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名词解释:它是雇员与雇主之间在实现劳动的过程中所结成的社会经济利益关系统称。 劳动合同名词解释: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
管理方名词解释:管理方是指在生产组织中通过行使职权,实施管理职能,率领其隶属人员完成既定工作的各级管理人员。
确定与调整最低工资: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下列因素:1.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2.社会平均工资水平。3.劳动生产率。4.就业状况。5.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一般来说,最低工资标准应高于社会救济金和失业保险金标准,低于当地平均工资水平。
员工参与管理的形式及意义:意义:1.增强员工的独立创造性和思考能力,使所有雇员对企业及企业的成功有强烈的责任感。2.提供员工自我锻炼的机会,为所有雇员提供参与可能影响她们利益的决策的机会,有利于组织制度、决策的实施。3.协助管理者集思广益,做出明智决策,帮助企业提高绩效和生产力、采纳新的工作方法来适应新技术的发展。4.有利于建立和谐的劳资关系,促进企业和员工共同发展。5.提高员工忠诚度和满意度。
形式:1.员工持股计划。2.质量圈。3.共同协商。4.建议方案。
我国员工参与管理形式:1.职工代表大会。2.工人监事和工人监事制度。3.厂务公开制度。
拱手罢工:进行这种罢工的劳动者并不离开工作场作,而是在几小时或几天中双手停止工作,直到管理者同意他们的要求时才继续工作。
黄犬契约:指雇主不参加或退出公会为条件与劳动者签订的雇佣合同。
雇主:是指一个组织中,使用雇员进行有组织,有目的的活动,且向雇员支付工资报酬的法人或自然人。
工会的行为方式,工会的职能义务:行为方式:1.互保互助2.集体谈判3.劳动立法4.直接行动5.政治行动。 职能:1.参与职能2.维护职能3.建设职能。4.教育职能。
工会的义务:1.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义务。2.遵守和维护宪法和法律义务。3.协助政府开展工作的义务。4.支持企业、事业单位依法行驶经营管理权的义务。5.对政府、企事业单位和职工群众应尽的其他义务。
同盟罢工:是指行业的全体劳动者或企业内的一群劳动者,以工资或劳动条件的改善等经济利益的获得为目的而采取的共同停止工作的行为。
事实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劳动者在事实上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一种劳动关系。
政府的5P角色:1保护者,主要业务内容:劳动合同,劳动标准,劳工保险,劳工福利,劳工教育,劳动安全卫生,安全监督。政府应采取的态度:积极主动。
2.促进者,主要业务内容:工会组织,集体谈判,雇员参与,分红入股。政府应采取的态度:中立,不干预。
3.调停者。主要业务内容:劳动争议处理。采取态度同上
4.规划者。主要业务:职业培训,就业服务,失业保险,人力资源规划。政府态度:积极主动
5.雇佣者。主要业务:公共事业。态度:合法化,企业化,民主化。
1.劳工基本权利的保护者,2.集体谈判与雇员参与的促进者,3劳动争议的调停者4就业保障与人力资源的规划者5公共部门的雇佣者。
集体合同:又称团体协议、集体协议或劳资协议。国际劳工组织《集体合同建议书》规定:以一个雇主或一群雇主,或一个或几个雇主组织为一方,一个或几个有代表性的工人组织为另一方,如果没有这样的工人组织,则根据国家法律和法规由工人选举并授权的代表为另一方,上述各方之间缔结的关于劳动条件和就业条件的一切书面协议,称为集体合同。
优势需要:在某种条件下只会有一种需要排在第一位,在需要结构中占据优势,其他需要排在他的后边,这排在第一位的需要就是优势需要。
劳动关系模式:克劳奇与斯特里纳蒂认为,将劳动关系划分为:市场个人主义,自由集体主义,谈判社团主义,国家社团主义与中央集权主义五种模式。
雇主协会:是指由雇主组成,旨在维护雇主利益,并努力调整雇主与雇员以及雇主与工会之间关系的组织。
劳资沟通:是指为了实现一定的组织目标,雇主和雇员之间的相互传递信息,思想和情感,并达成共同协议的过程。
劳动者权利和义务: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具,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有关保障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依法为劳动者办理工伤社会保险的事项。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与劳动者订立协议,免除或减轻对其劳动者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承担的重责。
劳动者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用人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有权对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用人单位不得因此而降低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终止的概念:是指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双方当事人主体资格消失,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即行消灭的制度。
不当劳动行为:又称不公正劳动行为或不公正劳工措施,其含义最初是指雇主凭借其经济上的优势地位,以违反劳动法律原则的手段对抗工会的措施或行为。
政府在劳动关系中的重要作用:1.政府有权修改劳动关系的各项制度。2.政府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方式控制许多公共部门。3.政府针对不同经济或社会问题采取的方针、政策和行动为管理方和工会之间的集体谈判创造了宏观环境。
仲裁回避的种类:仲裁回避是指劳动争议仲裁员不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或其他关系的劳动争议案件仲裁活动的法律行为。
种类: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3.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裁决的4.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请客送礼的。
劳动法律关系的客体和内容:客体:1.实现劳动过程的劳动力,劳动行为是劳动者在社会劳动过程中做出
体力和脑力支出的行为,是劳动法律关系最重要的客体。2.劳动中介服务行为。3.劳动管理行为,指劳动管理主体依法对劳动工作进行计划、组织、协调、监督的行为。4.劳动仲裁与劳动司法行为。5.财物。在劳动保险待遇和集体福利事业方面,客体是货币、疗养院、托儿所等设施。
内容:是指劳动法律关系主体依据劳动法律规范所享受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1.劳动法律关系内容具有的特征。2.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和义务。3用人单位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劳动争议处理的原则:1.着重调解,及时处理。2.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处理。3.当事人在适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劳动法的基本原则:1.公民享有劳动权利和承担劳动义务的原则。2.参加民主管理的原则。3.劳动者享有按劳分配和社会保障权利的原则。4.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和休息权利的原则。5.男女平等,民族平等的原则。
6.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的原则。
员工参与度划分:1.无参与。2.共同磋商3.联合或共同决策。4.员工完全控制
劳动法是如何调整劳动关系:1.劳动关系是在社会劳动过程中发生的关系,既劳动者只有参加用人单位某种劳动过程才会产生劳动关系。2.劳动关系的主体双方,一方是劳动者,一方是劳动使用者。3.劳动关系兼有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属性。4.劳动关系兼有平等关系和隶属关系。
劳动关系与劳动法律关系的异同:1.劳动关系是劳动法律关系产生的前提和基础,没有劳动关系,就不可能产生劳动法律关系,劳动法律关系是劳动关系经劳动法调整的结果,劳动法律关系必须反映现实劳动关系的内容。1.范畴不同。2.内容不同。3.效力不同。4.特征不同。5.形成的前提条件不同。
劳动关系名词解释:它是雇员与雇主之间在实现劳动的过程中所结成的社会经济利益关系统称。 劳动合同名词解释: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
管理方名词解释:管理方是指在生产组织中通过行使职权,实施管理职能,率领其隶属人员完成既定工作的各级管理人员。
确定与调整最低工资: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下列因素:1.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2.社会平均工资水平。3.劳动生产率。4.就业状况。5.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一般来说,最低工资标准应高于社会救济金和失业保险金标准,低于当地平均工资水平。
员工参与管理的形式及意义:意义:1.增强员工的独立创造性和思考能力,使所有雇员对企业及企业的成功有强烈的责任感。2.提供员工自我锻炼的机会,为所有雇员提供参与可能影响她们利益的决策的机会,有利于组织制度、决策的实施。3.协助管理者集思广益,做出明智决策,帮助企业提高绩效和生产力、采纳新的工作方法来适应新技术的发展。4.有利于建立和谐的劳资关系,促进企业和员工共同发展。5.提高员工忠诚度和满意度。
形式:1.员工持股计划。2.质量圈。3.共同协商。4.建议方案。
我国员工参与管理形式:1.职工代表大会。2.工人监事和工人监事制度。3.厂务公开制度。
拱手罢工:进行这种罢工的劳动者并不离开工作场作,而是在几小时或几天中双手停止工作,直到管理者同意他们的要求时才继续工作。
黄犬契约:指雇主不参加或退出公会为条件与劳动者签订的雇佣合同。
雇主:是指一个组织中,使用雇员进行有组织,有目的的活动,且向雇员支付工资报酬的法人或自然人。
工会的行为方式,工会的职能义务:行为方式:1.互保互助2.集体谈判3.劳动立法4.直接行动5.政治行动。 职能:1.参与职能2.维护职能3.建设职能。4.教育职能。
工会的义务:1.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义务。2.遵守和维护宪法和法律义务。3.协助政府开展工作的义务。4.支持企业、事业单位依法行驶经营管理权的义务。5.对政府、企事业单位和职工群众应尽的其他义务。
同盟罢工:是指行业的全体劳动者或企业内的一群劳动者,以工资或劳动条件的改善等经济利益的获得为目的而采取的共同停止工作的行为。
事实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劳动者在事实上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一种劳动关系。
政府的5P角色:1保护者,主要业务内容:劳动合同,劳动标准,劳工保险,劳工福利,劳工教育,劳动安全卫生,安全监督。政府应采取的态度:积极主动。
2.促进者,主要业务内容:工会组织,集体谈判,雇员参与,分红入股。政府应采取的态度:中立,不干预。
3.调停者。主要业务内容:劳动争议处理。采取态度同上
4.规划者。主要业务:职业培训,就业服务,失业保险,人力资源规划。政府态度:积极主动
5.雇佣者。主要业务:公共事业。态度:合法化,企业化,民主化。
1.劳工基本权利的保护者,2.集体谈判与雇员参与的促进者,3劳动争议的调停者4就业保障与人力资源的规划者5公共部门的雇佣者。
集体合同:又称团体协议、集体协议或劳资协议。国际劳工组织《集体合同建议书》规定:以一个雇主或一群雇主,或一个或几个雇主组织为一方,一个或几个有代表性的工人组织为另一方,如果没有这样的工人组织,则根据国家法律和法规由工人选举并授权的代表为另一方,上述各方之间缔结的关于劳动条件和就业条件的一切书面协议,称为集体合同。
优势需要:在某种条件下只会有一种需要排在第一位,在需要结构中占据优势,其他需要排在他的后边,这排在第一位的需要就是优势需要。
劳动关系模式:克劳奇与斯特里纳蒂认为,将劳动关系划分为:市场个人主义,自由集体主义,谈判社团主义,国家社团主义与中央集权主义五种模式。
雇主协会:是指由雇主组成,旨在维护雇主利益,并努力调整雇主与雇员以及雇主与工会之间关系的组织。
劳资沟通:是指为了实现一定的组织目标,雇主和雇员之间的相互传递信息,思想和情感,并达成共同协议的过程。
劳动者权利和义务: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具,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有关保障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依法为劳动者办理工伤社会保险的事项。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与劳动者订立协议,免除或减轻对其劳动者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承担的重责。
劳动者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用人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有权对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用人单位不得因此而降低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终止的概念:是指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双方当事人主体资格消失,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即行消灭的制度。
不当劳动行为:又称不公正劳动行为或不公正劳工措施,其含义最初是指雇主凭借其经济上的优势地位,以违反劳动法律原则的手段对抗工会的措施或行为。
政府在劳动关系中的重要作用:1.政府有权修改劳动关系的各项制度。2.政府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方式控制许多公共部门。3.政府针对不同经济或社会问题采取的方针、政策和行动为管理方和工会之间的集体谈判创造了宏观环境。
仲裁回避的种类:仲裁回避是指劳动争议仲裁员不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或其他关系的劳动争议案件仲裁活动的法律行为。
种类: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3.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裁决的4.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请客送礼的。
劳动法律关系的客体和内容:客体:1.实现劳动过程的劳动力,劳动行为是劳动者在社会劳动过程中做出
体力和脑力支出的行为,是劳动法律关系最重要的客体。2.劳动中介服务行为。3.劳动管理行为,指劳动管理主体依法对劳动工作进行计划、组织、协调、监督的行为。4.劳动仲裁与劳动司法行为。5.财物。在劳动保险待遇和集体福利事业方面,客体是货币、疗养院、托儿所等设施。
内容:是指劳动法律关系主体依据劳动法律规范所享受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1.劳动法律关系内容具有的特征。2.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和义务。3用人单位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劳动争议处理的原则:1.着重调解,及时处理。2.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处理。3.当事人在适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劳动法的基本原则:1.公民享有劳动权利和承担劳动义务的原则。2.参加民主管理的原则。3.劳动者享有按劳分配和社会保障权利的原则。4.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和休息权利的原则。5.男女平等,民族平等的原则。
6.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的原则。
员工参与度划分:1.无参与。2.共同磋商3.联合或共同决策。4.员工完全控制
劳动法是如何调整劳动关系:1.劳动关系是在社会劳动过程中发生的关系,既劳动者只有参加用人单位某种劳动过程才会产生劳动关系。2.劳动关系的主体双方,一方是劳动者,一方是劳动使用者。3.劳动关系兼有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属性。4.劳动关系兼有平等关系和隶属关系。
劳动关系与劳动法律关系的异同:1.劳动关系是劳动法律关系产生的前提和基础,没有劳动关系,就不可能产生劳动法律关系,劳动法律关系是劳动关系经劳动法调整的结果,劳动法律关系必须反映现实劳动关系的内容。1.范畴不同。2.内容不同。3.效力不同。4.特征不同。5.形成的前提条件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