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储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
地址: 邮政编码: 乙方:
地址: 邮政编码: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一致同意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相互信任的基础上,就甲方按乙方要求提供仓储服务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合同如下: 一、 库房结构及设施要求
1. 该仓库建筑符合中国有关的建筑和消防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且经过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可供乙方作为仓库。
2. 库房需安装雨篷、采光板,保证库房外有足够的作业场地、装卸货场地、停车位等。
3. 按照消防法律法规的规定安装消防规定数量的灭火器、安装警示牌等。保证拥有符合国家消防规定的建筑物和设施配备,管理检修更换消防器材和设施,对乙方使用的库区的消防安全负责,确保遵守国家消防安全方面的规范。
二、 甲方承渃
1. 甲方为乙方提供全天24小时收发货的服务承诺,并保证当天所有收发货车辆全部装卸完毕。
2. 甲方保证仓库的内部环境适合存放普通货品。
3. 甲方必须每日执行日清日洁工作,保证库房内外环境清洁卫生。
4. 甲方保证所提供的仓库所在区域不是交通管制区域,保证乙方车辆的进出。 三、 仓库概况及约定
1、 甲方的仓库位于: 市 ,仓库名称: 。
2、 乙方按实际使用的面积支付仓储费。
四、 合同期限
1、 本合同有效期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五、 费用结算
1. 费用标准
仓储费:人民币 元/平方米/月;
装卸费:______
入库费:______
出库费:______
操作费用: ______
2. 费用结算
所有费用每月(按日历月)结算一次。甲方需于每月 日前开具上月费用的正规税务发票给乙方,乙方在收到发票后的 时间内,将所有费用汇至甲方指定账号。如因乙方原因拖欠费用,甲方有权每日按拖欠费用的 向乙方收取滞纳金。
3. 押金:乙方需向甲方缴纳押金 元,于合同签订后 天内一次性缴纳。期满后,如双方无争议,甲方将无息返还乙方缴纳的押金。
六、 库房管理、商品保管及相应的要求
甲方提供乙方使用的库房均由甲方人员进行管理,甲方应根据储存商品的属性及乙方提供的质量安全管理要求重新划分仓间,保证库房内库位划分合理、标识清晰,并根据安全、方便、节约的原则,合理安排仓位,保证产品的“先进先出”原则;甲方应搞好库房卫生和商品物流过程的质量监控,确保商品型号、数量正确,质量完好。
1. 乙方有权对甲方仓储工作的规范性进行监督检查,有权对不符合仓储要求的行为进行考核并要求甲
方进行相应整改。
2. 甲方保管员必须每日盘点对账,日清日结,保证账卡、账账、账物相符。
3. 产品入库后若出现产品批次质量问题,甲方有义务根据乙方提供的批号确定对应的产品,并将其单
独存放等待处理。
4. 仓库必须门窗封闭,有通风设施,仓库每日保持通风干燥,库房和产品包装箱的灰尘要及时打扫,
避免有灰尘。
5. 产品码放实行定置管理,不同产品,不同型号、不同规格必须分开存储并设置标识牌,产品严禁侧
放倒置,码放时必须按指示箭头朝上,码放整齐;产品码高层数必须按乙方提供标准进行码放。库存产品需分类分区域按货位摆放,按乙方要求标准留出墙距、货位间距及盘点通道,以备盘库清点;零散或不可发产品(包装箱破损、受潮、发霉、机损等)需设立暂存区域,设置单独的标示牌。
6. 甲方仓库应当配备满足货物装卸的工具(如叉车、夹板车、液压叉车、小推车、托盘等)。所使用
的工具应保持完好状态,对机器无损伤。
七、 商品入库
对于商品入库必须依照:及时码放、及时验收、及时返单的原则:
1. 乙方负责提供货物入库票据、样本和印模,甲方凭乙方规定的正式入库凭证办理入库业务。
2. 商品入库前,乙方需事先通知甲方,甲方仓库应做好记录,安排入库计划。乙方有责任向甲方提供
书面的,准确的,可操作的有关乙方货物之验收标准与方法,若入库货品与验收标准不符或破损包装等问题时,甲方有权拒绝乙方货物入库。
3. 甲方不对包装箱内在货品质量问题负责,但乙方须提供相关的全面的书面的保管方式和码放标准之
资料,以便甲方确立正确的货品码放和保管方式。如因乙方未及时提供给甲方相关资料而造成的所有损失甲方不予承担。凡原装、原封、原标记完好无异状而货物短缺、损坏或货物标明的品名、规格、数量、花色与实际不符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4. 如乙方货物中含有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或易腐蚀、易变质等特殊物
品,乙方必须事先如实向甲方说明,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由甲方决定是否接收。乙方不得在货物中夹带前述危险物品或特殊物品。否则,甲方有权随时根据情况采取销毁、使之不能危害等紧急措施;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八、 商品出库
1. 仓库中所有产品出库必须依照先进先出、保证产品数量、型号、品牌准确的原则。
2. 商品出库,提货人必须凭正式提货凭证(提货单、领用单)提货,提货凭证必须是乙方向甲方仓库备
案的提货凭证,同时单据上有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印鉴和签名,同时不论是自提还是直送货,提货单上必须同时有提货人的签名和身份证号等信息,否则甲方可拒绝发货。
3. 甲方必须按乙方单据指定的项目号、品名、数量、库位、批号发货,不得擅自改动;仓库必须按照
发运提单所规定的内容检查产品的装车数量。
4. 装货时必须检查产品状态,避免破损产品装车;如果仓库库存与发货数量相同,破损产品又无可替
代产品,甲方必须通知乙方,等待进一步指示 。
5. 甲方仓管员必须及时把提货凭证方留存的联次返给乙方,以便乙方在其物流系统出库。
6. 对于当天已出过货的产品应及时盘点,同时应及时与乙方系统数据进行核对,以便有效的避免货差
和问题的及时解决。
九、 货物盘点
1. 甲方应定期(不低于每月一次)进行大范围实物盘点,同时提供由保管员、复核人员签名和单位盖章
的盘点报告,并交乙方备案(盘点表格形式由乙方提供),
2. 甲方应每天对当天出货的产品进行盘点,将每天的仓库动态报表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提交给
乙方。
十、 权利与义务及违约责任
1. 仓库由甲方管理,甲方对乙方商品负保管责任,即从乙方货品进入甲方仓库保存至出库,不包括从
乙方处运至甲方仓库。
2. 货物交换手续:甲乙双方以共同签章确认的 年 月 日库存盘点表中所列各型号数量
对应货物为准,乙方将该批货物仓储保管权一次性交接给甲方负责,甲方应妥善保管乙方仓储商品,乙方商品进出货的有关单据及流程由乙方设计提供;甲方保管人员根据乙方的要求进行操作。
3. 甲方严格凭甲乙双方确认的单据发货,如发现提货单不符,字迹不清、手续不全(相关主管人员的
签字、发货印章、提货人的签字和身份证号),错开或冒开票,甲方有权拒绝发货。
4. 乙方有权对仓库货物进行不定时盘点,如发生错误或短少,甲方应进行赔偿。
5. 甲方应无偿提供在雨季装车时所需的保护装置,以便保证乙方的正常进出货。
6. 甲方按乙方要求管理仓库,根据储存产品的属性特点和要求采取相应的保养措施,确保货物的完好
无损,并按先进先出的原则进行收发业务,若在高峰期,库容超出原定协议的地方,甲方有义务代为储存,费用照实际使用面积及天数计算向乙方收取。
7. 经甲乙双方确定仓库的地址方位后,甲方不得随意调整乙方所使用仓库的地址和方位,经双方协商
达成书面一致意见的除外。
8. 在仓储期间,甲方擅自解除协议,提前收回该仓库,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3个月的仓储费的违
约金。
9. 在仓储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需向甲方支付相当于3个月的仓储费的违约金。 十一、 合同期满时的约定
1、 合同期满后,如果乙方希望延长本合同期限,双方应随即就延期进行谈判,乙方具有优先权,并沿
用本合同条款。
2、 本合同到期尚未签订新合同前,但双方仍在合作当中,则仍按本合同条款执行。
3、 此合同如因期满而终止时,如乙方到期确实无法找到仓库,甲方应当给予乙方宽限期,宽限期间仍
按本合同约定条款及费率执行,按甲方实际使用面积及天数结算仓储费。
4、 如果本合同期满终止时,甲方需要乙方迁移仓库,必须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安排搬舱。
5、 合同期满,如乙方不再续租仓库,必须提前三个月通知甲方,以便甲方提前安排新的仓储资源。 十二、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 本合同生效后,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的可以变更和解除合同。
2、 乙方在经营使用期间发现库房有严重的结构问题,经双方认可的房屋检测机关鉴定后,以书面形
式证明不合适继续做仓库使用时,乙方有权提出终止合同。
3、 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仓库如遇政府部门统一规划等不可抗力原因需解除本合同时,甲方必须依政
府规定时间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配合。
4、 合同在有效期内如一方确有实际困难或不可抗力的外来因素,不能使合同正常履行时,可以书面
陈述情况提出要求,提前中止合同,并由双方协商解决。
5、 在租赁期间,如因乙方业务发生变化需提前中止合同,则乙方需提前三个月通知甲方,否则乙方将
向甲方支付一个月的违约金。
6、 经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不再合作时,经甲乙双方确认无帐物差异,甲方与乙方核对合同期内所有
未结算的费用明细,核对无误后由甲方开具正式税务发票给乙方,乙方在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将费用的80%汇至甲方账户(凭银行汇款证明),乙方方可开展移(撤)库工作;剩余20%费用乙方将在移(撤)库结束当日前汇至甲方账户(凭银行汇款证明)。
十三、 其他规定
1. 本合同一式三份,经双方合法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
效力。
2.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一致,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其它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4.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原则上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
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仓储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
地址: 邮政编码: 乙方:
地址: 邮政编码: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一致同意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相互信任的基础上,就甲方按乙方要求提供仓储服务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合同如下: 一、 库房结构及设施要求
1. 该仓库建筑符合中国有关的建筑和消防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且经过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可供乙方作为仓库。
2. 库房需安装雨篷、采光板,保证库房外有足够的作业场地、装卸货场地、停车位等。
3. 按照消防法律法规的规定安装消防规定数量的灭火器、安装警示牌等。保证拥有符合国家消防规定的建筑物和设施配备,管理检修更换消防器材和设施,对乙方使用的库区的消防安全负责,确保遵守国家消防安全方面的规范。
二、 甲方承渃
1. 甲方为乙方提供全天24小时收发货的服务承诺,并保证当天所有收发货车辆全部装卸完毕。
2. 甲方保证仓库的内部环境适合存放普通货品。
3. 甲方必须每日执行日清日洁工作,保证库房内外环境清洁卫生。
4. 甲方保证所提供的仓库所在区域不是交通管制区域,保证乙方车辆的进出。 三、 仓库概况及约定
1、 甲方的仓库位于: 市 ,仓库名称: 。
2、 乙方按实际使用的面积支付仓储费。
四、 合同期限
1、 本合同有效期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五、 费用结算
1. 费用标准
仓储费:人民币 元/平方米/月;
装卸费:______
入库费:______
出库费:______
操作费用: ______
2. 费用结算
所有费用每月(按日历月)结算一次。甲方需于每月 日前开具上月费用的正规税务发票给乙方,乙方在收到发票后的 时间内,将所有费用汇至甲方指定账号。如因乙方原因拖欠费用,甲方有权每日按拖欠费用的 向乙方收取滞纳金。
3. 押金:乙方需向甲方缴纳押金 元,于合同签订后 天内一次性缴纳。期满后,如双方无争议,甲方将无息返还乙方缴纳的押金。
六、 库房管理、商品保管及相应的要求
甲方提供乙方使用的库房均由甲方人员进行管理,甲方应根据储存商品的属性及乙方提供的质量安全管理要求重新划分仓间,保证库房内库位划分合理、标识清晰,并根据安全、方便、节约的原则,合理安排仓位,保证产品的“先进先出”原则;甲方应搞好库房卫生和商品物流过程的质量监控,确保商品型号、数量正确,质量完好。
1. 乙方有权对甲方仓储工作的规范性进行监督检查,有权对不符合仓储要求的行为进行考核并要求甲
方进行相应整改。
2. 甲方保管员必须每日盘点对账,日清日结,保证账卡、账账、账物相符。
3. 产品入库后若出现产品批次质量问题,甲方有义务根据乙方提供的批号确定对应的产品,并将其单
独存放等待处理。
4. 仓库必须门窗封闭,有通风设施,仓库每日保持通风干燥,库房和产品包装箱的灰尘要及时打扫,
避免有灰尘。
5. 产品码放实行定置管理,不同产品,不同型号、不同规格必须分开存储并设置标识牌,产品严禁侧
放倒置,码放时必须按指示箭头朝上,码放整齐;产品码高层数必须按乙方提供标准进行码放。库存产品需分类分区域按货位摆放,按乙方要求标准留出墙距、货位间距及盘点通道,以备盘库清点;零散或不可发产品(包装箱破损、受潮、发霉、机损等)需设立暂存区域,设置单独的标示牌。
6. 甲方仓库应当配备满足货物装卸的工具(如叉车、夹板车、液压叉车、小推车、托盘等)。所使用
的工具应保持完好状态,对机器无损伤。
七、 商品入库
对于商品入库必须依照:及时码放、及时验收、及时返单的原则:
1. 乙方负责提供货物入库票据、样本和印模,甲方凭乙方规定的正式入库凭证办理入库业务。
2. 商品入库前,乙方需事先通知甲方,甲方仓库应做好记录,安排入库计划。乙方有责任向甲方提供
书面的,准确的,可操作的有关乙方货物之验收标准与方法,若入库货品与验收标准不符或破损包装等问题时,甲方有权拒绝乙方货物入库。
3. 甲方不对包装箱内在货品质量问题负责,但乙方须提供相关的全面的书面的保管方式和码放标准之
资料,以便甲方确立正确的货品码放和保管方式。如因乙方未及时提供给甲方相关资料而造成的所有损失甲方不予承担。凡原装、原封、原标记完好无异状而货物短缺、损坏或货物标明的品名、规格、数量、花色与实际不符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4. 如乙方货物中含有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或易腐蚀、易变质等特殊物
品,乙方必须事先如实向甲方说明,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由甲方决定是否接收。乙方不得在货物中夹带前述危险物品或特殊物品。否则,甲方有权随时根据情况采取销毁、使之不能危害等紧急措施;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八、 商品出库
1. 仓库中所有产品出库必须依照先进先出、保证产品数量、型号、品牌准确的原则。
2. 商品出库,提货人必须凭正式提货凭证(提货单、领用单)提货,提货凭证必须是乙方向甲方仓库备
案的提货凭证,同时单据上有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印鉴和签名,同时不论是自提还是直送货,提货单上必须同时有提货人的签名和身份证号等信息,否则甲方可拒绝发货。
3. 甲方必须按乙方单据指定的项目号、品名、数量、库位、批号发货,不得擅自改动;仓库必须按照
发运提单所规定的内容检查产品的装车数量。
4. 装货时必须检查产品状态,避免破损产品装车;如果仓库库存与发货数量相同,破损产品又无可替
代产品,甲方必须通知乙方,等待进一步指示 。
5. 甲方仓管员必须及时把提货凭证方留存的联次返给乙方,以便乙方在其物流系统出库。
6. 对于当天已出过货的产品应及时盘点,同时应及时与乙方系统数据进行核对,以便有效的避免货差
和问题的及时解决。
九、 货物盘点
1. 甲方应定期(不低于每月一次)进行大范围实物盘点,同时提供由保管员、复核人员签名和单位盖章
的盘点报告,并交乙方备案(盘点表格形式由乙方提供),
2. 甲方应每天对当天出货的产品进行盘点,将每天的仓库动态报表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提交给
乙方。
十、 权利与义务及违约责任
1. 仓库由甲方管理,甲方对乙方商品负保管责任,即从乙方货品进入甲方仓库保存至出库,不包括从
乙方处运至甲方仓库。
2. 货物交换手续:甲乙双方以共同签章确认的 年 月 日库存盘点表中所列各型号数量
对应货物为准,乙方将该批货物仓储保管权一次性交接给甲方负责,甲方应妥善保管乙方仓储商品,乙方商品进出货的有关单据及流程由乙方设计提供;甲方保管人员根据乙方的要求进行操作。
3. 甲方严格凭甲乙双方确认的单据发货,如发现提货单不符,字迹不清、手续不全(相关主管人员的
签字、发货印章、提货人的签字和身份证号),错开或冒开票,甲方有权拒绝发货。
4. 乙方有权对仓库货物进行不定时盘点,如发生错误或短少,甲方应进行赔偿。
5. 甲方应无偿提供在雨季装车时所需的保护装置,以便保证乙方的正常进出货。
6. 甲方按乙方要求管理仓库,根据储存产品的属性特点和要求采取相应的保养措施,确保货物的完好
无损,并按先进先出的原则进行收发业务,若在高峰期,库容超出原定协议的地方,甲方有义务代为储存,费用照实际使用面积及天数计算向乙方收取。
7. 经甲乙双方确定仓库的地址方位后,甲方不得随意调整乙方所使用仓库的地址和方位,经双方协商
达成书面一致意见的除外。
8. 在仓储期间,甲方擅自解除协议,提前收回该仓库,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3个月的仓储费的违
约金。
9. 在仓储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需向甲方支付相当于3个月的仓储费的违约金。 十一、 合同期满时的约定
1、 合同期满后,如果乙方希望延长本合同期限,双方应随即就延期进行谈判,乙方具有优先权,并沿
用本合同条款。
2、 本合同到期尚未签订新合同前,但双方仍在合作当中,则仍按本合同条款执行。
3、 此合同如因期满而终止时,如乙方到期确实无法找到仓库,甲方应当给予乙方宽限期,宽限期间仍
按本合同约定条款及费率执行,按甲方实际使用面积及天数结算仓储费。
4、 如果本合同期满终止时,甲方需要乙方迁移仓库,必须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安排搬舱。
5、 合同期满,如乙方不再续租仓库,必须提前三个月通知甲方,以便甲方提前安排新的仓储资源。 十二、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 本合同生效后,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的可以变更和解除合同。
2、 乙方在经营使用期间发现库房有严重的结构问题,经双方认可的房屋检测机关鉴定后,以书面形
式证明不合适继续做仓库使用时,乙方有权提出终止合同。
3、 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仓库如遇政府部门统一规划等不可抗力原因需解除本合同时,甲方必须依政
府规定时间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配合。
4、 合同在有效期内如一方确有实际困难或不可抗力的外来因素,不能使合同正常履行时,可以书面
陈述情况提出要求,提前中止合同,并由双方协商解决。
5、 在租赁期间,如因乙方业务发生变化需提前中止合同,则乙方需提前三个月通知甲方,否则乙方将
向甲方支付一个月的违约金。
6、 经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不再合作时,经甲乙双方确认无帐物差异,甲方与乙方核对合同期内所有
未结算的费用明细,核对无误后由甲方开具正式税务发票给乙方,乙方在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将费用的80%汇至甲方账户(凭银行汇款证明),乙方方可开展移(撤)库工作;剩余20%费用乙方将在移(撤)库结束当日前汇至甲方账户(凭银行汇款证明)。
十三、 其他规定
1. 本合同一式三份,经双方合法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
效力。
2.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一致,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其它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4.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原则上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
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开户行: 开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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