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耐材集团有限公司王铝分公司工会委员会文件
王铝工字〔2013〕7号
★
关于职工代表大会换届选举的通知
各分会:
按照公司工会的统一部署,依据《山东耐材集团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公司、分公司一届职代会已到期换届。为充分做好职代会换届的职工代表选举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代表团
1. 分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共设采矿分矿、原料分厂、高温材料分厂(含项目管理处)、综合(安质分会、医院分会、物业分会、机械工程公司)、机关五个代表团。
2. 各代表团设团长1人,副团长1人,分别由本代表团代表选举产生。
二、职工代表
依据《山东耐材集团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结合分公司实际情况,分公司二届职工代表大会的职工代表设77人,占职工总数的8.5%。职工代表中各类人员的构成比例为:工人代表40%左右,管理人员代表占30%左右,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代表占30%左右。青年职工和女职工代表应占一定比例。
公司分配给分公司的公司二届职工代表大会的职工代表名额为21人,其中工人代表10人,技术管理岗位代表7人,副部级以上领导干部代表4人(各单位代表名额分配附后)。
三、职工代表的条件
职工代表应为依法享有政治权利的分公司在岗职工,且具备以下条件:
1.作风正派,办事公道,联系群众,具有较强的主人翁责任感和民主管理意识。
2.热爱企业,热爱集体,热爱本职工作。
3.具有一定的文化程度、生产管理知识和议事能力。 4.符合法律规定的其它条件。 四、职工代表的产生
1.职工代表的产生以各分会为选举单位,应在职工充分酝酿的基础上,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法民主选举产生。选举组织工作由各分会负责,并严格执行分配的名额和比例构成,结果经公示后报分公司工会备案审查。
2.分公司领导成员参加各代表团代表的选举。具体分配为:杨卫星、江长辉同志参加采矿分会的选举;刘玉明、薄纯尧同志
参加原料分会的选举;周东海、高法涛同志参加高材分会的选举;马洪友、汪继炉同志参加机关分会的选举;齐清同志参加安质分会的选举。
3. 集团公司的职工代表必须从分公司的职工代表中选举产生。
五、时间要求
各分会代表的选举工作,应于11月22日前结束,并将选举结果报分公司工会。
附:各分会职工代表名额分配表
山东耐材集团有限公司王铝分公司工会委员会
2013年11月13日
各分会职工代表名额分配表
注:下列单位代表中的女职工代表不应少于如下数额: 原料分会5名(耐材代表1名);高材分会1名;医院分会1名(耐
材代表1名);机关分会2名(耐材代表1名)。
山东耐材王铝分公司工会 2013年11月13日印发
山东耐材集团有限公司王铝分公司工会委员会文件
王铝工字〔2013〕7号
★
关于职工代表大会换届选举的通知
各分会:
按照公司工会的统一部署,依据《山东耐材集团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公司、分公司一届职代会已到期换届。为充分做好职代会换届的职工代表选举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代表团
1. 分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共设采矿分矿、原料分厂、高温材料分厂(含项目管理处)、综合(安质分会、医院分会、物业分会、机械工程公司)、机关五个代表团。
2. 各代表团设团长1人,副团长1人,分别由本代表团代表选举产生。
二、职工代表
依据《山东耐材集团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结合分公司实际情况,分公司二届职工代表大会的职工代表设77人,占职工总数的8.5%。职工代表中各类人员的构成比例为:工人代表40%左右,管理人员代表占30%左右,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代表占30%左右。青年职工和女职工代表应占一定比例。
公司分配给分公司的公司二届职工代表大会的职工代表名额为21人,其中工人代表10人,技术管理岗位代表7人,副部级以上领导干部代表4人(各单位代表名额分配附后)。
三、职工代表的条件
职工代表应为依法享有政治权利的分公司在岗职工,且具备以下条件:
1.作风正派,办事公道,联系群众,具有较强的主人翁责任感和民主管理意识。
2.热爱企业,热爱集体,热爱本职工作。
3.具有一定的文化程度、生产管理知识和议事能力。 4.符合法律规定的其它条件。 四、职工代表的产生
1.职工代表的产生以各分会为选举单位,应在职工充分酝酿的基础上,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法民主选举产生。选举组织工作由各分会负责,并严格执行分配的名额和比例构成,结果经公示后报分公司工会备案审查。
2.分公司领导成员参加各代表团代表的选举。具体分配为:杨卫星、江长辉同志参加采矿分会的选举;刘玉明、薄纯尧同志
参加原料分会的选举;周东海、高法涛同志参加高材分会的选举;马洪友、汪继炉同志参加机关分会的选举;齐清同志参加安质分会的选举。
3. 集团公司的职工代表必须从分公司的职工代表中选举产生。
五、时间要求
各分会代表的选举工作,应于11月22日前结束,并将选举结果报分公司工会。
附:各分会职工代表名额分配表
山东耐材集团有限公司王铝分公司工会委员会
2013年11月13日
各分会职工代表名额分配表
注:下列单位代表中的女职工代表不应少于如下数额: 原料分会5名(耐材代表1名);高材分会1名;医院分会1名(耐
材代表1名);机关分会2名(耐材代表1名)。
山东耐材王铝分公司工会 2013年11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