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卷第4期2010年4月赤峰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Journal of Chifeng University (Natural Science Edition )Vol. 26No. 4
Apr. 2010
浅析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的原因及对策
杨桂英
(赤峰学院
环境与资源系,内蒙古赤峰
024000)
摘要: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出现了长期偏高的且持续上升的趋势. 出生人口性别比长时间、大范围的异常已经并将继续给人口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 本文在分析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现状的基础上,探讨其失衡的原因及危害,并提出一些建议和对策.
关键词:出生人口;性别比;原因;对策中图分类号:C924.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60X (2010)04-0113-03
口性别比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因为它关系到若干年后婚龄段人口的性别构成,对结构率和女性生育率有直接的影响,
并进而影响总人口的出生率和人口增长的速度.因此,保持出生人口性别比的平衡,对维护正常的婚姻秩序、家庭秩序、社会秩序和国家安全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但是,在我国由于出生人口性别比严重偏高且已持续20余年,带来的“人口生态”失衡不仅导致婚姻挤压,严重影响社会稳定与和谐.也将危及国家未来的人口安全.人口性别比偏高由此造成的最直接的负面影响表现为:2.1剥夺女性生命权
2000年的人口普查显示,0到15岁的男性总人口比同龄女性总人口多出了大约1883万.自20世纪80年代计划生育政策出台后,“遗弃女婴”事件便在全国屡屡发生.虽然社会舆论对遗弃女婴行为一致谴责,迫使遗弃女婴行为有所收敛.随着B超的普及,人们开始借助仪器人为终止女性胎儿妊娠,剥夺她们的生命权.政府有关部门意识到性别比失衡的严重性,遂将管好B超和药物作为控制出生性别比失衡的重要手段.选择出生胎儿性别行为便由公开转为隐“流动”B超机鉴定、中医号脉等多种手段并用,蔽,并发展为
用尽一切办法生男孩.2.2
婚姻遭遇挤压
出生人口男女比例严重失衡,带给男性最直接的影响
性别关系是人类社会最根本的关系,性别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前提与基础.根据长期调查的结果,不同时期、不同地区和国家的出生性别比相对稳定,国际上公认的正常范围值105±2.但是,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出现了长期偏高的且持续上升的趋势,严重偏离正常值域.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是一个严峻的全局性人口问题,它从根本上影响着我国人口性别结构的现状与未来走
深刻和长远的社会、经济及政治向,给国家发展带来广泛、
影响,也使中国社会在未来可能面临巨大的风险,更直接威胁着国家的人口安全与社会和谐.本文在分析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现状的基础上,探讨其失衡的原因、危害,并提出一些建议和对策.
1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的现状
出生人口性别比是指当年新生婴儿的男女性别比.国际上公认的正常比例为103~107.我国历史上曾是男性偏好较强的国家.新中国倡导男女平等,出生性别比基本正常.据国家统计局提供的数据,1953年出生人口男女比例为104.88;1964年为103.83;自1982年开始呈现偏高倾向.此后的20多年里,出生人口性别比一直居高不下.1982年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时为108,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时为111.75,已经偏离正常范围,1995年为115.6,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时,出生人口性别比进一步升高,达到117.“九五”以来,不但二孩、多孩出生性别比偏高,而且一孩出生性别比也高出了正常范围.国家统计局1999年人口变动抽样调查的5-9岁组性别比为114.4,0-4岁组性别比为119.5,说明90年代以来出生人口性别比已经失衡,并逐步攀升.特别是近年来,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和医疗手段的不断改进,客观上加快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的速度,在有些地区,出生人口性别比已经严重失衡.2005年,国家统计局全国1%抽样调查显示:出生性别比为119.江西、广东、海南、安徽、河南五省的出生性别比超过130.据国家统计局2007年最新抽样调查显示,我国乡村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22.85,高于全国119.58的平均水平.我国已经成为世界出生人口性别比最高、持续时间最长的国家,必须引起全社会的关注.2
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的危害
是婚姻挤压,适婚年龄男性婚配难.根据《2006年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抽样调查主要数据公报》统计:2005年以后,新进入婚育年龄人口男性明显多于女性,婚姻挤压问题凸现.到2020年,20~45岁男性将比女性多3000万人左右.这就意味着,平均5个男性中将有1人无妻可娶.另方面,部分大龄男青年由于找不到适龄婚配对象,只能到下个年龄段的女性中去找.如此循环下去,“老夫少妻”将不再是个别现象.而年轻男性与年长男性之间争夺配偶发生的人口冲突就会随着人口的失衡而进一步加剧.同时,大量的未婚男性出于自身的婚姻需求,甚至会采用拆散已婚家庭组建新家庭的方式,家庭稳定性受到冲击.2.3社会犯罪现象增加
婚配难所导致的社会秩序混乱,将成为影响社会和谐
嫖娼、卖淫、拐卖妇女稳定的严重隐患.婚姻挤压引发强奸、
等犯罪活动加剧,近年性犯罪人数居高不下,在各种犯罪中
-113-
性别比是人口自然结构中十分重要的指标.其中出生人
居第一位.一些地区嫖娼、卖淫活动屡禁不止,性交易形成了稳定的渠道.伴随着性交易泛滥的是拐卖妇女现象的死灰复燃,被拐人口日益增多,范围不断扩大,由边远贫困地区逐渐向内地、城镇和经济发达地区扩展,甚至在有些地区形成
供、销的系列化.一些出生性别比失衡地区已经成为拐了产、
卖妇女儿童犯罪的重灾区,强大的买方市场催生了性交易和拐卖妇女活动愈演愈烈.出现了跨境非法婚姻、跨境强行拐卖和强迫卖淫等严峻社会问题,这不仅使妇女的身心受到严重摧残,把许多家庭推向苦难的深渊,而且也打乱了人们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严重破坏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如果出生性别比失衡得不到有效遏制,将直接威胁着国家的人口安全与社会和谐,而国家为此要付出高昂的成本.2.4养老保障问题
我国目前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鉴于目前出生性别比偏高的实际,未来几十年过低的老年性别比将会升高.在当前农村以家庭赡养为主的养老保障体制下,将造成大量终身未婚者没有子女养老的情况,这无疑增加了整个国家社会保障问题的复杂性.3
出生人口性别比严重失衡的原因
3.2经济发展因素
生产力是社会发展进步的根本动力,生产力发展水平不高,必然导致经济水平的落后.在经济发展落后、生活贫困地区,人的生存环境和发展空间受到很大的制约,特别在农村地区,落后的生产方式和粗放的农业经营形式必然要求人的体力劳动去完成生产活动,有相当一部分农业生产活动需要较强的劳动强度,由于男性和女性生理上差异,女性劳动者对一些劳动强度较大的体力活动是无法完成的,这就必然突现出男性在整个生产活动中的重要作用.由于受落后生产方式的束缚,人的生育观念自然与劳动生产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因此就产生了重男轻女的现实需求.如果贫困
商、贸等多元经济的快速发展,生活条落后的农村地区工、
件得以改善,人的生存和发展空间比较宽松,人们的生存环
境比较优越,发展方式呈现多元化而不是单一的落后的体力劳动,必然导致男性和女性在社会生产劳动中发挥同等的作用.那么就不存在生存环境和发展空间落后而产生的重男轻女的现实需求,人口出生性别比失衡的问题就不可能突出.目前,人口出生性别比例失衡主要发生在经济落后的贫困地区,而不是在经济发达的城市和其他地区的主要原因也在于此.3.3政策和法律因素
现行公共政策和社会实践中存在性别盲点.我们现行的公共政策和法律,大多缺乏性别视角,使得一些看来是中性的、并没有明显歧视女性条款的政策,却在实施过程中侵害了女性的合法权益.以土地承包政策为例:这项政策很大程
“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促进农民对土地的度上保障了
投入以及稳定民心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然而,“以户为本”而不是“以人为本”的政策,掩盖了“农户”内部的利益和权利关系.尽管文件有“农村妇女无论是否婚嫁都应与相同条件的男性村民享有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剥夺其合法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权和其他有关经济权益”的规定,但在土地集体所有、农户家庭承包经营的制度框架下,女性尤其是离婚妇女实际上担负着失去土地的最大风险.许多农村妇女因为结婚、离婚、丧偶等原因而失去责任田、口粮田和土地补偿金.再如,在城市就业中,相当多的用工单位存在着性别歧视.女大学生就业难问题突出.在就业政策中,尽管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在2000年12月8日颁布的《关于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中,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在招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不适合从事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等为由拒绝录用或者提高录用标准”,但并未对相关违法行为的赔偿和处罚做出明确的规定.对用工单位的性别歧视行为,并没有可以诉讼的渠道和机构.这是造成当前出生人口性别比例失衡的根本原因.3.4科学技术因素
近20年多来,各种产前胎儿性别鉴定技术的不断普及为选择性人工流产、引产提供了技术上的可能;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进步,为胎儿性别鉴定及选择性生育提供了便捷的条件.在育龄群众中,特别是在农村育龄群众中颇有市场.另方面,进行非法胎儿性别鉴定的的过程隐蔽性很强,极难监管、取证,加之经济利益的驱使,社会及各部门无法形成监管、打击的合力,致使进行非法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屡禁不止.因此,2006年5月,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在介绍《中国儿童发展纲要
造成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既有客观上的因素,又有主观上的原因,只有通过客观地分析,才能得出正确的认识.造成出生人口性别比例失衡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3.1历史文化因素
中国是一个经历了两千多年封建社会的国家,男权主义和男尊女卑等落后的封建思想根深蒂固.自有文字以来,东西方父权文化都在不断地对女性进行塑造,竭力渲染“男尊女卑”是天然法则.在英语中“人”和“男人”是同一词man,而女人则用woman.主席一词chairman,显示出男性的特权,意味着男性的政治.即便是力倡人权的卢梭也告诫人们“妇女永远应该从属于男子或听命于男子”.为说明女性卑弱符合天意,中国古代哲学家把男女与阴阳五行乾坤之说融合起来.《易经》中就有“乾,天也,故称呼父;坤,地也,故称呼母”,“乾道成男,坤道成女”之说.因此,天尊地卑、男尊女卑.在父权文化为女性打造的“三纲五常”、“三从四德”桎梏禁锢下,女性成为依附于男性的“小女人”,没有健全的意志和
“男主女从”成为正统完整的人格,更没有卓越的能力.于是
观点,通过家庭、教育、语言、媒介和男性掌控的政治强权所施加的影响力,迫使女性思想被奴化,从内心接受了自己比男人低一等的“现实”.因此父权家庭制度对女性的排斥促成了人们强烈的男孩偏好.以血缘为纽带建起来的家庭其功能主要有两项,一是传宗接代.二是养老送终.在父权家庭制度下,是以男性为核心来实现上述两大功能的,而女性被排
父系、父居对形成男除在外.父权家庭制度三大支柱的父姓、
孩偏好至关重要:通过继承父姓,儿子作为家庭后代的唯一性价值被强化;通过继承财产,又强化了儿子在家庭中的主导地位和支配地位;通过男婚女嫁,将养老送终的责任分配给儿子.三者的相互强化促使人们形成男孩偏好,并通过代际的传承逐渐成为根深蒂固的生育文化.这种传统生育观念的偏见和固执是造成当前出生人口性别比例失衡的内在原因.
新中国成立后,在“妇女能顶半边天”的号召下,女性开始走出家门融人社会,父权文化也随之退出主流舞台.但是,父权文化的长期熏陶与影响,传统习惯的强大惯性作用,仍然在左右和强化着人们的男孩偏好.-114-
(2001~2010)》的实施情况时说:二十多年来,我国出生性别比持续升高,非法的胎儿性别鉴定及选择性别的流产、引产是其直接的原因.3.5
社会保障机制
近年,我国人口老龄化日益加重,农村人口老龄化问题更为突出.2005年,中国乡村65岁以上人口占9.6%,高于城镇8.5%的水平.而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健全,广大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则更加滞后.对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户和
扶持和照顾的政策激励导向不够明显,农村独女户的奖励、
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他们生产生活中现实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在社会上形不成强大的号召力和舆论导向作用,这使得养儿防老成为一种客观自然的社会现象.虽然《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明确规定了计划生育奖励保障政策,比如为二女结扎户和独生子女户夫妻办理养老保险,子女在上学,就业方面优先照顾,优先审批宅基地、发放扶贫贷款、落实帮扶资金、安排扶贫项目和技术培训等.各级地方政府也据此做出了一系列的政策规定,但由于受地方经济发展水平的影响,出台的政策在救助、帮扶等方面的力度显得有些苍白,激发不起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积极性.特别是农村的独女户尚未真正老有所养,很难从根本上抑制人们养儿防老的意愿.因此社会保障机制不够健全和完善是造成出生人口性别比例失衡的重要因素
4解决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的对策思考
出生性别比平衡是人口性别结构平衡的前提条件,也是人口再生产与人类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最基本、最重要的因素.解决出生人口性别比例失衡的问题,既要客观地分析国情历史,承认造成出生人口性别比例失衡的历史根源,也要充分利用法律的、政策、经济的综合措施积极进行治理,才能使问题得到有效地解决.4.1构建新的生育文化,提高女性地位
认真贯彻落实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将男女平等纳入公共政策,强化公共政策的性别视角,借助公共政策的实施,构建新的生育文化和性别文化,消除性别歧视.通过丰富多样的形式开展尊重生命、尊重人权的宣传教育,使人们认识到保持正常出生性别比的重要性,清楚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给个人、家庭、社会所带来的影响及其危害,从而树立起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切实提高女性的经济、政治社会地位,依法保护妇女权益免受侵犯.广大女性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为稳定低生育水平做出了巨大贡献和牺牲,她们理应充分享受到改革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成果.只有让女性真正享有与男性完全同等的权利和地位,才能从根本上消除人们根深蒂固的男孩偏好,进而促进整个社会的和谐发展.4.2
加快经济发展,拓展生存空间
人口问题本质上是一个发展问题.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越高,人的生存环境就越优越,发展空间越拓展,人口数量就会因为人的生育观念的转变而得到控制,人口素质就会因为教育水平的提高而得到提高,人口老龄化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就会得到缓减,人口老龄化产生的社会问
题也会因社会经济实力的提高而得到有效解决,出生人口性别比也会因为人的思想意识改变和追求的不同,不再重视男女性别而趋向自然.如果人口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不再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阻碍,它就会促进经济的更快发展和社会的更大进步.相反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发展落后,生活贫困,人的生存和发展问题就不可能得到有效的解决,人的思想观念就不可能脱离落后的现实而得到转变,人口问题就会越来越严重,就会严重地阻碍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特别是重男轻女导致的出生人口性比例失衡引发的未来婚配问题,就会直接影响到社会秩序和社会治安,从而影响到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所以说,人口问题与经济发展是一种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的辨正关系,经济发展决定着人口问题,人口问题又影响着经济发展.因此,要最终解决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根本上还是要发展经济.
4.3健全完善社会保障机制,构建新的养老模式
人口问题是一个社会问题,要解决出生人口性比别失衡,就必须健全完善社会保障机制,构建新的养老模式.各级政府必须研究制定一系列符合本地区实际的政策措施,对计划生育困难家庭、独生子女户和双女户家庭在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方面实行社会保障制度.帮保险、
助他们解决生产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让独生子女户和双女户真正成为富裕文明和谐的幸福家庭.使他们切切实实地享受到社会的救助,消除生产生活中的后顾之忧,并真正实现老有所养.那么健全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与导向性的政策和措施就会形成强大的社会号召力和吸引力,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的问题也就会得到有效解决.4.4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监督管理,加大执法力度
在医疗技术快速发展的今天,一些卫生医疗机构受经济利益的驱使,利用B超、染色体检测仪等仪器,非法为他人提供胎儿性别签定,选择性人工流产和非医学需要的终止妊娠需要,为育龄妇女选择性生育提供了方便,是目前导致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的重要因素.为此,必须依法加强对卫生医疗机构的监督和管理,规范其从业行为;政府要协调司法、公安、工商、卫生等部门的配合,对非法行为依法进行坚决打击处理,从而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的问题.———————————————————
参考文献:
﹝1﹞顾宝昌,徐毅.中国婴儿出生性别比综论[J ].中国人口科
学,1994(3).
﹝2﹞高凌.中国人口出生性别比的分析.人口研究,1993(1). ﹝3﹞李涌平.胎儿性别鉴定的流引产对出生婴儿性别比的影
响[J ].人口研究,19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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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人口分析,2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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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2004(1).
﹝6﹞汤兆云.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问题为何成效甚微[J ].
人口研究,20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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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的原因及对策
杨桂英
(赤峰学院
环境与资源系,内蒙古赤峰
024000)
摘要: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出现了长期偏高的且持续上升的趋势. 出生人口性别比长时间、大范围的异常已经并将继续给人口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 本文在分析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现状的基础上,探讨其失衡的原因及危害,并提出一些建议和对策.
关键词:出生人口;性别比;原因;对策中图分类号:C924.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60X (2010)04-0113-03
口性别比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因为它关系到若干年后婚龄段人口的性别构成,对结构率和女性生育率有直接的影响,
并进而影响总人口的出生率和人口增长的速度.因此,保持出生人口性别比的平衡,对维护正常的婚姻秩序、家庭秩序、社会秩序和国家安全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但是,在我国由于出生人口性别比严重偏高且已持续20余年,带来的“人口生态”失衡不仅导致婚姻挤压,严重影响社会稳定与和谐.也将危及国家未来的人口安全.人口性别比偏高由此造成的最直接的负面影响表现为:2.1剥夺女性生命权
2000年的人口普查显示,0到15岁的男性总人口比同龄女性总人口多出了大约1883万.自20世纪80年代计划生育政策出台后,“遗弃女婴”事件便在全国屡屡发生.虽然社会舆论对遗弃女婴行为一致谴责,迫使遗弃女婴行为有所收敛.随着B超的普及,人们开始借助仪器人为终止女性胎儿妊娠,剥夺她们的生命权.政府有关部门意识到性别比失衡的严重性,遂将管好B超和药物作为控制出生性别比失衡的重要手段.选择出生胎儿性别行为便由公开转为隐“流动”B超机鉴定、中医号脉等多种手段并用,蔽,并发展为
用尽一切办法生男孩.2.2
婚姻遭遇挤压
出生人口男女比例严重失衡,带给男性最直接的影响
性别关系是人类社会最根本的关系,性别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前提与基础.根据长期调查的结果,不同时期、不同地区和国家的出生性别比相对稳定,国际上公认的正常范围值105±2.但是,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出现了长期偏高的且持续上升的趋势,严重偏离正常值域.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是一个严峻的全局性人口问题,它从根本上影响着我国人口性别结构的现状与未来走
深刻和长远的社会、经济及政治向,给国家发展带来广泛、
影响,也使中国社会在未来可能面临巨大的风险,更直接威胁着国家的人口安全与社会和谐.本文在分析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现状的基础上,探讨其失衡的原因、危害,并提出一些建议和对策.
1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的现状
出生人口性别比是指当年新生婴儿的男女性别比.国际上公认的正常比例为103~107.我国历史上曾是男性偏好较强的国家.新中国倡导男女平等,出生性别比基本正常.据国家统计局提供的数据,1953年出生人口男女比例为104.88;1964年为103.83;自1982年开始呈现偏高倾向.此后的20多年里,出生人口性别比一直居高不下.1982年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时为108,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时为111.75,已经偏离正常范围,1995年为115.6,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时,出生人口性别比进一步升高,达到117.“九五”以来,不但二孩、多孩出生性别比偏高,而且一孩出生性别比也高出了正常范围.国家统计局1999年人口变动抽样调查的5-9岁组性别比为114.4,0-4岁组性别比为119.5,说明90年代以来出生人口性别比已经失衡,并逐步攀升.特别是近年来,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和医疗手段的不断改进,客观上加快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的速度,在有些地区,出生人口性别比已经严重失衡.2005年,国家统计局全国1%抽样调查显示:出生性别比为119.江西、广东、海南、安徽、河南五省的出生性别比超过130.据国家统计局2007年最新抽样调查显示,我国乡村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22.85,高于全国119.58的平均水平.我国已经成为世界出生人口性别比最高、持续时间最长的国家,必须引起全社会的关注.2
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的危害
是婚姻挤压,适婚年龄男性婚配难.根据《2006年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抽样调查主要数据公报》统计:2005年以后,新进入婚育年龄人口男性明显多于女性,婚姻挤压问题凸现.到2020年,20~45岁男性将比女性多3000万人左右.这就意味着,平均5个男性中将有1人无妻可娶.另方面,部分大龄男青年由于找不到适龄婚配对象,只能到下个年龄段的女性中去找.如此循环下去,“老夫少妻”将不再是个别现象.而年轻男性与年长男性之间争夺配偶发生的人口冲突就会随着人口的失衡而进一步加剧.同时,大量的未婚男性出于自身的婚姻需求,甚至会采用拆散已婚家庭组建新家庭的方式,家庭稳定性受到冲击.2.3社会犯罪现象增加
婚配难所导致的社会秩序混乱,将成为影响社会和谐
嫖娼、卖淫、拐卖妇女稳定的严重隐患.婚姻挤压引发强奸、
等犯罪活动加剧,近年性犯罪人数居高不下,在各种犯罪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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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比是人口自然结构中十分重要的指标.其中出生人
居第一位.一些地区嫖娼、卖淫活动屡禁不止,性交易形成了稳定的渠道.伴随着性交易泛滥的是拐卖妇女现象的死灰复燃,被拐人口日益增多,范围不断扩大,由边远贫困地区逐渐向内地、城镇和经济发达地区扩展,甚至在有些地区形成
供、销的系列化.一些出生性别比失衡地区已经成为拐了产、
卖妇女儿童犯罪的重灾区,强大的买方市场催生了性交易和拐卖妇女活动愈演愈烈.出现了跨境非法婚姻、跨境强行拐卖和强迫卖淫等严峻社会问题,这不仅使妇女的身心受到严重摧残,把许多家庭推向苦难的深渊,而且也打乱了人们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严重破坏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如果出生性别比失衡得不到有效遏制,将直接威胁着国家的人口安全与社会和谐,而国家为此要付出高昂的成本.2.4养老保障问题
我国目前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鉴于目前出生性别比偏高的实际,未来几十年过低的老年性别比将会升高.在当前农村以家庭赡养为主的养老保障体制下,将造成大量终身未婚者没有子女养老的情况,这无疑增加了整个国家社会保障问题的复杂性.3
出生人口性别比严重失衡的原因
3.2经济发展因素
生产力是社会发展进步的根本动力,生产力发展水平不高,必然导致经济水平的落后.在经济发展落后、生活贫困地区,人的生存环境和发展空间受到很大的制约,特别在农村地区,落后的生产方式和粗放的农业经营形式必然要求人的体力劳动去完成生产活动,有相当一部分农业生产活动需要较强的劳动强度,由于男性和女性生理上差异,女性劳动者对一些劳动强度较大的体力活动是无法完成的,这就必然突现出男性在整个生产活动中的重要作用.由于受落后生产方式的束缚,人的生育观念自然与劳动生产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因此就产生了重男轻女的现实需求.如果贫困
商、贸等多元经济的快速发展,生活条落后的农村地区工、
件得以改善,人的生存和发展空间比较宽松,人们的生存环
境比较优越,发展方式呈现多元化而不是单一的落后的体力劳动,必然导致男性和女性在社会生产劳动中发挥同等的作用.那么就不存在生存环境和发展空间落后而产生的重男轻女的现实需求,人口出生性别比失衡的问题就不可能突出.目前,人口出生性别比例失衡主要发生在经济落后的贫困地区,而不是在经济发达的城市和其他地区的主要原因也在于此.3.3政策和法律因素
现行公共政策和社会实践中存在性别盲点.我们现行的公共政策和法律,大多缺乏性别视角,使得一些看来是中性的、并没有明显歧视女性条款的政策,却在实施过程中侵害了女性的合法权益.以土地承包政策为例:这项政策很大程
“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促进农民对土地的度上保障了
投入以及稳定民心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然而,“以户为本”而不是“以人为本”的政策,掩盖了“农户”内部的利益和权利关系.尽管文件有“农村妇女无论是否婚嫁都应与相同条件的男性村民享有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剥夺其合法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权和其他有关经济权益”的规定,但在土地集体所有、农户家庭承包经营的制度框架下,女性尤其是离婚妇女实际上担负着失去土地的最大风险.许多农村妇女因为结婚、离婚、丧偶等原因而失去责任田、口粮田和土地补偿金.再如,在城市就业中,相当多的用工单位存在着性别歧视.女大学生就业难问题突出.在就业政策中,尽管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在2000年12月8日颁布的《关于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中,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在招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不适合从事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等为由拒绝录用或者提高录用标准”,但并未对相关违法行为的赔偿和处罚做出明确的规定.对用工单位的性别歧视行为,并没有可以诉讼的渠道和机构.这是造成当前出生人口性别比例失衡的根本原因.3.4科学技术因素
近20年多来,各种产前胎儿性别鉴定技术的不断普及为选择性人工流产、引产提供了技术上的可能;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进步,为胎儿性别鉴定及选择性生育提供了便捷的条件.在育龄群众中,特别是在农村育龄群众中颇有市场.另方面,进行非法胎儿性别鉴定的的过程隐蔽性很强,极难监管、取证,加之经济利益的驱使,社会及各部门无法形成监管、打击的合力,致使进行非法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屡禁不止.因此,2006年5月,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在介绍《中国儿童发展纲要
造成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既有客观上的因素,又有主观上的原因,只有通过客观地分析,才能得出正确的认识.造成出生人口性别比例失衡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3.1历史文化因素
中国是一个经历了两千多年封建社会的国家,男权主义和男尊女卑等落后的封建思想根深蒂固.自有文字以来,东西方父权文化都在不断地对女性进行塑造,竭力渲染“男尊女卑”是天然法则.在英语中“人”和“男人”是同一词man,而女人则用woman.主席一词chairman,显示出男性的特权,意味着男性的政治.即便是力倡人权的卢梭也告诫人们“妇女永远应该从属于男子或听命于男子”.为说明女性卑弱符合天意,中国古代哲学家把男女与阴阳五行乾坤之说融合起来.《易经》中就有“乾,天也,故称呼父;坤,地也,故称呼母”,“乾道成男,坤道成女”之说.因此,天尊地卑、男尊女卑.在父权文化为女性打造的“三纲五常”、“三从四德”桎梏禁锢下,女性成为依附于男性的“小女人”,没有健全的意志和
“男主女从”成为正统完整的人格,更没有卓越的能力.于是
观点,通过家庭、教育、语言、媒介和男性掌控的政治强权所施加的影响力,迫使女性思想被奴化,从内心接受了自己比男人低一等的“现实”.因此父权家庭制度对女性的排斥促成了人们强烈的男孩偏好.以血缘为纽带建起来的家庭其功能主要有两项,一是传宗接代.二是养老送终.在父权家庭制度下,是以男性为核心来实现上述两大功能的,而女性被排
父系、父居对形成男除在外.父权家庭制度三大支柱的父姓、
孩偏好至关重要:通过继承父姓,儿子作为家庭后代的唯一性价值被强化;通过继承财产,又强化了儿子在家庭中的主导地位和支配地位;通过男婚女嫁,将养老送终的责任分配给儿子.三者的相互强化促使人们形成男孩偏好,并通过代际的传承逐渐成为根深蒂固的生育文化.这种传统生育观念的偏见和固执是造成当前出生人口性别比例失衡的内在原因.
新中国成立后,在“妇女能顶半边天”的号召下,女性开始走出家门融人社会,父权文化也随之退出主流舞台.但是,父权文化的长期熏陶与影响,传统习惯的强大惯性作用,仍然在左右和强化着人们的男孩偏好.-114-
(2001~2010)》的实施情况时说:二十多年来,我国出生性别比持续升高,非法的胎儿性别鉴定及选择性别的流产、引产是其直接的原因.3.5
社会保障机制
近年,我国人口老龄化日益加重,农村人口老龄化问题更为突出.2005年,中国乡村65岁以上人口占9.6%,高于城镇8.5%的水平.而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健全,广大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则更加滞后.对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户和
扶持和照顾的政策激励导向不够明显,农村独女户的奖励、
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他们生产生活中现实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在社会上形不成强大的号召力和舆论导向作用,这使得养儿防老成为一种客观自然的社会现象.虽然《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明确规定了计划生育奖励保障政策,比如为二女结扎户和独生子女户夫妻办理养老保险,子女在上学,就业方面优先照顾,优先审批宅基地、发放扶贫贷款、落实帮扶资金、安排扶贫项目和技术培训等.各级地方政府也据此做出了一系列的政策规定,但由于受地方经济发展水平的影响,出台的政策在救助、帮扶等方面的力度显得有些苍白,激发不起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积极性.特别是农村的独女户尚未真正老有所养,很难从根本上抑制人们养儿防老的意愿.因此社会保障机制不够健全和完善是造成出生人口性别比例失衡的重要因素
4解决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的对策思考
出生性别比平衡是人口性别结构平衡的前提条件,也是人口再生产与人类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最基本、最重要的因素.解决出生人口性别比例失衡的问题,既要客观地分析国情历史,承认造成出生人口性别比例失衡的历史根源,也要充分利用法律的、政策、经济的综合措施积极进行治理,才能使问题得到有效地解决.4.1构建新的生育文化,提高女性地位
认真贯彻落实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将男女平等纳入公共政策,强化公共政策的性别视角,借助公共政策的实施,构建新的生育文化和性别文化,消除性别歧视.通过丰富多样的形式开展尊重生命、尊重人权的宣传教育,使人们认识到保持正常出生性别比的重要性,清楚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给个人、家庭、社会所带来的影响及其危害,从而树立起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切实提高女性的经济、政治社会地位,依法保护妇女权益免受侵犯.广大女性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为稳定低生育水平做出了巨大贡献和牺牲,她们理应充分享受到改革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成果.只有让女性真正享有与男性完全同等的权利和地位,才能从根本上消除人们根深蒂固的男孩偏好,进而促进整个社会的和谐发展.4.2
加快经济发展,拓展生存空间
人口问题本质上是一个发展问题.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越高,人的生存环境就越优越,发展空间越拓展,人口数量就会因为人的生育观念的转变而得到控制,人口素质就会因为教育水平的提高而得到提高,人口老龄化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就会得到缓减,人口老龄化产生的社会问
题也会因社会经济实力的提高而得到有效解决,出生人口性别比也会因为人的思想意识改变和追求的不同,不再重视男女性别而趋向自然.如果人口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不再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阻碍,它就会促进经济的更快发展和社会的更大进步.相反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发展落后,生活贫困,人的生存和发展问题就不可能得到有效的解决,人的思想观念就不可能脱离落后的现实而得到转变,人口问题就会越来越严重,就会严重地阻碍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特别是重男轻女导致的出生人口性比例失衡引发的未来婚配问题,就会直接影响到社会秩序和社会治安,从而影响到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所以说,人口问题与经济发展是一种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的辨正关系,经济发展决定着人口问题,人口问题又影响着经济发展.因此,要最终解决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根本上还是要发展经济.
4.3健全完善社会保障机制,构建新的养老模式
人口问题是一个社会问题,要解决出生人口性比别失衡,就必须健全完善社会保障机制,构建新的养老模式.各级政府必须研究制定一系列符合本地区实际的政策措施,对计划生育困难家庭、独生子女户和双女户家庭在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方面实行社会保障制度.帮保险、
助他们解决生产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让独生子女户和双女户真正成为富裕文明和谐的幸福家庭.使他们切切实实地享受到社会的救助,消除生产生活中的后顾之忧,并真正实现老有所养.那么健全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与导向性的政策和措施就会形成强大的社会号召力和吸引力,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的问题也就会得到有效解决.4.4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监督管理,加大执法力度
在医疗技术快速发展的今天,一些卫生医疗机构受经济利益的驱使,利用B超、染色体检测仪等仪器,非法为他人提供胎儿性别签定,选择性人工流产和非医学需要的终止妊娠需要,为育龄妇女选择性生育提供了方便,是目前导致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的重要因素.为此,必须依法加强对卫生医疗机构的监督和管理,规范其从业行为;政府要协调司法、公安、工商、卫生等部门的配合,对非法行为依法进行坚决打击处理,从而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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