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参加社会保险管理办法
第1条(目的)
为规范员工参加社会保险管理,根据国家及杭州市有关社会保险条例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保险种类)
1、 2、 3、 4、 5、 6、
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 住房公积金 工伤保险 失业保险 女子生育保险
第3条(参加对象)
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
第4条(缴费比例)
第5条(实施办法)
1、根据《杭州市社会保险暂行规定》,公司按月缴交社会保险金。社会保险金中属员工个人缴交部分,由公司从员工当月工资中代扣代缴。
2、原则上对于当月入职的员工,次月开始缴交该员工的社会保险金;对于当月离职的员工,次月停交该员工的社会保险金。如果情况允许,公司会及时对应处理。
3、员工的参保资料发生变化时,涉及变化的参保费用将即时对应调整。
4、非本市户籍员工离职时,可持公司开具的证明及社保局要求的材料,到社保局办理退保(转保)手续。该手续须由员工本人亲自办理。
5、本市户籍员工调出本市时,可持公司开具的证明及社保局要求的材料到社保局办理转保手续。该手续须由员工本人亲自办理。 6、若非公司原因造成员工社会保险无法正常缴交的,公司不承担相关的责任。
7、缴费比例如有变动,则执行国家或地方公布的最新标准。
第6条(其它事项)
本管理办法未尽事宜,由公司人事部根据国家及杭州市现行的有关社会保险条例规定,报公司经营会讨论决定执行。
附则:本办法解释权归公司经营会。 对象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履 历:2006年9月 经营会通过
员工参加社会保险管理办法
第1条(目的)
为规范员工参加社会保险管理,根据国家及杭州市有关社会保险条例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保险种类)
1、 2、 3、 4、 5、 6、
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 住房公积金 工伤保险 失业保险 女子生育保险
第3条(参加对象)
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
第4条(缴费比例)
第5条(实施办法)
1、根据《杭州市社会保险暂行规定》,公司按月缴交社会保险金。社会保险金中属员工个人缴交部分,由公司从员工当月工资中代扣代缴。
2、原则上对于当月入职的员工,次月开始缴交该员工的社会保险金;对于当月离职的员工,次月停交该员工的社会保险金。如果情况允许,公司会及时对应处理。
3、员工的参保资料发生变化时,涉及变化的参保费用将即时对应调整。
4、非本市户籍员工离职时,可持公司开具的证明及社保局要求的材料,到社保局办理退保(转保)手续。该手续须由员工本人亲自办理。
5、本市户籍员工调出本市时,可持公司开具的证明及社保局要求的材料到社保局办理转保手续。该手续须由员工本人亲自办理。 6、若非公司原因造成员工社会保险无法正常缴交的,公司不承担相关的责任。
7、缴费比例如有变动,则执行国家或地方公布的最新标准。
第6条(其它事项)
本管理办法未尽事宜,由公司人事部根据国家及杭州市现行的有关社会保险条例规定,报公司经营会讨论决定执行。
附则:本办法解释权归公司经营会。 对象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履 历:2006年9月 经营会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