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保险资金债权融资的简单介绍
一、与其他融资渠道的比较优势
(一)银行贷款
融资规模较大,操作流程简便,是企业债务融资的主要渠道,但贷款成本较高,一般期限较短,利率形式和结构比较单一,难以满足企业个性化的融资需求。
近期银行业显著提高了贷款业务管理的规范性要求,并且今年银行信贷的宽松政策环境已发生变化。综合来看,银行贷款这一融资渠道将可能面临操作成本高、手续复杂、额度受限等不利因素。
(二)公司债券
融资成本较低,期限较长,但发行手续较为繁杂,审批时间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项目方还需承担承销手续费等费用,且融资额度受到严格限制,发行余额上限为企业净资产额的40%。
(三)短期融资券
发行手续简便,融资成本较低,但融资期限短(一般为一年),且占用净资产融资额度,融资规模受到一定限制,无法满足中长期的融资需求。
(四)信托计划产品
操作相对灵活,但融资成本一般较高,近期政策在收紧。
(五)保险资金债权投资计划
1、不受信贷政策调整的影响
银行贷款融资目前虽然是企业债务融资的主要渠道,但企业从银行获得贷款的难易程度,除了受自身资信条件影响外,还在很大程度受到信贷政策的影响。
因此,通过引入债权性质的保险资金,企业可以拓宽融资渠道,这将在很大程度上减轻信贷政策波动的影响,有利于企业控制财务风险,提高财务稳健性。
此外,从实践来看,企业引入保险资金,还可以增加企业对某单一融资渠道的议价能力。
2、投资期限灵活
保险资金债权投资计划的期限结构可以依据项目的具体情况灵活制定,短则一年,长则十年,能满足项目方各种期限的资金需求,其中寿险资金多为长期负债,在投资过程中,倾向于选择长期资产配置,这与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回收期长的特点非常匹配。
3、投资方式多样
保险资金债权投资计划作为个性化产品,投资方式十分灵活,可采用固定利率、浮动利率、分期还本、一次性还本等多种普通债权方式,还可根据项目方的个性化融资需求,进行交易结构和方式的创新。
4、融资成本较低
对于符合条件的企业,保险资金债权投资计划的利率通常能够做到低于同期限银行贷款最优利率水平,有助于项目方降低融资成本,改善财务结构。
5、资金规模大
保险资金债权投资计划通常对单个项目的投资金额可以达到10-30亿元。对于某些重点项目(比如国务院批准立项),则完全可能超过30亿元的投资限额。
6、资金到位快
保险资金的债权性资金,可以一次性全部到位。与银行贷款相比,保险资金原则上虽然也要求项目资本金要到位,但如果项目方有确实可行的资本金到位措施,也不排除保险资金可以发行债权计划。这对很多基础设施项目而言,是工程加快进度、顺利竣工的良好资金支持和保障。
7、资金使用灵活
相比银行贷款已经形成的成熟的资金监管措施,保险资金则是直接打到企业在银行(资金托管行)开设的账户内,按照项目方的要求,可以融资总额一次性全部到位;并且资金在使用用途上可以设计得比较宽泛灵活,以便于企业的资金使用安排。
二、保险资金债权投资计划设立的要求
根据保监会的政策要求,保险资金债权投资计划设立总体来说需要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投资领域
原则上要求为交通运输(高速公路、铁路、机场、港口、隧道桥梁等)、能源(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等)、市政环保(自来水、污水处理、固废处理、脱硫等)、通信等领域的重点基础设施项目,以及资源矿产类的项目。
2、项目合法性
原则上要求项目为省级或省级以上(国务院或有关部委)政府机构批准立项。
3、偿债主体(借款人)
原则上要求:上市公司或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央企业。
根据监管最新精神,中央企业所属子公司、省级国有大型企业亦可能符合偿债主体要求。
借款人可以是项目方,也可以是项目方的母公司或者实际控制人。
4、担保方式
(1)国家专项基金、银行提供担保;(2)实力雄厚的企业(净资产需超过200亿元,未来可能会放宽至100亿元)提供担保。(3)上市公司无限售股、道路收费权或者其他有
升值潜力、易于变现的资产做担保。
5、特殊情况
对于国务院批复的项目,在拟投项目、借款人资质、担保方式等各方面条件均可以做相当程度的放宽。
附:
泰康资产基础设施投资业务主要业绩介绍
2007年3月21日,泰康资产发起设立中国保险业的首单基础设施投资计划——“泰康开泰-铁路债权计划”,向包括泰康人寿在内的15家保险公司募集资金100亿元,以债权投资形式投资于铁道部机车车辆购置项目和京沪高铁项目。该债权计划的设立极大地支持了我国铁路跨越式发展战略和国家“十一五”规划的重大投资项目,意义重大。
2007年9月,泰康资产发起设立“泰康--上海水务债权计划”,募集资金20亿元,投资于上海城投青草沙水源地建设项目,投资期限长达10年。该投资计划是保险资金投资上海基础设施项目的第一单。该投资计划的成功设立,为项目建设提供了新的融资渠道,同时,较长的投资期限有效缓解了项目业主单位的融资压力。
2008年5月,泰康资产作为共同发起人与多家保险机构共同发起“京沪高铁股权投资计划”,总共募集资金160亿(泰康出资30亿元,占保险团队出资总额的18.7%。),入股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泰康资产CEO 段国圣先生担任京沪高铁公司监事会副主席一职。作为最早介入京沪高铁项目的保险机构,泰康资产全程参与了京沪高铁项
目评估、谈判和重大事项的商讨与决策,为保险资金支持国家铁路建设的跨越式发展做出了积极有益的贡献。
2009年6月,泰康资产发起设立“泰康中电投—北煤南运铁路债权计划”,筹资总规模为20亿元,用于五大发电集团之一的中国电力投资集团下属公司新建赤峰至锦州铁路项目建设,投资期限长达7年。
2009年11月,泰康资产获准设立“泰康—养老社区股权投资计划”,筹资总规模为22亿元,投资养老社区项目。该项目的获批,标志着公司获得中国保险行业第一个养老社区投资试点资格。投资养老社区是泰康经营理念从“一张保单保全家”到“从摇篮到天堂”的升华,既是寿险商业模式的创新,也是保险公司参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创新。
2010年6月,泰康资产发起设立“泰康-华能伊敏债权投资计划”,投资计划规模10亿元人民币,投资期限5年,募集资金用于伊敏煤电联营工程二期项目。
伊敏煤电联营工程是1989年国务院为实施资源优化配置批准的全国第一个煤电联营项目,本项目的建设对满足东北地区“十二五”期间负荷增长的需要,加快蒙东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特别是呼伦贝尔市少数民族生活质量的提高、边疆地区的稳定、充分发挥煤电联营的整体优势,都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关于保险资金债权融资的简单介绍
一、与其他融资渠道的比较优势
(一)银行贷款
融资规模较大,操作流程简便,是企业债务融资的主要渠道,但贷款成本较高,一般期限较短,利率形式和结构比较单一,难以满足企业个性化的融资需求。
近期银行业显著提高了贷款业务管理的规范性要求,并且今年银行信贷的宽松政策环境已发生变化。综合来看,银行贷款这一融资渠道将可能面临操作成本高、手续复杂、额度受限等不利因素。
(二)公司债券
融资成本较低,期限较长,但发行手续较为繁杂,审批时间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项目方还需承担承销手续费等费用,且融资额度受到严格限制,发行余额上限为企业净资产额的40%。
(三)短期融资券
发行手续简便,融资成本较低,但融资期限短(一般为一年),且占用净资产融资额度,融资规模受到一定限制,无法满足中长期的融资需求。
(四)信托计划产品
操作相对灵活,但融资成本一般较高,近期政策在收紧。
(五)保险资金债权投资计划
1、不受信贷政策调整的影响
银行贷款融资目前虽然是企业债务融资的主要渠道,但企业从银行获得贷款的难易程度,除了受自身资信条件影响外,还在很大程度受到信贷政策的影响。
因此,通过引入债权性质的保险资金,企业可以拓宽融资渠道,这将在很大程度上减轻信贷政策波动的影响,有利于企业控制财务风险,提高财务稳健性。
此外,从实践来看,企业引入保险资金,还可以增加企业对某单一融资渠道的议价能力。
2、投资期限灵活
保险资金债权投资计划的期限结构可以依据项目的具体情况灵活制定,短则一年,长则十年,能满足项目方各种期限的资金需求,其中寿险资金多为长期负债,在投资过程中,倾向于选择长期资产配置,这与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回收期长的特点非常匹配。
3、投资方式多样
保险资金债权投资计划作为个性化产品,投资方式十分灵活,可采用固定利率、浮动利率、分期还本、一次性还本等多种普通债权方式,还可根据项目方的个性化融资需求,进行交易结构和方式的创新。
4、融资成本较低
对于符合条件的企业,保险资金债权投资计划的利率通常能够做到低于同期限银行贷款最优利率水平,有助于项目方降低融资成本,改善财务结构。
5、资金规模大
保险资金债权投资计划通常对单个项目的投资金额可以达到10-30亿元。对于某些重点项目(比如国务院批准立项),则完全可能超过30亿元的投资限额。
6、资金到位快
保险资金的债权性资金,可以一次性全部到位。与银行贷款相比,保险资金原则上虽然也要求项目资本金要到位,但如果项目方有确实可行的资本金到位措施,也不排除保险资金可以发行债权计划。这对很多基础设施项目而言,是工程加快进度、顺利竣工的良好资金支持和保障。
7、资金使用灵活
相比银行贷款已经形成的成熟的资金监管措施,保险资金则是直接打到企业在银行(资金托管行)开设的账户内,按照项目方的要求,可以融资总额一次性全部到位;并且资金在使用用途上可以设计得比较宽泛灵活,以便于企业的资金使用安排。
二、保险资金债权投资计划设立的要求
根据保监会的政策要求,保险资金债权投资计划设立总体来说需要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投资领域
原则上要求为交通运输(高速公路、铁路、机场、港口、隧道桥梁等)、能源(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等)、市政环保(自来水、污水处理、固废处理、脱硫等)、通信等领域的重点基础设施项目,以及资源矿产类的项目。
2、项目合法性
原则上要求项目为省级或省级以上(国务院或有关部委)政府机构批准立项。
3、偿债主体(借款人)
原则上要求:上市公司或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央企业。
根据监管最新精神,中央企业所属子公司、省级国有大型企业亦可能符合偿债主体要求。
借款人可以是项目方,也可以是项目方的母公司或者实际控制人。
4、担保方式
(1)国家专项基金、银行提供担保;(2)实力雄厚的企业(净资产需超过200亿元,未来可能会放宽至100亿元)提供担保。(3)上市公司无限售股、道路收费权或者其他有
升值潜力、易于变现的资产做担保。
5、特殊情况
对于国务院批复的项目,在拟投项目、借款人资质、担保方式等各方面条件均可以做相当程度的放宽。
附:
泰康资产基础设施投资业务主要业绩介绍
2007年3月21日,泰康资产发起设立中国保险业的首单基础设施投资计划——“泰康开泰-铁路债权计划”,向包括泰康人寿在内的15家保险公司募集资金100亿元,以债权投资形式投资于铁道部机车车辆购置项目和京沪高铁项目。该债权计划的设立极大地支持了我国铁路跨越式发展战略和国家“十一五”规划的重大投资项目,意义重大。
2007年9月,泰康资产发起设立“泰康--上海水务债权计划”,募集资金20亿元,投资于上海城投青草沙水源地建设项目,投资期限长达10年。该投资计划是保险资金投资上海基础设施项目的第一单。该投资计划的成功设立,为项目建设提供了新的融资渠道,同时,较长的投资期限有效缓解了项目业主单位的融资压力。
2008年5月,泰康资产作为共同发起人与多家保险机构共同发起“京沪高铁股权投资计划”,总共募集资金160亿(泰康出资30亿元,占保险团队出资总额的18.7%。),入股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泰康资产CEO 段国圣先生担任京沪高铁公司监事会副主席一职。作为最早介入京沪高铁项目的保险机构,泰康资产全程参与了京沪高铁项
目评估、谈判和重大事项的商讨与决策,为保险资金支持国家铁路建设的跨越式发展做出了积极有益的贡献。
2009年6月,泰康资产发起设立“泰康中电投—北煤南运铁路债权计划”,筹资总规模为20亿元,用于五大发电集团之一的中国电力投资集团下属公司新建赤峰至锦州铁路项目建设,投资期限长达7年。
2009年11月,泰康资产获准设立“泰康—养老社区股权投资计划”,筹资总规模为22亿元,投资养老社区项目。该项目的获批,标志着公司获得中国保险行业第一个养老社区投资试点资格。投资养老社区是泰康经营理念从“一张保单保全家”到“从摇篮到天堂”的升华,既是寿险商业模式的创新,也是保险公司参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创新。
2010年6月,泰康资产发起设立“泰康-华能伊敏债权投资计划”,投资计划规模10亿元人民币,投资期限5年,募集资金用于伊敏煤电联营工程二期项目。
伊敏煤电联营工程是1989年国务院为实施资源优化配置批准的全国第一个煤电联营项目,本项目的建设对满足东北地区“十二五”期间负荷增长的需要,加快蒙东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特别是呼伦贝尔市少数民族生活质量的提高、边疆地区的稳定、充分发挥煤电联营的整体优势,都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