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府发[2010]18号
范镇“5.12”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
今年5月12日是国务院批准的第三个“防灾减灾日”。为广泛宣传和普及灾害常识、防灾减灾知识和避灾自救互救技能,全面提高我镇风险防范意识、知识水平和避险自救能力,根据国家、省、市的工作安排部署,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切实履行政府应急管理职能,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及其他各种有效形式,广泛宣传和普及应急管理法律、法规、政策和相关防灾减灾知识,增强公众的危机防范意识,提高全社会应对突发事件和参与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识和能力,为范镇和谐安全稳定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二、活动时间
2010年5月12日—5月18日。
三、活动主题
关注民生,关爱生命。
四、活动目标
防灾减灾知识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
五、宣传内容
(一)宣传介绍各类突发事件的种类、特点和危害,普及防灾减灾的基本技能和自救互救的应急常识。
(二)宣传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和应急预案的重要内容。
(三)宣传介绍应对突发事件的有效处置方法、采用的各种应对措施等。
六、活动安排
(一)准备阶段(2010年5月11日前)
1、方案制定。各单位要根据《范镇“5〃12”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结合实际拟定本单位实施方案。
2、资料准备。镇政府应急办负责准备镇级宣传资料、宣传提纲。并根据宣传周的活动安排制作宣传展板、编印宣传资料。
(二)实施阶段(2010年5月12日—18日)
1、集中宣传日活动
(1)时间及地点。5月12日上午,在范镇集镇设点集中宣传。
(2)参加单位。镇政府办、镇政府应急办、镇司法所、镇派出所、镇林业站、镇财政所、镇文化站、邮政所、供电所、农技站、农机站、敬老院、中小学校等。
(3)宣传形式。采取悬挂宣传标语、设立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等形式。
(4)具体要求。宣传活动由镇政府法制办、镇政府应急办、镇司法局牵头,应急办负责标语制作,司法局负责宣传点的桌椅提供及摆放;各参与单位负责提供宣传展板、宣传资料,并派1名分管领导和1名以上工作人员到宣传点现场宣传。
3、自主宣传活动(2010年5月12日—18日)
(1)部门组织宣传。宣传周期间,镇政府各部门要结合本行业、本部门、本单位实际,认真组织开展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活动,有条件的单位要在各自办公场所悬挂宣传标语横幅一条。
(2)开展“四进入”宣传。防灾减灾知识进乡村、社区由,防灾减灾知识进学校活动由镇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防灾减灾知识进企业活动由镇安监办组织实施。
附件:防灾减灾宣传标语
2010年5月9日
主题词:防震减灾 宣传周 活动 通知 抄送:瑞昌市地震局 范镇人民政府 2010年5月9日 (共印35份)
防灾减灾宣传标语
(供选用)
全民参与5〃12“防灾减灾日”!
2010年5月12日是我国第二个“防灾减灾日” ! 普及防灾知识,关爱人类生命!
健全防灾减灾体系,筑牢抗灾救灾防线! 防灾减灾,造福未来!
防灾减灾,你我同在!
防灾减灾,创建平安!
防灾减灾,从我做起!
全民携手,防灾减灾 !
学习防灾减灾常识,提高防灾减灾意识! 群策群力防灾减灾,同心同德共建和谐! 防灾减灾靠大家,和谐平安你我他! 防灾减灾,人人有责!
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增强防灾减灾能力! 安全属于你我他,防灾减灾靠大家! 防灾减灾手牵手,和谐中国心连心! 防灾意识时时刻刻,和谐社会年年岁岁! 地球是我们的家,防灾减灾靠大家! 防灾求得平安在,减灾换得幸福来! 普及防灾减灾意识,提高防灾减灾能力!
防灾减灾,构建和谐!
增强防灾减灾意识,提高防灾减灾技能! 防灾减灾系万家,关爱生命靠大家!
未雨绸缪,防灾减灾;全民参与,共筑平安 ! 开展防灾减灾活动,增强防灾减灾意识! 防灾减灾,守卫我们的生命与家园!
灾害之前早预防,灾害来了少伤亡!
警钟长鸣抓防范,积极防灾保平安!
灾害无小事,预防要及时!
防灾事关你我他,减灾利国又利家!
防灾连接你我他,安全和谐靠大家!
尊重规律讲科学,防灾减灾重行动!
防灾减灾人人参与,和谐社会家家受益! 有备无患,平安相伴!
手牵手积极防灾减灾,心连心构建和谐家园! 无论春夏与秋冬,积极防灾不放松!
防灾减灾大舞台,有你参与更精彩!
防震减灾,从我做起!
加强防震减灾,关注生命安全!
防震减灾,利国利民!
汲取教训,依靠法治,积极防御,共促和谐! 宁可千日不震,不可一日不防!
普及防震知识,提高减灾意识!
大力普及防震减灾知识,提高社会抵御灾害能力! 安全知识进社镇,减灾意识入人心!
提高防震意识,落实减灾措施!
减灾知识进校园,家庭社会更安全!
关注气候变化,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努力提高天气预报水平,为建设和谐范镇作贡献!
范府发[2010]18号
范镇“5.12”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
今年5月12日是国务院批准的第三个“防灾减灾日”。为广泛宣传和普及灾害常识、防灾减灾知识和避灾自救互救技能,全面提高我镇风险防范意识、知识水平和避险自救能力,根据国家、省、市的工作安排部署,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切实履行政府应急管理职能,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及其他各种有效形式,广泛宣传和普及应急管理法律、法规、政策和相关防灾减灾知识,增强公众的危机防范意识,提高全社会应对突发事件和参与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识和能力,为范镇和谐安全稳定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二、活动时间
2010年5月12日—5月18日。
三、活动主题
关注民生,关爱生命。
四、活动目标
防灾减灾知识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
五、宣传内容
(一)宣传介绍各类突发事件的种类、特点和危害,普及防灾减灾的基本技能和自救互救的应急常识。
(二)宣传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和应急预案的重要内容。
(三)宣传介绍应对突发事件的有效处置方法、采用的各种应对措施等。
六、活动安排
(一)准备阶段(2010年5月11日前)
1、方案制定。各单位要根据《范镇“5〃12”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结合实际拟定本单位实施方案。
2、资料准备。镇政府应急办负责准备镇级宣传资料、宣传提纲。并根据宣传周的活动安排制作宣传展板、编印宣传资料。
(二)实施阶段(2010年5月12日—18日)
1、集中宣传日活动
(1)时间及地点。5月12日上午,在范镇集镇设点集中宣传。
(2)参加单位。镇政府办、镇政府应急办、镇司法所、镇派出所、镇林业站、镇财政所、镇文化站、邮政所、供电所、农技站、农机站、敬老院、中小学校等。
(3)宣传形式。采取悬挂宣传标语、设立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等形式。
(4)具体要求。宣传活动由镇政府法制办、镇政府应急办、镇司法局牵头,应急办负责标语制作,司法局负责宣传点的桌椅提供及摆放;各参与单位负责提供宣传展板、宣传资料,并派1名分管领导和1名以上工作人员到宣传点现场宣传。
3、自主宣传活动(2010年5月12日—18日)
(1)部门组织宣传。宣传周期间,镇政府各部门要结合本行业、本部门、本单位实际,认真组织开展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活动,有条件的单位要在各自办公场所悬挂宣传标语横幅一条。
(2)开展“四进入”宣传。防灾减灾知识进乡村、社区由,防灾减灾知识进学校活动由镇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防灾减灾知识进企业活动由镇安监办组织实施。
附件:防灾减灾宣传标语
2010年5月9日
主题词:防震减灾 宣传周 活动 通知 抄送:瑞昌市地震局 范镇人民政府 2010年5月9日 (共印35份)
防灾减灾宣传标语
(供选用)
全民参与5〃12“防灾减灾日”!
2010年5月12日是我国第二个“防灾减灾日” ! 普及防灾知识,关爱人类生命!
健全防灾减灾体系,筑牢抗灾救灾防线! 防灾减灾,造福未来!
防灾减灾,你我同在!
防灾减灾,创建平安!
防灾减灾,从我做起!
全民携手,防灾减灾 !
学习防灾减灾常识,提高防灾减灾意识! 群策群力防灾减灾,同心同德共建和谐! 防灾减灾靠大家,和谐平安你我他! 防灾减灾,人人有责!
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增强防灾减灾能力! 安全属于你我他,防灾减灾靠大家! 防灾减灾手牵手,和谐中国心连心! 防灾意识时时刻刻,和谐社会年年岁岁! 地球是我们的家,防灾减灾靠大家! 防灾求得平安在,减灾换得幸福来! 普及防灾减灾意识,提高防灾减灾能力!
防灾减灾,构建和谐!
增强防灾减灾意识,提高防灾减灾技能! 防灾减灾系万家,关爱生命靠大家!
未雨绸缪,防灾减灾;全民参与,共筑平安 ! 开展防灾减灾活动,增强防灾减灾意识! 防灾减灾,守卫我们的生命与家园!
灾害之前早预防,灾害来了少伤亡!
警钟长鸣抓防范,积极防灾保平安!
灾害无小事,预防要及时!
防灾事关你我他,减灾利国又利家!
防灾连接你我他,安全和谐靠大家!
尊重规律讲科学,防灾减灾重行动!
防灾减灾人人参与,和谐社会家家受益! 有备无患,平安相伴!
手牵手积极防灾减灾,心连心构建和谐家园! 无论春夏与秋冬,积极防灾不放松!
防灾减灾大舞台,有你参与更精彩!
防震减灾,从我做起!
加强防震减灾,关注生命安全!
防震减灾,利国利民!
汲取教训,依靠法治,积极防御,共促和谐! 宁可千日不震,不可一日不防!
普及防震知识,提高减灾意识!
大力普及防震减灾知识,提高社会抵御灾害能力! 安全知识进社镇,减灾意识入人心!
提高防震意识,落实减灾措施!
减灾知识进校园,家庭社会更安全!
关注气候变化,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努力提高天气预报水平,为建设和谐范镇作贡献!