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商的经营活动,离不开客户的支持与帮助。代理商与客户关系的好坏,决定着代理商行业竞争力的高低和代理商经营成果的好坏。因此,代理商在日常经营的过程中,必须注重对客户关系的维护。只有在客户关系良性化和持续化发展情况下,代理商的客户资源才会得到不断的累加,代理商的经营事业才会得到快速、稳健的发展。
一般来说,客户关系按照客户构成结构来分,基本上可以分为四类:上游客户关系、协作客户关系、渠道客户关系、终端客户关系。针对不同的客户关系,代理商需采取不同的维护方法和维护策略。
一、上游客户——讲义
上游客户负责为代理商提供产品和服务,以及相关的市场信息和资源。简单地说,上游客户为代理商提供了赚钱的机会,是代理商的衣食父母。
通常,企业是代理商最常见的上游客户。在维持与企业的关系的过程中,代理商一定重视“义气”,即对企业的支持。事实证明,那些与同一家企业保持长时间愉快合作关系的代理商,在维护与企业关系的过程中,靠的不是双方合作之初的相互利益,而是对企业长期的支持。尤其是在企业面临困难时,如果代理商能给予企业无条件地支持,无疑会使企业感受到雪中送炭的温暖。当企业从困境中走出后,自然忘不了曾经帮助过自己的代理商,双方的信任将很容易建立。
代理商在经营的过程中,可能会结识很多上游客户。代理商如果能够与这些企业保持“以义相交”的状态,那么将永远不会出现商机缺乏的困境。
二、协作客户——讲情
协作客户,具体是指广告协作商、设计人员、装修人员、经营管理咨询人员、物流服务人员等。协作客户通过为代理商服务,满足代理商的要求来获取利益。从双方的利益获取和表现特征来看,代理商的利益取向呈隐性,协作客户的利益取向呈显性。具体来说,即代理商的利益,要在协作客户的辅助性服务的支持下,通过经营效果来实现;而协作客户的利益,则直接从对代理商的服务中获取。由于代理商对协作客户的服务的需求,是一种时断时续的状态,因此,双方的合作通常都是零散的。
对于代理商来说,协作客户的服务虽然不能直接影响自己的经营效果,但却能对自己的经营活动造成潜在的影响。比如,有些协作客户为代理商提供装修的服务,虽然装修的好坏不能直接决定代理商经营的好坏,但装修的效果却会对消费者的购买行为造成影响。
为了使协作客户为自己提供更好、更快的服务,代理商通常与之签订合作协议,以促使对方满足自己的要求。然而,由于合作协议不可能百分百地纳入各种不可抗的因素和情况,因此,协作客户执行协议的效果就很难得到保证了。在这种情况下,代理商要注意加强与协作客户的感情交流,加深双方的相互理解和支持。只有这样,协作客户才会把代理商的事情当做自己的事情,真心实意地为代理商服务。
三、渠道客户——讲利
渠道的畅通在于利来利往。与代理商合作的渠道客户,也就是代理商的下游客户。渠道客户之所以与代理商合作,最根本的原因就在于代理商提供的产品和服务,能够满足他们经营利益最大化的期望。如果渠道客户不能从代理商处获得利益,就会“另结新欢”,因此,代理商在于渠道客户的合作过程中,要重视渠道客户的利益需求,充分考虑渠道客户的最终利益实现的目标值。在提供交易产品或服务给渠道客户之前,代理商要设计合理的价格政策,保证渠道客户的市场赢利空间;在经营过程中,代理商还要不时地关心渠道客户实际经营的赢利状况,让渠道客户明白自己非常重视他们的经营效益,使他们愿意与自己长期合作。
四、终端客户——讲理
终端客户与代理商的合作关系因双方利益直接明显而呈现出较强的理性化特征。随着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理性化特征不但没有减弱,反而越来越强烈。因此,与终端客户讲理,就成
为代理商维持与终端客户关系的主要方法。
终端客户往往希望通过代理商的产品或服务,满足自身的价值需求,而代理商却要通过产品或服务,满足自己的价格目标,实现自己的目标利润。一个想花最少的钱,获得最好的产品或服务,争取价值最大化;一个想以有限的产品或服务资源,获取很高的价格回报。双方的关系,呈现出明显的“对立”,要想化解双方的对立,形成统一和一致的意见,就必须以理服人。当然,以理服人不是讲歪理,更不能强词夺理。否则,代理商虽然能够暂时蒙混终端客户,但却无法长时间维持与终端客户的关系。
代理商的经营活动,离不开客户的支持与帮助。代理商与客户关系的好坏,决定着代理商行业竞争力的高低和代理商经营成果的好坏。因此,代理商在日常经营的过程中,必须注重对客户关系的维护。只有在客户关系良性化和持续化发展情况下,代理商的客户资源才会得到不断的累加,代理商的经营事业才会得到快速、稳健的发展。
一般来说,客户关系按照客户构成结构来分,基本上可以分为四类:上游客户关系、协作客户关系、渠道客户关系、终端客户关系。针对不同的客户关系,代理商需采取不同的维护方法和维护策略。
一、上游客户——讲义
上游客户负责为代理商提供产品和服务,以及相关的市场信息和资源。简单地说,上游客户为代理商提供了赚钱的机会,是代理商的衣食父母。
通常,企业是代理商最常见的上游客户。在维持与企业的关系的过程中,代理商一定重视“义气”,即对企业的支持。事实证明,那些与同一家企业保持长时间愉快合作关系的代理商,在维护与企业关系的过程中,靠的不是双方合作之初的相互利益,而是对企业长期的支持。尤其是在企业面临困难时,如果代理商能给予企业无条件地支持,无疑会使企业感受到雪中送炭的温暖。当企业从困境中走出后,自然忘不了曾经帮助过自己的代理商,双方的信任将很容易建立。
代理商在经营的过程中,可能会结识很多上游客户。代理商如果能够与这些企业保持“以义相交”的状态,那么将永远不会出现商机缺乏的困境。
二、协作客户——讲情
协作客户,具体是指广告协作商、设计人员、装修人员、经营管理咨询人员、物流服务人员等。协作客户通过为代理商服务,满足代理商的要求来获取利益。从双方的利益获取和表现特征来看,代理商的利益取向呈隐性,协作客户的利益取向呈显性。具体来说,即代理商的利益,要在协作客户的辅助性服务的支持下,通过经营效果来实现;而协作客户的利益,则直接从对代理商的服务中获取。由于代理商对协作客户的服务的需求,是一种时断时续的状态,因此,双方的合作通常都是零散的。
对于代理商来说,协作客户的服务虽然不能直接影响自己的经营效果,但却能对自己的经营活动造成潜在的影响。比如,有些协作客户为代理商提供装修的服务,虽然装修的好坏不能直接决定代理商经营的好坏,但装修的效果却会对消费者的购买行为造成影响。
为了使协作客户为自己提供更好、更快的服务,代理商通常与之签订合作协议,以促使对方满足自己的要求。然而,由于合作协议不可能百分百地纳入各种不可抗的因素和情况,因此,协作客户执行协议的效果就很难得到保证了。在这种情况下,代理商要注意加强与协作客户的感情交流,加深双方的相互理解和支持。只有这样,协作客户才会把代理商的事情当做自己的事情,真心实意地为代理商服务。
三、渠道客户——讲利
渠道的畅通在于利来利往。与代理商合作的渠道客户,也就是代理商的下游客户。渠道客户之所以与代理商合作,最根本的原因就在于代理商提供的产品和服务,能够满足他们经营利益最大化的期望。如果渠道客户不能从代理商处获得利益,就会“另结新欢”,因此,代理商在于渠道客户的合作过程中,要重视渠道客户的利益需求,充分考虑渠道客户的最终利益实现的目标值。在提供交易产品或服务给渠道客户之前,代理商要设计合理的价格政策,保证渠道客户的市场赢利空间;在经营过程中,代理商还要不时地关心渠道客户实际经营的赢利状况,让渠道客户明白自己非常重视他们的经营效益,使他们愿意与自己长期合作。
四、终端客户——讲理
终端客户与代理商的合作关系因双方利益直接明显而呈现出较强的理性化特征。随着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理性化特征不但没有减弱,反而越来越强烈。因此,与终端客户讲理,就成
为代理商维持与终端客户关系的主要方法。
终端客户往往希望通过代理商的产品或服务,满足自身的价值需求,而代理商却要通过产品或服务,满足自己的价格目标,实现自己的目标利润。一个想花最少的钱,获得最好的产品或服务,争取价值最大化;一个想以有限的产品或服务资源,获取很高的价格回报。双方的关系,呈现出明显的“对立”,要想化解双方的对立,形成统一和一致的意见,就必须以理服人。当然,以理服人不是讲歪理,更不能强词夺理。否则,代理商虽然能够暂时蒙混终端客户,但却无法长时间维持与终端客户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