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永修一中首届
学生“尊师友爱”模范评选活动的方案(通知)
一、活动意义
为了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强力推进我校学生的思想道德建设;努力培养我校学生尊敬师长,同学友爱,善待他人,对大自然,对社会,对亲人、同学、朋友、弱小等充满博爱之心的高尚品德;积极营造师生互敬、同学友爱的校园氛围,宣传和树立永修一中学子的良好形象,用先进人物的事迹感动学生,用身边的榜样打动学生。
二、活动时间:2011年3月1日——2011年3月31日
三、主办单位:校团委
四、评选对象:在校学生
五、评选方式:评选工作采取定额推荐名额(每班推荐3名学生)、差额评出推荐人选和择优表彰的方式进行。
六、评选标准(参加评选的同学,应符合以下标准)。
1、先进性。在日常学习生活中,能模范履行公民道德和公民义务,积极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自觉遵守中学生行为守则,充分发挥表率作用,事迹可信、可学、可敬。
2、典型性。事迹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在尊敬师长、友爱同学等方面表现突出,在广大学生中产生过广泛影响。
3、感染性。能突出“尊敬师长、友善待人、博爱之心”的主题,事迹鲜明,细节感人,能引起广大师生的情感共鸣。
4、时代性。充分反映科学发展观和三个文明协调发展的时代特点,与我校构建和谐校园的主题相吻合。
5、同等条件下,具有下列条件的人选予以优先考虑(获奖者一递交奖状复印件为准):
(1)各级“三好学生”、“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获
得者;
(2)在各级各类重大比赛中取得突出成绩者;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活动,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做出
突出贡献者。
6、 在校期间曾有过违纪记录和受过通报批评、警告及以上处分者,不能参与评选。
七、表彰办法
1、对评选上的同学由校团委颁发荣誉证书。
2、事迹报告会:以典型模范事迹为依托,发挥辐射示范作用。
以模范学生的个人事迹材料和参与活动的相关图片制作成PPT, 由个人进行心路历程和获奖感言的讲话。
3、评审机构
初评机构:各年级各班师生
复评机构:校团委
终评机构:学校领导
八、活动进程
1、宣传阶段:
(1)、前期宣传(3月1日—6日)
以横幅、海报、广播等形式来宣传此次活动的重要性
(2)、中期宣传
以海报公示复选名单,对各年级各班级发布参评人物简介材料,同时利用广播站专门进行评选追踪报道。
2、推荐阶段(3月7日—13日)
参选人员可以自荐或年级、班级等团学组织可以集体名义推荐人选。最后经过各班团支部征求本班学生意见,综合考虑学生各方面表现,按规定确定3名本班学生作为推荐人选。
3、初评阶段(3月14日—20日)
由各班在3名候选人中自行进行公示评选出2名正式年级推荐人。
4、复评阶段(3月21日—26日)
由校团委通过认真审查各班推荐上的人选,以事迹材料为依据,评选出终评人选。
5、终评(表彰)阶段(3月28日—31日)
在复评入选的学生中,由校团委制作好终评的学生的事迹材料,将材料交到相应校领导,最后确定校级人选。
九、活动要求
1、申报材料包含推荐表和个人事迹材料,材料内容必须实事求是,语言简练,字数控制在500以内。
2、加强组织领导,各年级班团组织在学生中进行广泛宣传,鼓励大家积极参加评选。
3、各班级班团组织推荐时需慎重考虑,各年级在推荐时征求本年级学生同意时,最后确定推荐结果,需提供相关材料。
4、做好各类资料收集、总结工作,校团委对本次活动实施的全过程的有关资料进行收集整理。
5、为将精神品质价值需传扬继承发展,现将每年3月份定为模范学生评选月,可根据学校工作重心来更换主题。
校团委
2011-2-17
永修一中首届校园学生“尊师友爱”模范评选推荐表
注:1、表中填写事迹材料的概要,详情请另用A4纸打印,并将电子稿发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2、此表一式三份,一份在班上公示,一份存年级组,一份上交校团委。
关于开展永修一中首届
学生“尊师友爱”模范评选活动的方案(通知)
一、活动意义
为了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强力推进我校学生的思想道德建设;努力培养我校学生尊敬师长,同学友爱,善待他人,对大自然,对社会,对亲人、同学、朋友、弱小等充满博爱之心的高尚品德;积极营造师生互敬、同学友爱的校园氛围,宣传和树立永修一中学子的良好形象,用先进人物的事迹感动学生,用身边的榜样打动学生。
二、活动时间:2011年3月1日——2011年3月31日
三、主办单位:校团委
四、评选对象:在校学生
五、评选方式:评选工作采取定额推荐名额(每班推荐3名学生)、差额评出推荐人选和择优表彰的方式进行。
六、评选标准(参加评选的同学,应符合以下标准)。
1、先进性。在日常学习生活中,能模范履行公民道德和公民义务,积极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自觉遵守中学生行为守则,充分发挥表率作用,事迹可信、可学、可敬。
2、典型性。事迹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在尊敬师长、友爱同学等方面表现突出,在广大学生中产生过广泛影响。
3、感染性。能突出“尊敬师长、友善待人、博爱之心”的主题,事迹鲜明,细节感人,能引起广大师生的情感共鸣。
4、时代性。充分反映科学发展观和三个文明协调发展的时代特点,与我校构建和谐校园的主题相吻合。
5、同等条件下,具有下列条件的人选予以优先考虑(获奖者一递交奖状复印件为准):
(1)各级“三好学生”、“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获
得者;
(2)在各级各类重大比赛中取得突出成绩者;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活动,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做出
突出贡献者。
6、 在校期间曾有过违纪记录和受过通报批评、警告及以上处分者,不能参与评选。
七、表彰办法
1、对评选上的同学由校团委颁发荣誉证书。
2、事迹报告会:以典型模范事迹为依托,发挥辐射示范作用。
以模范学生的个人事迹材料和参与活动的相关图片制作成PPT, 由个人进行心路历程和获奖感言的讲话。
3、评审机构
初评机构:各年级各班师生
复评机构:校团委
终评机构:学校领导
八、活动进程
1、宣传阶段:
(1)、前期宣传(3月1日—6日)
以横幅、海报、广播等形式来宣传此次活动的重要性
(2)、中期宣传
以海报公示复选名单,对各年级各班级发布参评人物简介材料,同时利用广播站专门进行评选追踪报道。
2、推荐阶段(3月7日—13日)
参选人员可以自荐或年级、班级等团学组织可以集体名义推荐人选。最后经过各班团支部征求本班学生意见,综合考虑学生各方面表现,按规定确定3名本班学生作为推荐人选。
3、初评阶段(3月14日—20日)
由各班在3名候选人中自行进行公示评选出2名正式年级推荐人。
4、复评阶段(3月21日—26日)
由校团委通过认真审查各班推荐上的人选,以事迹材料为依据,评选出终评人选。
5、终评(表彰)阶段(3月28日—31日)
在复评入选的学生中,由校团委制作好终评的学生的事迹材料,将材料交到相应校领导,最后确定校级人选。
九、活动要求
1、申报材料包含推荐表和个人事迹材料,材料内容必须实事求是,语言简练,字数控制在500以内。
2、加强组织领导,各年级班团组织在学生中进行广泛宣传,鼓励大家积极参加评选。
3、各班级班团组织推荐时需慎重考虑,各年级在推荐时征求本年级学生同意时,最后确定推荐结果,需提供相关材料。
4、做好各类资料收集、总结工作,校团委对本次活动实施的全过程的有关资料进行收集整理。
5、为将精神品质价值需传扬继承发展,现将每年3月份定为模范学生评选月,可根据学校工作重心来更换主题。
校团委
2011-2-17
永修一中首届校园学生“尊师友爱”模范评选推荐表
注:1、表中填写事迹材料的概要,详情请另用A4纸打印,并将电子稿发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2、此表一式三份,一份在班上公示,一份存年级组,一份上交校团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