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 则
一、目的:为了加强差旅费管理,提高出差办事效率, 本着合理、节约的原则,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成都良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廖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廖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成都棒棒基食品有限公司、重庆廖记投资咨询公司、重庆良锋食品厂。
三、管理权责:财务中心各人员负责本制度的监督执行。
细 则
四、出差预借款
1、出差人员必须事先拟定出差计划,应填写《出差申请单》,注明出差地点、出差事由、借款金额、预计出差天数;需预借备用金时,要填写“借款单”并按公司的“借款及费用报销管理办法”规定的审批程序审批后,到财务部门预借差旅费。
2、借支差旅费的,出差回来之后一周内必须报账,否则按借款金额每天收取5‰的资金占用费,同时财务部按“前帐不清、后帐不借”的原则办理借款业务。
3、月底最后一天之前出差并返回公司的,必须在次月3号之前办理报销手续; 五、差旅费报销流程
1、填写报销手续—会计审核—财务主管复核—财务总监审查—总经理审批—总裁审定—出纳付款—财务记账;
2、员工应在各自所在公司报销差旅费用;
3、差旅费报销需附《出差申请单》一联,出差到达地单位行政部负责人应在出差人员《出差申请单》备注栏注明,有否为员工垫支费用,或提供食宿等。
六、差旅费报销规定 (一)、住宿费报销
1、出差人员的住宿费在规定的标准范围内凭发票按实报销,按实际住宿天数计算;
2、出差人员有接待单位或住在亲戚家的,住宿费一律不予报销;
3、住宿费标准一般指每天每间,若为同性二人同时出差,按一个房间标准报支,部门经理以上人员出差可单独住宿。
(二)生活补助报销
1、 中午12时前离开公司按全天补助,中午12时后离开公司按半天补助;中午12时前抵达本市按半天补助,中午12时后抵达本市按全天补助;
2、出差人员有接待单位,生活补助一律不予报销; 3、生活补助遵循超支不补,节约归己原则。 (三)市内交通费报销
出差人员在成都市以外的地方出差的,市内交通费按实凭票报销。在成都市区三环路以内外出办事的,公交车费用按实凭票报销;特殊情况确需乘坐出租车的,必须事先经总经理批准,否则不予报销该部分费用;
(四)通讯费报销
经理级以下员工出差通讯费按每日15元报销,部门经理级出差通讯费按每日20元报销,总监、副总级(含)以上人员通讯费按每日30元标准报销,特殊情况需要超支的,需报请总经理批准。凡享受通讯费报销的人员在出差期间应保持通讯工具的畅通,不得关闭通讯工具,否则不予报销此项补助(备注:此项补助仅限成都行政区域外出差时报销)。
(五)其他
1、下级与上级或间接上级同行出差完成同一任务的,可按上级或间接上级标准报销出差生活补助费用,住宿费可按上级或间接上级标准凭发票据实报销。
2、出差人员趁出差之便,事先未经总经理批准,就近因私绕道或停留,对其因绕道或停留而多开支超过直线行程的车船费用部分由个人承担,不报销因私绕道或停留期间的住宿费和生活补助。
七、住宿以及生活补助标准(见下表)
备注:1、区域内容说明
A 类区域:直辖市、经济特区。 B 类区域:各省会城市。 C 类区域:二级地市州。 D 类区域:各县级城市和乡镇。
2、以上住宿费报销标准均为最高报销标准;
3、住宿费报销如遇特殊情况需超支报销,须书面报请总经理批准方可报销。 八、本办法未列举事项若出现标准歧义,报销时采用就低不就高原则。
九、本办法从2011年7月1 日起执行。原有的相关规定以及原对相关部门或人员的特批差旅费报销标准一律废止。
成都良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11-6-29 附件:1
出差申请单
经理: 人事: 主管: 出差人:
第
一联报销用,第二联人力资源中心,第三联预支旅费
成都良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差 旅 费 报 销 单
总裁: 总经理: 财务总监: 审核: 复核: 报销人:
总 则
一、目的:为了加强差旅费管理,提高出差办事效率, 本着合理、节约的原则,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成都良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廖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廖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成都棒棒基食品有限公司、重庆廖记投资咨询公司、重庆良锋食品厂。
三、管理权责:财务中心各人员负责本制度的监督执行。
细 则
四、出差预借款
1、出差人员必须事先拟定出差计划,应填写《出差申请单》,注明出差地点、出差事由、借款金额、预计出差天数;需预借备用金时,要填写“借款单”并按公司的“借款及费用报销管理办法”规定的审批程序审批后,到财务部门预借差旅费。
2、借支差旅费的,出差回来之后一周内必须报账,否则按借款金额每天收取5‰的资金占用费,同时财务部按“前帐不清、后帐不借”的原则办理借款业务。
3、月底最后一天之前出差并返回公司的,必须在次月3号之前办理报销手续; 五、差旅费报销流程
1、填写报销手续—会计审核—财务主管复核—财务总监审查—总经理审批—总裁审定—出纳付款—财务记账;
2、员工应在各自所在公司报销差旅费用;
3、差旅费报销需附《出差申请单》一联,出差到达地单位行政部负责人应在出差人员《出差申请单》备注栏注明,有否为员工垫支费用,或提供食宿等。
六、差旅费报销规定 (一)、住宿费报销
1、出差人员的住宿费在规定的标准范围内凭发票按实报销,按实际住宿天数计算;
2、出差人员有接待单位或住在亲戚家的,住宿费一律不予报销;
3、住宿费标准一般指每天每间,若为同性二人同时出差,按一个房间标准报支,部门经理以上人员出差可单独住宿。
(二)生活补助报销
1、 中午12时前离开公司按全天补助,中午12时后离开公司按半天补助;中午12时前抵达本市按半天补助,中午12时后抵达本市按全天补助;
2、出差人员有接待单位,生活补助一律不予报销; 3、生活补助遵循超支不补,节约归己原则。 (三)市内交通费报销
出差人员在成都市以外的地方出差的,市内交通费按实凭票报销。在成都市区三环路以内外出办事的,公交车费用按实凭票报销;特殊情况确需乘坐出租车的,必须事先经总经理批准,否则不予报销该部分费用;
(四)通讯费报销
经理级以下员工出差通讯费按每日15元报销,部门经理级出差通讯费按每日20元报销,总监、副总级(含)以上人员通讯费按每日30元标准报销,特殊情况需要超支的,需报请总经理批准。凡享受通讯费报销的人员在出差期间应保持通讯工具的畅通,不得关闭通讯工具,否则不予报销此项补助(备注:此项补助仅限成都行政区域外出差时报销)。
(五)其他
1、下级与上级或间接上级同行出差完成同一任务的,可按上级或间接上级标准报销出差生活补助费用,住宿费可按上级或间接上级标准凭发票据实报销。
2、出差人员趁出差之便,事先未经总经理批准,就近因私绕道或停留,对其因绕道或停留而多开支超过直线行程的车船费用部分由个人承担,不报销因私绕道或停留期间的住宿费和生活补助。
七、住宿以及生活补助标准(见下表)
备注:1、区域内容说明
A 类区域:直辖市、经济特区。 B 类区域:各省会城市。 C 类区域:二级地市州。 D 类区域:各县级城市和乡镇。
2、以上住宿费报销标准均为最高报销标准;
3、住宿费报销如遇特殊情况需超支报销,须书面报请总经理批准方可报销。 八、本办法未列举事项若出现标准歧义,报销时采用就低不就高原则。
九、本办法从2011年7月1 日起执行。原有的相关规定以及原对相关部门或人员的特批差旅费报销标准一律废止。
成都良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11-6-29 附件:1
出差申请单
经理: 人事: 主管: 出差人:
第
一联报销用,第二联人力资源中心,第三联预支旅费
成都良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差 旅 费 报 销 单
总裁: 总经理: 财务总监: 审核: 复核: 报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