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日报/2005年/10月/22日/第007版
实习实践
会计职业道德现状分析
李继伟
会计职业道德是一般职业道德在会计工作中的具体而实际的体现。它从属于社会道德规范体系,是引导、制约会计行为,调整会计人员与社会、会计人员与不同利益集团以及会计人员之间的社会规范。
作为一般职业道德,会计职业道德具备人们所从事的正当而有益于社会的职业所应遵循的道德规范以及与之相适应的道德观念、情操和品质。这也是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在职业方面的具体反映。作为一种特殊的职业道德,其社会规范是以善与恶为价值取向标准,以社会评价(荣誉)和个人评价(良心)为主要制约手段;是一种非强制性规范,它是通过把外在的要求转化为内在的(即精神上的动力)要求起作用的。会计职业道德不仅是对个人职(业品德的要求,也是对工作胜任能力的要求。
目前,会计职业道德的现状颇令人担忧。
首先,会计职业道德的根基──诚信出现危机。会计职业道德的根基是诚信。诚,即真诚、诚实;信,即守承诺,讲信用。诚信的基本含义,是守诺、践约、无欺。即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这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几千年来,“一诺千金”的佳话不绝于史,广为流传。会计人员能否做到诚信,将影响国家、社会和群众利益,事关整个体系的正常运转。诚信不仅是一种品行,更是一种责任;不仅是一种道义,更是一种准则;不仅是一种声誉,更是一种资源。对于个人,诚信是高尚的人格力量;对于企业,诚信是宝贵的无形资产;对于社会,诚信是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对于国家,诚信是良好的国际形象。现实中会计职业道德滑坡,导致了会计信息失真。许多会计人员迫于种种压力不敢坚持原则,只能按照长官意志办事,编制虚假的会计信息;还有的会计人员私欲膨胀,丧失了起码的法制观念,故意伪造、编造、隐匿、毁损会计资料,利用职务之便贪污、挪用公款,以身试法,铤而走险,最终沦为阶下囚。更有甚者,一些中介机构为了争夺会计市场上的经济利益,不惜损害国家和社会公众的利益,出具虚假的报告。
其次,会计信息不对称成为隐瞒、造假的客观条件。在会计信息的供求关系中,企事业管理当局及其会计人员通常有较完全的会计信息,而政府、投资人、债权人以及社会公众等信息需求者则处于劣势。在这会计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有信息优势的企事业管理当局(或会计人员)就会希望输出对自己有利的信息。在利益驱动下,他们利用这些客观条件,去隐瞒或造假会计信息。而这些客观条件一旦缺乏必要的法律和制度制约,便会成为享有信息优势的人谋取不法利益的便利之门,如此发展下去必然影响和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破坏经济发展。我国正处于经济体制转轨时期,很多法律规范不配套,以及企事业内部管理制度尚不健全,所以,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能否抵制这一利诱尤为关键。
第三,社会监督和社会评价机制缺位。从我国会计信息现状可以看出,会计职业道德的规范作用远来得以发挥,已成为制约我国会计信息质量提高的主要瓶颈因素。这里有两点:其一,对会计职业道德的社会监督和教育机制存在不足。目前,大多数会计教育的内容仅限于专业知识的传播,或者只注重业务能力的培养,而忽视职业道德的教育,包括对职业理想、工作态度、职业责任、工作作风、工作纪律的教育。其二,对会计职业尚未形成较有利的社会评价及鼓励支持机制。在我国,《会计法》是规范和约束会计行为的最高法律,在法律责任条款中,虽然规定了会计人员违反本法要承担的责任、后果,但它主要是经济和行政处罚方面的规定。目前,我国对于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的讨论和宣传多见诸于专业刊物,由于专业刊物社会覆盖面的局限性,其社会
影响只局限于专业部门和专业人员,而公众社会对会计的评价声音很弱,甚至听不到公众的社会评价。由此造成会计人员意识不到社会舆论的巨大力量,而不用担心会成为“众矢之的”。在这种社会道德水准和职业道德要求权威性较低的环境下,会计人员职业理想、工作态度、工作纪律、责任和作风都很难起到其应有的作用。
这些现象的存在为我们敲响了警钟,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势在必行。
吉林日报/2005年/10月/22日/第007版
实习实践
会计职业道德现状分析
李继伟
会计职业道德是一般职业道德在会计工作中的具体而实际的体现。它从属于社会道德规范体系,是引导、制约会计行为,调整会计人员与社会、会计人员与不同利益集团以及会计人员之间的社会规范。
作为一般职业道德,会计职业道德具备人们所从事的正当而有益于社会的职业所应遵循的道德规范以及与之相适应的道德观念、情操和品质。这也是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在职业方面的具体反映。作为一种特殊的职业道德,其社会规范是以善与恶为价值取向标准,以社会评价(荣誉)和个人评价(良心)为主要制约手段;是一种非强制性规范,它是通过把外在的要求转化为内在的(即精神上的动力)要求起作用的。会计职业道德不仅是对个人职(业品德的要求,也是对工作胜任能力的要求。
目前,会计职业道德的现状颇令人担忧。
首先,会计职业道德的根基──诚信出现危机。会计职业道德的根基是诚信。诚,即真诚、诚实;信,即守承诺,讲信用。诚信的基本含义,是守诺、践约、无欺。即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这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几千年来,“一诺千金”的佳话不绝于史,广为流传。会计人员能否做到诚信,将影响国家、社会和群众利益,事关整个体系的正常运转。诚信不仅是一种品行,更是一种责任;不仅是一种道义,更是一种准则;不仅是一种声誉,更是一种资源。对于个人,诚信是高尚的人格力量;对于企业,诚信是宝贵的无形资产;对于社会,诚信是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对于国家,诚信是良好的国际形象。现实中会计职业道德滑坡,导致了会计信息失真。许多会计人员迫于种种压力不敢坚持原则,只能按照长官意志办事,编制虚假的会计信息;还有的会计人员私欲膨胀,丧失了起码的法制观念,故意伪造、编造、隐匿、毁损会计资料,利用职务之便贪污、挪用公款,以身试法,铤而走险,最终沦为阶下囚。更有甚者,一些中介机构为了争夺会计市场上的经济利益,不惜损害国家和社会公众的利益,出具虚假的报告。
其次,会计信息不对称成为隐瞒、造假的客观条件。在会计信息的供求关系中,企事业管理当局及其会计人员通常有较完全的会计信息,而政府、投资人、债权人以及社会公众等信息需求者则处于劣势。在这会计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有信息优势的企事业管理当局(或会计人员)就会希望输出对自己有利的信息。在利益驱动下,他们利用这些客观条件,去隐瞒或造假会计信息。而这些客观条件一旦缺乏必要的法律和制度制约,便会成为享有信息优势的人谋取不法利益的便利之门,如此发展下去必然影响和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破坏经济发展。我国正处于经济体制转轨时期,很多法律规范不配套,以及企事业内部管理制度尚不健全,所以,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能否抵制这一利诱尤为关键。
第三,社会监督和社会评价机制缺位。从我国会计信息现状可以看出,会计职业道德的规范作用远来得以发挥,已成为制约我国会计信息质量提高的主要瓶颈因素。这里有两点:其一,对会计职业道德的社会监督和教育机制存在不足。目前,大多数会计教育的内容仅限于专业知识的传播,或者只注重业务能力的培养,而忽视职业道德的教育,包括对职业理想、工作态度、职业责任、工作作风、工作纪律的教育。其二,对会计职业尚未形成较有利的社会评价及鼓励支持机制。在我国,《会计法》是规范和约束会计行为的最高法律,在法律责任条款中,虽然规定了会计人员违反本法要承担的责任、后果,但它主要是经济和行政处罚方面的规定。目前,我国对于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的讨论和宣传多见诸于专业刊物,由于专业刊物社会覆盖面的局限性,其社会
影响只局限于专业部门和专业人员,而公众社会对会计的评价声音很弱,甚至听不到公众的社会评价。由此造成会计人员意识不到社会舆论的巨大力量,而不用担心会成为“众矢之的”。在这种社会道德水准和职业道德要求权威性较低的环境下,会计人员职业理想、工作态度、工作纪律、责任和作风都很难起到其应有的作用。
这些现象的存在为我们敲响了警钟,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势在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