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上半年 案件监督管理工作总结 2011年上半年,新县纪检监察案件监督管理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贯彻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为主线,坚持为领导决策服务、为查办案件服务,认真履行案件监督管理五项基本职责,进一步促进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工作,努力开创案件监督管理工作新局面。今年3月,新县案件监督管理工作被市纪委表彰为先进单位。 一、全县查办案件情况 2011年上半年,新县纪检监察机关新立案件 25起,结案 25起,处分违纪人员 25人,其中党纪处分 18人,政纪处分 7人,双重处理2人,科级干部1人。县纪委监察局自办案件18起,乡镇纪委办案7起。 二、工作开展情况 1、实行重要案件线索集中管理制,促进科学管理。根据《新县纪委监察局机关案源管理办法》、《新县纪委监察局机关案件管理工作办法》等制度规定,对案件线索受理、集中排查、集体研究的范围、程序和方法继续实行集中管理,规范运作。一是对受理的20起重要案件线索,建立台账,并进行规范办理。 二是向组织部门和有关单位提供了干部提拔使用和评先评优意见建议。三是做好县、乡党委换届的舆论舆情监控、收集、处理等工作。 2、加强组织协调,促进资源共享。新县反腐败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及办案协作联席办公会议成员单位认真落实《新县反腐败工作协调小组议事规则》、《关于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办案工作配合协作的意见》等规定,加强了协作配合,促进了资源共享。上半年,县纪委监察局向公安局移送案件线索1起,县法院向纪委监察局移送案件线索 3 起,相互移交的4起案件线索分别进行了立案处理。 3、强化监督检查,促进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一是加强对办案安全管理责任,实行办案安全分级负责。委局机关分管案件监督管理工作领导与案件检查室负责人及乡镇责任领导在县纪委全会上签订《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廉洁办案目标责任书》,明确目标责任。二是加强对办案场所的监督管理。建成并启用高标准办案谈话室,对委局机关自办案件的重要调查谈话进行全程录音录像。三是加强对查询银行存款和暂扣封存涉案款物的监督检查,严格审批程序。四是加强对办案人员的监督管理,做好委局机关自办案件的监督回访工作,确保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廉洁办案。 4、加大督促办理力度,提高办案效率。突出督办重点,加强对本级机关自办案件、上级机关交办案件、领导交办事项的督办。规范督办案件程序和责任,建立督办工作台帐,明确专人负责,确保督办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结。上半年对市纪委交办的6起反映损害群众基本权益的信访件进行督办,起到很好效果。 5、做好统计分析,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一是使用中纪委新版软件做好案件统计数据的录入、审核、汇总上报工作,确保数据无误。二是加强案件综合分析工作,每季度就全县查办案件情况进行分析、通报,提出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依据。三是督促案件检查室加强对重大典型案件的剖析和研究,坚持“一案两报告”制度,发挥办案的治本功能。上半年共向市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报送调研文章1篇,工作信息4条。 三、存在问题和下半年工作打算存在问题:一是案件数量少,案源线索需进一步拓宽;二是基层纪委案件查处工作进展不平衡,绝大部分乡镇还没有办理案件,督查力度需进一步加大。三是调查研究和案件方面信息工作滞后,需进一步加强。四是创新意识不强,工作方式方法需进一步改进。 下半年,案件监督管理工作将围绕提高案件管理水平,加大督查力度,服务案件查办工作。一是拓宽案源线索。加强同办案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配合协作,实现案源共享,提高办案效率。二是严格领导包片制度。委局班子成员加强对所联系单位查办案件工作督查指导,确保查办案件目标任务的完成。三是加强信息和理论研究。进一步做好案件、案管信息的收集、分析、编发和报送,加强理论调研,为领导提供决策服务。四是创新工作体制机制。建立健全案件通报制度、重要案件督办制度、依纪依法办案监督员管理办法等制度,促进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 --------------------------------------------------2007年上半年案件管理工作总结2007上半年,我市案件管理工作在市纪委监察局的正确领导及荆州市纪委案件管理室的具体指导下,紧紧围绕《荆州市纪检监察机关案件管理工作要点》来开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总结如下:一、所做的主要工作(一)围绕中心,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案件管理室是委局机关负责案件管理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在工作实践中,我们紧紧围绕市委和市纪委关于反腐败和查办案件工作的整体部署,坚持为领导决策服务,为反腐败查办案件工作服务,积极履行职能,全力协助委局领导加强对办案工作和办案队伍的管理,认真开展协调,加大监督检查、督办落实力度。为规范办案行为,提高执纪水平,切实推动全市反腐败查案工作的深入开展,我们加强调查研究,注重用制度规范案件管理行为,有效防范查处案件工作中的违纪违法行为。今年来,我们相继制定和完善了《松滋市纪委对办案人员的监督管理办法》、《松滋市案件管理室工作职责》、《松滋市纪检监察机关对“双规”有关人员的管理办法》、《双规期间有关食宿规定》等规章制度。通过严格组织实施,产生了很好的效果,为规范案件管理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二)强化职责,及时准确报送案件统计资料为做好统计上报工作,我委局强化工作责任,准时在每月25日前将上月统计内容通过报送软盘的方式上报荆州市纪委案管室,没有退报现象。我市报送的信访统计表满足平衡关系,没有错报或漏报,要素登记表统计指标准确无误,按要求填写简要案情部分,没有修改上报过的数据。重要指标的查询结果与累计数据一致。较好地完成了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办案情况的统计、分析、综合工作。2007年元至6月,我市共收集办案线索20条,接受来信来访45件,“双规”2人,查处违纪、违法案件5件,涉及党员5人,监察对象3人;“三机关一部门”案件3件,经济案件3件,其中自办案件3件,副科级以上案件3件;处分5人。(三)突出实效,加强重大案件和疑难案件的管理在重大案件的管理上,我们积极探索备案制度,密切关注大案要案在整个案件中的比重,针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在疑难案件的管理上,我们强化案管的协调和指导作用,顺利推进案件的及时查处。今年我委对两名局级干部进行了“双规”至始至终未出现任何安全问题,受到有关领导的好评。二、工作打算1、积极参加委局组织的政治思想学习、业务学习,同时抽空自学,加强纪检干部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的改造,使其从思想上、行动上跟上时代的步伐。2、围绕委局机关工作重点,抓落实,抓创新,抓实效。3、继续做好委局机关办案情况的统计、分析、综合工作,制定、完善有关规定制度,负责对有关案件线索的管理,对有关案件按照领导安排跟踪督办。4、做好领导交办的办案工作及其他工作任务。
2011年上半年 案件监督管理工作总结 2011年上半年,新县纪检监察案件监督管理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贯彻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为主线,坚持为领导决策服务、为查办案件服务,认真履行案件监督管理五项基本职责,进一步促进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工作,努力开创案件监督管理工作新局面。今年3月,新县案件监督管理工作被市纪委表彰为先进单位。 一、全县查办案件情况 2011年上半年,新县纪检监察机关新立案件 25起,结案 25起,处分违纪人员 25人,其中党纪处分 18人,政纪处分 7人,双重处理2人,科级干部1人。县纪委监察局自办案件18起,乡镇纪委办案7起。 二、工作开展情况 1、实行重要案件线索集中管理制,促进科学管理。根据《新县纪委监察局机关案源管理办法》、《新县纪委监察局机关案件管理工作办法》等制度规定,对案件线索受理、集中排查、集体研究的范围、程序和方法继续实行集中管理,规范运作。一是对受理的20起重要案件线索,建立台账,并进行规范办理。 二是向组织部门和有关单位提供了干部提拔使用和评先评优意见建议。三是做好县、乡党委换届的舆论舆情监控、收集、处理等工作。 2、加强组织协调,促进资源共享。新县反腐败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及办案协作联席办公会议成员单位认真落实《新县反腐败工作协调小组议事规则》、《关于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办案工作配合协作的意见》等规定,加强了协作配合,促进了资源共享。上半年,县纪委监察局向公安局移送案件线索1起,县法院向纪委监察局移送案件线索 3 起,相互移交的4起案件线索分别进行了立案处理。 3、强化监督检查,促进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一是加强对办案安全管理责任,实行办案安全分级负责。委局机关分管案件监督管理工作领导与案件检查室负责人及乡镇责任领导在县纪委全会上签订《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廉洁办案目标责任书》,明确目标责任。二是加强对办案场所的监督管理。建成并启用高标准办案谈话室,对委局机关自办案件的重要调查谈话进行全程录音录像。三是加强对查询银行存款和暂扣封存涉案款物的监督检查,严格审批程序。四是加强对办案人员的监督管理,做好委局机关自办案件的监督回访工作,确保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廉洁办案。 4、加大督促办理力度,提高办案效率。突出督办重点,加强对本级机关自办案件、上级机关交办案件、领导交办事项的督办。规范督办案件程序和责任,建立督办工作台帐,明确专人负责,确保督办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结。上半年对市纪委交办的6起反映损害群众基本权益的信访件进行督办,起到很好效果。 5、做好统计分析,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一是使用中纪委新版软件做好案件统计数据的录入、审核、汇总上报工作,确保数据无误。二是加强案件综合分析工作,每季度就全县查办案件情况进行分析、通报,提出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依据。三是督促案件检查室加强对重大典型案件的剖析和研究,坚持“一案两报告”制度,发挥办案的治本功能。上半年共向市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报送调研文章1篇,工作信息4条。 三、存在问题和下半年工作打算存在问题:一是案件数量少,案源线索需进一步拓宽;二是基层纪委案件查处工作进展不平衡,绝大部分乡镇还没有办理案件,督查力度需进一步加大。三是调查研究和案件方面信息工作滞后,需进一步加强。四是创新意识不强,工作方式方法需进一步改进。 下半年,案件监督管理工作将围绕提高案件管理水平,加大督查力度,服务案件查办工作。一是拓宽案源线索。加强同办案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配合协作,实现案源共享,提高办案效率。二是严格领导包片制度。委局班子成员加强对所联系单位查办案件工作督查指导,确保查办案件目标任务的完成。三是加强信息和理论研究。进一步做好案件、案管信息的收集、分析、编发和报送,加强理论调研,为领导提供决策服务。四是创新工作体制机制。建立健全案件通报制度、重要案件督办制度、依纪依法办案监督员管理办法等制度,促进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 --------------------------------------------------2007年上半年案件管理工作总结2007上半年,我市案件管理工作在市纪委监察局的正确领导及荆州市纪委案件管理室的具体指导下,紧紧围绕《荆州市纪检监察机关案件管理工作要点》来开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总结如下:一、所做的主要工作(一)围绕中心,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案件管理室是委局机关负责案件管理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在工作实践中,我们紧紧围绕市委和市纪委关于反腐败和查办案件工作的整体部署,坚持为领导决策服务,为反腐败查办案件工作服务,积极履行职能,全力协助委局领导加强对办案工作和办案队伍的管理,认真开展协调,加大监督检查、督办落实力度。为规范办案行为,提高执纪水平,切实推动全市反腐败查案工作的深入开展,我们加强调查研究,注重用制度规范案件管理行为,有效防范查处案件工作中的违纪违法行为。今年来,我们相继制定和完善了《松滋市纪委对办案人员的监督管理办法》、《松滋市案件管理室工作职责》、《松滋市纪检监察机关对“双规”有关人员的管理办法》、《双规期间有关食宿规定》等规章制度。通过严格组织实施,产生了很好的效果,为规范案件管理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二)强化职责,及时准确报送案件统计资料为做好统计上报工作,我委局强化工作责任,准时在每月25日前将上月统计内容通过报送软盘的方式上报荆州市纪委案管室,没有退报现象。我市报送的信访统计表满足平衡关系,没有错报或漏报,要素登记表统计指标准确无误,按要求填写简要案情部分,没有修改上报过的数据。重要指标的查询结果与累计数据一致。较好地完成了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办案情况的统计、分析、综合工作。2007年元至6月,我市共收集办案线索20条,接受来信来访45件,“双规”2人,查处违纪、违法案件5件,涉及党员5人,监察对象3人;“三机关一部门”案件3件,经济案件3件,其中自办案件3件,副科级以上案件3件;处分5人。(三)突出实效,加强重大案件和疑难案件的管理在重大案件的管理上,我们积极探索备案制度,密切关注大案要案在整个案件中的比重,针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在疑难案件的管理上,我们强化案管的协调和指导作用,顺利推进案件的及时查处。今年我委对两名局级干部进行了“双规”至始至终未出现任何安全问题,受到有关领导的好评。二、工作打算1、积极参加委局组织的政治思想学习、业务学习,同时抽空自学,加强纪检干部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的改造,使其从思想上、行动上跟上时代的步伐。2、围绕委局机关工作重点,抓落实,抓创新,抓实效。3、继续做好委局机关办案情况的统计、分析、综合工作,制定、完善有关规定制度,负责对有关案件线索的管理,对有关案件按照领导安排跟踪督办。4、做好领导交办的办案工作及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