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甲方地址:
账号:中行存折:
电话: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乙方地址:
电话:
中介(以下简称丙方):
丙方地址:
联系人:
身份证号:
电话:
兹经丙方介绍,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1、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饰、设备 标准”(后附);
2、任何设施、设备,并未对该房屋进行任何装饰、装修处理;
第二条 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租赁住房(住宅)。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五年,自2012年2月15日至2017年2月15日止。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
第四条 租金、押金。
该房屋前三年月租金为贰仟叁佰元整;第四年月租金为贰仟伍佰元整;第五年月租金为贰仟捌佰元整;押金为肆仟元整,押金于合同期满并结算后退还乙方。甲方承诺给与乙方15天的免租期供乙方装修及搬迁入住。
租赁期间,如遇到国家有关政策调整,则按新政策规定调整租金标准;
第五条 付款金额及支付方式。
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当日支付五个半月租金(甲方给与乙方半个月的免租期)、租房押金及甲方已经垫付的十个月的物业管理费(自2012年3月份起算,约2100元,每月212元)合计元至甲方指定中行存折账户,以后依次按半年为周期支付租金,付款期限为10日历天,甲方收款后向乙方提供收条。相关税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 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租金及相关款项后当日,将该房屋钥匙交付给乙方使用。
第七条 甲方对房屋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拥有房屋产权,并提供相应证明,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
第八条 维修养护责任。
甲方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任何修缮的责任。
乙方承诺只对该房屋进行简装,不进行精装。乙方对该房屋的装修方案,必须征得甲方及该房屋所属物业管理部门的同意,相关的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且乙方装修不得改变房屋结构、不影响房屋原有使用功能、不损坏该房屋内设施。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因乙方管理或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关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责任,乙方应恢复房屋原状或赔偿损失。
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乙方应服从物业管理部门监督检查。
乙方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该房屋所属物业等相关部门的规定,甲方不承担乙方的任何违法违规责任。
第九条 乙方应承担的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
1.水费、电费;
2.燃气费;
3. 取暖费;
4. 电话费;
5. 有线电视及网络费;
6. 物业管理费;
7. 其他由于乙方使用而产生的费用。
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如上一切欠费。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居住的。
3、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没收乙方的押金作为违约金,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乙方尚应赔偿全部损失:
(1)私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注:在非承重内墙上开门洞不属于拆改、变动结构)。
(2)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3)未经甲方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4)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5)未按时支付房租或其他费用逾期15日历天以上。
4、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5、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
第十一条 租赁期满。
1、 租赁期满前,乙方要继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满3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届满后仍要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2、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贰倍的滞纳金。乙方还应承担因逾期归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内,任何一方要求提前解除本合同,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2、在租赁期内,乙方中途退租的,乙方除应交清租金及其他按规定应当由乙方缴纳的所有费
用外(乙方租金及需缴纳的其他费用算至乙方全部搬出该房屋并交还钥匙当日止),尚需一次性支付甲方一笔违约金(前三年退租,违约金为壹万元整,第四年或第五年退租,违约金为五千元整)。
3、在租赁期内,因甲方自身原因要求提前解除合同,甲方需一次性支付乙方一笔违约金(前
三年提前解约,违约金为壹万元整,第四年、第五年提前解约,违约金为五千元整),乙方租金及需缴纳的其他费用算至乙方全部搬出该房屋并交还钥匙当日止;
4、乙方必须按时交付租金,逾期拖欠租金,甲方每天按月租金的3%加收滞纳金,拖欠租金15
日历天以上,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第十三条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 其他。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五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产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丙叁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伍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丙方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七条 合同附件。
1、
2、
甲方(签章):_____ 乙方(签章):_____
电话: 电话: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丙方(签章):_____
电话:
___年___月___日
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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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地址:
账号:中行存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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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乙方地址:
电话:
中介(以下简称丙方):
丙方地址:
联系人:
身份证号:
电话:
兹经丙方介绍,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1、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饰、设备 标准”(后附);
2、任何设施、设备,并未对该房屋进行任何装饰、装修处理;
第二条 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租赁住房(住宅)。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五年,自2012年2月15日至2017年2月15日止。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
第四条 租金、押金。
该房屋前三年月租金为贰仟叁佰元整;第四年月租金为贰仟伍佰元整;第五年月租金为贰仟捌佰元整;押金为肆仟元整,押金于合同期满并结算后退还乙方。甲方承诺给与乙方15天的免租期供乙方装修及搬迁入住。
租赁期间,如遇到国家有关政策调整,则按新政策规定调整租金标准;
第五条 付款金额及支付方式。
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当日支付五个半月租金(甲方给与乙方半个月的免租期)、租房押金及甲方已经垫付的十个月的物业管理费(自2012年3月份起算,约2100元,每月212元)合计元至甲方指定中行存折账户,以后依次按半年为周期支付租金,付款期限为10日历天,甲方收款后向乙方提供收条。相关税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 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租金及相关款项后当日,将该房屋钥匙交付给乙方使用。
第七条 甲方对房屋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拥有房屋产权,并提供相应证明,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
第八条 维修养护责任。
甲方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任何修缮的责任。
乙方承诺只对该房屋进行简装,不进行精装。乙方对该房屋的装修方案,必须征得甲方及该房屋所属物业管理部门的同意,相关的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且乙方装修不得改变房屋结构、不影响房屋原有使用功能、不损坏该房屋内设施。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因乙方管理或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关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责任,乙方应恢复房屋原状或赔偿损失。
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乙方应服从物业管理部门监督检查。
乙方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该房屋所属物业等相关部门的规定,甲方不承担乙方的任何违法违规责任。
第九条 乙方应承担的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
1.水费、电费;
2.燃气费;
3. 取暖费;
4. 电话费;
5. 有线电视及网络费;
6. 物业管理费;
7. 其他由于乙方使用而产生的费用。
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如上一切欠费。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居住的。
3、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没收乙方的押金作为违约金,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乙方尚应赔偿全部损失:
(1)私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注:在非承重内墙上开门洞不属于拆改、变动结构)。
(2)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3)未经甲方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4)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5)未按时支付房租或其他费用逾期15日历天以上。
4、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5、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
第十一条 租赁期满。
1、 租赁期满前,乙方要继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满3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届满后仍要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2、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贰倍的滞纳金。乙方还应承担因逾期归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内,任何一方要求提前解除本合同,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2、在租赁期内,乙方中途退租的,乙方除应交清租金及其他按规定应当由乙方缴纳的所有费
用外(乙方租金及需缴纳的其他费用算至乙方全部搬出该房屋并交还钥匙当日止),尚需一次性支付甲方一笔违约金(前三年退租,违约金为壹万元整,第四年或第五年退租,违约金为五千元整)。
3、在租赁期内,因甲方自身原因要求提前解除合同,甲方需一次性支付乙方一笔违约金(前
三年提前解约,违约金为壹万元整,第四年、第五年提前解约,违约金为五千元整),乙方租金及需缴纳的其他费用算至乙方全部搬出该房屋并交还钥匙当日止;
4、乙方必须按时交付租金,逾期拖欠租金,甲方每天按月租金的3%加收滞纳金,拖欠租金15
日历天以上,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第十三条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 其他。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五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产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丙叁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伍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丙方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七条 合同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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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签章):_____ 乙方(签章):_____
电话: 电话: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丙方(签章):_____
电话:
___年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