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置性违章
装置性违章:指工作现场的环境、设备、设施及工器具不符合国家、行业、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及反事故措施和保证人身安全的各项规定及技术措施的要求,不能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的一切不安全状态。
作业(行为)性违章:指在电力工程设计、施工、生产过程中,不遵守国家、行业以及集团公司和我局颁发的各项规定、制度和反事故措施,违反保证安全的各项规定、制度及措施的一切不安全行为。
管理性违章:从事电力设计、施工、物资、生产工作的各级行政、技术管理人员,不按国电公司、行业、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和反事故措施,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制定有关规程、制度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的行为。
常见的装置性违章
1 配电盘、电源箱、非防雨型临时开关箱等配电设施无可靠的防雨设施 2 电焊机、卷扬机等小型施工机械无可靠防雨设施
3 在电缆沟、隧道、夹层、钢烟道内工作不使用安全电压行灯照明或行灯电压超过36伏
4 在金属容器内、管道内、潮湿的地方使用的行灯电压大于12V 5 使用220伏及以上电源作为照明电源,无可靠安全措施
6 在金属容器内施焊时,容器外未设专人监护
7 焊把或电焊机二次线绝缘不良,有破损
8 电焊机外壳无接地保护
9 施工区域电火焊线、电源线不集中布置,走向混乱,过通道无保护措施 10 现场低压配电开关,护盖不全,导电部分裸露
11 电气安装工器具、绝缘工具未按规定定期试验
12 一个开关控制两台及以上电动设备
13 流动电源盘无漏电保安器或漏电保安器失灵
14 现场使用不规范的流动电源盘、刀闸、电源板
15 流动电源盘的电源线未经固定配电箱的漏电保安器
16 机具库出库的电动工具、机械不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
17 脚手架搭设后未经使用部门验收合格并挂牌后就使用
18 脚手板未按标准敷设或有探头板未绑扎牢
19 脚手板有虫蚀,断裂现象或强度不够,质量不能满足高空作业要求
20 高处危险作业的平台、走道、斜道等处未装设防护栏杆或未设防护立网 21 高处危险作业下方未搭设牢靠的安全网等防护隔离措施
22 防护隔离层、安全网搭设不牢固、不可靠
23 施工现场、高处作业区域的空洞无牢固的标识盖板或围栏
24 高处作业的水平梁上未设置水平安全绳
25 垂直攀登作业未设置和正确使用垂直攀登自锁器
26 深沟、深坑四周无安全警戒线或围栏、夜间无警告红灯
27 夜间高处作业或炉膛内作业照明不足
28 高处交叉作业、拆除工程等危险作业,四周无安全警戒线
29 高处作业临边未设防护栏和档脚板
30 脚手架上堆物超过其承载能力
31 安全设施损坏或有缺陷未及时组织维修,或更换工作完毕后不回收,或不及时回收
32 在有粉尘或有害气体的室内或容器内工作,未设防尘或通风装置 33 锅炉房、汽机房各层氧、乙炔集中布置点无防火罩
34 氧、乙炔管道、阀门、皮管漏气
35 易燃、易爆区域使用普通电器(应使用防爆电器)
36 易燃、易爆区、重点防火区、消防器材配备不齐不符合消防规程的要求,无警示标志
37 消防器材不定期检验
38 现场消防通道不畅通
39 安全防护用品未按要求检验更换
40 焊接作业使用的挡风帆布为不防火
41 起重机械制动、信号装置、显示装置、保护装置失灵或带病作业 42 使用不合格的吊装工器具、或未按规程要求定期检验
43 吊挂的重物在空中停留较长时间,未将葫芦手拉链条栓在起重链上,并在重物上加保险绳
44 小型施工机械停用一周后,未回收或退库
45 机械转动、带电部分无保护罩
46 施工电梯、吊笼带病运行或超载
47 龙门吊轨道两侧堆放物品距钢轨小于1.5米
48 建筑材料不按规定卸车、存放或占道
49 拆除的木料、脚手架、钢模板、架杆等不及时运走的,堆放杂乱 50 现场材料、构件、设备堆放杂乱,未分类摆放
51 办公室、工具房、车间等地方的室内、门前或周围杂乱
使用安全装置和安全设施的注意事项
在生产现场和设备上,要做到“六有六必”:即有台必有栏、有洞必有盖、有轴必有套、油轮必有罩、有轧点必有挡板(杆)、有特危必有联锁。
所谓:“有台必有栏”,就是凡是在操作平台,必须安装栏杆,按照国家标准要求栏杆的高度不低于1.2米,以防止操作人员从操作平台上跌下受伤。
所谓“有洞必有盖”,就是凡是留有预留孔或者施工期为便于施工的洞口,一定要用盖板盖住,并要设法固定,以防有人误入孔洞发生坠落。
所谓“有轴必有套”,就是在转动设备的转轴,把它套住,防止由于轴上的螺丝将操作人员的衣服给挂住,发生绞碾事故。
所谓“油轮必有罩”,就是凡是在明齿轮、皮带轮的传动部位都要安装防护罩,将这些“老虎嘴”罩住。
所谓“有轧点必有挡板(杆)”,就是在转动设备上凡是有轧点的部位,必须设置挡板或者安装栅栏,防止操作者不慎误入机器设备内,造成伤亡事故。
所谓“有特危必有联锁”,就是在设备运转的关键部位,要设置联锁保护装置,当机器发生异常运行时,使其自动转变为安全状态,防止事故的发生。
发电部-安全
2011-4-25
装置性违章
装置性违章:指工作现场的环境、设备、设施及工器具不符合国家、行业、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及反事故措施和保证人身安全的各项规定及技术措施的要求,不能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的一切不安全状态。
作业(行为)性违章:指在电力工程设计、施工、生产过程中,不遵守国家、行业以及集团公司和我局颁发的各项规定、制度和反事故措施,违反保证安全的各项规定、制度及措施的一切不安全行为。
管理性违章:从事电力设计、施工、物资、生产工作的各级行政、技术管理人员,不按国电公司、行业、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和反事故措施,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制定有关规程、制度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的行为。
常见的装置性违章
1 配电盘、电源箱、非防雨型临时开关箱等配电设施无可靠的防雨设施 2 电焊机、卷扬机等小型施工机械无可靠防雨设施
3 在电缆沟、隧道、夹层、钢烟道内工作不使用安全电压行灯照明或行灯电压超过36伏
4 在金属容器内、管道内、潮湿的地方使用的行灯电压大于12V 5 使用220伏及以上电源作为照明电源,无可靠安全措施
6 在金属容器内施焊时,容器外未设专人监护
7 焊把或电焊机二次线绝缘不良,有破损
8 电焊机外壳无接地保护
9 施工区域电火焊线、电源线不集中布置,走向混乱,过通道无保护措施 10 现场低压配电开关,护盖不全,导电部分裸露
11 电气安装工器具、绝缘工具未按规定定期试验
12 一个开关控制两台及以上电动设备
13 流动电源盘无漏电保安器或漏电保安器失灵
14 现场使用不规范的流动电源盘、刀闸、电源板
15 流动电源盘的电源线未经固定配电箱的漏电保安器
16 机具库出库的电动工具、机械不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
17 脚手架搭设后未经使用部门验收合格并挂牌后就使用
18 脚手板未按标准敷设或有探头板未绑扎牢
19 脚手板有虫蚀,断裂现象或强度不够,质量不能满足高空作业要求
20 高处危险作业的平台、走道、斜道等处未装设防护栏杆或未设防护立网 21 高处危险作业下方未搭设牢靠的安全网等防护隔离措施
22 防护隔离层、安全网搭设不牢固、不可靠
23 施工现场、高处作业区域的空洞无牢固的标识盖板或围栏
24 高处作业的水平梁上未设置水平安全绳
25 垂直攀登作业未设置和正确使用垂直攀登自锁器
26 深沟、深坑四周无安全警戒线或围栏、夜间无警告红灯
27 夜间高处作业或炉膛内作业照明不足
28 高处交叉作业、拆除工程等危险作业,四周无安全警戒线
29 高处作业临边未设防护栏和档脚板
30 脚手架上堆物超过其承载能力
31 安全设施损坏或有缺陷未及时组织维修,或更换工作完毕后不回收,或不及时回收
32 在有粉尘或有害气体的室内或容器内工作,未设防尘或通风装置 33 锅炉房、汽机房各层氧、乙炔集中布置点无防火罩
34 氧、乙炔管道、阀门、皮管漏气
35 易燃、易爆区域使用普通电器(应使用防爆电器)
36 易燃、易爆区、重点防火区、消防器材配备不齐不符合消防规程的要求,无警示标志
37 消防器材不定期检验
38 现场消防通道不畅通
39 安全防护用品未按要求检验更换
40 焊接作业使用的挡风帆布为不防火
41 起重机械制动、信号装置、显示装置、保护装置失灵或带病作业 42 使用不合格的吊装工器具、或未按规程要求定期检验
43 吊挂的重物在空中停留较长时间,未将葫芦手拉链条栓在起重链上,并在重物上加保险绳
44 小型施工机械停用一周后,未回收或退库
45 机械转动、带电部分无保护罩
46 施工电梯、吊笼带病运行或超载
47 龙门吊轨道两侧堆放物品距钢轨小于1.5米
48 建筑材料不按规定卸车、存放或占道
49 拆除的木料、脚手架、钢模板、架杆等不及时运走的,堆放杂乱 50 现场材料、构件、设备堆放杂乱,未分类摆放
51 办公室、工具房、车间等地方的室内、门前或周围杂乱
使用安全装置和安全设施的注意事项
在生产现场和设备上,要做到“六有六必”:即有台必有栏、有洞必有盖、有轴必有套、油轮必有罩、有轧点必有挡板(杆)、有特危必有联锁。
所谓:“有台必有栏”,就是凡是在操作平台,必须安装栏杆,按照国家标准要求栏杆的高度不低于1.2米,以防止操作人员从操作平台上跌下受伤。
所谓“有洞必有盖”,就是凡是留有预留孔或者施工期为便于施工的洞口,一定要用盖板盖住,并要设法固定,以防有人误入孔洞发生坠落。
所谓“有轴必有套”,就是在转动设备的转轴,把它套住,防止由于轴上的螺丝将操作人员的衣服给挂住,发生绞碾事故。
所谓“油轮必有罩”,就是凡是在明齿轮、皮带轮的传动部位都要安装防护罩,将这些“老虎嘴”罩住。
所谓“有轧点必有挡板(杆)”,就是在转动设备上凡是有轧点的部位,必须设置挡板或者安装栅栏,防止操作者不慎误入机器设备内,造成伤亡事故。
所谓“有特危必有联锁”,就是在设备运转的关键部位,要设置联锁保护装置,当机器发生异常运行时,使其自动转变为安全状态,防止事故的发生。
发电部-安全
2011-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