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
理
安
全
生
产
计
划
为加强蓟县新城示范镇A 地块一至八期农民还迁安置经济适用房项目区间路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有效防范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我单位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为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规、规范的实施,全面落实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控制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各项安全工作目标圆满完成。现编制此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如下:
一、安全监理工作目标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理合同的约定实施安全监理,督促施工单位加强自身施工安全管理,提高全体员工安全意识和整体素质,做好日常安全巡视检查工作,及时对物的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出整改,协助施工单位完成施工安全计划目标的实现,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频率,杜绝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二、安全监理工作依据
1国家、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相关技术性文件
2政府批准的建设工程文件及设计文件
3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和其它建设工程合同等
三、安全监理工作内容
1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监理工作
1.1审查施工单位的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1.2协助建设单位与施工承包单位签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协议书(需要时)
1.3审查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单位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1.4审查电工、焊工、起重机械工、特岗人上岗证。
1.5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体系
1.6督促施工承包单位检查各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体系
1.7审查施工承包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核查高危作业安全施工作业方案及应急救援预案
1.8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做好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1.9对中型及以上项目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第26条规定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1.10审查施工单位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a. 施工单位编制的地下管线保护措施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b. 基坑支护与降水、土方开挖与边坡防护、模板、起重吊装、脚手架、拆除等分部分项工
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c.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者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d. 冬季、雨季等季节性施工方案制定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e. 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是否符合安全生产要求,办公、宿舍、食堂、道路等临时设施设置以及排水、防火措施是否强制性标准要求
f. 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规定的内容。
1.11检查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上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监管机构的建立、健全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督促施工单位检查各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情况。
1.12审查施工单位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
1.13审查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具备合法资格,是否与投标文件相一致
1.14审核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是否合法有效
1.15审核施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使用计划
2施工过程中安全监理工作
2.1监督施工单位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组织施工,及时制止违规施工作业
2.2定期巡视检查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情况
2.3核查施工现场施工起重机械、和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
2.4检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2.5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并对施工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抽查,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2.6对施工过程中的高危作业进行巡视检查
2.7发现严重违规事故和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承包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意见;情节情况严重的,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工程暂停令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承包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应及时向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2.8核查施工承包单位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并签署意见,对高危作业的关键工序实施重点监督检查
2.9竣工验收阶段将有关安全生产的技术文件、验收记录、监理规划、监理细则、监理月报、
监理会议纪要及相关书面通知等按规定立卷归档。
四、项目监理部人员配备计划
根据委托监理合同中规定, 本工程配备安全总监一名,为保证工程的安全施工,我项目监理部增设两名现场监理人员。
五、工程施工安全监理控制措施
1组织措施:落实目标控制的组织机构和人员,明确各级目标控制的任务职能分工,权利和责任
2技术措施:提出多种不同的技术方案,对各种技术方案进行技术经济比较和分析,选择最优的技术方案进行实施。
3经济措施:建立奖惩制度,控制效果与经济挂钩
4合同措施:施工安全控制要以合同为依据,分析不同合同之间的相互联系和相互影响,对每一项合同做出分析
六、安全监理工作制度
为了加强对本工程的安全控制,实现我公司的安全目标和对建设单位的承诺,特制定本工程的安全监理工作制度。
1、图纸、设计文件会审制度
1.1目的:
1.1.1施工图审核时为了理解设计意图、设计要求,澄清疑问,纠正差错与缺陷,使监理人员对工程细节做到心里有数。需要时,审核设计的合理性。
1.1.2设计交底是为了在施工前,使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明确设计意图、设计思路、施工中应注意的问题。设计单位对施工图中存在问题给予明确答复。
1.2施工图审核的程序:
1.2.1施工图审核应在设计交底前完成。
1.2.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各专业监理人员熟悉施工图等设计文件,并对图纸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特殊情况下,受建设单位委托或总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时,可报公司项目管理部,由项目管理部组织专家些组项目监理部完成施工图审核工作,
1.2.3结构复杂或技术要求高、特殊重要的工程,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图初审,并
提出审核意见报公司总工程师审核。
1.2.4施工图审核抓住以下要点:
1.2.4.1施工图的设计单位是否具有相应资质;施工图是否正式签署;设计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政策、法规、规范、标准;是否结合本地区情况;施工图是否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图审核部门审查通过。
1.2.4.2施工图目录与图纸页数是否相符,图纸内容是否齐全,施工图各部位尺寸、标高是否统一、准确无误;设计说明与图纸是否一致,设计深度是否满足施工要求。
1.2.4.3建筑、结构、设备安装、管道工程等个专业图纸是否有矛盾。
1.2.4.4地上地下建筑物、构筑物交叉是否有矛盾。
1.2.4.5大型构建和设备的吊装是否满足安全施工要求。
1.2.4.6对特殊部位的质量要求和验评标准是否明确。
1.2.4.7在建设单位委托的情况下,审查设计合理性、经济性、安全性、适用性及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情况等。
1.2.5设计变更等文件的审查与施工图纸审核程序相同,且同时应符合《造价控制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的要求。
1.3设计交底制度:
1.3.1设计交底会应在设计图审核后,正式施工开始前进行,可按专业、施工部位分别进行。
1.3.2设计交底应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有关单位参加。在建设单位委托的情况下,项目监理部应协助建设单位组织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有关单位召开设计交底会。
1.3.3设计交底会议程:
1.3.3.1请设计单位介绍设计意图、设计思路、施工中应注意的问题。
1.3.3.2请设计单位澄清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所提出的问题、疑点,逐条给予明确的答复。讨论中既要尊重设计单位意见,又要按国家有关政策法规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
1.3.3.3会议组织者对已达成一致的意见,整理形成设计交底会“会议纪要”,发至个有关单位。“会议纪要”必须详细、准确,应由与会各方签字,并作为数据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施工图具有同等效力。
1.4质量记录:
项目监理部应保存提交建设单位的施工图“审核记录”和签字齐全的设计交底会“会议纪要”等资料。
2、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制度
2.1目的:
2.1.1工程项目施工前,控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质量,使其有针对性地知道施工,
2.1.2督促施工单位监理质量保证体系、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
2.2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查程序:
2.2.1施工组织总设计应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审查,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应在该单位工程施工前审查,分部、分项工程或专项施工方案应在相应的分部、分项或专项工程施工前审查。
2.2.2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及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提出审查意见,并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后报建设单位。未经监理方审查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单位不得实施。
2.2.3在特殊情况下,总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在项目监理部初审后提出设和意见,可报公司项目管理部,有项目管理部组织专家协助项目监理部完成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审查工作。结构复杂或施工技术要求高的工程,应报公司总工程师审核。
2.2.4施工组织设计的变更、补充和调整:
凡施工周期较长的工程,因施工条件变化或在施工的特定阶段,元施工组织设计(或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不能满足要求时,应由施工单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调整方案”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程序同11.2.2.2
2.2.5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查内容:
2.2.5.1施工组织设计应经编制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加盖单位公章。
2.2.5.2施工组织设计应符合当前国家和地方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
2.2.5.3施工组织设计应与施工合同内容一致,质量目标明确。
2.2.5.4施工组织设计的施工程序和方法应符合施工工艺要求和本工程特点,并满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要求。
2.2.5.5施工组织设计中对冬、雨季施工应制定有效措施包括安全措施,且应在工序上有所考虑。
2.2.5.6施工组织设计应优先选用目前先进成熟的施工技术,如需要使用新技术,应考虑本工程的质量、进度、造价、安全等方面是否有利。
2.2.5.7施工组织设计中工期安排应采用横道图、流水施工方法和网络计划技术,在保证合同约定的工期前提下, 在、做到均衡连续施工。
2.2.5.8施工机械的选用配备应经济合理,满足工期、质量要求。
2.2.5.9施工平面图的布置与地貌环境、建筑平面协调一致,并符合紧凑、合理、文明、安全、节约、方便的原则。
2.2.5.10降低成本、确保质量和安全的措施齐全可行。
2.2.5.11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应符合国家规范、标准的规定和地方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2.3施工单位现场项目管理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及质量保证体系的审查原则:
2.3.1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的组织机构设置合理。
2.3.2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制度齐全、可行。
2.3.3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齐全、有效。
2.3.4施工组织设计中制定的安全措施、环保措施、消防措施和文明施工措施针对性强且有效。
2.3.5施工组织设计中应编制劳动力配备计划。
2.4质量记录:
项目监理部应保留已签署审查意见、报送建设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和对施工单位现场项目管理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的确认意见。
3、工程开工申请审批制度:
3.1目的:
3.1.1开工前,控制施工准备情况,确保开工合法且准备充分,避免盲目施工,造成质量缺陷和经济损失。
3.2开工审批程序:
3.2.1在工程师开工前,项目监理部应对以下开工条件进行喝茶:
a 、已取得政府主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许可证》;
b 、征地拆迁工作能满足工作进度需要;
c 、承包单位现场质量、技术管理和保证体系已获得项目监理部佘查确认;
d 、施工图审查机构已出具的审查合格书;施工图会审提出的相关问题已满足施工进度要求; e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已获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确认。
f 、有关分包单位的资质已获得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确认。
g 、测量放线控制成果及保护措施已经项目监理部验收合格。
h 、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已到位,机具、施工人员已进场,主要工程材料已落实;
i 、进场道路及水、电、通讯等已满足开工要求;
3.2.1.2在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在完成以下工作后向项目监理部提出“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及相关资料。
a 、施工组织设计已获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b 、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已到位,机具、施工人员已进场,主要工程材料已落实;
c 、进场道路及水、电、通讯等已满足开工要求;
4、工程材料及半成品质量检验抽样复试制度:
4.1目的:
4.1.1控制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严禁不合格品在工程上使用。
4.2控制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的程序;
4.2.1对材料、构配件、设备采购的控制:
a 、在材料、构配件、设备采购前,有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供货单位的资质证明,必要时,应到供货单位考察其质量保证体系、生产能力和业绩,并将审查结果报建设单位。确认其具备供货资质后,准许采购;
b 、对大型或重要设备以及大宗器材或材料的采购,建议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采取招标采购的方式。其质量应满足有关标准和设计文件要求,交货期应满足施工及安装进度要求。
C 、供货单位在提供产品的同时必须提供质量证明文件,对进口设备必须审查海关商检证书。对供货单位、施工单位提供的样品要与现场的实际材料、构配件、设备进行检查比较,确保无误后方可使用。
4.2.2对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的质量控制
4.2.2.1项目监理部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每一批材料、构配件、设备必须当天在监理日志上详细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进场时间、堆放位置等。并要求施工单位做好检验状态标识——未检。未检的材料、构配件、设备严禁用于工程施工。
4.2.2.2专业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按批报送已进场尚未检验材料、构配件、设备的“工程物资进场报验申请表”及准用证和质量证明资料,并对上述证件及资料进行审核。
4.2.2.3专业监理工程师对进场实物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约定或有关质量管理文件规定的比例,采取见证取样的方式进行抽检,在材料见证抽样单上签字,以证实材料取样符合要求。并要求施工单位做好检验状态标识——已检待判定。
4.2.2.4专业监理工程师应从以下五个方面对施工单位委托的试验室进行考核,并写出开合
报告,经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后,报建设单位。
a 、试验室的资质等级及实验范围
b 、法定计量部门对实验设备出具的计量检定证明
C 、试验室管理制度
d 、实验人员的资格证书
e 、本工程的试验项目及其要求
4.2.2.5工程材料经考核合格的试验室试验后,专业监理工程师按相关的材料标准审核施工单位报送的材料复试报告,在“工程物资进场报验申请表”上签署意见,报总监理工程师签认。总监理工程师应对工程使用的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质量控制负总责。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认的材料、构配件、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安装。对检验合格(或不合格)的材料要求施工单位做好检验状态标识——合格(或不合格)
4.2.2.6未经专业监理工程师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设备,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拒绝签认,并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同意,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书面通知施工单位,限期将不合格材料、构配件、设备撤出现场,并在退场当天记录“不合格材料退场纪录”
5、安全物资验收制度:
安全物资进场后由施工单位向项目监理部报验申请,由安全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此物资生产厂家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地方规范标准后,再去现场与施工单位共同进行验收(需复试的见证取样复试),验收合格允许使用,负责清退出场,并做好清退记录
6、设计变更审批制度:
6.1目的
通过严格管理设计变更,尽量减小其对工程质量、进度、造价的影响,避免因工程变更引起合同争议。
6.2工程变更管理程序;
6.2.1工程变更管理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规定的程序和要求严格管理。
6.2.2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共同签署的“工程变更单”时施工图的补充,与施工图有同等作用。
6.2.3总监理工程师在处理变更时,应综合考虑进度、质量、造价控制和合同、信息管理情况,不能贸然从事,以免在某些环节上发生脱节。特别应注意以下几点:
a 、提高或降低标准
b 、影响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
c 、增减工程内容
d 、超出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范围
6.2.4总监理工程师在审核工程变更时,要坚持按规范、规程、工艺标准、质量验收规范审核,不得迁就因施工单位失误造成工程变更。
6.2.5“工程变更单”的内容应明确具体,图示应符合规范要求,言语应准确、肯定,深度应满足施工和预算要求。
6.2.6几个单位工程使用同一份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时,经办人必须按单位工程个数印发,原件由经办人保存。
6.2.7项目监理部应按照《施工图审查及设计交底制度》对设计变更进行审查,按照《设计文件管理制度》对设计文件进行管理。
6.3质量记录:
项目监理部应保留全部“工程变更单”及附件。
7、工程安全隐患整改制度:
监理人员在巡视检查、旁站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采用口头通知和下发安全隐患通知单的方法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并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安全监理复查合格后继续进行施工,负责继续进行整改直至复查合格为止。一旦发现特别重大的安全隐患,则立即口头通知施工单位局部停工进行整改,并及时签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和局部停工令,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经过整改安全隐患消除后,督促施工单位报复工申请,由总监签发复工令回复施工。
8、监理报告制度: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一旦发现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项目监理部所有人员得知情况后应立即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事件的真实情况,然后由总监理工程师依据相关规定向上级部门报告。
9、监理日志和会议制度:
9.1监理日志目的
9.1.1真实、准确、及时记录当天工程施工中发生的各种时间及处理结果,能验证工程实体质量并且有可追溯性,为监理工作提供必要信息。
9.1.2作为监理人员工作记录,监理日志将为人员考核提供依据。
9.2监理日志记录程序:
9.2.1工程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必须在当天记录监理日志。
9.2.2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应在监理日志上记录本专业/或本岗工作范围内的工作内容,总监理工程师应在监理日志上记录工程总体情况。对于由多个单位工程组成的工程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的监理日志应按单位工程记录,不得混栋号记录。
9.2.3监理日志应记录以下内容:
a 、记录工程部位进展情况与计划进度相比时超前还是滞后,其影响的原因,可能影响到其他相关目标,如何处理。
b 、标明工程施工部位和实施的内容,完成的工作量及该工作开始和结束时间,并做处结论性评价。
c 、记录施工中执行规范、标准及地方法规、规程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处理的方法和结果,签发的联系单、通知单、收发文及各方会签的文件等;并要求记录通知单整改落实情况。 d 、记录材料、构配件及各种成品、半成品进场验收检验、见证取样复试情况,各检验批控制情况和存在问题的处理结果、结论。
e 、记录平行检验的相关内容,对材料、半成品及构配件的进场验收要详细记录其检验、试验数量、数据及结果;各分项工程、检验批要详细记录相应位置、数量、数据或偏差及结果等。
f 、记录工程变更控制是否符合变更程序,对其它相关目标影响。目的项目施工的进度、投资的实现是否与计划一致,各方对工程做法提出的问题和要求处置情况,识别由于变更可能带来的风险。
g 、记录现场施工人员、管理人员及机械设备的使用情况。
h 、记录监理合同、规范标准及公司文件要求管理控制内容的执行情况,对工程的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影响,记录的内容还应符合天津市建设工程监理规程规定的内容。
I 、日志真实、准确,依据性强,交圈封闭,及时记录当天项目发生的各种事件及处理的结果,具有可追溯性。
J 、各岗位监理工程师按栋号分别记录本岗位工作范围内的工作内容,并签署姓名。
K 、总监理工程师定期检查所管辖监理部监理人员的监理日志,每周至少1次,并签署意见,监理日志一经审阅,任何人不得涂抹、删改。
l 、监理日志的填写必须当天发生当天记录。不得拖延追记,且记录事件应连续。
m 、监理日志在满足上述内容下,还应符合公司相关规定和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法规要求。 - 11 -
9.3质量记录:
项目监理部应保留本工程所有监理日志,并为监理月报、监理工作总结的编写提供素材。工程竣工后,监理日志作为监理资料一部分,由项目监理部整理后交本公司监理部审核,符合要求和交公司档案室存档。
9.4监理例会目的
为及时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问题,有效的进行信息沟通、协调个相关方面的关系等个方面问题,以保证施工顺利进行,考开工地安全例会。
9.5工地安全例会程序:
9.5.1每周(或按约定时间及次数)召开工地安全例会,由安全总监理工程师(或按约定由建设单位)主持,各关单位参加。
9.5.2工地安全例会议程:
a 、检查上次例会议定事项落实情况,分析未完事项原因。
b 、检查工程项目安全状况,针对存在安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c 、解决需要协调的有关事宜。
d 、其他有关事宜。
9.5.3项目监理部整理起草安全工地例会的“监理安全会议纪要”,并经与会各方签字,发至各位有关单位。
9.5.4总监理工程师或安全总监理工程师应根据需要及时组织专题会议,解决施工过程中的各种专项安全问题,并做好“安全监理会议纪要”。
9.6质量记录:
项目监理部应保留签字齐全的“监理安全会议纪要”和相关的会议资料。
10、对外行文审批制度:
凡是对外行文由相关人员起草,报总监审阅批准,由资料员打印成文按规定程序对外行文,并做好记录及时存档。
11、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安全资料、档案由资料员建立档案柜存放,分类建档装盒存放,并保留电子版文件。内部人员借阅进行登记,返还后及时注销。外单位借阅由总监审批。
七、安全监理设施:
为全面履行委托监理合同,保证监理服务质量,本项目监理部将配备如下安全设施:安全帽30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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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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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
生
产
计
划
为加强蓟县新城示范镇A 地块一至八期农民还迁安置经济适用房项目区间路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有效防范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我单位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为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规、规范的实施,全面落实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控制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各项安全工作目标圆满完成。现编制此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如下:
一、安全监理工作目标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理合同的约定实施安全监理,督促施工单位加强自身施工安全管理,提高全体员工安全意识和整体素质,做好日常安全巡视检查工作,及时对物的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出整改,协助施工单位完成施工安全计划目标的实现,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频率,杜绝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二、安全监理工作依据
1国家、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相关技术性文件
2政府批准的建设工程文件及设计文件
3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和其它建设工程合同等
三、安全监理工作内容
1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监理工作
1.1审查施工单位的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1.2协助建设单位与施工承包单位签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协议书(需要时)
1.3审查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单位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1.4审查电工、焊工、起重机械工、特岗人上岗证。
1.5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体系
1.6督促施工承包单位检查各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体系
1.7审查施工承包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核查高危作业安全施工作业方案及应急救援预案
1.8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做好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1.9对中型及以上项目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第26条规定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1.10审查施工单位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a. 施工单位编制的地下管线保护措施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b. 基坑支护与降水、土方开挖与边坡防护、模板、起重吊装、脚手架、拆除等分部分项工
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c.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者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d. 冬季、雨季等季节性施工方案制定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e. 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是否符合安全生产要求,办公、宿舍、食堂、道路等临时设施设置以及排水、防火措施是否强制性标准要求
f. 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规定的内容。
1.11检查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上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监管机构的建立、健全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督促施工单位检查各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情况。
1.12审查施工单位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
1.13审查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具备合法资格,是否与投标文件相一致
1.14审核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是否合法有效
1.15审核施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使用计划
2施工过程中安全监理工作
2.1监督施工单位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组织施工,及时制止违规施工作业
2.2定期巡视检查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情况
2.3核查施工现场施工起重机械、和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
2.4检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2.5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并对施工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抽查,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2.6对施工过程中的高危作业进行巡视检查
2.7发现严重违规事故和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承包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意见;情节情况严重的,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工程暂停令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承包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应及时向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2.8核查施工承包单位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并签署意见,对高危作业的关键工序实施重点监督检查
2.9竣工验收阶段将有关安全生产的技术文件、验收记录、监理规划、监理细则、监理月报、
监理会议纪要及相关书面通知等按规定立卷归档。
四、项目监理部人员配备计划
根据委托监理合同中规定, 本工程配备安全总监一名,为保证工程的安全施工,我项目监理部增设两名现场监理人员。
五、工程施工安全监理控制措施
1组织措施:落实目标控制的组织机构和人员,明确各级目标控制的任务职能分工,权利和责任
2技术措施:提出多种不同的技术方案,对各种技术方案进行技术经济比较和分析,选择最优的技术方案进行实施。
3经济措施:建立奖惩制度,控制效果与经济挂钩
4合同措施:施工安全控制要以合同为依据,分析不同合同之间的相互联系和相互影响,对每一项合同做出分析
六、安全监理工作制度
为了加强对本工程的安全控制,实现我公司的安全目标和对建设单位的承诺,特制定本工程的安全监理工作制度。
1、图纸、设计文件会审制度
1.1目的:
1.1.1施工图审核时为了理解设计意图、设计要求,澄清疑问,纠正差错与缺陷,使监理人员对工程细节做到心里有数。需要时,审核设计的合理性。
1.1.2设计交底是为了在施工前,使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明确设计意图、设计思路、施工中应注意的问题。设计单位对施工图中存在问题给予明确答复。
1.2施工图审核的程序:
1.2.1施工图审核应在设计交底前完成。
1.2.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各专业监理人员熟悉施工图等设计文件,并对图纸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特殊情况下,受建设单位委托或总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时,可报公司项目管理部,由项目管理部组织专家些组项目监理部完成施工图审核工作,
1.2.3结构复杂或技术要求高、特殊重要的工程,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图初审,并
提出审核意见报公司总工程师审核。
1.2.4施工图审核抓住以下要点:
1.2.4.1施工图的设计单位是否具有相应资质;施工图是否正式签署;设计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政策、法规、规范、标准;是否结合本地区情况;施工图是否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图审核部门审查通过。
1.2.4.2施工图目录与图纸页数是否相符,图纸内容是否齐全,施工图各部位尺寸、标高是否统一、准确无误;设计说明与图纸是否一致,设计深度是否满足施工要求。
1.2.4.3建筑、结构、设备安装、管道工程等个专业图纸是否有矛盾。
1.2.4.4地上地下建筑物、构筑物交叉是否有矛盾。
1.2.4.5大型构建和设备的吊装是否满足安全施工要求。
1.2.4.6对特殊部位的质量要求和验评标准是否明确。
1.2.4.7在建设单位委托的情况下,审查设计合理性、经济性、安全性、适用性及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情况等。
1.2.5设计变更等文件的审查与施工图纸审核程序相同,且同时应符合《造价控制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的要求。
1.3设计交底制度:
1.3.1设计交底会应在设计图审核后,正式施工开始前进行,可按专业、施工部位分别进行。
1.3.2设计交底应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有关单位参加。在建设单位委托的情况下,项目监理部应协助建设单位组织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有关单位召开设计交底会。
1.3.3设计交底会议程:
1.3.3.1请设计单位介绍设计意图、设计思路、施工中应注意的问题。
1.3.3.2请设计单位澄清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所提出的问题、疑点,逐条给予明确的答复。讨论中既要尊重设计单位意见,又要按国家有关政策法规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
1.3.3.3会议组织者对已达成一致的意见,整理形成设计交底会“会议纪要”,发至个有关单位。“会议纪要”必须详细、准确,应由与会各方签字,并作为数据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施工图具有同等效力。
1.4质量记录:
项目监理部应保存提交建设单位的施工图“审核记录”和签字齐全的设计交底会“会议纪要”等资料。
2、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制度
2.1目的:
2.1.1工程项目施工前,控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质量,使其有针对性地知道施工,
2.1.2督促施工单位监理质量保证体系、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
2.2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查程序:
2.2.1施工组织总设计应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审查,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应在该单位工程施工前审查,分部、分项工程或专项施工方案应在相应的分部、分项或专项工程施工前审查。
2.2.2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及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提出审查意见,并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后报建设单位。未经监理方审查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单位不得实施。
2.2.3在特殊情况下,总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在项目监理部初审后提出设和意见,可报公司项目管理部,有项目管理部组织专家协助项目监理部完成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审查工作。结构复杂或施工技术要求高的工程,应报公司总工程师审核。
2.2.4施工组织设计的变更、补充和调整:
凡施工周期较长的工程,因施工条件变化或在施工的特定阶段,元施工组织设计(或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不能满足要求时,应由施工单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调整方案”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程序同11.2.2.2
2.2.5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查内容:
2.2.5.1施工组织设计应经编制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加盖单位公章。
2.2.5.2施工组织设计应符合当前国家和地方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
2.2.5.3施工组织设计应与施工合同内容一致,质量目标明确。
2.2.5.4施工组织设计的施工程序和方法应符合施工工艺要求和本工程特点,并满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要求。
2.2.5.5施工组织设计中对冬、雨季施工应制定有效措施包括安全措施,且应在工序上有所考虑。
2.2.5.6施工组织设计应优先选用目前先进成熟的施工技术,如需要使用新技术,应考虑本工程的质量、进度、造价、安全等方面是否有利。
2.2.5.7施工组织设计中工期安排应采用横道图、流水施工方法和网络计划技术,在保证合同约定的工期前提下, 在、做到均衡连续施工。
2.2.5.8施工机械的选用配备应经济合理,满足工期、质量要求。
2.2.5.9施工平面图的布置与地貌环境、建筑平面协调一致,并符合紧凑、合理、文明、安全、节约、方便的原则。
2.2.5.10降低成本、确保质量和安全的措施齐全可行。
2.2.5.11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应符合国家规范、标准的规定和地方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2.3施工单位现场项目管理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及质量保证体系的审查原则:
2.3.1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的组织机构设置合理。
2.3.2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制度齐全、可行。
2.3.3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齐全、有效。
2.3.4施工组织设计中制定的安全措施、环保措施、消防措施和文明施工措施针对性强且有效。
2.3.5施工组织设计中应编制劳动力配备计划。
2.4质量记录:
项目监理部应保留已签署审查意见、报送建设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和对施工单位现场项目管理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的确认意见。
3、工程开工申请审批制度:
3.1目的:
3.1.1开工前,控制施工准备情况,确保开工合法且准备充分,避免盲目施工,造成质量缺陷和经济损失。
3.2开工审批程序:
3.2.1在工程师开工前,项目监理部应对以下开工条件进行喝茶:
a 、已取得政府主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许可证》;
b 、征地拆迁工作能满足工作进度需要;
c 、承包单位现场质量、技术管理和保证体系已获得项目监理部佘查确认;
d 、施工图审查机构已出具的审查合格书;施工图会审提出的相关问题已满足施工进度要求; e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已获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确认。
f 、有关分包单位的资质已获得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确认。
g 、测量放线控制成果及保护措施已经项目监理部验收合格。
h 、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已到位,机具、施工人员已进场,主要工程材料已落实;
i 、进场道路及水、电、通讯等已满足开工要求;
3.2.1.2在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在完成以下工作后向项目监理部提出“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及相关资料。
a 、施工组织设计已获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b 、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已到位,机具、施工人员已进场,主要工程材料已落实;
c 、进场道路及水、电、通讯等已满足开工要求;
4、工程材料及半成品质量检验抽样复试制度:
4.1目的:
4.1.1控制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严禁不合格品在工程上使用。
4.2控制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的程序;
4.2.1对材料、构配件、设备采购的控制:
a 、在材料、构配件、设备采购前,有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供货单位的资质证明,必要时,应到供货单位考察其质量保证体系、生产能力和业绩,并将审查结果报建设单位。确认其具备供货资质后,准许采购;
b 、对大型或重要设备以及大宗器材或材料的采购,建议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采取招标采购的方式。其质量应满足有关标准和设计文件要求,交货期应满足施工及安装进度要求。
C 、供货单位在提供产品的同时必须提供质量证明文件,对进口设备必须审查海关商检证书。对供货单位、施工单位提供的样品要与现场的实际材料、构配件、设备进行检查比较,确保无误后方可使用。
4.2.2对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的质量控制
4.2.2.1项目监理部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每一批材料、构配件、设备必须当天在监理日志上详细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进场时间、堆放位置等。并要求施工单位做好检验状态标识——未检。未检的材料、构配件、设备严禁用于工程施工。
4.2.2.2专业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按批报送已进场尚未检验材料、构配件、设备的“工程物资进场报验申请表”及准用证和质量证明资料,并对上述证件及资料进行审核。
4.2.2.3专业监理工程师对进场实物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约定或有关质量管理文件规定的比例,采取见证取样的方式进行抽检,在材料见证抽样单上签字,以证实材料取样符合要求。并要求施工单位做好检验状态标识——已检待判定。
4.2.2.4专业监理工程师应从以下五个方面对施工单位委托的试验室进行考核,并写出开合
报告,经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后,报建设单位。
a 、试验室的资质等级及实验范围
b 、法定计量部门对实验设备出具的计量检定证明
C 、试验室管理制度
d 、实验人员的资格证书
e 、本工程的试验项目及其要求
4.2.2.5工程材料经考核合格的试验室试验后,专业监理工程师按相关的材料标准审核施工单位报送的材料复试报告,在“工程物资进场报验申请表”上签署意见,报总监理工程师签认。总监理工程师应对工程使用的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质量控制负总责。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认的材料、构配件、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安装。对检验合格(或不合格)的材料要求施工单位做好检验状态标识——合格(或不合格)
4.2.2.6未经专业监理工程师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设备,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拒绝签认,并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同意,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书面通知施工单位,限期将不合格材料、构配件、设备撤出现场,并在退场当天记录“不合格材料退场纪录”
5、安全物资验收制度:
安全物资进场后由施工单位向项目监理部报验申请,由安全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此物资生产厂家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地方规范标准后,再去现场与施工单位共同进行验收(需复试的见证取样复试),验收合格允许使用,负责清退出场,并做好清退记录
6、设计变更审批制度:
6.1目的
通过严格管理设计变更,尽量减小其对工程质量、进度、造价的影响,避免因工程变更引起合同争议。
6.2工程变更管理程序;
6.2.1工程变更管理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规定的程序和要求严格管理。
6.2.2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共同签署的“工程变更单”时施工图的补充,与施工图有同等作用。
6.2.3总监理工程师在处理变更时,应综合考虑进度、质量、造价控制和合同、信息管理情况,不能贸然从事,以免在某些环节上发生脱节。特别应注意以下几点:
a 、提高或降低标准
b 、影响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
c 、增减工程内容
d 、超出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范围
6.2.4总监理工程师在审核工程变更时,要坚持按规范、规程、工艺标准、质量验收规范审核,不得迁就因施工单位失误造成工程变更。
6.2.5“工程变更单”的内容应明确具体,图示应符合规范要求,言语应准确、肯定,深度应满足施工和预算要求。
6.2.6几个单位工程使用同一份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时,经办人必须按单位工程个数印发,原件由经办人保存。
6.2.7项目监理部应按照《施工图审查及设计交底制度》对设计变更进行审查,按照《设计文件管理制度》对设计文件进行管理。
6.3质量记录:
项目监理部应保留全部“工程变更单”及附件。
7、工程安全隐患整改制度:
监理人员在巡视检查、旁站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采用口头通知和下发安全隐患通知单的方法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并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安全监理复查合格后继续进行施工,负责继续进行整改直至复查合格为止。一旦发现特别重大的安全隐患,则立即口头通知施工单位局部停工进行整改,并及时签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和局部停工令,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经过整改安全隐患消除后,督促施工单位报复工申请,由总监签发复工令回复施工。
8、监理报告制度: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一旦发现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项目监理部所有人员得知情况后应立即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事件的真实情况,然后由总监理工程师依据相关规定向上级部门报告。
9、监理日志和会议制度:
9.1监理日志目的
9.1.1真实、准确、及时记录当天工程施工中发生的各种时间及处理结果,能验证工程实体质量并且有可追溯性,为监理工作提供必要信息。
9.1.2作为监理人员工作记录,监理日志将为人员考核提供依据。
9.2监理日志记录程序:
9.2.1工程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必须在当天记录监理日志。
9.2.2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应在监理日志上记录本专业/或本岗工作范围内的工作内容,总监理工程师应在监理日志上记录工程总体情况。对于由多个单位工程组成的工程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的监理日志应按单位工程记录,不得混栋号记录。
9.2.3监理日志应记录以下内容:
a 、记录工程部位进展情况与计划进度相比时超前还是滞后,其影响的原因,可能影响到其他相关目标,如何处理。
b 、标明工程施工部位和实施的内容,完成的工作量及该工作开始和结束时间,并做处结论性评价。
c 、记录施工中执行规范、标准及地方法规、规程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处理的方法和结果,签发的联系单、通知单、收发文及各方会签的文件等;并要求记录通知单整改落实情况。 d 、记录材料、构配件及各种成品、半成品进场验收检验、见证取样复试情况,各检验批控制情况和存在问题的处理结果、结论。
e 、记录平行检验的相关内容,对材料、半成品及构配件的进场验收要详细记录其检验、试验数量、数据及结果;各分项工程、检验批要详细记录相应位置、数量、数据或偏差及结果等。
f 、记录工程变更控制是否符合变更程序,对其它相关目标影响。目的项目施工的进度、投资的实现是否与计划一致,各方对工程做法提出的问题和要求处置情况,识别由于变更可能带来的风险。
g 、记录现场施工人员、管理人员及机械设备的使用情况。
h 、记录监理合同、规范标准及公司文件要求管理控制内容的执行情况,对工程的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影响,记录的内容还应符合天津市建设工程监理规程规定的内容。
I 、日志真实、准确,依据性强,交圈封闭,及时记录当天项目发生的各种事件及处理的结果,具有可追溯性。
J 、各岗位监理工程师按栋号分别记录本岗位工作范围内的工作内容,并签署姓名。
K 、总监理工程师定期检查所管辖监理部监理人员的监理日志,每周至少1次,并签署意见,监理日志一经审阅,任何人不得涂抹、删改。
l 、监理日志的填写必须当天发生当天记录。不得拖延追记,且记录事件应连续。
m 、监理日志在满足上述内容下,还应符合公司相关规定和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法规要求。 - 11 -
9.3质量记录:
项目监理部应保留本工程所有监理日志,并为监理月报、监理工作总结的编写提供素材。工程竣工后,监理日志作为监理资料一部分,由项目监理部整理后交本公司监理部审核,符合要求和交公司档案室存档。
9.4监理例会目的
为及时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问题,有效的进行信息沟通、协调个相关方面的关系等个方面问题,以保证施工顺利进行,考开工地安全例会。
9.5工地安全例会程序:
9.5.1每周(或按约定时间及次数)召开工地安全例会,由安全总监理工程师(或按约定由建设单位)主持,各关单位参加。
9.5.2工地安全例会议程:
a 、检查上次例会议定事项落实情况,分析未完事项原因。
b 、检查工程项目安全状况,针对存在安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c 、解决需要协调的有关事宜。
d 、其他有关事宜。
9.5.3项目监理部整理起草安全工地例会的“监理安全会议纪要”,并经与会各方签字,发至各位有关单位。
9.5.4总监理工程师或安全总监理工程师应根据需要及时组织专题会议,解决施工过程中的各种专项安全问题,并做好“安全监理会议纪要”。
9.6质量记录:
项目监理部应保留签字齐全的“监理安全会议纪要”和相关的会议资料。
10、对外行文审批制度:
凡是对外行文由相关人员起草,报总监审阅批准,由资料员打印成文按规定程序对外行文,并做好记录及时存档。
11、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安全资料、档案由资料员建立档案柜存放,分类建档装盒存放,并保留电子版文件。内部人员借阅进行登记,返还后及时注销。外单位借阅由总监审批。
七、安全监理设施:
为全面履行委托监理合同,保证监理服务质量,本项目监理部将配备如下安全设施:安全帽30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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