硼EG强0
svsl7EH方圆@法制经纬
N0.26
■—I
无效合同该如何结算
一份生效的工程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是合同履行及争议处理的依据,是承包人全过程索赔的基本依据。那么无效合同该如何结算呢?
文,汪金敏
工程合同应具备双方主体合格、工程确定合法、意思表示真实、内容不应违法、符合法定程序等五个要件之后才能生效。如果工程合同不具备该五个条件之一,就会出现合同效力待定、合同可撤销甚至合同无效等法律后果。在工程实践中,问题比较突出的是合同无效问题。而且合同无效后的结算问题容易产生争议。该结算包括已经完成工程的结算和无效损失的承担。那么无效合同该如何结算呢?
多次向发包人索要工程款,发包人均未予理会。承包人遂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发包人支付其拖欠的工程款及相应利息,发包人则主张承包人不具备施工资质,施工合同无效。(选自索倍网判例5A0153)
承包人对此应负主要责任。但工程质量合格的,依法仍可参照合同约定结算工程款。承包人可得到工程价款中的直接费、间接费、税金等。利润作为非法所得,法院可以依法收缴。当然,在目前司法实践中,法院通常不没收利润。判例中,法院判决发包人应支付拖欠的工程款。
【典型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即
使合同无效,只要工程质量合格,承包人也应获得相应工程款。第二种意见认为:工程质量合格的,承包人可主张参照合同约定结算工程款,但其非法所得要被依法收缴。
【索赔支招】首先,无论合同有效
还是无效,承包人应该确保工程质量,合格的工程质量是承包人结算的基础:其次,尽管合同无效时发包人不能追究承包人的违约责任,但承包人应尽量避免造成发包人损失,比如发包人向购房人拖延交房的损失,这些损失仍会由过错方承担:再次,承包人应加强内部管理,避免争议,顺利竣工和结算,即使
合同无效后如何结算工程款
I索赔困惑】如果合同因为转包、
挂靠、违法分包、应招标未招标等原因而无效,但工程质量合格的,那么承包人能否要求发包人支付包括直接费、间接费、税金在内的全部工程价款呢7
【法律分析】我认同第二种意见,
理由是:承包人不具有施工资质,违反法律的规范性、强制性规定,其与发包人签订的施工合同应依法认定为无效,
【索赔依据】《最高院工程合同
解释>第2条规定:
“建设工程施工合
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如何理解,可看如下案件。
童∥
【典型判例】某年4月,发包人新
成公司与承包人孙某签订某广场降水工程施工协议。协议签订当日,承包人即组织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开工。施工过程中,发包人多次拖欠工程款。2006年2月,降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后,承包人
110
l
万方数据
合同无效也不会推翻结算的效力。包人就依据无效合同取得了承包人应当得到的利润,即因自己的违法行为而获
工合同因承包人没有施工资质而无效,其应赔偿发包人相应的损失,且无权要求发包人支付拖欠工程款利息。第二种意见认为:双方对合同无效都有过错的,应各自承担相应的损失。第三种意见认为:双方应该按照各自过错程度分担合同无效造成双方的损失,而不宜采用各
合同无效后应否支付利润
【索赔困惑】发包人能否以合同无
效为由从工程款中扣除承包人应得的承包工程的利润呢?
取额外利益,这与<合同法>第58条规定的无效合同的处理原则不符。判例中,法院也认同该意见,判决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利润。
【索赔依据】<合同法>第58条规
定:
【索赔支招】承包人有权主张参照
合同约定结算工程价款,取得包括利润在内的全部工程款。发包人拒绝支付利润的,承包人可以依据合同约定提起诉讼或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
自承担损失的方式。
【法律分析】我同意第三种意见,
理由是:施工合同因承包人经营范围中没有道路工程施工项目,而且始终未取得道路施工资质证书而无效,其应负主
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如何理解,可看如下案件。
【典型判例】某年12月,发包人
济慈教育集团与承包人建工集团签订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次年2月,双方通过招投标又签订建筑施工合同。合同签订后,承包人进场施工。第2年4月,市建设局发文认为发包人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没有发放招标文件,没有接收投标文件,没有成立评标委员会,
合同无效的损失如何承担
【索赔困惑】施工合同无效还可能
对承包人和发包人造成损失,包括发包人拖欠工程款给承包人造成的利息损失,承包人逾期完工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等,那么这些损失在合同无效的情况下,承包人和发包人应如何承担呢?
要责任。发包人应当知道承包人无施工资质证书,却将工程发包给承包人施工,也有过错。依据<合同法》第58条的规定,发包人应承担赔偿逾期竣工损失和逾期付款利息中小部分的损失,承包人应该承担其中大部分的损失。判例中,法院判决承包人无须赔偿发包人逾期竣工损失,发包人也无须支付拖欠工程款利息。该判决值得推敲。
没有开标及评标,整个招标过程缺少,必
要的法定程序,宣布工程施工招投标结
规定:
【索赔依据】<合同法>第113条
“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
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如何理解,可看如下案件。
果无效。工程大部分已投入使用后,发
包人一直拖欠部分工程款未支付。之后,发包人以施工合同无效为由,要求从拖欠的工程款中扣除承包人应得的利润,双方未能协商达成一致,承包人遂向法院提起诉讼。(选自索倍网判例
5A0154)
【索赔支招】在因自身原因可能导
致合同无效的情况下,承包人应管理好进度、质量、安全,确保工程质量合格,并在合同中明确结算的方式,才能主张参照合同约定结算工程款。并避免承担因自身原因造成的损失。
综上,确保工程质量合格,避免因自身原因造成发包人损失,是承包人在
【典型判例l某年7月,承包人松
高建工成立并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典型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施工合同无效,承包人只能要求施工合同
中的直接费和间接费,不能要求利润。第二种意见认为:因发包人原因中标无效,导致施工合同无效,承包人理应取得包括利润在内的全部工程价款。
【法律分析】我认同第二种意见,理由是:对于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发包人违反招投标法定程序,未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导致中标无效,施工合同因此无效。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情况下,可以参照合同约定结算工程价款。工程中标无效的过错责任或主要过错责任在发包人,如果承包人不能取得利润,发
工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中没有道路工
程施工项目,也没有取得道路施工资质。10月,发包人某开发区与承包人签订(市政道路施工合同>。之后,承包人进场施工并完成部分工程。施工期间,承包人也没有取得施工资质证书。后来双方对工程款结算金额发生争议,协商不成后,承包人遂诉至法院,请求发包人偿付工程款及逾期付款利息。发包人提起反诉,要求承包人承担逾期完工而造成的经济损失。(选自索倍网判例
5A0122)
合同无效情况下保证按合同约定结算工
程款、维护自身利益的核心要点。这也是承包人全过程索赔的起点。承包人应修炼内功,在抓好进度、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向内三次经营挖掘成本降低的潜力,向外一次经营预留低中标后索赔空间、二次经营做好勤签证,才能最终通过四次经营高结算并收回工程款。回
(作者单位: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
所)
◎本栏目主持人:林文青
【典型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施
2013D2施工企业管理111
万方数据
无效合同该如何结算
作者:作者单位:刊名:英文刊名:年,卷(期):
汪金敏
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
施工企业管理
Construction Enterprise Management2013(2)
引用本文格式:汪金敏 无效合同该如何结算[期刊论文]-施工企业管理 2013(2)
硼EG强0
svsl7EH方圆@法制经纬
N0.26
■—I
无效合同该如何结算
一份生效的工程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是合同履行及争议处理的依据,是承包人全过程索赔的基本依据。那么无效合同该如何结算呢?
文,汪金敏
工程合同应具备双方主体合格、工程确定合法、意思表示真实、内容不应违法、符合法定程序等五个要件之后才能生效。如果工程合同不具备该五个条件之一,就会出现合同效力待定、合同可撤销甚至合同无效等法律后果。在工程实践中,问题比较突出的是合同无效问题。而且合同无效后的结算问题容易产生争议。该结算包括已经完成工程的结算和无效损失的承担。那么无效合同该如何结算呢?
多次向发包人索要工程款,发包人均未予理会。承包人遂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发包人支付其拖欠的工程款及相应利息,发包人则主张承包人不具备施工资质,施工合同无效。(选自索倍网判例5A0153)
承包人对此应负主要责任。但工程质量合格的,依法仍可参照合同约定结算工程款。承包人可得到工程价款中的直接费、间接费、税金等。利润作为非法所得,法院可以依法收缴。当然,在目前司法实践中,法院通常不没收利润。判例中,法院判决发包人应支付拖欠的工程款。
【典型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即
使合同无效,只要工程质量合格,承包人也应获得相应工程款。第二种意见认为:工程质量合格的,承包人可主张参照合同约定结算工程款,但其非法所得要被依法收缴。
【索赔支招】首先,无论合同有效
还是无效,承包人应该确保工程质量,合格的工程质量是承包人结算的基础:其次,尽管合同无效时发包人不能追究承包人的违约责任,但承包人应尽量避免造成发包人损失,比如发包人向购房人拖延交房的损失,这些损失仍会由过错方承担:再次,承包人应加强内部管理,避免争议,顺利竣工和结算,即使
合同无效后如何结算工程款
I索赔困惑】如果合同因为转包、
挂靠、违法分包、应招标未招标等原因而无效,但工程质量合格的,那么承包人能否要求发包人支付包括直接费、间接费、税金在内的全部工程价款呢7
【法律分析】我认同第二种意见,
理由是:承包人不具有施工资质,违反法律的规范性、强制性规定,其与发包人签订的施工合同应依法认定为无效,
【索赔依据】《最高院工程合同
解释>第2条规定:
“建设工程施工合
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如何理解,可看如下案件。
童∥
【典型判例】某年4月,发包人新
成公司与承包人孙某签订某广场降水工程施工协议。协议签订当日,承包人即组织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开工。施工过程中,发包人多次拖欠工程款。2006年2月,降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后,承包人
110
l
万方数据
合同无效也不会推翻结算的效力。包人就依据无效合同取得了承包人应当得到的利润,即因自己的违法行为而获
工合同因承包人没有施工资质而无效,其应赔偿发包人相应的损失,且无权要求发包人支付拖欠工程款利息。第二种意见认为:双方对合同无效都有过错的,应各自承担相应的损失。第三种意见认为:双方应该按照各自过错程度分担合同无效造成双方的损失,而不宜采用各
合同无效后应否支付利润
【索赔困惑】发包人能否以合同无
效为由从工程款中扣除承包人应得的承包工程的利润呢?
取额外利益,这与<合同法>第58条规定的无效合同的处理原则不符。判例中,法院也认同该意见,判决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利润。
【索赔依据】<合同法>第58条规
定:
【索赔支招】承包人有权主张参照
合同约定结算工程价款,取得包括利润在内的全部工程款。发包人拒绝支付利润的,承包人可以依据合同约定提起诉讼或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
自承担损失的方式。
【法律分析】我同意第三种意见,
理由是:施工合同因承包人经营范围中没有道路工程施工项目,而且始终未取得道路施工资质证书而无效,其应负主
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如何理解,可看如下案件。
【典型判例】某年12月,发包人
济慈教育集团与承包人建工集团签订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次年2月,双方通过招投标又签订建筑施工合同。合同签订后,承包人进场施工。第2年4月,市建设局发文认为发包人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没有发放招标文件,没有接收投标文件,没有成立评标委员会,
合同无效的损失如何承担
【索赔困惑】施工合同无效还可能
对承包人和发包人造成损失,包括发包人拖欠工程款给承包人造成的利息损失,承包人逾期完工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等,那么这些损失在合同无效的情况下,承包人和发包人应如何承担呢?
要责任。发包人应当知道承包人无施工资质证书,却将工程发包给承包人施工,也有过错。依据<合同法》第58条的规定,发包人应承担赔偿逾期竣工损失和逾期付款利息中小部分的损失,承包人应该承担其中大部分的损失。判例中,法院判决承包人无须赔偿发包人逾期竣工损失,发包人也无须支付拖欠工程款利息。该判决值得推敲。
没有开标及评标,整个招标过程缺少,必
要的法定程序,宣布工程施工招投标结
规定:
【索赔依据】<合同法>第113条
“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
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如何理解,可看如下案件。
果无效。工程大部分已投入使用后,发
包人一直拖欠部分工程款未支付。之后,发包人以施工合同无效为由,要求从拖欠的工程款中扣除承包人应得的利润,双方未能协商达成一致,承包人遂向法院提起诉讼。(选自索倍网判例
5A0154)
【索赔支招】在因自身原因可能导
致合同无效的情况下,承包人应管理好进度、质量、安全,确保工程质量合格,并在合同中明确结算的方式,才能主张参照合同约定结算工程款。并避免承担因自身原因造成的损失。
综上,确保工程质量合格,避免因自身原因造成发包人损失,是承包人在
【典型判例l某年7月,承包人松
高建工成立并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典型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施工合同无效,承包人只能要求施工合同
中的直接费和间接费,不能要求利润。第二种意见认为:因发包人原因中标无效,导致施工合同无效,承包人理应取得包括利润在内的全部工程价款。
【法律分析】我认同第二种意见,理由是:对于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发包人违反招投标法定程序,未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导致中标无效,施工合同因此无效。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情况下,可以参照合同约定结算工程价款。工程中标无效的过错责任或主要过错责任在发包人,如果承包人不能取得利润,发
工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中没有道路工
程施工项目,也没有取得道路施工资质。10月,发包人某开发区与承包人签订(市政道路施工合同>。之后,承包人进场施工并完成部分工程。施工期间,承包人也没有取得施工资质证书。后来双方对工程款结算金额发生争议,协商不成后,承包人遂诉至法院,请求发包人偿付工程款及逾期付款利息。发包人提起反诉,要求承包人承担逾期完工而造成的经济损失。(选自索倍网判例
5A0122)
合同无效情况下保证按合同约定结算工
程款、维护自身利益的核心要点。这也是承包人全过程索赔的起点。承包人应修炼内功,在抓好进度、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向内三次经营挖掘成本降低的潜力,向外一次经营预留低中标后索赔空间、二次经营做好勤签证,才能最终通过四次经营高结算并收回工程款。回
(作者单位: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
所)
◎本栏目主持人:林文青
【典型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施
2013D2施工企业管理111
万方数据
无效合同该如何结算
作者:作者单位:刊名:英文刊名:年,卷(期):
汪金敏
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
施工企业管理
Construction Enterprise Management2013(2)
引用本文格式:汪金敏 无效合同该如何结算[期刊论文]-施工企业管理 20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