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国外罚金刑制度
【摘 要】:当今世界主要发达国家都将罚金刑作为主刑,这也是罚金刑在国际社会上的发展趋势。如何正确的认识这一趋势和借鉴国外先进的罚金刑制度是完善我国罚金刑制度非常重要的一点。文章通过不同国家的实例阐述了国外罚金刑在地位、适用范围、立法模式等方面的制度规定,以期对我国罚金刑的方向起到比较和借鉴的作用。
【关键词】:罚金刑; 地位适用范围; 立法模式
我国1997年修订的新刑法典在刑罚方面规定的一大变化是扩大了罚金刑的适用范围,这一方面是刑罚体系本身的完善,另一方面是顺应了世界罚金刑的发展趋势,即逐渐扩大罚金刑的适用范围,提高罚金刑在刑罚体系中的地位。但是,由于我国的各方面条件与国外并不相同,如果不落脚于我国的实际情况而单纯追求顺应世界的刑罚趋势,不一定能起到应有的效果。文章就对国外的罚金刑制度进行一些总结和阐述,以期对我国罚金刑的发展方向能起到比较和借鉴的作用。
一、罚金刑在刑罚体系中地位的变化
以20世纪为分水岭,罚金刑在刑罚体系中的地位发生了显著的变化。20世纪以前,资本主义刑法典中的刑罚是以自由刑为中心的,罚金刑只处于次要地位。但是进入20 世纪以后, 西方各国进行了大量的刑事立法, 纷纷颁布新的刑法典和新的刑事法律文件, 均给予罚金刑以足够的重视。1950 年在海牙召开的”第十二次国际刑法与监狱会议”,肯定了罚金刑作为短期自由刑替代手段的积极意义。1960年召开的联合国第二届防止犯罪与关于犯罪者处遇的会议上,罚金刑也被认为是代替自由刑的适当手段。
1921年德国公布了《关于扩张罚金刑的适用范围及其限制短期自由刑的法律》,随着刑法典不断的修订,罚金刑的地位不断地提高,罚金刑已成为德国刑罚体系的重点。法国在1810年《刑法典》就规定了许多罚金刑的罪名,此后不断发展,1994年新刑法典进一步扩大了罚金刑的适用范围:对所有轻罪都规定了罚金刑,对所有的违警罪都规定了唯一的主刑-罚金刑。在英国,1968年判处罚金刑的案件占全部案件的90%左右。在日本,从1964年到1968年在刑事犯罪中被判处罚金的人站84.4%,1978年判处罚金刑的有259.7万多人,判处罚金刑的案件占全部案件的95.7%。总之,世界上其他许多国家都在20世纪后纷纷扩大罚金刑的适用范围,在司法实践中提高罚金刑的适用率。
首先,从理论层面分析。由于20世纪社会的犯罪率大幅度提高,以自由意志为基础的刑事古典学派受到人们的质疑,从而产生了新的刑事实证学派。该学派认为犯罪人的意志不是自由的,而是受生理、心理、社会环境、生活条件等综合因素共同影响的,所以犯罪是社会的责任。菲利的犯罪饱和理论认为社会应寻
浅议国外罚金刑制度
【摘 要】:当今世界主要发达国家都将罚金刑作为主刑,这也是罚金刑在国际社会上的发展趋势。如何正确的认识这一趋势和借鉴国外先进的罚金刑制度是完善我国罚金刑制度非常重要的一点。文章通过不同国家的实例阐述了国外罚金刑在地位、适用范围、立法模式等方面的制度规定,以期对我国罚金刑的方向起到比较和借鉴的作用。
【关键词】:罚金刑; 地位适用范围; 立法模式
我国1997年修订的新刑法典在刑罚方面规定的一大变化是扩大了罚金刑的适用范围,这一方面是刑罚体系本身的完善,另一方面是顺应了世界罚金刑的发展趋势,即逐渐扩大罚金刑的适用范围,提高罚金刑在刑罚体系中的地位。但是,由于我国的各方面条件与国外并不相同,如果不落脚于我国的实际情况而单纯追求顺应世界的刑罚趋势,不一定能起到应有的效果。文章就对国外的罚金刑制度进行一些总结和阐述,以期对我国罚金刑的发展方向能起到比较和借鉴的作用。
一、罚金刑在刑罚体系中地位的变化
以20世纪为分水岭,罚金刑在刑罚体系中的地位发生了显著的变化。20世纪以前,资本主义刑法典中的刑罚是以自由刑为中心的,罚金刑只处于次要地位。但是进入20 世纪以后, 西方各国进行了大量的刑事立法, 纷纷颁布新的刑法典和新的刑事法律文件, 均给予罚金刑以足够的重视。1950 年在海牙召开的”第十二次国际刑法与监狱会议”,肯定了罚金刑作为短期自由刑替代手段的积极意义。1960年召开的联合国第二届防止犯罪与关于犯罪者处遇的会议上,罚金刑也被认为是代替自由刑的适当手段。
1921年德国公布了《关于扩张罚金刑的适用范围及其限制短期自由刑的法律》,随着刑法典不断的修订,罚金刑的地位不断地提高,罚金刑已成为德国刑罚体系的重点。法国在1810年《刑法典》就规定了许多罚金刑的罪名,此后不断发展,1994年新刑法典进一步扩大了罚金刑的适用范围:对所有轻罪都规定了罚金刑,对所有的违警罪都规定了唯一的主刑-罚金刑。在英国,1968年判处罚金刑的案件占全部案件的90%左右。在日本,从1964年到1968年在刑事犯罪中被判处罚金的人站84.4%,1978年判处罚金刑的有259.7万多人,判处罚金刑的案件占全部案件的95.7%。总之,世界上其他许多国家都在20世纪后纷纷扩大罚金刑的适用范围,在司法实践中提高罚金刑的适用率。
首先,从理论层面分析。由于20世纪社会的犯罪率大幅度提高,以自由意志为基础的刑事古典学派受到人们的质疑,从而产生了新的刑事实证学派。该学派认为犯罪人的意志不是自由的,而是受生理、心理、社会环境、生活条件等综合因素共同影响的,所以犯罪是社会的责任。菲利的犯罪饱和理论认为社会应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