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商业网点布局
一、总体布局
桂林商业网点布局基于相关资源的禀赋及比较优势而定,布局依据主要考虑的是自然资源,其次才是行政区划。商业网点布局是一个自然概念,而非行政概念。
根据桂林市建设湘黔桂粤经济带极核型区域商贸中心的内涵要求,遵循“统一规划、循序渐进、系统集成”的基本原则及桂林市的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的商业用地安排,充分利用现有商业存量资源和桂林的产业优势,结合考虑城市发展布局,地理结构特征,缓解城市交通压力等因素,以湘黔桂粤经济带陆路交通线为轴线,以点串线、以线带面,以桂林市区中山路北极广场至上海路口东西两大商业组团为全市商业中心,实施“丰”型商业网点的空间布局战略,最终实现与广东、湖南的相关商业网点的协同性战略对接。空间布局向多中心、集中和分散相结合、实现市场均衡(非空间均衡,是网点结构与市场需求结构的动态均衡)的方向引导。引导传统业态向新型业态发展,同时重视共生共存。严格大型商业网点的准入制度,加强便利服务型的中小型商业网点建设,保持合理的商业网点规模结构。
全市商业网点布局突出六个重点:城区以功能齐全、设施完备、结构合理的现代化商贸网络的构建为重点;城郊结合部以各类专业批发市场为重点;社区以超市和便利店的发展为重点;县城以新型业态商贸网络建设为重点;集镇或乡以优势特色产品和生产资料网络建设和基于市场运作的现代城乡供销体系的节点建设为重点;高新技术
区、工业园区、绿色农产品生产区、旅游区基于各自的市场特征和资源特性建设具有标志性文化内涵的强视觉冲击力的营销性特色商贸网点为重点,形成“双核五次八极多节点”的整体发展格局。
“双核”是指桂林的商业要成为“双核”型的城市——即要建设两个市级商业中心,一为中山路北极广场至上海路口东西两大商业组团所形成的全市商业中心,一为城西新城区(琴潭区+西城区)商业中心。
“五次”是指城区城北商业次中心、城区城南商业次中心、城区城东商业次中心、北部全州与兴安商业次中心和南部平乐与荔浦商业次中心。
“八极”是指阳朔、永福、恭城、资源、龙胜、灌阳、灵川等县及雁山镇。
“多节点”是指社区商业中心及各乡镇。
二、城区布局
由两个市级商业中心(同时为城区的商业中心)、城区城北商业次中心(北极广场以北至城北八里街以南的商业次中心)、城区城南商业次中心(上海路口以南至迎宾路口以北的瓦窑商业次中心)、城区城东商业次中心(高新七星区+铁山工业园区)、雁山商业发展极(社区商业中心)构成。
(一)市级商业中心
市级商业中心是城市的象征,是城市商业繁荣发达的标志,是商业的核心区域。因此,要具有一定规模、档次和较强的集聚度和辐射功能。中山路北极广场至上海路口东西两侧500米范围内的区域,
为市级商业中心的一核;琴谭区+西城区及临桂县城为市级商业中心的另一核。
1、市区商业中心
中山路北极广场至上海路口两侧实施以纵线串横线、纵为整个中山路,横是与中山路相通的主要街区,以横线带块面的“非”字型商业网点布局。本商业中心集中了大量的大型商场、超市、市场,经营服务功能齐全,是桂林市最重要的商业网点服务圈。该区域商业网点高度集聚,如微笑堂商厦、康美大厦、八桂大厦、百货大楼、王城商厦、正阳广场、文化大厦、小香港商业城、 南方大厦、大世界商场、金马大厦等。本商业中心在规划期内主要是控制总量、调整结构、提高档次,控制规模,防止过度开发,着重在调整业态、完善功能上下功夫。对大型商业网点的设置要根据城市发展、商业容量和居民购买力的需求适度发展。发展的重点为:突出十字街至南门桥商片的繁荣繁华;引导上海路口至南门桥地段商业网点由数量扩充逐步转向质量提高;配合北极广场至十字街的改造,按照中心商务区、综合商业区、生活服务城、生活居住区的规划功能结构,分别建设商贸、餐饮、酒店等服务网点;利用现有商业金融集中的优势和地位,发展与旅游业相关的高质、精品商业体系和金融、信息、文化、娱乐业;提高中山大道商业景观街的品质品味;提升正阳路、西城路步行商业街的经营档次;培育漓江大道滨江路旅游休闲贸易的特色优势;建设解放西路和解放东路的商品经营、文体服务聚集的购物、休闲长廊;提升市级商业中心的服务质量,从广告、商品质量、陈列、业态分布、业种设定等方面实施规范化管理和整合性经营策略。将本商业中心建设成
为一个具有丰富文化内涵、市容景观优美、内容丰富、功能相对齐全,集旅游、休闲、购物、娱乐为一体的全国著名的综合性街区,成为中国最具特色的山水文化旅游休闲购物街。
为引导有序竞争,促进网点功能完善,该区域内拟大力培育专业特色街,引导和支持现有网点调整经营结构,鼓励发展连锁经营、单店营业面积适中的超级市场和经营通讯、服饰、工艺品等大型专业店和专卖店、便利店及特色餐饮店;适度控制单店营业面积在5000平方米及其以上的商住一体的商业零售网点的新建、改扩建;限制危险化学品、农贸市场等网点的设置,关闭治污不达标的网点。
2、城西(琴谭区+西城区的临桂县城)新区商业中心
规划范围西至临桂县城、东至香江饭店,沿机场路南北两侧延伸。该区域是未来桂林商业网点发展的重要区域,桂林行政中心和桂林工业经济的战略性发展基地。城西新城区零售商业服务网点布置要与新城建设和人口导入相配套,与城市规划建设相衔接,坚持高起点、高标准,凸现现代气息。突出文化、休闲、娱乐、服务、停车、餐饮、商务等功能,按现代化城市商业功能要求进行统一规划和总体设计,向现代化的商业中心方向发展。积极鼓励国内外先进业态的大型商业企业的进入,进一步完善相应的商业基础配套设施,强化新建居民区的商业网点配套建设,积极发展连锁超市,重点盘活已有的相关存量资产。根据琴潭区经济社会的发展态势及城市建设的进度,在规划预留的范围内进行相应的商业网点布局,在全市范围内优先重点支持和鼓励大型商业设施向该区进行投资。经过可行性研究可以设置1—3家大中型市场或商场。
该区域规划期内的发展重点:结合工业经济的发展,形成新型的城市中心和商业综合体;结合桂梧高速公路、万福路、物流中心的建设等优势的交通资源,在西城区的临桂县境内形成蔬菜、副食品、禽蛋等为主的农副产品中转和批发市场;琴潭区是未来十年内发展的重点,在金融、信息和商贸业方面加大建设力度;鼓励国内外先进业态的大型商业企业投资建设高档次商业设施,进一步完善相应的商业基础配套设施,强化新建居民区的商业网点配套建设;盘活已有的相关存量资产,积极发展连锁超市;鉴于西城区临桂县城范围内消费人口规模不足4万,目前不宜建大中型商业设施,重点进行存量商业资产的激活和结构调整,当常住人口超过8万人时,经过可行性研究可建设 5000平方米左右的大型购物中心或百货商场;当城市居民家庭的汽车拥有量达到50%左右的水平时,经过可行性研究,可以在交通便利区域的城郊结合部建设一家仓储式购物中心,将西城区商业中心建设成为新型的城市中心和商业综合体。
(二)城区商业次中心
城区商业中心指商业中度集聚、商业服务行业比较完善的片区商业中心,设置在居民聚居区、商务集聚地、公共交通集散地周边。城区商业中心以为本区域居民消费服务为主,并有一定的集聚辐射功能。结合各个城区的特点,以及商业发展的基础条件,分别突出各自 的服务功能,形成各自的特色。
1、城北城区商业次中心
规划路段是北极广场至八里街东西两侧的区域。该区以批发市场为主,现有叠彩食品批发城、家私精品批发中心、桂北装潢材料批
发市场、百业商品综合批发城、桂林商贸城、新世纪文化商贸广场、五金机电交易市场、置业通讯器材广场等,形成了食品、家具、综合日用品、品牌汽车及五金机电产品等几大商品集散地。规划期内,本区域要发挥其发达的交通枢纽优势,并充分利用原有仓库、工厂占地大、交通条件好的优势,重点发展现代物流业,把现有的桂林商贸城改造成商贸物流中心;重点建设五金机电、品牌汽车、建材、食品、粮食、饲料、农资等集约型批发中心及农副产品集散中心,在现有的八里街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内增加加工配送与外向流通功能,形成全市最大的农副产品交易、加工、配送、销售中心;建设规范的品牌汽车销售市场及汽车维修服务网点,形成品牌汽车销售带;依据物流、商贸的发展需要,建设相应的仓储、配送等相关辅助设施,生产资料分销配送中心。加大引进新型商业业态力度,引导发展大型综合超市、仓储式商场、专业店及便民店,配套建设一些宾馆酒楼,将城北商业次中心建设成为桂北地区和湘桂粤地带商品集散中心和物资批发流通中心。
2、城南城区商业次中心
规划范围北至上海路口南至迎宾路口,沿中山南路向东西两侧 延伸。该区域现有木材市场、旅游商品批发市场、金地球农机汽配市场、红太阳家具市场、象山电器城、象山装饰城、根雕市场、平山冷库果品市场、大家具城等,商业网点不太集中。规划期内,该区域重点发展家电、家具、农机、汽车配件、旅游商品等行业。进一步培育好金地球农机汽车配件专业市场,形成以凯风路为主的农机汽车配件销售带;建设好国际旅游商品批发市场和德天商业广场,利用已有的
仓储设施改造升级为生产资料和商品分销配送次中心;利用万福路建设契机,规划好与西城商业中心(核)的互联互动;以现二级站物资市场为基础,发展农资、木材、建材、机械维修等项目;发挥平山站二级中转作用,改造站场,增加货位;南二塘是目前我市最大的水产养殖基地,结合九美桥工业园的建设,沿佛殿桥东侧一线,发展大型水产品批发专业市场。将城南商业次中心建设成为商业网点相对集中,业态相对齐全,设施较先进的网络体系。
3、城东(高新区+铁山工业园)城区商业次中心
规划范围以三里店为中心,东至柑桔研究所,南至桂磨公路交接处,西至会展中心,北至解放桥。该区域内有家乐商贸城、汽车商贸城、屏风果蔬批发市场、喜洋洋购物广场、会展购物公园(含南城百货)、财富名城、花卉市场等,商业业态较全。规划期内必须严格控制大型的百货商场和商品批发市场的设立,强化结构调整,激活现有商业存量资源。规划期内,该区域重点发展会展业,依托高新技术开发区优势,发展电子产品专业商场;以冬瓜岭、星火机械厂一线和外环线东南侧为重点,逐步形成城郊最大型的农副产品批发基地;适度发展商务、金融、科教型商业网点;鼓励和引导发展连锁超市、便利店等小型商业网点,积极完善、新建居民小区的商业服务设施。当城市居民家庭的汽车拥有量达到50%左右的水平时,经过可行性研究,可以在交通便利区域的城郊结合部建设一家仓储式购物中心。将城东商业次中心建设成为会展、商务、医药、高新工业、金融、科教融为一体的商务中心。
4、雁山区商业发展极
规划范围北至周家至罗马街。按市总体规划要求,雁山区将建成卫星城市,“十一五”期间人口规模为5万人,拟建成商贸次中心和竹制品、农副产品为主的专业批发市场等。该区域内发展的重点为:配合教育城的建设,按照现代化的标准建设商贸大厦1座,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建设农副产品为主的专业批发市场;建设竹制品专业市场;适度发展金融、会议、科教、文化型商业网点;发展罗马街旅游产品市场;发展农资、木材、建材、机械维修等商贸项目。根据雁山经济社会发展态势的要求,视情况经过科学性研究适当发展相应的商业网点设施。雁山商贸设施的建设要与传统的建筑风格相协调以及满足旅游发展的需要,将雁山建设成为新型的商业发展极。
(三)社区商业中心
社区商业中心是指商业一定程度集聚,主要配置居民日常生活必需的商业服务业的社区(居住区)商业中心,设置在人流集中、交通便利的地段,服务对象主要为当地居民。桂林市社区商业中心不是很明显,在城市规划与建设时,没有像其他大城市那样把生产和生活的功能严格区分。随着城市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住房的改善,今后将会有一大批社区发展起来。为此,在规划中要大力推进中 小超市、便利店、专业店进社区。
社区商业中心的商圈半径一般为300-500米,服务人口1-5万人。每千人拥有社区商业服务设施500-800平方米。社区商业中心以所在地域居住区为载体,以便民利民为宗旨,以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满足居民综合消费为目标,提供日常生活需要的商品和服务。社区商业经营面积的总量,应和该社区住宅总量、公共服务设施数量和居住人口
的规模相适应,并充分考虑到周边商业环境对其产生的影响。社区(居住区)商业建设应依靠各方力量,吸引多元资本、创新建设思路,以新型社区购物中心为主体、建设发展融合各种新型业态和各种服务功能的现代社区商业。成片开发新建住宅区的社区商业,要加强总体设计,以集中建设组团式社区商业服务中心和合理配置多点式便利型商业网点为主。同时,商业外部环境应与周边住宅小区相协调,并配置通畅的交通设施和停车场所。
社区商业的业态配置要和不同居住区居民的消费水平、消费结构相适应,社区商业业态设置以市场引导和规划指导相结合进行功能配置,鼓励设置超市、便利店、专业店、生活服务网点;适度设置文化娱乐网点、专卖店、餐饮网点;限制设置百货店、仓储商店、集贸市场。其中,组团式社区商业中心的网点设置,凡满足居民生活必需的连锁超市、便利店、大众化餐饮店、药店、理发店、洗衣店、书报亭和维修回收点等为必设网点,以满足居民多样化、个性化消费的品牌专卖店、咖啡馆、酒吧、中西餐厅、花店、面包房、美容美发厅、健身房等为可选择性设置网点。
三、市级商业次中心
北部全州、兴安和南部平乐、荔浦分别为市级商业次中心,将其 建设成为桂林连接中南、珠三角的商品集散中心,建设成实现湘黔桂 粤商流、物流、信息流的优化集成的桥头堡。
(一)全州、兴安商业次中心
全州和兴安是物流北通湖南的重要通道,需要完善全州湘桂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兴安农副产品交易中心等项目建设,真正发挥农产品批
发功能。
(二)荔浦、平乐商业次中心
荔浦和平乐是通向贺州、梧州、广州和柳州市的主要通道。需要完善荔浦农产品批发大市场项目,平乐二塘农产品批发市场,建材市场等项目建设。
四、特色商业街建设
商业街是城市的缩影和精华,它是一系列的专业店、专卖店高度集聚的街区,以中小型为主,品种齐全,品牌经营,特色服务,可满足人们多样化需求,符合人们未来的消费发展趋势。商业街建设既是对城市原有商业资源的一种整合,也是商业向更高阶段发展的一种趋势。一般街长200米以上,专业店30家以上,设置在城市商业中心及次中心周边交通便利处。商业街的建设应注意保护和继承城市所拥有的历史、人文和文化传统,注意整体风格的营造,使其与城市风格浑然一体。随着消费水平的提高,人们需求的多样化,商业街应注重特色内涵的拓展,从满足物质消费的特色街向满足精神消费的特色街发展,形成一定的规模和辐射力。商业街的建设有很强的规划性,需要政府部门实施统一规划和建设管理。
桂林已建成的商业街有阳朔西街、正阳步行街、兴安水街、西 城路步行街等,除阳朔西街的定位比较鲜明外,其余几条商业街的主题定位不够明确,经营业态基本雷同。规划期内重点调整完善现有的阳朔西街、正阳步行街、兴安水街的差异化特色定位,强化阳朔西街的西式休闲特色,正阳步行街的明清王府的文脉重构,兴安水街的桂北风情,突出商业文化背景,注重特色培育,提升街区品位,以增强
影响力。将它们分别融入周边的旅游商圈,成为重点旅游线路的节点或组成部分,分别推出基于各自特色的市场经营模式(含具有纪念性、工艺性、实用性、便于携带型的旅游商贸工艺品的经营)。
桂林是著名的旅游城市,每年要接待上千万游客,为满足各地游客的需要,规划期限内在市区开发建设一条名小吃文化街,用以招揽全国名品小吃和老字号店进桂经营,名曰:“中华名小吃文化街”,为来自四面八方的游客提供服务。
规划期内,经过可行性研究,在市级商业中心、次中心或城区商业次中心,结合不同地段的历史文化、人文环境、商业特色,引导建设和发展一批有规模和影响的信息通讯、餐饮娱乐、家用电器、文博收藏、花卉宠物、儿童玩具、酒吧休闲等适应现代消费趋势的专业商业街。限制设置与特色商业街整体功能不协调匹配的经营网点及与特色街无关的业种和业态。
五、风景区商业网点建设
风景区商业设施的建筑风格必须与景观相协调,新开发景点必须与商业网点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风景区的商业网点应统一安排在景点外围,景点内开设商业网点要从严控制。要加强环境监测,禁止开设产生污染源的商业网点。鼓励发展连锁经营门店、特色店,限 制开设日用杂货店、服装店、普通食品店。
六、商业发展极
“八个商业发展极”是指阳朔、永福、恭城、资源、龙胜、灌阳、灵川各县域商贸中心及雁山镇商贸节点。“八极”将以桂林市为中心,通过有机整合桂林市域范围内的商贸资源,构建桂林市与7县
及雁山镇互动的商贸业发展格局。“八极”发展重点为:以服务于本区域居民消费为主,兼有一定的集聚辐射功能。结合各个区域的特色,以及商业发展的基础条件,分别突出购物、交易、餐饮、文化、服务、商务活动等功能,形成各自特色。
(一)阳朔、资源、龙胜在扩大旅游项目的基础上,加快发展与娱乐、度假、休闲、民俗风景、文化旅游、购物旅游为主的旅游商贸的新兴城镇。注重建设规范性交易场所,逐步改善商贸设施,逐步向现代化的旅游商品服务中心发展。
(二)永福、恭城、灌阳要以当地工农业生产的产品为主,建立批发市场,发展综合市场,完善设施,扩大容量,配套服务,加快发展;根据各自商业现有格局及发展前景,鼓励设置专业店、专卖店、超市、便利店、餐饮网点、文化娱乐网点、生活服务网点;适度设置百货店、大型综合超市、农贸市场、工业品批发市场;限制设置购物中心、仓储商店。配套设置金融、旅游服务、图书报刊和邮电等网点。
将“八极”建设成为各具特色的商业中心或重要商业节点。
七、乡镇节点
乡镇商业是桂林市商业网点的“多节点”:即分布于桂林市域各
区县,以满足本地居民生产、生活需求为主的商贸服务网络,是实施 桂林市城乡一体化战略,统筹桂林市城乡商贸发展的重要依托和现实载体。乡镇商业节点主要配置居民生活和生产所需的商业服务行业,服务对象为本乡镇和周边居民。规划期内,鼓励设置超市、便利店、
餐饮和生活服务网点,每镇设立2~3个连锁超市(总面积1000~2000平方米),每村设立1~2个供销便民店(面积100~300平方米);各乡镇要根据各自的产业主导、交通枢纽、旅游、现代居住和生态休闲等功能特征确定商业网点格局,构建科学合理的农村商贸流通网络;建设一批规模和功能适度的综合市场和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完善提升阳朔白沙水果专业批发市场、恭城水果批发市场;建设兴安大溶江水果批发市场和全州石塘蔬菜水果批发市场等;根据城镇产业布局状况,配合工业发展和农业产业化实施,发展工业品和农副产品批发市场;为支持农业生产发展,可筹办农用生资批发市场和专业店,销售种子、农用工具、化肥、农药及药械、农膜等,不断引进新产品、推广新技术,形成产品和技术综合优势,服务于农业产业化;在中心镇及一般建制镇,结合“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实施,延伸连锁经营网络,积极推行连锁经营的农资超市和以经营日用品为主的中小超市、便民店,通过连锁经营品种全、数量足、点位多、规模大的优势,降低经营成本,使农民在方便放心消费中得到实惠。适度设置中小型百货店、专卖店、专业店、文化娱乐设施;限制设置购物中心、大型百货店、大型综合超市、仓储式商场。在全市城乡一体化统筹发展战略指导下,建设和发展城镇商业将是真正提升城镇居民生活品质,实现“镇镇有超市,村村有便利”目标的重要途径。
八、农产品市场建设
构建与桂林经济发展和城乡居民生活质量不断提高相适应的现代化农产品流通体系,使桂林成为辐射湘桂粤乃至全国、连接港澳及
东盟十国的农产品流通枢纽。到2010年,培育3-5家大型以“公司加农户”运作的农产品连锁性供销公司,建成5-10个农产品物流配送中心,并带动桂林市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的形成和发展;形成1-3个规范化的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在加强现有农贸市场规范化管理的同时,积极试点、大力推广、发展连锁经营的社区生鲜超市。到2010年,力争100%的食用农产品生产基地达到无公害农产品基地的标准要求,力争30%以上的食用农产品生产基地达到绿色食品基地的标准要求,积极支持、鼓励和扶持发展有机农产品的生产与流通;农产品的公司经由率达到10%-20%,批发市场经由率50%-60%;在农产品的零售中,连锁超市、规范化农贸市场的销售比重达到60%-70%,其他市场的销售比重降到20%-30%以下。到2015年,农产品的公司经由率达到20%-30%,批发市场经由率60%-70%;连锁超市、规范化农贸市场、无店铺销售的销售比重达到90%以上,其他市场的销售比重降到10%以下。农产品市场发展重点为:积极发展农产品经销公司的订单采购和销售方式;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按国际惯例推行拍卖制;在规范化农贸市场推行联采分销;经过评估把符合超市改造的农贸市场改造成超市,积极鼓励发展农产品经销公司、代理商、物流配送公司等农产品流通中介组织;制定农产品流通的管理标准、规则、办法。
九、大力推进连锁经营
连锁经营是指众多小规模、分散经营同类商品和服务的零售企 业,在核心企业(经营总部)的领导下,以共同的经济利益为纽带,采取共同的经营方针,统一行动,实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销售相结合的
办法,通过规范化经营,实现规模效益的商贸组织形式。积极推进连锁经营,是商贸业发展的重要任务,也是现代流通业的主要标志。目前本行政区划范围内连锁业规模小、档次低、业态单一,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今后连锁业的发展要通过合资、合作、收购、兼并、加盟等形式,进行资源整合,进一步提高连锁企业的组织化和规模化水平。要培养一批实力雄厚、辐射力强的“龙头”企业,支持大型企业向连锁经营发展,形成规模优势,以带动整个连锁业竞争力的提升。在行业上,从传统零售、餐饮业向医药、家电、家居、汽车、旅游及家庭服务拓展,推动连锁向更广泛的行业发展和延伸。鼓励中小店铺通过各种途径实行加盟和特许连锁经营,推进超市和生活服务连锁企业向社区发展,实现每个社区都有小型综合超市和餐饮服务连锁店。尤其要鼓励方便农民日常生活消费和生产消费的连锁企业向农村乡镇延伸,使连锁业遍布社区和乡村。
规划期内,拟培养或引进5家大中型连锁企业,推进连锁超市向农村乡镇延伸,五年内使条件成熟的乡、村都有连锁超市。
十、培育发展专业市场
桂林市是湘桂走廊的中心城市,桂林经济的发展很大程度取决于桂林商贸经济的集聚与辐射能力。因此,建设专业市场要充分考虑其对周边城市的辐射力度,只有这样才能做大做强。目前桂林市规模性的专业市场较少,市场经营散乱,无核心竞争力和集聚力,无法发挥集聚优势和规模优势,对外辐射力不强。规划期内,通过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方式,重点培育和建设一批规模大、档次高、辐射广的专业市场,以增强商品的集聚功能,充分发挥商品的辐射作用。
(一)二手车交易市场
二手车是我国现代汽车流通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汽车流 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二手车流通市场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培育发展好二手车交易,既可推动消费,又能增加税源。目前桂林市二手车交易市场不大,交易量小。据调查,近两年全市二手车年交易量仅在1500-1800辆左右,平均每天只有几辆车交易,但随着新车的发展会逐年增多。设立二手车交易市场、二手车经销企业开设店铺,应根据本市汽车保有量和二手车交易规模,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鼓励竞争、促进发展的原则。通过政府引导,培育和建设有一定规模的二手车交易市场,鼓励二手车交易市场向信息化、现代化方向发展。规划期内,原则上控制在3家以内(即城东、城南、城西各设一家)。城东区以现有的桂林中汽二手车交易市场为基础,将其改造升级,使之达到市场要求;城南区的二手车交易市场规划在凯风路一带,形成以凯风路为主的二手车交易市场及汽车配件销售带;城西区是未来桂林商业网点发展的重要区域,结合新城区的建设,设立1家二手车交易市场。2010年前控制在2家以内,临时性的二手车交易市场不再批准建设。二手车交易市场建设要求:总建筑面积不少于5000平方米,可供经营者展示交易车辆的室内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并有相应的配套服务设施。二手车经销企业开设店铺原则上应在二手车交易市场或“4S”品牌汽车销售企业内,店铺要有相应的车辆展示场地及维修、检测设施。
(二)汽车配件销售市场
桂林市汽配行业历经几十年的发展已形成一定规模。但经营分散,多以瓦窑、香江饭店附近,环城西路、环城东路、虞山桥、乌石街、八里街等片区及金地球农机汽配市场。由于经营分散,各自为战, 难以形成辐射力强大的区域性中心市场,无法发挥集约优势和规模优势。规划期内,通过政府引导,重点培育发展规模大、档次高、辐射广的汽配专业市场,以增强商品的集聚功能,充分发挥商品的辐射作用。今后农机汽配销售市场规划在凯风路一带,以桂林金地球农机汽配市场为中心,将分散的农机汽配经营户逐步规范进场经营,形成以凯风路为主的农机汽车配件销售带。2010年前不宜新增大型的汽车配件销售市场,条件成熟时,经过可行性研究适当增设1家。
(三)五金机电产品交易市场
桂林市城北城区已建成规模较大的五金机电产品交易市场,规划期内,重点培育五金机电市场的发展,逐步规范本地区经营户进场经营,通过规范管理及优质服务,吸引外地经营户进场,以增强市场集聚力和辐射力。2010年前不宜新增大型的五金机电产品交易市场。
(四)旧货市场
规范现有的旧货市场,条件成熟时,规划期内经过可行性研究可适当设立1-2家旧货市场。
十一、商业网点设置的基本要求
商业网点设置应遵循市场经济规律,符合商圈原理。商圈是指零售企业经营、服务辐射的有效空间领域,是商业网点配置的基本要素之一。为避免因商业网点低水平重复设置而引发无序竞争,本行政辖 区内的相关商业网点需遵循以下规范要求:
(一)临桂县城、灵川县城及其与桂林城区的结合部的大型商业网点及市场建设纳入市政府统一管理
随着城市的发展,临桂、灵川的商业网点已同桂林市连成一体, 为避免重复建设,资源浪费和便于管理,将临桂县城、灵川县城及其与桂林城区的结合部的各类市场建设由市政府统一审核,包括项目申请、立项、核准、备案等。
(二)商业网点设置及市场建设的报批程序
2000平方米以上商业网点设置及各类市场建设,须向辖区政府的商贸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辖区政府提出书面意见。
1、桂林市五城区和临桂、灵川两县向市商业网点商品交易市场建设领导小组申报,按照《桂林市商业网点总体规划》的要求,由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交通影响、环境影响等听证和评估。经过听证和评估,拿到书面同意意见之后,方可到有关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2、资源、全州、兴安、灌阳、阳朔、荔浦、平乐、恭城、龙胜、永福等县向各县政府的商贸主管部门申报,由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交通影响、环境影响等听证和评估。经过听证和评估,拿到书面同意意见之后,方可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向市商务局备案。
(三)大型购物中心
大型购物中心设在市商业中心和区域商业中心,营业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设置相应规模的停车场,集购物、休闲、餐饮、娱乐为一体,经营、服务半径3公里以上。2010年,新设立控制在3个以内,2015年,新设立控制在10个以内。
(四)大型综合超市
指采取自选销售方式,以销售大众化实用品为主,并将超级市场和折扣商店的经营优势合为一体,满足顾客一次性购全的零售业态,依托交通要道、大型居民区设置,营业面积在2500平方米以上,按经营服务半径2公里或服务人口6万人左右设置一个大型综合超市。2010年新设立控制在15个以内,2015年新设立控制在25个以内。
(五)大型百货店
在市级和区域商业中心设置,营业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同类商店距离应在0.5公里以上。2015年前,城北城区商业次中心、城南城区商业次中心、城西新区商业中心(琴潭区+西城区)在条件成熟时,经过可行性研究可各设立1家大型百货店。
(六)大型专业店、专卖店
设在组团级社区或其它大型社区的商业中心和各城区、县的商业中心,应依托大型居住区、交通要道的舒缓地依势而设,营业面积在3000平方米左右,可结合业态不相同的大型综合超市配套布局。2010年,新设立控制在10个以内,2015年,新设立控制在20个以内。
(七)超级市场
指采取自选销售方式,以销售食品、生鲜食品和日常用品为主,向顾客提供日常生活必需品为主要目的的零售业态。营业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按经营服务半径0.5公里或服务人口0.8万人左右设置一个标准超市或食品专业超市。
(八)仓储式商场
指采取自选销售方式,以销售大众化实用品为主,并实行储销一
体化、低价销售和提供有限服务为特征的零售业态。依托交通干道设置,营业面积在5000平方米左右,经营服务半径3公里以上,并附设与营业面积相当的停车场。2015年前,条件成熟时经过听证评估和可行性研究,在城郊结合部的交通便利处设立仓储式商场。
(九)农贸市场
按照每个居住区(3-5万人)设1个室内农贸市场,用地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集肉菜零售、配送和其它购物功能于一体,禁止设置露天农贸市场。具备条件的,要推广改造为生鲜超市。
(十)便利店
指以自选销售为主,销售应急性的食品、日常生活用品和提供商品性服务,满足顾客需求为主要目的的零售业态。营业面积在100平方米左右,按经营服务半径100米或服务人口2000人配置一个。
(十一)区域商业中心
区域商业中心的设置宜以地块为主,条状为辅,建筑形态宜采取购物中心模式。区域商业中心、社区商业在相近的地域可统筹安排,避免重复设置。
(十二)社区商业中心
本市社区商业中心的区域是人口规模达到1万人以上的居民居住区,但距离市级商业中心和次中心1公里范围内的社区不设社区商业中心。社区商业中心的商圈半径一般为300-500米,服务人口1-5万人。每千人拥有社区商业服务设施500-800平方米。
(十三)网点发展与改造
整体控制大型百货商店的发展,适度发展仓储式商场,积极发展
大中型综合超市,有步骤地发展大中型专业店、专卖店,大力推进连锁经营。
(十四)本规划的最终解释权归桂林市商务局
第六章 商业网点布局
一、总体布局
桂林商业网点布局基于相关资源的禀赋及比较优势而定,布局依据主要考虑的是自然资源,其次才是行政区划。商业网点布局是一个自然概念,而非行政概念。
根据桂林市建设湘黔桂粤经济带极核型区域商贸中心的内涵要求,遵循“统一规划、循序渐进、系统集成”的基本原则及桂林市的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的商业用地安排,充分利用现有商业存量资源和桂林的产业优势,结合考虑城市发展布局,地理结构特征,缓解城市交通压力等因素,以湘黔桂粤经济带陆路交通线为轴线,以点串线、以线带面,以桂林市区中山路北极广场至上海路口东西两大商业组团为全市商业中心,实施“丰”型商业网点的空间布局战略,最终实现与广东、湖南的相关商业网点的协同性战略对接。空间布局向多中心、集中和分散相结合、实现市场均衡(非空间均衡,是网点结构与市场需求结构的动态均衡)的方向引导。引导传统业态向新型业态发展,同时重视共生共存。严格大型商业网点的准入制度,加强便利服务型的中小型商业网点建设,保持合理的商业网点规模结构。
全市商业网点布局突出六个重点:城区以功能齐全、设施完备、结构合理的现代化商贸网络的构建为重点;城郊结合部以各类专业批发市场为重点;社区以超市和便利店的发展为重点;县城以新型业态商贸网络建设为重点;集镇或乡以优势特色产品和生产资料网络建设和基于市场运作的现代城乡供销体系的节点建设为重点;高新技术
区、工业园区、绿色农产品生产区、旅游区基于各自的市场特征和资源特性建设具有标志性文化内涵的强视觉冲击力的营销性特色商贸网点为重点,形成“双核五次八极多节点”的整体发展格局。
“双核”是指桂林的商业要成为“双核”型的城市——即要建设两个市级商业中心,一为中山路北极广场至上海路口东西两大商业组团所形成的全市商业中心,一为城西新城区(琴潭区+西城区)商业中心。
“五次”是指城区城北商业次中心、城区城南商业次中心、城区城东商业次中心、北部全州与兴安商业次中心和南部平乐与荔浦商业次中心。
“八极”是指阳朔、永福、恭城、资源、龙胜、灌阳、灵川等县及雁山镇。
“多节点”是指社区商业中心及各乡镇。
二、城区布局
由两个市级商业中心(同时为城区的商业中心)、城区城北商业次中心(北极广场以北至城北八里街以南的商业次中心)、城区城南商业次中心(上海路口以南至迎宾路口以北的瓦窑商业次中心)、城区城东商业次中心(高新七星区+铁山工业园区)、雁山商业发展极(社区商业中心)构成。
(一)市级商业中心
市级商业中心是城市的象征,是城市商业繁荣发达的标志,是商业的核心区域。因此,要具有一定规模、档次和较强的集聚度和辐射功能。中山路北极广场至上海路口东西两侧500米范围内的区域,
为市级商业中心的一核;琴谭区+西城区及临桂县城为市级商业中心的另一核。
1、市区商业中心
中山路北极广场至上海路口两侧实施以纵线串横线、纵为整个中山路,横是与中山路相通的主要街区,以横线带块面的“非”字型商业网点布局。本商业中心集中了大量的大型商场、超市、市场,经营服务功能齐全,是桂林市最重要的商业网点服务圈。该区域商业网点高度集聚,如微笑堂商厦、康美大厦、八桂大厦、百货大楼、王城商厦、正阳广场、文化大厦、小香港商业城、 南方大厦、大世界商场、金马大厦等。本商业中心在规划期内主要是控制总量、调整结构、提高档次,控制规模,防止过度开发,着重在调整业态、完善功能上下功夫。对大型商业网点的设置要根据城市发展、商业容量和居民购买力的需求适度发展。发展的重点为:突出十字街至南门桥商片的繁荣繁华;引导上海路口至南门桥地段商业网点由数量扩充逐步转向质量提高;配合北极广场至十字街的改造,按照中心商务区、综合商业区、生活服务城、生活居住区的规划功能结构,分别建设商贸、餐饮、酒店等服务网点;利用现有商业金融集中的优势和地位,发展与旅游业相关的高质、精品商业体系和金融、信息、文化、娱乐业;提高中山大道商业景观街的品质品味;提升正阳路、西城路步行商业街的经营档次;培育漓江大道滨江路旅游休闲贸易的特色优势;建设解放西路和解放东路的商品经营、文体服务聚集的购物、休闲长廊;提升市级商业中心的服务质量,从广告、商品质量、陈列、业态分布、业种设定等方面实施规范化管理和整合性经营策略。将本商业中心建设成
为一个具有丰富文化内涵、市容景观优美、内容丰富、功能相对齐全,集旅游、休闲、购物、娱乐为一体的全国著名的综合性街区,成为中国最具特色的山水文化旅游休闲购物街。
为引导有序竞争,促进网点功能完善,该区域内拟大力培育专业特色街,引导和支持现有网点调整经营结构,鼓励发展连锁经营、单店营业面积适中的超级市场和经营通讯、服饰、工艺品等大型专业店和专卖店、便利店及特色餐饮店;适度控制单店营业面积在5000平方米及其以上的商住一体的商业零售网点的新建、改扩建;限制危险化学品、农贸市场等网点的设置,关闭治污不达标的网点。
2、城西(琴谭区+西城区的临桂县城)新区商业中心
规划范围西至临桂县城、东至香江饭店,沿机场路南北两侧延伸。该区域是未来桂林商业网点发展的重要区域,桂林行政中心和桂林工业经济的战略性发展基地。城西新城区零售商业服务网点布置要与新城建设和人口导入相配套,与城市规划建设相衔接,坚持高起点、高标准,凸现现代气息。突出文化、休闲、娱乐、服务、停车、餐饮、商务等功能,按现代化城市商业功能要求进行统一规划和总体设计,向现代化的商业中心方向发展。积极鼓励国内外先进业态的大型商业企业的进入,进一步完善相应的商业基础配套设施,强化新建居民区的商业网点配套建设,积极发展连锁超市,重点盘活已有的相关存量资产。根据琴潭区经济社会的发展态势及城市建设的进度,在规划预留的范围内进行相应的商业网点布局,在全市范围内优先重点支持和鼓励大型商业设施向该区进行投资。经过可行性研究可以设置1—3家大中型市场或商场。
该区域规划期内的发展重点:结合工业经济的发展,形成新型的城市中心和商业综合体;结合桂梧高速公路、万福路、物流中心的建设等优势的交通资源,在西城区的临桂县境内形成蔬菜、副食品、禽蛋等为主的农副产品中转和批发市场;琴潭区是未来十年内发展的重点,在金融、信息和商贸业方面加大建设力度;鼓励国内外先进业态的大型商业企业投资建设高档次商业设施,进一步完善相应的商业基础配套设施,强化新建居民区的商业网点配套建设;盘活已有的相关存量资产,积极发展连锁超市;鉴于西城区临桂县城范围内消费人口规模不足4万,目前不宜建大中型商业设施,重点进行存量商业资产的激活和结构调整,当常住人口超过8万人时,经过可行性研究可建设 5000平方米左右的大型购物中心或百货商场;当城市居民家庭的汽车拥有量达到50%左右的水平时,经过可行性研究,可以在交通便利区域的城郊结合部建设一家仓储式购物中心,将西城区商业中心建设成为新型的城市中心和商业综合体。
(二)城区商业次中心
城区商业中心指商业中度集聚、商业服务行业比较完善的片区商业中心,设置在居民聚居区、商务集聚地、公共交通集散地周边。城区商业中心以为本区域居民消费服务为主,并有一定的集聚辐射功能。结合各个城区的特点,以及商业发展的基础条件,分别突出各自 的服务功能,形成各自的特色。
1、城北城区商业次中心
规划路段是北极广场至八里街东西两侧的区域。该区以批发市场为主,现有叠彩食品批发城、家私精品批发中心、桂北装潢材料批
发市场、百业商品综合批发城、桂林商贸城、新世纪文化商贸广场、五金机电交易市场、置业通讯器材广场等,形成了食品、家具、综合日用品、品牌汽车及五金机电产品等几大商品集散地。规划期内,本区域要发挥其发达的交通枢纽优势,并充分利用原有仓库、工厂占地大、交通条件好的优势,重点发展现代物流业,把现有的桂林商贸城改造成商贸物流中心;重点建设五金机电、品牌汽车、建材、食品、粮食、饲料、农资等集约型批发中心及农副产品集散中心,在现有的八里街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内增加加工配送与外向流通功能,形成全市最大的农副产品交易、加工、配送、销售中心;建设规范的品牌汽车销售市场及汽车维修服务网点,形成品牌汽车销售带;依据物流、商贸的发展需要,建设相应的仓储、配送等相关辅助设施,生产资料分销配送中心。加大引进新型商业业态力度,引导发展大型综合超市、仓储式商场、专业店及便民店,配套建设一些宾馆酒楼,将城北商业次中心建设成为桂北地区和湘桂粤地带商品集散中心和物资批发流通中心。
2、城南城区商业次中心
规划范围北至上海路口南至迎宾路口,沿中山南路向东西两侧 延伸。该区域现有木材市场、旅游商品批发市场、金地球农机汽配市场、红太阳家具市场、象山电器城、象山装饰城、根雕市场、平山冷库果品市场、大家具城等,商业网点不太集中。规划期内,该区域重点发展家电、家具、农机、汽车配件、旅游商品等行业。进一步培育好金地球农机汽车配件专业市场,形成以凯风路为主的农机汽车配件销售带;建设好国际旅游商品批发市场和德天商业广场,利用已有的
仓储设施改造升级为生产资料和商品分销配送次中心;利用万福路建设契机,规划好与西城商业中心(核)的互联互动;以现二级站物资市场为基础,发展农资、木材、建材、机械维修等项目;发挥平山站二级中转作用,改造站场,增加货位;南二塘是目前我市最大的水产养殖基地,结合九美桥工业园的建设,沿佛殿桥东侧一线,发展大型水产品批发专业市场。将城南商业次中心建设成为商业网点相对集中,业态相对齐全,设施较先进的网络体系。
3、城东(高新区+铁山工业园)城区商业次中心
规划范围以三里店为中心,东至柑桔研究所,南至桂磨公路交接处,西至会展中心,北至解放桥。该区域内有家乐商贸城、汽车商贸城、屏风果蔬批发市场、喜洋洋购物广场、会展购物公园(含南城百货)、财富名城、花卉市场等,商业业态较全。规划期内必须严格控制大型的百货商场和商品批发市场的设立,强化结构调整,激活现有商业存量资源。规划期内,该区域重点发展会展业,依托高新技术开发区优势,发展电子产品专业商场;以冬瓜岭、星火机械厂一线和外环线东南侧为重点,逐步形成城郊最大型的农副产品批发基地;适度发展商务、金融、科教型商业网点;鼓励和引导发展连锁超市、便利店等小型商业网点,积极完善、新建居民小区的商业服务设施。当城市居民家庭的汽车拥有量达到50%左右的水平时,经过可行性研究,可以在交通便利区域的城郊结合部建设一家仓储式购物中心。将城东商业次中心建设成为会展、商务、医药、高新工业、金融、科教融为一体的商务中心。
4、雁山区商业发展极
规划范围北至周家至罗马街。按市总体规划要求,雁山区将建成卫星城市,“十一五”期间人口规模为5万人,拟建成商贸次中心和竹制品、农副产品为主的专业批发市场等。该区域内发展的重点为:配合教育城的建设,按照现代化的标准建设商贸大厦1座,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建设农副产品为主的专业批发市场;建设竹制品专业市场;适度发展金融、会议、科教、文化型商业网点;发展罗马街旅游产品市场;发展农资、木材、建材、机械维修等商贸项目。根据雁山经济社会发展态势的要求,视情况经过科学性研究适当发展相应的商业网点设施。雁山商贸设施的建设要与传统的建筑风格相协调以及满足旅游发展的需要,将雁山建设成为新型的商业发展极。
(三)社区商业中心
社区商业中心是指商业一定程度集聚,主要配置居民日常生活必需的商业服务业的社区(居住区)商业中心,设置在人流集中、交通便利的地段,服务对象主要为当地居民。桂林市社区商业中心不是很明显,在城市规划与建设时,没有像其他大城市那样把生产和生活的功能严格区分。随着城市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住房的改善,今后将会有一大批社区发展起来。为此,在规划中要大力推进中 小超市、便利店、专业店进社区。
社区商业中心的商圈半径一般为300-500米,服务人口1-5万人。每千人拥有社区商业服务设施500-800平方米。社区商业中心以所在地域居住区为载体,以便民利民为宗旨,以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满足居民综合消费为目标,提供日常生活需要的商品和服务。社区商业经营面积的总量,应和该社区住宅总量、公共服务设施数量和居住人口
的规模相适应,并充分考虑到周边商业环境对其产生的影响。社区(居住区)商业建设应依靠各方力量,吸引多元资本、创新建设思路,以新型社区购物中心为主体、建设发展融合各种新型业态和各种服务功能的现代社区商业。成片开发新建住宅区的社区商业,要加强总体设计,以集中建设组团式社区商业服务中心和合理配置多点式便利型商业网点为主。同时,商业外部环境应与周边住宅小区相协调,并配置通畅的交通设施和停车场所。
社区商业的业态配置要和不同居住区居民的消费水平、消费结构相适应,社区商业业态设置以市场引导和规划指导相结合进行功能配置,鼓励设置超市、便利店、专业店、生活服务网点;适度设置文化娱乐网点、专卖店、餐饮网点;限制设置百货店、仓储商店、集贸市场。其中,组团式社区商业中心的网点设置,凡满足居民生活必需的连锁超市、便利店、大众化餐饮店、药店、理发店、洗衣店、书报亭和维修回收点等为必设网点,以满足居民多样化、个性化消费的品牌专卖店、咖啡馆、酒吧、中西餐厅、花店、面包房、美容美发厅、健身房等为可选择性设置网点。
三、市级商业次中心
北部全州、兴安和南部平乐、荔浦分别为市级商业次中心,将其 建设成为桂林连接中南、珠三角的商品集散中心,建设成实现湘黔桂 粤商流、物流、信息流的优化集成的桥头堡。
(一)全州、兴安商业次中心
全州和兴安是物流北通湖南的重要通道,需要完善全州湘桂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兴安农副产品交易中心等项目建设,真正发挥农产品批
发功能。
(二)荔浦、平乐商业次中心
荔浦和平乐是通向贺州、梧州、广州和柳州市的主要通道。需要完善荔浦农产品批发大市场项目,平乐二塘农产品批发市场,建材市场等项目建设。
四、特色商业街建设
商业街是城市的缩影和精华,它是一系列的专业店、专卖店高度集聚的街区,以中小型为主,品种齐全,品牌经营,特色服务,可满足人们多样化需求,符合人们未来的消费发展趋势。商业街建设既是对城市原有商业资源的一种整合,也是商业向更高阶段发展的一种趋势。一般街长200米以上,专业店30家以上,设置在城市商业中心及次中心周边交通便利处。商业街的建设应注意保护和继承城市所拥有的历史、人文和文化传统,注意整体风格的营造,使其与城市风格浑然一体。随着消费水平的提高,人们需求的多样化,商业街应注重特色内涵的拓展,从满足物质消费的特色街向满足精神消费的特色街发展,形成一定的规模和辐射力。商业街的建设有很强的规划性,需要政府部门实施统一规划和建设管理。
桂林已建成的商业街有阳朔西街、正阳步行街、兴安水街、西 城路步行街等,除阳朔西街的定位比较鲜明外,其余几条商业街的主题定位不够明确,经营业态基本雷同。规划期内重点调整完善现有的阳朔西街、正阳步行街、兴安水街的差异化特色定位,强化阳朔西街的西式休闲特色,正阳步行街的明清王府的文脉重构,兴安水街的桂北风情,突出商业文化背景,注重特色培育,提升街区品位,以增强
影响力。将它们分别融入周边的旅游商圈,成为重点旅游线路的节点或组成部分,分别推出基于各自特色的市场经营模式(含具有纪念性、工艺性、实用性、便于携带型的旅游商贸工艺品的经营)。
桂林是著名的旅游城市,每年要接待上千万游客,为满足各地游客的需要,规划期限内在市区开发建设一条名小吃文化街,用以招揽全国名品小吃和老字号店进桂经营,名曰:“中华名小吃文化街”,为来自四面八方的游客提供服务。
规划期内,经过可行性研究,在市级商业中心、次中心或城区商业次中心,结合不同地段的历史文化、人文环境、商业特色,引导建设和发展一批有规模和影响的信息通讯、餐饮娱乐、家用电器、文博收藏、花卉宠物、儿童玩具、酒吧休闲等适应现代消费趋势的专业商业街。限制设置与特色商业街整体功能不协调匹配的经营网点及与特色街无关的业种和业态。
五、风景区商业网点建设
风景区商业设施的建筑风格必须与景观相协调,新开发景点必须与商业网点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风景区的商业网点应统一安排在景点外围,景点内开设商业网点要从严控制。要加强环境监测,禁止开设产生污染源的商业网点。鼓励发展连锁经营门店、特色店,限 制开设日用杂货店、服装店、普通食品店。
六、商业发展极
“八个商业发展极”是指阳朔、永福、恭城、资源、龙胜、灌阳、灵川各县域商贸中心及雁山镇商贸节点。“八极”将以桂林市为中心,通过有机整合桂林市域范围内的商贸资源,构建桂林市与7县
及雁山镇互动的商贸业发展格局。“八极”发展重点为:以服务于本区域居民消费为主,兼有一定的集聚辐射功能。结合各个区域的特色,以及商业发展的基础条件,分别突出购物、交易、餐饮、文化、服务、商务活动等功能,形成各自特色。
(一)阳朔、资源、龙胜在扩大旅游项目的基础上,加快发展与娱乐、度假、休闲、民俗风景、文化旅游、购物旅游为主的旅游商贸的新兴城镇。注重建设规范性交易场所,逐步改善商贸设施,逐步向现代化的旅游商品服务中心发展。
(二)永福、恭城、灌阳要以当地工农业生产的产品为主,建立批发市场,发展综合市场,完善设施,扩大容量,配套服务,加快发展;根据各自商业现有格局及发展前景,鼓励设置专业店、专卖店、超市、便利店、餐饮网点、文化娱乐网点、生活服务网点;适度设置百货店、大型综合超市、农贸市场、工业品批发市场;限制设置购物中心、仓储商店。配套设置金融、旅游服务、图书报刊和邮电等网点。
将“八极”建设成为各具特色的商业中心或重要商业节点。
七、乡镇节点
乡镇商业是桂林市商业网点的“多节点”:即分布于桂林市域各
区县,以满足本地居民生产、生活需求为主的商贸服务网络,是实施 桂林市城乡一体化战略,统筹桂林市城乡商贸发展的重要依托和现实载体。乡镇商业节点主要配置居民生活和生产所需的商业服务行业,服务对象为本乡镇和周边居民。规划期内,鼓励设置超市、便利店、
餐饮和生活服务网点,每镇设立2~3个连锁超市(总面积1000~2000平方米),每村设立1~2个供销便民店(面积100~300平方米);各乡镇要根据各自的产业主导、交通枢纽、旅游、现代居住和生态休闲等功能特征确定商业网点格局,构建科学合理的农村商贸流通网络;建设一批规模和功能适度的综合市场和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完善提升阳朔白沙水果专业批发市场、恭城水果批发市场;建设兴安大溶江水果批发市场和全州石塘蔬菜水果批发市场等;根据城镇产业布局状况,配合工业发展和农业产业化实施,发展工业品和农副产品批发市场;为支持农业生产发展,可筹办农用生资批发市场和专业店,销售种子、农用工具、化肥、农药及药械、农膜等,不断引进新产品、推广新技术,形成产品和技术综合优势,服务于农业产业化;在中心镇及一般建制镇,结合“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实施,延伸连锁经营网络,积极推行连锁经营的农资超市和以经营日用品为主的中小超市、便民店,通过连锁经营品种全、数量足、点位多、规模大的优势,降低经营成本,使农民在方便放心消费中得到实惠。适度设置中小型百货店、专卖店、专业店、文化娱乐设施;限制设置购物中心、大型百货店、大型综合超市、仓储式商场。在全市城乡一体化统筹发展战略指导下,建设和发展城镇商业将是真正提升城镇居民生活品质,实现“镇镇有超市,村村有便利”目标的重要途径。
八、农产品市场建设
构建与桂林经济发展和城乡居民生活质量不断提高相适应的现代化农产品流通体系,使桂林成为辐射湘桂粤乃至全国、连接港澳及
东盟十国的农产品流通枢纽。到2010年,培育3-5家大型以“公司加农户”运作的农产品连锁性供销公司,建成5-10个农产品物流配送中心,并带动桂林市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的形成和发展;形成1-3个规范化的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在加强现有农贸市场规范化管理的同时,积极试点、大力推广、发展连锁经营的社区生鲜超市。到2010年,力争100%的食用农产品生产基地达到无公害农产品基地的标准要求,力争30%以上的食用农产品生产基地达到绿色食品基地的标准要求,积极支持、鼓励和扶持发展有机农产品的生产与流通;农产品的公司经由率达到10%-20%,批发市场经由率50%-60%;在农产品的零售中,连锁超市、规范化农贸市场的销售比重达到60%-70%,其他市场的销售比重降到20%-30%以下。到2015年,农产品的公司经由率达到20%-30%,批发市场经由率60%-70%;连锁超市、规范化农贸市场、无店铺销售的销售比重达到90%以上,其他市场的销售比重降到10%以下。农产品市场发展重点为:积极发展农产品经销公司的订单采购和销售方式;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按国际惯例推行拍卖制;在规范化农贸市场推行联采分销;经过评估把符合超市改造的农贸市场改造成超市,积极鼓励发展农产品经销公司、代理商、物流配送公司等农产品流通中介组织;制定农产品流通的管理标准、规则、办法。
九、大力推进连锁经营
连锁经营是指众多小规模、分散经营同类商品和服务的零售企 业,在核心企业(经营总部)的领导下,以共同的经济利益为纽带,采取共同的经营方针,统一行动,实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销售相结合的
办法,通过规范化经营,实现规模效益的商贸组织形式。积极推进连锁经营,是商贸业发展的重要任务,也是现代流通业的主要标志。目前本行政区划范围内连锁业规模小、档次低、业态单一,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今后连锁业的发展要通过合资、合作、收购、兼并、加盟等形式,进行资源整合,进一步提高连锁企业的组织化和规模化水平。要培养一批实力雄厚、辐射力强的“龙头”企业,支持大型企业向连锁经营发展,形成规模优势,以带动整个连锁业竞争力的提升。在行业上,从传统零售、餐饮业向医药、家电、家居、汽车、旅游及家庭服务拓展,推动连锁向更广泛的行业发展和延伸。鼓励中小店铺通过各种途径实行加盟和特许连锁经营,推进超市和生活服务连锁企业向社区发展,实现每个社区都有小型综合超市和餐饮服务连锁店。尤其要鼓励方便农民日常生活消费和生产消费的连锁企业向农村乡镇延伸,使连锁业遍布社区和乡村。
规划期内,拟培养或引进5家大中型连锁企业,推进连锁超市向农村乡镇延伸,五年内使条件成熟的乡、村都有连锁超市。
十、培育发展专业市场
桂林市是湘桂走廊的中心城市,桂林经济的发展很大程度取决于桂林商贸经济的集聚与辐射能力。因此,建设专业市场要充分考虑其对周边城市的辐射力度,只有这样才能做大做强。目前桂林市规模性的专业市场较少,市场经营散乱,无核心竞争力和集聚力,无法发挥集聚优势和规模优势,对外辐射力不强。规划期内,通过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方式,重点培育和建设一批规模大、档次高、辐射广的专业市场,以增强商品的集聚功能,充分发挥商品的辐射作用。
(一)二手车交易市场
二手车是我国现代汽车流通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汽车流 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二手车流通市场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培育发展好二手车交易,既可推动消费,又能增加税源。目前桂林市二手车交易市场不大,交易量小。据调查,近两年全市二手车年交易量仅在1500-1800辆左右,平均每天只有几辆车交易,但随着新车的发展会逐年增多。设立二手车交易市场、二手车经销企业开设店铺,应根据本市汽车保有量和二手车交易规模,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鼓励竞争、促进发展的原则。通过政府引导,培育和建设有一定规模的二手车交易市场,鼓励二手车交易市场向信息化、现代化方向发展。规划期内,原则上控制在3家以内(即城东、城南、城西各设一家)。城东区以现有的桂林中汽二手车交易市场为基础,将其改造升级,使之达到市场要求;城南区的二手车交易市场规划在凯风路一带,形成以凯风路为主的二手车交易市场及汽车配件销售带;城西区是未来桂林商业网点发展的重要区域,结合新城区的建设,设立1家二手车交易市场。2010年前控制在2家以内,临时性的二手车交易市场不再批准建设。二手车交易市场建设要求:总建筑面积不少于5000平方米,可供经营者展示交易车辆的室内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并有相应的配套服务设施。二手车经销企业开设店铺原则上应在二手车交易市场或“4S”品牌汽车销售企业内,店铺要有相应的车辆展示场地及维修、检测设施。
(二)汽车配件销售市场
桂林市汽配行业历经几十年的发展已形成一定规模。但经营分散,多以瓦窑、香江饭店附近,环城西路、环城东路、虞山桥、乌石街、八里街等片区及金地球农机汽配市场。由于经营分散,各自为战, 难以形成辐射力强大的区域性中心市场,无法发挥集约优势和规模优势。规划期内,通过政府引导,重点培育发展规模大、档次高、辐射广的汽配专业市场,以增强商品的集聚功能,充分发挥商品的辐射作用。今后农机汽配销售市场规划在凯风路一带,以桂林金地球农机汽配市场为中心,将分散的农机汽配经营户逐步规范进场经营,形成以凯风路为主的农机汽车配件销售带。2010年前不宜新增大型的汽车配件销售市场,条件成熟时,经过可行性研究适当增设1家。
(三)五金机电产品交易市场
桂林市城北城区已建成规模较大的五金机电产品交易市场,规划期内,重点培育五金机电市场的发展,逐步规范本地区经营户进场经营,通过规范管理及优质服务,吸引外地经营户进场,以增强市场集聚力和辐射力。2010年前不宜新增大型的五金机电产品交易市场。
(四)旧货市场
规范现有的旧货市场,条件成熟时,规划期内经过可行性研究可适当设立1-2家旧货市场。
十一、商业网点设置的基本要求
商业网点设置应遵循市场经济规律,符合商圈原理。商圈是指零售企业经营、服务辐射的有效空间领域,是商业网点配置的基本要素之一。为避免因商业网点低水平重复设置而引发无序竞争,本行政辖 区内的相关商业网点需遵循以下规范要求:
(一)临桂县城、灵川县城及其与桂林城区的结合部的大型商业网点及市场建设纳入市政府统一管理
随着城市的发展,临桂、灵川的商业网点已同桂林市连成一体, 为避免重复建设,资源浪费和便于管理,将临桂县城、灵川县城及其与桂林城区的结合部的各类市场建设由市政府统一审核,包括项目申请、立项、核准、备案等。
(二)商业网点设置及市场建设的报批程序
2000平方米以上商业网点设置及各类市场建设,须向辖区政府的商贸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辖区政府提出书面意见。
1、桂林市五城区和临桂、灵川两县向市商业网点商品交易市场建设领导小组申报,按照《桂林市商业网点总体规划》的要求,由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交通影响、环境影响等听证和评估。经过听证和评估,拿到书面同意意见之后,方可到有关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2、资源、全州、兴安、灌阳、阳朔、荔浦、平乐、恭城、龙胜、永福等县向各县政府的商贸主管部门申报,由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交通影响、环境影响等听证和评估。经过听证和评估,拿到书面同意意见之后,方可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向市商务局备案。
(三)大型购物中心
大型购物中心设在市商业中心和区域商业中心,营业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设置相应规模的停车场,集购物、休闲、餐饮、娱乐为一体,经营、服务半径3公里以上。2010年,新设立控制在3个以内,2015年,新设立控制在10个以内。
(四)大型综合超市
指采取自选销售方式,以销售大众化实用品为主,并将超级市场和折扣商店的经营优势合为一体,满足顾客一次性购全的零售业态,依托交通要道、大型居民区设置,营业面积在2500平方米以上,按经营服务半径2公里或服务人口6万人左右设置一个大型综合超市。2010年新设立控制在15个以内,2015年新设立控制在25个以内。
(五)大型百货店
在市级和区域商业中心设置,营业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同类商店距离应在0.5公里以上。2015年前,城北城区商业次中心、城南城区商业次中心、城西新区商业中心(琴潭区+西城区)在条件成熟时,经过可行性研究可各设立1家大型百货店。
(六)大型专业店、专卖店
设在组团级社区或其它大型社区的商业中心和各城区、县的商业中心,应依托大型居住区、交通要道的舒缓地依势而设,营业面积在3000平方米左右,可结合业态不相同的大型综合超市配套布局。2010年,新设立控制在10个以内,2015年,新设立控制在20个以内。
(七)超级市场
指采取自选销售方式,以销售食品、生鲜食品和日常用品为主,向顾客提供日常生活必需品为主要目的的零售业态。营业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按经营服务半径0.5公里或服务人口0.8万人左右设置一个标准超市或食品专业超市。
(八)仓储式商场
指采取自选销售方式,以销售大众化实用品为主,并实行储销一
体化、低价销售和提供有限服务为特征的零售业态。依托交通干道设置,营业面积在5000平方米左右,经营服务半径3公里以上,并附设与营业面积相当的停车场。2015年前,条件成熟时经过听证评估和可行性研究,在城郊结合部的交通便利处设立仓储式商场。
(九)农贸市场
按照每个居住区(3-5万人)设1个室内农贸市场,用地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集肉菜零售、配送和其它购物功能于一体,禁止设置露天农贸市场。具备条件的,要推广改造为生鲜超市。
(十)便利店
指以自选销售为主,销售应急性的食品、日常生活用品和提供商品性服务,满足顾客需求为主要目的的零售业态。营业面积在100平方米左右,按经营服务半径100米或服务人口2000人配置一个。
(十一)区域商业中心
区域商业中心的设置宜以地块为主,条状为辅,建筑形态宜采取购物中心模式。区域商业中心、社区商业在相近的地域可统筹安排,避免重复设置。
(十二)社区商业中心
本市社区商业中心的区域是人口规模达到1万人以上的居民居住区,但距离市级商业中心和次中心1公里范围内的社区不设社区商业中心。社区商业中心的商圈半径一般为300-500米,服务人口1-5万人。每千人拥有社区商业服务设施500-800平方米。
(十三)网点发展与改造
整体控制大型百货商店的发展,适度发展仓储式商场,积极发展
大中型综合超市,有步骤地发展大中型专业店、专卖店,大力推进连锁经营。
(十四)本规划的最终解释权归桂林市商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