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家主席制度60载变迁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闭幕会,习近平与胡锦涛亲切握手。   2013年3月14日,习近平当选为新一任国家主席。他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上第7任主席。   在此之前,国家主席制度历经了多次存废,国家主席手中的权力也在虚实之间渐渐达到平衡。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时,在国家机构体系中没有设置专门的国家主席,只是设立了中央人民政府主席。但是,由于中央人民政府主席不是一个独立的国家机关,因此,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至1954年9月,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在实际上行使了国家主席的职能。   1954年,在起草新中国第一部宪法时,中共中央决定更改国家的机构设置,设立国家主席一职。毛泽东认为:“中国是一个大国,叠床架屋地设个主席,目的是为着使国家更加安全。”在设立国家主席一职后,毛泽东理所当然地成为新中国第一任国家主席。   在之后的几年中,由于国事的繁忙和对外交的繁文缛节的不适等诸多原因,毛泽东决定辞去国家主席,并且为此发表了声明。因此,在1959年召开的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刘少奇当选为新中国的第二任国家主席。   1966年之后,中国国家主席的职位长期处于空缺状态,并严重影响了中国一系列国际事务的处理,同时也给中国的国际形象带来了负面影响。   为在制度设置上解决这一问题,1970年3月,毛泽东向中央提出召开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修改宪法的意见,并建议取消国家主席。但是,出于对国家政治运作的现实考虑,中共中央内部多数人仍希望保留国家主席一职,并提出由毛泽东担任国家主席。最终,中央政治局决定,不再提议设立国家主席。1975年颁行的新中国第二部宪法“七五宪法”正式取消了国家主席的建制,“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一节在宪法中也被删去。   1976年9月,中共中央主席毛泽东逝世。此后,在华国锋的主持下,新中国第三部宪法“七八宪法”于1978年获得通过,这是在对“七五宪法”进行了部分否定和继承的基础上制定的,这部宪法对于国家主席的态度没有发生任何变化,仍然未设国家主席。   1978年之后,国家政治生活逐渐向正常的方向迈进。有关国家主席设立与否的争论再次进入了人们的视野。1980年8月,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向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主席团正式提出了宪法修改的任务。在此次宪法修改和意见征询过程中,对于国家主席设置与否的问题,同意设置国家主席的占多数,并得到了邓小平的明确支持。最终,在邓小平的坚持下,恢复设立国家主席的决定没有再出现反复,并于1982年12月4日随着新宪法的通过而得到正式确认。   此后,“八二宪法”虽4次修正,但每次都继续坚持国家主席的建制,最终使国家主席制度得到了真正的确立。   在存废之中,国家主席的权力,也在虚实之间徘徊。   1954年宪法制定过程中,宪法起草委员会的成员对于国家主席的职权问题进行过多次讨论。当时,他们曾设想将主席的权力定得低一些,超脱一点,“主席可以提出建议,建议不起决定作用,人家愿理就理,不理拉倒,毫无办法”。但是,这并不是意味着主席什么事情也不干。因为主席还可以“担任国防委员会主席”,“在必要的时候召开最高国务会议”。对此,毛泽东表示:“这两条是说,主席也有些事做,不是专门吃饭。”毛泽东的意思应该是说主席也有些实权,职权并不全是虚的。   在这一部宪法中,国家主席拥有“统率全国武装力量,担任国防委员会主席”的权力,同时又可以“在必要的时候召开最高国务会议,并担任最高国务会议主席”,因此,国家主席的权力在很多时候不虚反实,并成为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实权元首。   在邓小平的指示下,1982年宪法恢复了国家主席的建制,但删除了原来“五四宪法”所规定的国家主席所拥有的“召开最高国务会议”和“统率武装力量”的权力,国家主席成为完全象征性的国家元首。   在经历了多次的反复后,中国的国家主席制度得以确立,其职权范围亦最终固定下来。   根据1982年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公布法律,任免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发布特赦令,发布戒严令,宣布战争状态,发布动员令。”而且,“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接受外国使节;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派遣和召回驻外全权代表,批准和废除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   虽然任何一部宪法都没有明文规定谁或者哪个机关才是中国的国家元首,但是,由于国家主席在国家机构体系中所处的位置,又由于主席在程序上从事着一般应由国家元首从事的活动,享有国家元首的礼遇和尊严,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乃是国家元首,这是不争的事实。   在当今中国的政治生活中,自1993年以来,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共中央总书记“三位一体”局面出现,作为国家元首的中国国家主席,已经不再是原来意义的“虚位”元首,而可以利用其国家主席、党中央总书记及中央军委主席的三重身份对其拥有的职权进行整合运用,这也就在实际上使其拥有了“实权”元首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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