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劳动合同书
甲方(招用单位):
名称: 性质: 地址:
乙方:(被招收工人):
姓名: 性别: 年龄:
文化程度: 地址:
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由 劳动局( 年) 字第 号文件批准,经考试考核过后,同意招收 同志为合同制工作。现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务院发布的《国有企业实行合同制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省人民政府发布的 彻《暂行规定》的实施意见和市政府的补充意见,同意签订本合同,并达成协议条款如下:
一、 工作的任务及工种
乙方 同志同意按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安排在 承担 工作任务,为 工种。
二、 合同期、熟练期和试用期
合同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其中,熟练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试用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满,经双方同意,可以续订合同。
三、 生产、工作条件
为了使乙方能顺利完成生产工作任务,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职工的生产安全、劳动保护、卫生健康规定,为乙方提共必需的生产、工作条件、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
四、 劳动报酬、保险、福利和政治待遇
1. 劳动报酬:试用期间工资级别 标准工资 元;熟练期间工资级别 级,标准工资 元;熟练期满考核定为 级,标准工资 元。
2. 乙方在试用期满后第一个有起,享受本人的标准工资 工资性补贴。
3. 保险福利待遇:甲、乙双方严格遵照《暂行规定》第四章、第五章和省政府实施意见第四、五条规定执行。乙方在合同期内因工伤、残,因工伤死亡,因病死亡和患职业病,其待遇与甲方固定工相同。乙方在甲方期间的工作奖金、津贴、劳保用品、保健用品、粮油补贴、物价补贴等,其待遇与甲方固定工同工种同样对待。
4. 政治待遇:乙方在甲方生产期间,与所在单位固定工享受同样的劳动、工作、学习,参加民主管理,参加工会,入党入团,评劳模(先进生产者)等权力。
五、 劳动纪律
乙方必须自觉执行甲方单位生产、工作中各种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服从正常的组织调配,搞好生产,保证任务完成。
六、 合同的解除及责任
1. 乙方在合同期内出现《暂行规定》第十二条第㈠、⑵项之情况的,经查证属实可以
解除合同。
2. 乙方在违纪行为,甲方本着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按照错误情节轻重可给乙
方以行政处分,发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警告,限期改正。经教育、行政处分或发出解除劳动合同警告书仍然无效的,应当征求本工会的意见解除劳动合同。
3. 乙方被除名、开除、劳动教育以及被判刑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4. 乙方在下列情况下,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1) 劳动合同期限未满,又不符合《暂行规定》第二十一条的;
2) 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医务劳动委员会确认的;
3) 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 女工在孕期、产后及哺乳期间的;
5) 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
1. 甲方在下列情况下,乙方可以提出解除合同。
2. 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无有效的保护措施,严重危害人身
体健康的;
3. 甲方不能按照合同规定支付报酬的;
4. 经甲方同意,自费考入中等专业以上学校学习的;
5. 甲方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侵犯工人合法柜权益的。属于本项
第⑴⑵⑶⑷款之情况解除合同的,甲方应该负责经济赔偿。
6. 试用期满后,在合同期内任何一方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方可办
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甲方应报上级主管部门、所在地劳动行政部门备案。
7. 乙方违反劳动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根据后果和责任大小追究乙方
经济责任。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政策规定不符之处按有关政策执行。
八、本合同涂改或代签无效。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签证机关编号: 仲 字第 号
签证时间: 年 月 日
签证机关: (盖章)
注:
1. 常年性生产、工作岗位上招用的劳动合同制工人的合同期限一般不得少于3~5年;
2. 本合同期满,经双方同意续订合同,要重新办理合同签订、签证手续;
3. 本合同招用单位与甲方签字盖章单位应与劳动部门下达招工指标所指单位名称一致:
4.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工人劳动合同书
甲方(招用单位):
名称: 性质: 地址:
乙方:(被招收工人):
姓名: 性别: 年龄:
文化程度: 地址:
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由 劳动局( 年) 字第 号文件批准,经考试考核过后,同意招收 同志为合同制工作。现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务院发布的《国有企业实行合同制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省人民政府发布的 彻《暂行规定》的实施意见和市政府的补充意见,同意签订本合同,并达成协议条款如下:
一、 工作的任务及工种
乙方 同志同意按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安排在 承担 工作任务,为 工种。
二、 合同期、熟练期和试用期
合同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其中,熟练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试用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满,经双方同意,可以续订合同。
三、 生产、工作条件
为了使乙方能顺利完成生产工作任务,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职工的生产安全、劳动保护、卫生健康规定,为乙方提共必需的生产、工作条件、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
四、 劳动报酬、保险、福利和政治待遇
1. 劳动报酬:试用期间工资级别 标准工资 元;熟练期间工资级别 级,标准工资 元;熟练期满考核定为 级,标准工资 元。
2. 乙方在试用期满后第一个有起,享受本人的标准工资 工资性补贴。
3. 保险福利待遇:甲、乙双方严格遵照《暂行规定》第四章、第五章和省政府实施意见第四、五条规定执行。乙方在合同期内因工伤、残,因工伤死亡,因病死亡和患职业病,其待遇与甲方固定工相同。乙方在甲方期间的工作奖金、津贴、劳保用品、保健用品、粮油补贴、物价补贴等,其待遇与甲方固定工同工种同样对待。
4. 政治待遇:乙方在甲方生产期间,与所在单位固定工享受同样的劳动、工作、学习,参加民主管理,参加工会,入党入团,评劳模(先进生产者)等权力。
五、 劳动纪律
乙方必须自觉执行甲方单位生产、工作中各种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服从正常的组织调配,搞好生产,保证任务完成。
六、 合同的解除及责任
1. 乙方在合同期内出现《暂行规定》第十二条第㈠、⑵项之情况的,经查证属实可以
解除合同。
2. 乙方在违纪行为,甲方本着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按照错误情节轻重可给乙
方以行政处分,发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警告,限期改正。经教育、行政处分或发出解除劳动合同警告书仍然无效的,应当征求本工会的意见解除劳动合同。
3. 乙方被除名、开除、劳动教育以及被判刑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4. 乙方在下列情况下,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1) 劳动合同期限未满,又不符合《暂行规定》第二十一条的;
2) 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医务劳动委员会确认的;
3) 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 女工在孕期、产后及哺乳期间的;
5) 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
1. 甲方在下列情况下,乙方可以提出解除合同。
2. 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无有效的保护措施,严重危害人身
体健康的;
3. 甲方不能按照合同规定支付报酬的;
4. 经甲方同意,自费考入中等专业以上学校学习的;
5. 甲方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侵犯工人合法柜权益的。属于本项
第⑴⑵⑶⑷款之情况解除合同的,甲方应该负责经济赔偿。
6. 试用期满后,在合同期内任何一方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方可办
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甲方应报上级主管部门、所在地劳动行政部门备案。
7. 乙方违反劳动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根据后果和责任大小追究乙方
经济责任。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政策规定不符之处按有关政策执行。
八、本合同涂改或代签无效。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签证机关编号: 仲 字第 号
签证时间: 年 月 日
签证机关: (盖章)
注:
1. 常年性生产、工作岗位上招用的劳动合同制工人的合同期限一般不得少于3~5年;
2. 本合同期满,经双方同意续订合同,要重新办理合同签订、签证手续;
3. 本合同招用单位与甲方签字盖章单位应与劳动部门下达招工指标所指单位名称一致:
4.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