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度汇报制度
为加强二期工程各施工单位和岗位工作的信息反馈,保证二期工程稳步有序地进行,特制定该制度。
一、实行调度汇报的单位
掘进工区、运通工区(探放水)、温州四处、三处(扫尾工程)。
二、汇报内容及要求
1、各汇报单位的当班两次汇报:第一次汇报为接班后两小时内,第二次汇报为该班结束前两小时内。
2、温州四处、掘进工区第一次汇报内容包括各掘进迎头班长、跟班区长(负责人),上个班遗留的工作,本班应完成工程内容(预计出矸车数、下料车数等);第二次汇报当班工作完成情况,机电、提运、设备故障等的影响。
3、运通工区:第一次汇报上个班排矸、下料情况,其中,工程煤单独统计;探放水工作的当班计划进尺;第二次汇报地面排矸完成情况,探水钻进进尺或完成工作内容。
4、三处一期工程由矿建监理于每天早晨7:00报调度室。
5、特殊汇报:
(1)掘进迎头出现淋水加大、瓦斯浓度异常、地压增大等现象,由当班班长或跟班副区长(负责人)及时汇报调度室,并现场采取应急措施;
(2)机电日检填报机电检修汇报表,检修完成的同时报调
度室;
(3)设备线路抢修及机电设备事故或影响,随时向调度室汇报;
(4)矿领导在井上、下安排的临时工作完成后,及时汇报调度室。
三、汇报内容收集和反馈及考核
1、各单位汇报不实或不汇报,一次对当班、跟班负责人处罚50元/次。
2、因汇报不及时,造成影响生产或耽误后续工作进行的,每小时处罚责任单位2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由矿相关单位专题分析,给予重罚。
3、机电设备检修能及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节约的时间按矿设备日检制累加冲减延时时间。
4、调度员对日常汇报的数据及时整理、归档,对各单位提出需协调的工作及时通知到相关单位,职责范围外的工作及时向当天值班领导汇报,并追踪解决落实情况。
二00五年元月十九日
调度汇报制度
为加强二期工程各施工单位和岗位工作的信息反馈,保证二期工程稳步有序地进行,特制定该制度。
一、实行调度汇报的单位
掘进工区、运通工区(探放水)、温州四处、三处(扫尾工程)。
二、汇报内容及要求
1、各汇报单位的当班两次汇报:第一次汇报为接班后两小时内,第二次汇报为该班结束前两小时内。
2、温州四处、掘进工区第一次汇报内容包括各掘进迎头班长、跟班区长(负责人),上个班遗留的工作,本班应完成工程内容(预计出矸车数、下料车数等);第二次汇报当班工作完成情况,机电、提运、设备故障等的影响。
3、运通工区:第一次汇报上个班排矸、下料情况,其中,工程煤单独统计;探放水工作的当班计划进尺;第二次汇报地面排矸完成情况,探水钻进进尺或完成工作内容。
4、三处一期工程由矿建监理于每天早晨7:00报调度室。
5、特殊汇报:
(1)掘进迎头出现淋水加大、瓦斯浓度异常、地压增大等现象,由当班班长或跟班副区长(负责人)及时汇报调度室,并现场采取应急措施;
(2)机电日检填报机电检修汇报表,检修完成的同时报调
度室;
(3)设备线路抢修及机电设备事故或影响,随时向调度室汇报;
(4)矿领导在井上、下安排的临时工作完成后,及时汇报调度室。
三、汇报内容收集和反馈及考核
1、各单位汇报不实或不汇报,一次对当班、跟班负责人处罚50元/次。
2、因汇报不及时,造成影响生产或耽误后续工作进行的,每小时处罚责任单位2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由矿相关单位专题分析,给予重罚。
3、机电设备检修能及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节约的时间按矿设备日检制累加冲减延时时间。
4、调度员对日常汇报的数据及时整理、归档,对各单位提出需协调的工作及时通知到相关单位,职责范围外的工作及时向当天值班领导汇报,并追踪解决落实情况。
二00五年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