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零售业态分类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零售业态的分类标准及其分类原则和各种业态的结构特点。
本标准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零售业的企业和店铺。
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零售业
以向消费者销售商品为主,并提供相关服务的行业。
2.2零售业态
零售企业为满足不同的消费需求进行相应的要素组合而形成的不同经营形态。
3零售业态分类原则
零售业态按零售店铺的结构特点,根据其经营方式商品结构服务功能,以及选址、商圈、规模、店堂设施、目标顾客和有无固定营业场所进行分类。
4零售业态分类
零售业态从总体上可以分为有店铺零售业态和无店铺零售业态两类。
按照零售业态分类原则分为食杂店、便利店、折扣店、超市、大型超市、仓储会员店、百货店、专业店、专卖店、家居建材商店、购物中心、厂家直销中心、电视购物、邮购网上商店、自动售货亭、电话购物等17种零售业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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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有店铺零售
是有固定的进行商品陈列和销售所需要的场所和空间,并且消费者的购买行为主要在这一场所内完成的零售业态。有店铺零售业态分类和基本特点见表1。
4.1.1食杂店
是以香烟酒饮料休闲食品为主,独立传统的无明显品牌形象的零售业态。
4.1.2便利店
满足顾客便利性需求为主要目的的零售业态。
4.1.3折扣店
是店铺装修简单,提供有限服务,商品价格低廉的一种小型超市业态。拥有不到2000个品种,经营一定数量的自有品牌商品。
4.1.4超市
是开架售货,集中收款,满足社区消费者日常生活需要的零售业态。根据商品结构的不同,可以分为食品超市和综合超市。
4.1.5大型超市
实际营业面积6000m2以上,品种齐全,满足顾客一次性购齐的零售业态。根据商品结构,可以分为以经营食品为主的大型超市和以经营日用品为主的大型超市。
4.1.6仓储会员店
以会员制为基础,实行储销一体批零兼营,以提供有限服务和低价格商品为主要特征的零售业态。
4.1.7百货店
在一个建筑物内,经营若干大类商品,实行统一管理,分区销售,满足顾客对时尚商品多样化选择需求的零售业态。
4.1.8专业店
以专门经营某一大类商品为主的零售业态。
例如办公用品专业店(office supply)玩具专业店(toy stores)家电专业店(home appliance)药品专业店(drug store)服饰店(apparel shop)等。
4.1.9专卖店
以专门经营或被授权经营某一主要品牌商品为主的零售业态。
4.1.10家居建材商店
以专门销售建材装饰家居用品为主的零售业态。
4.1.11购物中心
是多种零售店铺服务设施集中在由企业有计划地开发管理运乏味的一种建筑物内或一个区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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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消费者提供综合性服务的商业集合体。
社区购物中心
是在城市的区域商业中心建立的,面积在5万m2以内的购物中心。
市区购物中心
是在城市的商业中心建立的,面积在10万m2以内的购物中心。
城郊购物中心
是在城市的郊区建立的,面积在10万m2以内的购物中心。
4.1.12厂家直销中心
由生产商直接设立或委托独立经营者设立,专门经营本企业品牌商品,并且多个企业品牌的营业场所集中在一个区域的零售业态。
4.2无店铺零售
不通过店铺销售,由厂家或商家直接将商品递送给消费者的零售业态。无店铺零售业态分类和基本特点见表2。
4.2.1电视购物
以电视作为向消费者进行商品推介展示的渠道,并取得订单的零售业态。
4.2.2邮购
以邮寄商品目录为主向消费者进行商品推介展示的渠道,并通过邮寄垢方式将商品送达给消费者的零售业态。
4.2.3网上商店
通过互联网络进行买卖活动的零售业态。
4.2.4自动售货亭
通过售货机进行商品售卖活动的零售业态。
4.2.5电话购物
主要通过电话完成销售或购买活动的一种零售业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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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零售业态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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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零售业态的分类标准及其分类原则和各种业态的结构特点。
本标准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零售业的企业和店铺。
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零售业
以向消费者销售商品为主,并提供相关服务的行业。
2.2零售业态
零售企业为满足不同的消费需求进行相应的要素组合而形成的不同经营形态。
3零售业态分类原则
零售业态按零售店铺的结构特点,根据其经营方式商品结构服务功能,以及选址、商圈、规模、店堂设施、目标顾客和有无固定营业场所进行分类。
4零售业态分类
零售业态从总体上可以分为有店铺零售业态和无店铺零售业态两类。
按照零售业态分类原则分为食杂店、便利店、折扣店、超市、大型超市、仓储会员店、百货店、专业店、专卖店、家居建材商店、购物中心、厂家直销中心、电视购物、邮购网上商店、自动售货亭、电话购物等17种零售业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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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有店铺零售
是有固定的进行商品陈列和销售所需要的场所和空间,并且消费者的购买行为主要在这一场所内完成的零售业态。有店铺零售业态分类和基本特点见表1。
4.1.1食杂店
是以香烟酒饮料休闲食品为主,独立传统的无明显品牌形象的零售业态。
4.1.2便利店
满足顾客便利性需求为主要目的的零售业态。
4.1.3折扣店
是店铺装修简单,提供有限服务,商品价格低廉的一种小型超市业态。拥有不到2000个品种,经营一定数量的自有品牌商品。
4.1.4超市
是开架售货,集中收款,满足社区消费者日常生活需要的零售业态。根据商品结构的不同,可以分为食品超市和综合超市。
4.1.5大型超市
实际营业面积6000m2以上,品种齐全,满足顾客一次性购齐的零售业态。根据商品结构,可以分为以经营食品为主的大型超市和以经营日用品为主的大型超市。
4.1.6仓储会员店
以会员制为基础,实行储销一体批零兼营,以提供有限服务和低价格商品为主要特征的零售业态。
4.1.7百货店
在一个建筑物内,经营若干大类商品,实行统一管理,分区销售,满足顾客对时尚商品多样化选择需求的零售业态。
4.1.8专业店
以专门经营某一大类商品为主的零售业态。
例如办公用品专业店(office supply)玩具专业店(toy stores)家电专业店(home appliance)药品专业店(drug store)服饰店(apparel shop)等。
4.1.9专卖店
以专门经营或被授权经营某一主要品牌商品为主的零售业态。
4.1.10家居建材商店
以专门销售建材装饰家居用品为主的零售业态。
4.1.11购物中心
是多种零售店铺服务设施集中在由企业有计划地开发管理运乏味的一种建筑物内或一个区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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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消费者提供综合性服务的商业集合体。
社区购物中心
是在城市的区域商业中心建立的,面积在5万m2以内的购物中心。
市区购物中心
是在城市的商业中心建立的,面积在10万m2以内的购物中心。
城郊购物中心
是在城市的郊区建立的,面积在10万m2以内的购物中心。
4.1.12厂家直销中心
由生产商直接设立或委托独立经营者设立,专门经营本企业品牌商品,并且多个企业品牌的营业场所集中在一个区域的零售业态。
4.2无店铺零售
不通过店铺销售,由厂家或商家直接将商品递送给消费者的零售业态。无店铺零售业态分类和基本特点见表2。
4.2.1电视购物
以电视作为向消费者进行商品推介展示的渠道,并取得订单的零售业态。
4.2.2邮购
以邮寄商品目录为主向消费者进行商品推介展示的渠道,并通过邮寄垢方式将商品送达给消费者的零售业态。
4.2.3网上商店
通过互联网络进行买卖活动的零售业态。
4.2.4自动售货亭
通过售货机进行商品售卖活动的零售业态。
4.2.5电话购物
主要通过电话完成销售或购买活动的一种零售业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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