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执行《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的
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XXXX镇中心初级中学
近期,教育部颁发了《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为规范教师师德行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规定》的精神通知,维护学校教育教学正常秩序,树立教师队伍的良好形象,切实解决当前群众反应强烈的教师有偿补课等师德师风问题,制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行为,我校特制定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教育引导,惩防并举,专项治理与长效管理相结合的原则,重点治理在职教师利用课余时间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有偿家教,或利用工作之便强迫、动员、暗示学生接受各种形式有偿辅导等违背师德和违规违纪行为。
二、工作步骤
本次专项治理工作分四个阶段。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5年7月)
1.制定实施方案。学校成立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召开行政会、教师会、家长会等,进行全面动员部署。
2.加强师德教育。组织全体教师学习《义务教育法》《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深刻认识有偿补课的危害性和专项治理工作的意义,明确规范要求,切实增强依法从教、抵制有偿补课的自觉性。
3.开展专项宣传。开展教师“拒绝从事有偿补课”签名、公开承诺等活动,通过抵制有偿补课倡议书、致家长一封信、设立举报电话(信箱)、签订责任状、校讯通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使之家喻户晓,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组织全体教师签订《拒绝从事有偿补课承诺书》(学校自拟)。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5年7月-8月)
1.学校依据《规定》,以个人自查、内部互查、领导帮查等形式进行自查自纠。要逐个学段、逐个班级、逐个教师进行彻底排查,准确掌握每位教师是否参与有偿补课的具体情况。对已经参与或组织有偿补课的教师,要严肃教育,责令其立即停止并退回违规所得。校长要代表全体教职工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并将《学校公开承诺书》在对外公开栏张贴,在校园网上发布。
2.学校根据每位教师自查情况,对照有关规定进行整治,领导小组要对本校教师进行家访,重点了解教师有偿补课、课余时间办班的动态,责成专人收集本校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活动的信息,做好取证、疏理、教育与引导工作。
(三)集中整治阶段(2015年8月-9月)
1. 学校对自查自纠阶段未能解决的问题,要建立工作台账,责令相关人员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规定时间内未能整改到位的,要逐人逐项落实学校领导责任;对于有禁不止、继续参与有偿补课的教师,按照《规定》认真查处。
2. 在自查自纠基础上,学校将不定期组织进行明查暗访,并通报督查情况。对群众举报投诉,将快查快处,做到有报必查,有查必果,严肃处理。
(四)总结提高阶段(2015年10月-12月)
1.集中整改阶段结束后,对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将总结材料上报县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纪检办)。
2.在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继续把治理有偿补课工作作为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重点,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常抓不懈,保持实效。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保证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学校成立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附后)和有偿补课治理工作家长监督委员会,切实加强对有偿补课治理工作的领导。要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经常性地深入实际检查《规定》执行落实情况。
(二)落实工作责任。校长是治理本校教师有偿补课工作第一责任人。要严格执行规范办学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对教师教育教学行为的日常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不断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要把制止有偿补课列入学校日常工作安排,责任到人,常
态化管理。家访活动,应重点了解教师有偿补课、课余时间办班的动态,及时制止违规行为。
(三)加强专项监督检查。围绕“六个严禁”,学校检查小组将对本校教职工进行监督检查,对我校周边的培训机构等培训场所不定期排查,确保本校教师无违法《规定》的现象。组织明察暗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
(四)严格责任追究。严格按照学校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目标责任书的规定,加强责任落实情况的考核评价与监督检查。对明察暗访中发现或被群众举报且查实的有偿补课行为者,按照《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强化考核奖惩。我校将把本次活动纳入教师绩效考核、师德师风考核及评优评先等方案,把教师是否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等行为,作为职务评审、岗位聘用、实施奖惩等的重要依据,实行“一票否决制”。对有违反《规定》的教师,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柿子园中学全体老师愿意接受社会、家长、学生的监督! 监督电话:0635--5107258
XXXX镇中心初级中学
2015年7月6日
附件:
XXXX镇中心初级中学教师规范执行
《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的承诺书
近期,教育部颁发了《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明确提出了“6个严禁”的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规定》的精神通知,切实践诺教师自身职业道德建设,树立人民教师良好的社会形象,我们郑重承诺:
1. 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2. 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3. 严禁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4. 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5. 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6. 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承诺人:
2015年7月6日
关于执行《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的
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XXXX镇中心初级中学
近期,教育部颁发了《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为规范教师师德行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规定》的精神通知,维护学校教育教学正常秩序,树立教师队伍的良好形象,切实解决当前群众反应强烈的教师有偿补课等师德师风问题,制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行为,我校特制定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教育引导,惩防并举,专项治理与长效管理相结合的原则,重点治理在职教师利用课余时间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有偿家教,或利用工作之便强迫、动员、暗示学生接受各种形式有偿辅导等违背师德和违规违纪行为。
二、工作步骤
本次专项治理工作分四个阶段。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5年7月)
1.制定实施方案。学校成立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召开行政会、教师会、家长会等,进行全面动员部署。
2.加强师德教育。组织全体教师学习《义务教育法》《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深刻认识有偿补课的危害性和专项治理工作的意义,明确规范要求,切实增强依法从教、抵制有偿补课的自觉性。
3.开展专项宣传。开展教师“拒绝从事有偿补课”签名、公开承诺等活动,通过抵制有偿补课倡议书、致家长一封信、设立举报电话(信箱)、签订责任状、校讯通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使之家喻户晓,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组织全体教师签订《拒绝从事有偿补课承诺书》(学校自拟)。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5年7月-8月)
1.学校依据《规定》,以个人自查、内部互查、领导帮查等形式进行自查自纠。要逐个学段、逐个班级、逐个教师进行彻底排查,准确掌握每位教师是否参与有偿补课的具体情况。对已经参与或组织有偿补课的教师,要严肃教育,责令其立即停止并退回违规所得。校长要代表全体教职工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并将《学校公开承诺书》在对外公开栏张贴,在校园网上发布。
2.学校根据每位教师自查情况,对照有关规定进行整治,领导小组要对本校教师进行家访,重点了解教师有偿补课、课余时间办班的动态,责成专人收集本校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活动的信息,做好取证、疏理、教育与引导工作。
(三)集中整治阶段(2015年8月-9月)
1. 学校对自查自纠阶段未能解决的问题,要建立工作台账,责令相关人员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规定时间内未能整改到位的,要逐人逐项落实学校领导责任;对于有禁不止、继续参与有偿补课的教师,按照《规定》认真查处。
2. 在自查自纠基础上,学校将不定期组织进行明查暗访,并通报督查情况。对群众举报投诉,将快查快处,做到有报必查,有查必果,严肃处理。
(四)总结提高阶段(2015年10月-12月)
1.集中整改阶段结束后,对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将总结材料上报县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纪检办)。
2.在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继续把治理有偿补课工作作为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重点,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常抓不懈,保持实效。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保证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学校成立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附后)和有偿补课治理工作家长监督委员会,切实加强对有偿补课治理工作的领导。要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经常性地深入实际检查《规定》执行落实情况。
(二)落实工作责任。校长是治理本校教师有偿补课工作第一责任人。要严格执行规范办学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对教师教育教学行为的日常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不断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要把制止有偿补课列入学校日常工作安排,责任到人,常
态化管理。家访活动,应重点了解教师有偿补课、课余时间办班的动态,及时制止违规行为。
(三)加强专项监督检查。围绕“六个严禁”,学校检查小组将对本校教职工进行监督检查,对我校周边的培训机构等培训场所不定期排查,确保本校教师无违法《规定》的现象。组织明察暗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
(四)严格责任追究。严格按照学校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目标责任书的规定,加强责任落实情况的考核评价与监督检查。对明察暗访中发现或被群众举报且查实的有偿补课行为者,按照《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强化考核奖惩。我校将把本次活动纳入教师绩效考核、师德师风考核及评优评先等方案,把教师是否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等行为,作为职务评审、岗位聘用、实施奖惩等的重要依据,实行“一票否决制”。对有违反《规定》的教师,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柿子园中学全体老师愿意接受社会、家长、学生的监督! 监督电话:0635--5107258
XXXX镇中心初级中学
2015年7月6日
附件:
XXXX镇中心初级中学教师规范执行
《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的承诺书
近期,教育部颁发了《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明确提出了“6个严禁”的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规定》的精神通知,切实践诺教师自身职业道德建设,树立人民教师良好的社会形象,我们郑重承诺:
1. 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2. 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3. 严禁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4. 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5. 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6. 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承诺人:
2015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