展党员工作的经验等。
4.3.5.8 公司党委、党群工作部布臵的其他有关组织生活内容。
4.3.6 因长期在外,并已将组织关系转到外出所在单位的党员,应参加所在单位的党组织生活。对长期外出且未转组
织关系的党员,党支部要提前发出通知,保证他们能按时回来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对因特殊情况,并经批准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党员,党支部要及时向他们传达组织生活会的精神,听取意见和要求。
4.3.7 党支部和党小组应作好组织生活的记录。参加组织生活和党费交纳等有关内容应及时记录在《党员手册》上,并由党小组长或党支部委员、党支部书记签名。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生活的记录簿和《党支部工作手册》、《党员手册》应妥善保管,党群工作部不定期地进行抽查和考核。
4.4 党员教育制度
4.4.1 党员教育工作,是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于党员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进一步端正党风、反腐倡廉、提高党员队伍的素质,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4.4.2 党员教育的基本原则:理论联系实际;正面教育为主;教育者先受教育;分类分层次教育。
4.4.3 党员教育的主要内容:结合党员的思想状况和生产(工作)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形式多样地进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的教育,党纪、党风、党的优良传统的教育,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教育,党章和党的基本理论教育,党的宗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的教育,业务知识和技术技能培训教育培训等。
4.4.4 党支部应积极开展党员教育培训活动,党员教育培训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时间一般不少于24学时;新党员在入党后一年内至少参加一次集中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24学时。
4.4.5 党员教育培训的方式:主要以定期组织学习、培训、
形势任务报告、主题党日教育、理论中心组学习、电化教育、研讨会、座谈会、外出参观等方式。
4.5 党员管理制度
4.5.1 接转党员组织关系。党员在公司内跨支部调动或调出公司时,需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先由党支部开具公司内组织关系介绍信到党群工作部,再由党群工作部转至其他党支部或调入单位的组织部门。
4.5.1.1 按期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是党的组织纪律。党员必须在有效期限内办理转移手续。对逾期不办理者,应给予严肃的批评教育。
4.5.1.2 应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如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不转移组织关系的,按党章规定以“自行脱党”论处。
4.5.1.3 党员因临时外出工作或学习,时间在半年以上且工作地点比较固定的,应转移党员组织关系。
4.5.1.4 党员外出工作时间在二个月及以上、半年以内且工作地点比较固定的,由党群工作部出具党员证明信。
4.5.1.5 党支部在接到党群工作部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后,应及时将被转移的党员编入党小组,参加组织生活。
4.5.2 所有基层党组织,都应建立一年一次的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认真执行民主评议党员的有关规定。通过民主评议党员,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组织的战斗力。民主评议前,要做好充分准备;评议后要有书面总结材料,对不合格党员要有处理意见,并向上级党组织汇报。
4.5.3 党费的交纳及管理
4.5.3.1 新入党的党员,应在公司党委批准为预备党员后,即从支部大会通过他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4.5.3.2 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等工作按中共****集团
有限公司委员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办法》执行,党费的交纳标准由党群工作部负责定期核定。
4.5.3.3 党费的收缴以党小组为单位。党小组要做好党费收缴的登记工作,并按月上交党支部。党支部于次季度第一个月的上旬,集中交到公司党群工作部。党支部每年应将党费的收缴情况向本支部的党员公布。
4.5.4 预备党员的教育及管理
4.5.4.1 党支部应加强对预备党员的教育和管理。预备党员教育的主要内容有:党的基本知识和党员标准的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正确对待预备期的教育等。同时,应认真填写《预备党员考察表》。
4.5.4.2 预备党员在一年预备期将满时,应向党支部递交转正申请和预备期内的思想汇报,提出转为正式党员的要求。
4.5.4.3 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是:本人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党小组提出意见;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支委会审查;公示;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报公司党委审批。
4.6 组织发展工作制度
4.6.1 组织发展工作,是党的建设的一项经常性工作,它对于壮大党的队伍,保证党的纯洁性,提高党的战斗力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4.6.2 组织发展工作,必须认真执行“坚持标准,改善结构,保证质量,慎重发展”的方针,坚持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并按《发展党员工作管理标准》规定的程序要求执行。
4.6.3 党支部在组织发展工作中,必须认真制订组织发展的计划,通过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
作,提高党外群众对党的认识,不断壮大申请入党人员的队伍。
4.7 党内请示汇报制度
4.7.1 党内的请示汇报制度主要有:党员向党组织的请示汇报制度;党小组向党支部的请示汇报制度;党支部向公司党委的请示汇报制度。
4.7.2 党员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是加强党员管理的一种形式,是党员组织观念、纪律观念、党性观念的体现;也是党员接受党组织的帮助教育和监督的途径之
一。党员及各级党员干部要严以律己、严格遵守。
4.7.3 党员汇报的主要内容有:近阶段的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情况;目前存在的思想问题以及困难;对其他党员、干部以及党组织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其他需要及时汇报的重大问题。
4.7.4 党小组向党支部、党支部向公司党委请示汇报的主要内容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请示的情况;需向上级党组织明确解释的问题;工作中的经验教训或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改进工作的措施和今后的打算;公司党委规定的某一项工作或问题的专题情况汇报。
4.8 党员责任区活动制度
4.8.1 党员责任区活动,是认真落实党员联系群众,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一条重要且有效的措施。
4.8.2 在党支部的领导下,通过划区定责开展党员责任区活动。党支部应根据党员的分布情况,按部门、班组等划分责任区,做到定组、定岗、定人。
4.8.3 党员在责任区应履行的主要职责
4.8.3.1 积极向责任区内的员工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开展谈心活动,配合各级领导做好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4.8.3.2 经常主动地了解联系对象的思想、工作、生活等情况,给予关心和帮助,听取联系对象的意见、要求、建议和批评。
4.8.3.3 联系、培养、考察入党积极分子。
4.8.4 党员在定期向党支部、党小组汇报思想、工作、学习情况的同时,应及时汇报联系群众的情况。
4.8.5 党支部应定期检查和分析党员联系群众的情况,对党员履行责任区职责的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和督促。
4.8.6 党支部应把党员在责任区的工作情况作为党员考评的主要内容之一。
4.9 加强对工会、共青团组织的领导
党支部应加强对分工会和团支部(总支)的领导,每季度至少一次听取分工会和团支部的工作汇报,研究、讨论分工会和团支部工作并提出具体工作要求;指导团支部(总支)的“推优”工作。对分工会、团支部(总支)重大问题的决定,必须经党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通过。
4.10 党支部的工作台帐及文书档案必须真实详细,并由专人负责记录、整理和保管,并根据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归档。
4.11 本标准如与上级党组织的规定不符时,应及时组织修改。在未修改前,按上级规定执行。
5 检查与考核
5.1 本标准的执行情况由公司党委和党群工作部组织检查与考核。
5.2 按《重庆农投乡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考核标准》进行检查与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