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新安监函(2014)3号
关于举办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
安全培训班的通知
新区各生产经营企业:
为了切实落实好兰州新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进一步加强新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规范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行为,确保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贯彻落实,不断提高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能力,根据兰州市安委办《2014年度全市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按照“依法培训,统一规划,归口管理、分类指导、分级实施”的原则,新区分局决定在新区举办2014年度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班,现将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兰州新区各生产经营单位全体从业人员。
二、培训内容
1、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及甘肃省政府第61号令《甘肃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
2、企业安全管理和职业危害及防护相关知识。
3、事故案列及事故应急救援相关知识。
4、组织考试。
三、培训报名及时间、地点
1、各生产经营单位指定联络员携带培训人员相关表格资料统一在新区综合服务中心605室报名。
2、培训时间:由负责科室电话通知各生产经营单位联络员。
3、培训地点:兰州元丰混凝土有限公司(秦川镇小横路村)
四、培训要求
1、各企业指定联络员负责填写兰州市安全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培训班审报表。
2、报名时需要从业人员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本人学历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从事危险化学品行业的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大专以上文化水平),填写兰州市安全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档案表2份并在照片上加盖所在公司公章,经培训考核合格后,统一颁发兰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兰州市安全生产培训证书。
3、本次培训由安全生产培训机构的专业老师进行授课,培训费按照兰价费〔2010〕2号文件执行,培训费按480元∕人收取(包含证书工本费、考试费、资料费等)。由各企业联络员负责办理交款事宜。
兰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兰州新区分局
2014年7月18日
兰新安监函(2014)3号
关于举办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
安全培训班的通知
新区各生产经营企业:
为了切实落实好兰州新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进一步加强新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规范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行为,确保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贯彻落实,不断提高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能力,根据兰州市安委办《2014年度全市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按照“依法培训,统一规划,归口管理、分类指导、分级实施”的原则,新区分局决定在新区举办2014年度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班,现将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兰州新区各生产经营单位全体从业人员。
二、培训内容
1、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及甘肃省政府第61号令《甘肃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
2、企业安全管理和职业危害及防护相关知识。
3、事故案列及事故应急救援相关知识。
4、组织考试。
三、培训报名及时间、地点
1、各生产经营单位指定联络员携带培训人员相关表格资料统一在新区综合服务中心605室报名。
2、培训时间:由负责科室电话通知各生产经营单位联络员。
3、培训地点:兰州元丰混凝土有限公司(秦川镇小横路村)
四、培训要求
1、各企业指定联络员负责填写兰州市安全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培训班审报表。
2、报名时需要从业人员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本人学历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从事危险化学品行业的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大专以上文化水平),填写兰州市安全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档案表2份并在照片上加盖所在公司公章,经培训考核合格后,统一颁发兰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兰州市安全生产培训证书。
3、本次培训由安全生产培训机构的专业老师进行授课,培训费按照兰价费〔2010〕2号文件执行,培训费按480元∕人收取(包含证书工本费、考试费、资料费等)。由各企业联络员负责办理交款事宜。
兰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兰州新区分局
2014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